浦东国贸电子商务现货交易平台交易说明
本规则适用于上海宝钢浦东国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国贸”)钢
铁产品现货资源的订单生成业务。浦东国贸在网站公开投放可订货资源,客户进行订货要约操作,生成订单并完成相关支付及提货操作。
2.1 购物车:用于存放客户拟订购资源,可以存放单个或多个资源,不同供
应商、品种大类将形成不同的购物车。
2.2 订单:对购物车中资源进行数量、捆包、单价确认后形成的要约单。
2.3 意向
:订单经客户确认后,生成意向合同
2.4 全额合同:客户订购的碳钢、不锈钢、特钢合同需在意向合同生效后的
五个自然日内,全部货款到帐,使合同生效。
2.5 电子提货单:客户按照浦东国贸公司交易规则,待合同生效后,浦东国
贸生成电子提货单,客户可在系统中打印“电子提货单”,并盖章(客户公章或
合同章)即可直接去仓库提货。(后附电子提货单打印规则,见4.8)
3.1 资源查看:浦东国贸现货交易平台所展示的现货产品,即是浦东国贸所
挂牌的全部现货资源。客户可以根据条件详细查询资源。浦东国贸公开投放的可
订货资源为要约邀请,客户确认订单为要约。
3.2 购物车:客户可以按资源、或者按捆包选择,放入购物车。同一件货物,
可以被多个客户选入购物车,不形成冲突。放入同一购物车的条件是,相同的供
应商、相同的品种大类。
3.3 订单(购物意向):客户将购物车中的货物生成订单,即形成对此批货
物的购物意向。在未提交订单前,资源可被多个客户放入订单而不形成冲突,订
单生成并提交后半个小时内不进行订单确认,资源将自动释放。
3.4 未生效合同(意向合同):生成意向合同后,客户即可打印该意向合同。
此时合同由于未配款,尚处于未生效状态。
3.5 对于生效的全额合同,客户可以进行提货安排。
3.6 以提货单为单位,目前仅提供自提方式,客户可打印电子防伪提货单.
3.7电子提货单交易规则:
客户如需自助打印电子防伪提货单,需先从www.asteel.cn下载自助提单申请
,将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加盖规定的印章,将原件寄回浦东国贸备案。相
关业务人员在收到申请后,为客户开通自助打印电子防伪提货单业务的权限。客
户在自助打印电子防伪提货单前需同意相关电子提货单业务的服务条款,然后即
可打印并直接到仓库提货。
3.8 客户各管理员和业务员需随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如发现密码遗忘或
泄漏,需及时与浦东国贸相关业务人员联系,注销原有密码,因客户泄漏密码而
造成的后果由客户自负。
3.9 客户需对其管理员和业务员进行管理,进行相应的交易功能授权。客户
管理员和业务员须向浦东国贸提供单位法人
面授权委托书后方可进行管理、交
易业务。
3.10 浦东国贸保留废除任何不按照诚信、公平、公正、公开、合法原则进
行交易的客户的交易权利,保留废除被其它公司控制、操纵或利用的客户单位的
交易权利。对于恶意进行交易操作,非法牟利、扰乱交易秩序的客户,浦东国贸
有权终止履行相关交易服务的合同条款。
3.11 客户需认真阅读网上现货交易规则及相应的服务条款,对于字段有不
理解或疑问须及时向浦东国贸联系。如客户已进行网上现货交易申请操作,就意
味着客户对于浦东国贸网上现货交易的规定有完整和准确的认识。浦东国贸不承
担由于客户误解造成的责任。
4.1 用户名、密码
客户如忘记密码,则应及时致电我司,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密码重臵需求
传真至我司,我司将为客户重臵密码。
4.2 系统开放和资源投放的规则
www.asteel.cn定为:每个工作日都可24小时浏览资源,游客也能查询普
通资源区内的资源;8:30-11:30及下午13:00-16:30为交易时间,必须是注册用户方可进行交易;在交易时间以外,客户不能订货。
4.3 系统控制规则
浦东国贸有权在交易时间内根据自身经营策略进行现货交易临时封盘,
4.4 订购规则
(1)同一供应商、同一品种大类的资源,方可放入一份订单中。
(2)资源抢购规则:资源被放入购物车时,资源不被锁定,资源可被多个
客户同时放入购物车,客户递交订单意向合同时,资源即被锁定。
4.5 若干时间规则设定
(1)购物车时间:不作限制。
(2)订单时间:在交易时间段才可以生成并提交订单。
(3)合同意向:碳钢、不锈钢、特钢合同保留5个自然日。客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全部货款缴款,合同即生效;若未全部缴款,系统将自动撤销该意
向订单。
4.6物流规则
(1)客户选择自提的,无须支付运输费用。
(2)客户选择代运的,需支付相关代运费用,每份订单代运量10吨以下(含
10吨),运输费用单价按10吨计价。
(3)对浦东国贸的碳钢全品种现货,客户提货时需支付15元/吨(不含税)
的吊费;对不锈钢品种现货卷,客户需要支付18元/吨(不含税)的吊费,不锈钢现货板,客户需要支付25元/吨(不含税)的吊费;对特钢品种现货线材,客
户需要支付21元/(不含税)吨的吊费,对特钢品种现货管坯,客户需要支付23元/吨(不含税)的吊费。
4.7 撤销和终止规则
客户在购物车环节,可以随意删除和添加捆包。
在订单环节,可以终止意向订单。
在生效合同中,客户若想终止合同,需向浦东国贸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浦
东国贸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终止。
凡是客户在非交易时间内生成的合同,系统将自动予以撤销,并保留解释权。
自提提货单生效后,买方不能终止。
4.8电子提货单打印规则
4.8.1定义:
“电子提货单”是指为了以电子数据交换形式取代传统纸质提货单证,浦东
国贸委托东方钢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对提货信息进行电子数
据化处理并通过数据通信网络完成传递,浦东国贸授权客户按照
和规则登陆
指定的电子商务网站,获取相关电子数据,并按特定方式在线打印,最终据此前
往浦东国贸指定仓库提取指定货物的一种凭证。
“第三人”是指受客户的委托授权,代表客户打印电子提货单(纸质)或代
表客户至指定仓库提取指定货物的第三人。
“电子提货单持有人”即持有效打印的纸质浦东国贸电子提货单至指定仓库
提取货物的客户或第三人。
“仓库”指浦东国贸指定的负责对相关货物进行保管、对电子提货单进行验
证后发货的物流服务商。
“东方钢铁”指为浦东国贸电子提货单提供系统服务的运营商,即东方钢铁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浦东国贸电子商务现货平台”指浦东国贸在线电子单据模块系统,即东方
钢铁用于对提货单信息电子数据化处理、物流管控、单据打印等模块的电子商务
