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速冻食品企业标准

2021-01-12 8页 doc 72KB 1阅读

用户头像 机构认证

精品文库

海霄科技有卓越的服务品质,为满足不同群体的用户需求,提供制作PPT材料、演讲幻灯片、图文设计制作等PPT及文档优质服务。

举报
速冻食品企业标准Q/YKRDXXXX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XXX0001S-2012速冻预制混合肉卷(板、片)2012-11-25发布2012-12-15实施XXXX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XXXX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速冻预制混合肉卷(板、片)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速冻预制混合肉卷(板、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
速冻食品企业标准
Q/YKRDXXXX食品有限公司企业Q/XXXX0001S-2012速冻预制混合肉卷(板、片)2012-11-25发布2012-12-15实施XXXX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XXXX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速冻预制混合肉卷(板、片)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速冻预制混合肉卷(板、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牛肉、羊肉、鸡肉或鸭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复合磷酸盐(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经解冻(或不解冻)、清洗、去皮、去骨、混合、分割、滚揉调制、制卷(板)、快速冻结、切片或不切片、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速冻预制混合肉卷(板、片)。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07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21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44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08畜禽肉中己烯雌酚的测定GB/T5009.116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92动物性食品中盐酸克伦特罗残留量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9695.8肉与肉制品氯化物含量测定GB/T9695.19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GB1269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6869鲜(冻)禽产品GB/T20759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GB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BB/T0039商品零售包装袋SB/T10386畜禽肉中氯霉素的测定SB/T10387畜禽肉和水产品中呋喃挫酮的测定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sort​/​9​/​7114.html"\t"_blank​)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分类3.1按加工过程中加入原料的不同,可以分为速冻牛、鸭肉混合肉卷(板、片)、速冻羊、鸭肉混合肉卷(板、片)、速冻牛、鸡肉卷(板、片)、速冻牛、鸭肉卷(板、片)等产品,其中主料所占比例大于60%。4技术要求4.1原辅料4.1.1鲜(冻)牛、羊肉应符合GB2707的规定。4.1.2鲜(冻)鸡、鸭肉应符合GB16869的规定。4.1.3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4食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4.1.5复合磷酸盐应符合GB26687的规定。4.2生产工艺解冻(或不解冻)→清洗→去皮→去骨→混合→分割→制卷(板、片)→成型→速冻→包装→检验→入库4.3感官指标应符合1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表面肌肉有光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良好、不欠色,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滋味与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香气味,无异味性状成卷状或板状,肉质紧密、坚实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项目指标挥发性盐基氮/(mg/100g)≤15食盐/(g/100g)≤5酸价(以脂肪计)(KOH),mg/g≤3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无机砷/(mg/kg)≤0.05铅(以Pb计)/(mg/kg)    ≤0.2镉(Cd)/(mg/kg)≤0.1总汞(以Hg计)/(mg/kg)≤0.05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mg/kg)≤0.1磺胺类(mg/kg)≤0.1氯霉素(mg/kg)≤不得检出盐酸克伦特罗(mg/kg)≤不得检出呋喃唑酮(mg/kg)≤不得检出己烯雌酚(mg/kg)≤不得检出表2理化指标4.5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     ≤3000000沙门氏菌不得检出志贺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4.6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食品添加剂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及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公告的规定。6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4的规定。7检验方法7.1感官检验7.1.1外观、色泽、组织形态、肉眼可见异物称取500g样品倒入白瓷盘中,自然解冻后在自然光或白炽光下用肉眼目测检验。7.1.2气味与滋味称取250g样品自然解冻后,在微波炉中熟制,然后品其滋味、嗅其气味。7.2理化检验7.2.1挥发性盐基氮按GB/T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7.2.2食盐按GB/T9695.8规定的方法测定。7.2.3酸价、过氧化值按GB/T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7.2.4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7.2.5无机砷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7.2.6镉按GB/T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7.2.7总汞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7.2.8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按GB/T5009.116规定的方法测定。7.2.9磺胺类按GB/T20759规定的方法测定。7.2.10盐酸克伦特罗按GB/T5009.192规定的方法测定。7.2.11氯霉素按SB/T10386规定的方法测定。7.2.12呋喃唑酮按SB/T10387规定的方法测定。7.2.13己烯雌酚按GB/T5009.108规定的方法测定。7.3微生物检验7.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7.3.2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7.3.2志贺氏菌按GB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7.3.3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7.4净含量检验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8检验规则8.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8.2抽样每批随机抽样不应少于10袋。按GB/T9695.19的规定进行。8.3检验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3.1出厂检验8.3.1.1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食盐、挥发性盐基氮、净含量、菌落总数。8.3.1.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8.3.2型式检验8.3.2.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新产品投产前;—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8.3.2.2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8.4判定规则8.4.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8.4.2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10.2包装10.2.1产品内包装采用聚乙烯材料,应符合BB/T0039的规定。10.2.2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10.2.3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9.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有腐蚀、有异味、有毒物品混运,运输产品的箱体必须保持-18℃或更低的温度,箱体在装载前必须预冷到-10℃或更低的温度,并装有在运输中记录温度的仪表。9.4贮存产品应存放于低温库中,储存温度不高于-18℃,温度波动要求控制在2℃以内,贮存库须清洁、无蝇、无虫。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或其他杂物混存。产品离墙15cm以上,离地不低于10cm,垛高不超过1.5m。9.5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12个月。(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
本文档为【速冻食品企业标准】,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