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综合医院建设
解读.doc
关于《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
2005年9月始,受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委托,承担《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的起草工作,先后九易其稿,于2006年底完成报批稿。已经成稿的《深圳市医院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深圳标准”),从结构到内容不可避免地要与全国《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有相同之处。作为深圳市的地方标准,在医院建设方面
指导的内容应更加宽泛,具体,有更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深圳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对什么样的医院项目可以建,建在什么位置予以规范.不该建的位置,无论何种资金来源都不能批准。
2、项目建设的规模
应在合理,需要的位置,建设适宜床位规模的医院,规模既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要有利于发挥两个效益。
3、合理确定建设用地
深圳市的医院建设,要有新的起点,在用地面积上应执行“国家标准”,否则就不能为患者就医提供良好的环境,医务人员长期在狭小的空间中工作,会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确定符合深圳实际需要的建筑面积
“国家标准”在本次修订中,已适当增加了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医,教,研,防功能完善的医院,各类面积相加,床均在100-110? 。“深圳标准”面积指标多少为宜, 5、人员配置标准
6、医疗设备配置
应按照适宜,先进,合理的原则,在“深圳标准”中,对医院建设项目的医疗设备配置提出具体要求。
7、分类指导
“深圳标准”可以在执行“国家标准”的同时,对不同类型的医院建设项目提出具体要求,如中医,儿童等专项要求。
“深圳标准”的主要特点:
1、医院建设规模分类确定:
综合医院:分为200床,400床,600床,800床,1000床5种;
中医、妇产、儿童、传染、精神、肿瘤等专科医院,分为200床,400床,600床,800床4种; 口腔、整形、康复等专科医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全市医院床位的总规模按每千户籍人口4张,每千暂住人口2张的标准确定; 3、确定了不同类型医院的“诊床比”参考值:
类别 深圳市医院“诊床比”参照表(人次/床) 口腔医院 20
整形医院 1
肿瘤医院 1.2
精神医院 1.2
传染医院 1.5
妇产医院 5
儿童医院 7
中医医院 6
综合医院 4
4、单独明确急诊部建筑面积指标,供需要的医院选择使用; 急诊部建筑面积指标:
建设规模 床均指标 (?/床) 建筑面积(?) 1000床 4 4000 800床 3.5 2800 600床 3 1800 400床 2.5 1000 200床 2 400
5、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单位、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等六项设施的面积指标:
建筑面积(万?) 床均指标(?/床) 类
建 别 设
规
模
1200床 15.6 130 1000床 12.5 125 800床 9.6 120 600床 6.9 115 400床 4.2 105 200床 1.8 90
两个“标准”七项设施建筑面积指标对比
建设规模 深圳标准(?/床) 国家标准(?/床) 1000床 129 90 800床 123.5 88 600床 118 86 400床 107.5 83 200床 92 80
6、机动车停车位
按建设规模确定的床位数等额(1:1)设置,每张病床一个车位,面积指标:地下45?/车;
如建地上停车设施,按25 ?/车另行增加建设用地;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使用
一、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的“孕育”过程
法规要求:建设单位: 编制项目建议
市发改委(局):评审,批准立项
建设单位: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市发改委(局):评审,批准
建设单位: 初步设计
市发改委(局):评审,批准
建设单位: 施工图设计
市建设委(局):施工许可证 开工建设
与此同时:市发改委(局):审批“建议书”的同时
市规划委(局):“征求意见函”、规划要点、规划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估
市消防局:消防设计审批
市交管局:道路,交通,停车
市政管委:供水,排水,天燃气,供 111(局) 热,节水,节能