平台。
4.8.2电子提货单操作网址:
浦东国贸提供给客户实现“电子提货单”功能的电子商务网站地址是:
www.asteel.cn。
4.8.3电子提货单使用说明:
1)技术安全:
本电子提货单由客户的在线电子单据模块系统生成,采用了光学防伪技术、
防复印光学水印、一维条码技术等特定技术,使用一般A4纸张进行打印,由提
货单密码区、一维条码区、货物信息区等组成,具备防篡改、防复印等功能。
2)申请程序:
需使用浦东国贸电子商务现货平台的电子提货单业务,客户应向浦东国贸提
交使用电子提货单业务的书面申请;
浦东国贸在收到客户的书面申请后可对客户的有关信息、资质情况进行核
实,浦东国贸可根据客户的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客户采用电子提货单业务;
客户须同意遵守浦东国贸与电子提货单业务的一切规定,并办妥相关资料信
息备案工作,浦东国贸如同意客户加入电子提货单业务系统,则为其开通该项业
务的权限。
3)打印程序:
浦东国贸同意客户采用电子提货单业务后,客户可凭其持有的用户名、密码
登录具有电子提货单功能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电子提货单的生成和打印;
客户在打印时,若由于机器、系统故障出现卡纸、打印不清等问题需要重新
打印的,则应通过系统再次打印,系统将重新生成电子提货单密码,原电子提货
单同时自动失效。
4)验单程序:
电子提货单持有人至仓库提取货物时,须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仓库将校验打
印纸质电子提货单的真伪和校验提货单信息;
仓库在进行验单时,若发现纸质电子提货单不合格或已失效,仓库有权拒绝
发货。
5)提货程序:
电子提货单持有人凭真实、有效的电子提货单(须盖公章或合同章),应按
提货单正面显示的提货日期和提货地点提取货物;
电子提货单持有人到指定提货仓库提取货物时,除出示纸质电子提货单外还
需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和车辆证件。
6)浦东国贸的权利与义务:
浦东国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决定是否同意客户关于进入浦东国贸电子商务
现货交易平台电子提货单业务的申请。客户若存在不遵守浦东国贸电子提货单有
关业务规定、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或存在恶意操作等情况的,浦东国贸
有权终止客户使用电子提货单业务的权限,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浦东国贸具有根据物流需要对浦东国贸的电子提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权
利。
浦东国贸向客户提供的用户名及密码是客户进入浦东国贸电子商务现货交
易平台打印电子提货单的依据,客户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将用户名及密码提
供给他人使用,因客户将自己用户名及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
行承担,浦东国贸不对客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的保管安全负责任。
第三人代表客户打印电子提货单(纸质)或代表客户到指定仓库提取指定货
物,均应视为客户的授权代理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应由客户承担。因第三
人打印电子提货单或提取货物而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浦东国贸尽最大努力争取但无法担保以下事宜:电子提货单能完全满足客户
的要求、电子提货单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不会出错。
电子提货单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乙方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浦
东国贸将对此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
, 客户不正当使用电子提货单。
, 恶意伪造、仿造、涂改或篡改电子提货单。
, 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 因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电子提货单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等原因而造成的服
务中断或者延迟。
, 客户不当设臵打印设备造成电子提货单打印失败。
, 与上述相关的其他情况
客户不得利用宝钢电子提货单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浦东国贸的行为,浦东国
贸有判定客户及第三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条款要求及诚信原则的保留权利,如果
客户及第三人的行为违背了本条款的规定或有违诚信原则,浦东国贸有中断对其
提供电子提货单服务的权利。
电子提货单系客户的提货凭证,持有人应在电子提货单规定的提货时间内提
取货物,若逾期,电子提货单将失去有效提货凭证功能,浦东国贸有权将货物转
至其他仓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浦东国贸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必要的电子提货单使用说明,并负责向客户提供
电子提货单的知识咨询服务,并在网站公布业务介绍、热点解答、交易规则等内
容。
7)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客户同意完全遵守本协议及电子提货单背面条款的约定,将严格按照电子提
货单业务所设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客户有义务向浦东国贸提供其真实、详尽、准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
关于客户及第三人的信息;
用户名及密码是客户获得授权并进入电子商务网络并进行打印电子提货单
