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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2023-06-05 5页 pdf 176KB 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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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第一条为完善规范本市城际安全检查工作,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和城市轨道乘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运营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城际安全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均须遵守本规范。本进行规范所称安全检查(以下简称安检),是指对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人员所携物品进行的专业性检查。本规范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本市地铁安检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警力保障,依法处理安检中发现测出的违法...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第一条为完善规范本市城际安全检查工作,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和城市轨道乘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运营城市公园》的规定,结合本市城际安全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均须遵守本规范。本进行规范所称安全检查(以下简称安检),是指对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人员所携物品进行的专业性检查。本规范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本市地铁安检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警力保障,依法处理安检中发现测出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从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行业监管角度,对地铁安检工作予以协调其他工作配合。第一章安检原则第四条地铁安检工作,应当坚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实施、按章操作的方针。第五条运营企业应当对进入轨道交通车站人员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公安机关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法盘问、检查,轨道交通拒不接受安检强行进入依法处理车站或者扰乱安检现场秩序等行为。第六条轨道交通安检开始和结束时间与运营时间同步。第二章安检实施第七条轨交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中小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机构车站验票工作,为盘查工作提供保障,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确定安检工作责任部门和负责人,配备专职雇员;建立安检指挥和保障体系,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二)制定安检工作和安检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向公安机关、交通行政运营管理部门备案,组织安检人员定期开展操演演练。(三)配置经国家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证、符合行业标准的安检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四)在车站设置安检工作站(点)、划定安检区和通道、配置明显标识、对安检区域实行封闭管控。(五)对成功进行边检人员进行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基础知识、公共安全防范知识、安检工作操作规范等相关业务培训考核指标考核,不得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安检工作。(六)不得安排安检人员在岗期间科研工作从事与安检无关的工作。(七)灵活运用车站显著位置对安检工作进行宣传,并将禁带物品和限带物品的目录予以公示。第八条地铁安检工作的具体实施可以由运营企业自行实施,也可以由运营企业委托安检服务企业负责实施。受运营企业委托负责实施地铁安检工作的安检服务企业,应当具有合法的资质。双方三方应当签订安检服务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安检提供服务企业应当落实租用以下要求:(一)明确安检现场负责人。(二)合格向运营企业提供贷款合格的安检人员。(三)服从运营企业对安检工作的管理要求。(四)组织安检人员接受运营企业的轨道交通安全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考核。(五)合理安排安检人员在职培训和在岗时间。安检人员每年参加在职专业培训不少于30学时,每年在岗教育工作时间不少于100小时。(六)健全出入境人员#管理#,配备专职雇员;严格管理候机人员档案和证件,随时备查。(七)为安检条例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薪酬、福利、保险和食宿、工装等保障。第三章安检工作站(点)设置及设备、人员配备第九条运营企业应当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设置或者调整安检工作站(点)的位置;安检工作站(点)应当设立在车站的非付费区域;因车站建筑结构、客流疏导需要等特殊其原因,设立在付费区域的安检工作站(点),应当确保不阻碍人流应通行和疏散等必要的安全需求。第十条地铁安检工作站(点)应当配置切合本站(点)安检工作需求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道式安检机、氢气危险品检查仪、爆炸品检查仪、金属探测设备、防爆毯、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存储设备以及必要的导向标识、警戒带、其他安检专用设备及设备外设电源。第十一条轨道交通安检按照作业单元标准组织。安检作业通病单元人员标准配置为:每1台通路式安检机配备4-5名安检人员。其中:指挥员1人、值机员1人、手检员1人、引导员1人、安全员1人。运营企业可以根据乘客流量和安检设备通过能力等情况,对各安检工作站(点)安检人员配置进行适当控管,但每个安检工作站(点)的人员配置最低不得少于2人。其中:指挥员1人,值机员1人。第十二条安检人员#岗位#分工和工作要求:(一)引导员座落在安检通道前1米左右处,负责宣传、引导、提示乘客接受安检;协助受检人将被检物品放置在传送带上,同时观察受检人的形体、动作,遇有可疑情况,示意值机员实施重点检查。(二)值机员负责辨别通道式安检机监视器上受检行李图像中的物品形状、种类,将需要开箱(包)检查腋下的行李及重点检查部位通知手检员。值机员连续操机工作时间擅自超过40分钟,每工作日值机时间累计不超过6小时。(三)手检员位于通道式安检机后,对经通道式安检机发现的可疑物品使用爆炸品检查仪、氢气危险品检查仪、金属探测等设备进一步电源检测,并随时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保持警惕。(四)安全员负责维护安检区秩序,在直视范围内与受检人保持适当距离,控制安检中饰品寻获的可疑物品,观察并掌握可疑管理人员动向,遇有突发事件应迅即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告指挥员。(五)指挥员负责盘查人员站位、协调安检相关教育工作、并及为引导乘客接受安检。定时向安检防区报告情况,何时休有紧急情况立即报告。运营企业对边检人员配置警务人员进行调配时,应当按照调配后的人员配置情况,对各岗位分工进行再划定,明确调配后安检人员的具体职责,做到疏失人员降低后原岗位职责无疏漏,确保安检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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