市园林局:绿化面积
市供电公司:供配电
可行性研究报告
1、施工图审图
2、招投标:
?凡政府投资额>50%的项目一律实行代建制:立项后, 发改委先招代建公司—“交钥
匙”工程;
3、设计招标
4、监理招标
5、质量监督部门报备
6、银行存款证明
?投资到帐
?工人工资准备金
7、水,电,气,热等各项市镇管理设施批准方案。
综合医院机构表:
院长 副院长
营 养 室
供 应 室
预防保健科
病 理 科
药 械 科
检 验 科—血 库
放 射 科
理 疗 科
同位素科
内 科
外 科—手术室
妇 产 科
小 儿 科
麻 醉 科
中 医 科
传 染 科
结 核 科
皮 肤 科
眼 科
耳鼻喉科
口 腔 科
门诊部
护理部
医务科
人事科
总务科
急 诊 室
注 射 室
换 药 室
治 疗 室
挂 号 室
收 款 室
计划生育指导室
门诊临床医技各科
图书室
病案室
统计室
院长办公室
党委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群众团体、统战、武装和保卫等项工作
人员编制:
A、500张床位以上的按1:1.60,1:1.70 计算: 卫生技术人员:70,72%;
医师:25% ;
护理:50%(护士,助产士) ;
药剂:8% ;
检验:4.6%;
放射:4.4%;
其他:8%(理疗,病理,营养,麻醉; 心电,脑电, 超声,各种窥镜,同位素,激光等—3,5%)
行政管理人员:8,10% ;
工勤人员:20,22% ;
B、在1.60,1.70人/床的编制中包括: a.科研人员:5,7% ;
b.出国医疗,支援基层,外出会诊,体检,抢救等临 时任务抽调脱岗人员:10%
C、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应另增12~15%; D、病床数与门诊量之比(诊床比)按1:3计算,不符合1:3时,每增减100人次门诊量,增减5,7
人
?急诊部:“深圳标准”
400床——2.5?/床,600床——3?/床 500床×2.75?/床=1375?
?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单位、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等六项设施:“深圳标准”
400床——105?/床,600床——115?/床 2,以500床规模新建医院为例,计算建筑面积
(“国家标准”+ “深圳标准”)
500床×110?/床=55000?
暂按高中毕业入学三年制护理大专班的教学医院计算,每两年招生一个班,每班30人.在学校基础课学习一年,在医院临床学习和实习2年.医院需保持60人的教学用房, “国家标准”:
?教学用房:
60人×4?/床=240?
注:如果没有教学和实习任务,应不考虑教学用房
?科研用房
按《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计算,500床医院的人员编制为: 1.7人/床×500床=850人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为: 850人×72%=612人
其中,副高以上卫生技术员为: 612人×20%=122人
“国家标准”科研用房面积:
32?/人×122人=3904?
?保健用房:
“国家标准”
20?/人×20人=400?
注:从事保健工作的具体人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地下停车场
如建设地上停车设施,需按25m2/车位的标准,另行增加建设用地.这在深圳是不可能的,必须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深圳标准”
500床×1车位 /床 × 45?/车位=22500?
?因“深圳标准”的面积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幅度较大,故不再单列大型医疗设备的面积指标
以上各项合计,500床新建医院的总建筑面积为:? + ? + ? + ? + ? + ? 1375?+55000 ? +240 ? +3904 ? +400 ? +22500 ?
=83419?
3、总面积确定以后,还要确定各类设施的分项面积.总结多年的经验并考虑今后的发展趋势 ?病区(护理单元)规模以36床为宜,按每间病房1床,2床,4床分别配置.面积以1200—1400 ?为宜;
?诊床比(日均门诊量与病床总量之比)是确定急诊,门诊,医技和保障用房面积的重要参数, “国家标准”为 3:1, “深圳标准”为 4:1,可选择使用,也可按建设单位前3—5年的平均数来确定;
?医院是人群高度聚集场所.各类设施尤其是安全保证设施,一定要考虑高峰日和瞬间高峰的人流状况来考虑.同时,还要考虑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需要;
4,如果是改扩建项目,床位规模从300床增加到500床:
?先按上述办法计算出500床规模的总建筑面积.
?确定300床时原有设施哪些能用,哪些属危旧房需要拆除;还会有一些虽不属危旧房但按总体规划也必须拆除,否则规划无法实现.计算出最终的保留面积.
?500床规模所需面积-原设施的最终保留面积=本次改扩建工程的新建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