的依据,客户必须妥善保管。客户不得擅自将用户名及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无
论客户是否将用户名或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客户均需对该用户名和密码下的行
为负责。因客户对用户名和密码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如客户的帐号密码丢失或泄漏,客户应立即向浦东国贸提出冻结帐号的申
请,并申请更改新的密码;(请按实际操作情况修改)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客户
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客户亦应立即通告浦东国贸;
第三人代表客户打印电子提货单(纸质)或代表客户到指定仓库提取指定货
物,均应视为客户的授权代理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应由客户承担。因第三
人打印电子提货单或提取货物而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浦东国贸为客户开通电子提货单业务后,客户在每次生成提货单后,应尽快
打印出电子提货单,由于客户的原因而未打印电子提货单而造成无法提取货物,
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客户自行承担;客户需妥善保管电子提货单,如由于客户或第
三人的原因将其灭失或遗失,客户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客户或第三人需保持电子提货单平整和整洁,提货单密码区和一维条码区不
得折叠或污染。若因提货单折叠或污染造成电子提货单无法获得仓库验证通过,
而无法提货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客户承担;
客户应在电子提货单规定的提货时间内提取货物,若逾期,电子提货单将失
去有效提货凭证功能,浦东国贸有权将货物转至其他仓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由客户承担;
客户不得伪造、复印、仿造电子提货单或者利用交易平台电子提货单系统进
行任何不利于浦东国贸的行为。
8)风险转移:
客户在生成提货单时选择自提,当提货单生效后,此时货物所有权由浦东国
贸转移到客户本身;若由浦东国贸提供代运货物,则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浦东国贸
指定的承运人时即已转移给乙方。
指定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提货单生效之前由浦东国贸承担,提货单生效
后由客户承担。若客户违反约定未及时收取货物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
反约定之日起由客户承担。上述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客户在其投保范围内获得保险
赔偿的权利。
9)法律适用及效力: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甲方的电子提
货业务。
本电子提货单仅限用于提取浦东国贸指定货物的功能,无其他用途(对于物
权凭证功能、金融票据服务及其他担保服务等浦东国贸保留最终解释权)。除浦
东国贸与客户另有约定外,真实有效的纸质电子提货单为客户提取浦东国贸指定
货物的凭证,任何人不得复印或篡改。被复印或篡改后的电子提货单无效。
浦东国贸原则上不认可电子提货单的转让或质押,擅自转让或质押的行为无
效,若客户或第三人将该提货单用于其他用途,浦东国贸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
责任和义务。
基于浦东国贸在线电子单据模块系统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或短信记录等
内容均可作为处理电子提货单业务的有效法律凭据。
10)争议解决:
因本规则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在争议产生后60日内不能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规则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违约责任:
双方应自觉遵守、严格履行本规则的各项条款、条文。任何一方未按本规则
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客户或第三人同意保障和维护浦东国贸及电子提货单系统的利益,如因客户
或第三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协议或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浦东国贸或任何
他方造成损失,客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12)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
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
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
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
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
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发行协议的责任,或
者延期履行协议。
本规则自客户登陆系统时点击同意服务条款(或交易规则)后即生效。
本规则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生效后,构成
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电子提货单如有部分规定被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无效或不可执行仅限于
该部分规定,其他规定不受影响并被执行,如同该无效或不可执行部分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