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拔尖人才培养实施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完善我院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医院学术水平和技术实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从2009年开始~设立医学人才库。计划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对医学人才的培养和提高。每年从医学人才库中重点培养院内科技拔尖人才、省知名中青年专家和卫生科技创新人才。
第三条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入库: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计划在5年内~从医学人才库中选拔医院科技拔尖人才30-50名、省知名中青年专家8-10名、省卫生科技创新人才3-5名~促进我院学科建设、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 坚持突出贡献、注重实效~遵循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控制总数的选拔原则。医院科技拔尖人才每年选拔一次~每次10人左右~5年一个培养周期~实行动态管理,省知名中青年专家、卫生科技创新人才按上级选拔时间和条件由医院组织推荐和申报。
第二章 培养与选拔
第六条 培养条件及标准
,一,院科技拔尖人才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协作奉献的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科研潜力。经过培养~能够达到或基本达到省知名中青年专家的标准,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近5年内没有受到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没有发生医疗事故,
4、主持引进或开展填补院内以上空白的新业务、新技术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新设备除外,,
5、近5年~获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7名,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5名,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厅级一等奖的前3名;厅级二等奖前2名,厅级三等奖第1名,
6、主持厅级以上课题一项,
7、在相关专业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
学术论著5篇以上,
8、通过国家外语考试,雅思、托福、GRE、BFT等,~成绩优良者,
9、有出国进修学习半年以上经历者,
10、在省级以上学术组织专业委员会内兼任委员或青年委员以上职务。
以上条件前3条为必备条件~4-10条中至少应具备4条~均按分值量化进行排序。
,二, 省知名中青年专家
1、年龄在45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每年从事业务的时间不少于11个月,
2、近五年来~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2
三名,,
3、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4、近五年来~在相关专业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10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发表的论著被《SCI》、《EI》等收录~累积影响因子在4.0以上,
5、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对外交流能力,
6、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能~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成功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创新项目~对本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有促进作用。
在某些方面特别突出者~以上1-5条可适当放宽。
,三,省卫生科技创新人才
1、年龄在55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每年从事业务的时间不少于11个月,
2、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
3、近5年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 计划等,1项~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
4、近5年来在《SCI》、《EI》收录的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累积影响因子在8.0以上,
5、在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的诊断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成功开展医疗技术创新项目~对本学科水平的提高有促进作用~得到同行公认。
在某些方面特别突出者~以上1-4条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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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选拔程序
,一,院科技拔尖人才
以个人自荐和科室推荐两种形式~由申请人填写科技拔尖后备人才推荐表~上报科研外事科~经科研外事科审查评分、上报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结果报医院批准。
“卫生科技创新人才” ,二,省 “知名中青年专家”与
1、 由个人提出申请~医院根据标准和条件从院人才库中进行初选,
2、省卫生厅组织学科专家组~按照知名中青年专家和卫生科技创新人才的标准和条件~对单位初选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
3、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听取正式候选人的答辩~选举知名中青年专家或卫生科技创新人才~年度评选可以空缺,
4、没有当选的卫生科技创新人才正式候选人~符合条件者可参加知名中青年专家的评选,
5、由省卫生厅批准知名中青年专家和卫生科技创新人才。
第三章 待遇和考核
第八条 培养待遇
,一,院科技拔尖人才
1、优先推荐课题申报,
2、优先推荐省卫生厅“5451”工程出国学习~时间6-12个月,
3、优先推荐职称评定,
4、优先使用中心实验室和其它院内科研资源,
4
5、论文入选国际会议者~医院提供经费支持,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有大会宣读论文者~医院提供经费支持~必要时不受次数限制。 ,二,省“知名中青年专家”与“卫生科技创新人才”
1、被省卫生厅授予“知名中青年专家”者~医院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2、被省卫生厅授予“卫生科技创新人才”者~ 医院以1:2提供配套经费,
3、其它待遇参照本条,一,“院科技拔尖人才”待遇执行。 第九条 培养考核
,一,院科技拔尖人才
1、根据医院、科室需求和个人自身发展条件~制定培养周期内的工作、科研、学习计划和发展目标~并与医院签订目标管理
书~科研外事科进行全过程跟踪和年度目标考核,
2、年底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对不按计划进行或延迟的~将亮黄牌给予警告,第二年仍未完成工作计划的~取消其院科技拔尖人才资格,
3、一个培养周期内~临床和科研成绩突出、未被评为省“知名中青年专家”和“卫生科技创新人才”者~年龄、工作符合“院科技拔尖人才”要求~自动进入下一轮培养周期,
4、在培养期间出现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取消其院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二,省卫生厅“知名中青年专家”和“卫生科技创新人才”
1、 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医院组织年度考核~并向省卫生厅书面
考核结果~省卫生厅负责进行中期和终末考核,
5
2、对做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和更大的支持,
3、对考核存在重大问题者~医院要督促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4、对考核不合格者~要退出相应的人才岗位~并在下一轮卫生科技创新人才遴选中不再予以考虑,
5 医院将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科研外事科。
第十一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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