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代发协议新
委托代发工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提高服务质量,方便派遣员工及时领取劳动报酬,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发工资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予以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每月及时足额的代为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
第二条 乙方代为扣除派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及时支付给甲方。由甲方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社会保险。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扣除其他费用。
第三条 乙方应在工资发放完毕的 2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凭证。
第四条 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乙方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在工资代发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工资发放发生差错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妥善处理。但是,因此产生纠纷或致使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或修改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并订立书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当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作为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附件,有效期与《劳务派遣协议》的有效期保持一致。协议期内,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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