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评《小径分叉的花园》
读博尔赫斯的文字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挑战,在不得不看了他的《小径分叉的花园》之后,感觉我真的是走进了迷宫,一座找不到出路,而在十字路口徘徊的迷宫。作者认为,时间就是迷宫。
文章的前半部分写的几乎让人以为是间谍侦探小说,前面一直写主人公余聪想尽办法逃避追捕而努力完成任务的情节,而连题目中提到的花园也从未出现。直到这位带有中国血统的间谍来到艾伯特的花园,他在通往花园的路上,左拐,左拐,一直左拐,这不禁使他联想到曾祖父的“迷宫”,他想象它“一个由迷宫组成的迷宫,一个错综复杂、生生不息的迷宫,包罗过去和将来,甚至以某种方式囊括星辰。”这些文字的确简单,但是凭着简单的思维却无法看懂。你能想象一下,一个把时间花在图书馆比花在家里时间多得多的人,他的思想还停留在某个层面上吗,可能应经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束缚了,显然博尔赫斯的目的不在于给我们讲述“一个中国人间谍为了赶在英国侦探抓捕他之前,跑到英国郊区,通过杀了一个名叫“艾伯特”的人,告诉柏林方攻打“艾伯特”这个地方的情报”这么个故事。他是借用这个外壳来告诉我们关于时间空间的思考,而谜底就在与艾伯特的谈话中。
迷宫和时间,作者花大笔的文字着重写艾伯特对于花园的理解,本身就是繁杂,而主题也是不易而得。其实,崔朋在某个时刻就是作者自己,或者说,崔朋、艾伯特、作者,三人本来就是一个人。他们都精通天文、星占、经典、棋艺,又是著名的书法家和诗人,抛弃一切,写书、建迷宫。那么,作者的这本小说也是在建自己的迷宫了。
艾伯特化身崔朋,引导“我”走进“花园”。文章为何不一下子直接搬出崔朋的时间迷宫,而要由余聪的侦探事迹引出,
从一方面说,余聪理解到曾祖父时间迷宫的事情本身就是一个迷宫,先是余聪千辛万苦找到一个叫做“艾伯特”的人,而找到的艾伯特正好是研究他曾祖父迷宫的的人,再有艾伯特告诉余聪他曾祖父时间迷宫的故事,那这算是作者精心布局的迷宫吗,作者是否在写前面侦探故事时就打算写这个他的故事的迷宫。
另一方面,文章有说到“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的选择,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排除其他。”这与这个间谍故事不谋而合,如果鲁纳伯格没有被捕,这种选择成立,那么,执行任务的人可能不会是余聪,如果马登在之前就已经捕抓到余聪,这种可能也成立的话,故事也就可能进行不下去……所以,从最开始的追击和逃跑,作者就布下了局,这个局从一开始就只有一种可能性,鲁纳伯格被杀,余聪顺利到达花园。
文章也提到,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里你存在而我不存在,在另一些时间里,我存在而你不存在,再有一些时间里,你我都存在。”这句话显得很是抽象,不可尽懂,从哲学的观点,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的
现,但又如何去看明白呢,“存在”的可能性应该就是说有的,发生过的,在时间里有它的痕迹。比如某人,确实活过,在历史上公元1991年到某个时间,那么,历史上总会有痕迹。但也许因为历史太过长久,某人又因为太过渺小而被淹没,何况又不是什么大人物,那存在的可能性在时空里是否可以忽略不计
呢,这样某人就可以被看作是不存在的了。再举个例子,张爱玲曾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句‘噢。你也在这吗?’”在这个少女和青年相遇的刹那时空,可能性已被固定,没有或许的因子存在。对于两人来说这个可能性很是美好,尽管之后依旧是陌生人,各自走自己的路,互相没有交集,但他们都会感激这种可能性在时空里的存在。而后来,只是某个时候,他偶尔想起什么时候遇到过一个女孩而已。艾伯特讲的时间的分叉给予主角一种可能性,让他们不期而遇。
有一个故事说,如果你不把水倒进瓶子里,瓶子可能永远不知道水的存在,如果你把水倒满,瓶子可能认为这世界就只有水。而博尔赫斯认为的就是时间的岔口就介乎于这之间,多种选择的存在。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的结局也许只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灰姑娘逃离了继母的魔爪也许会遭遇皇宫里的恶婆婆,专情的王子也许会爱上某个国家的公主。
“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在博尔赫斯的眼里,时间和空间是无可穷尽的,时空是混乱的,无逻辑的,分叉的。
时间是一座循环往复的迷宫,是一张扩张、变换、平行、交织、集中与分散的网,人徒劳地寻找出口,却不断地把时间消耗在这里。我们的起点也是我们的终点,所以,时间是一座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