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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流标后,议标 (10页)

2020-06-29 2页 doc 24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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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流标后,议标 (10页)二次流标后,议标二次流标后,议标篇一:议标相关流程议标的相关内容和流程议标:实质上为谈判性采购,是指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的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因而不属于招标法中所称的招标和投标采购方式。议标允许双方就报价进行一对一的谈判,通过议标,可以使标价降低或者使得标书中的其他条件更有利于自己。比如,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价最低,但在其他方面如延期付款的条件确比不上第二候选人。这时业主就会一方面与第一候选人商议较优惠的延期付款条件,另一方面与第二候选人协商降低标价的问题。对于投标人来说通过议标...
二次流标后,议标 (10页)
二次流标后,议标二次流标后,议标篇一:议标相关流程议标的相关内容和流程议标:实质上为谈判性采购,是指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的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因而不属于招标法中所称的招标和投标采购方式。议标允许双方就报价进行一对一的谈判,通过议标,可以使标价降低或者使得标书中的其他条件更有利于自己。比如,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价最低,但在其他方面如延期付款的条件确比不上第二候选人。这时业主就会一方面与第一候选人商议较优惠的延期付款条件,另一方面与第二候选人协商降低标价的问。对于投标人来说通过议标,可以澄清标书中某些含糊不清的条款,改善合同条件,或者增强自身的竞标能力。议标的程序如下:1、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投标单位;2、对投标单位各类证照、资质证书和信誉记录等进行符合性审查;3、投标单位提交能满足业主要求的投标文件,如工程预算书、报价单、方案、监理大纲、施工组织设计等;4、评标委员会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紧扣质量、造价、工期、售后服务等关键性内容与投标、方议标并选出最优投标单位。篇二:重申招投标、议标、合同签订流程及所需资料重申招投标、议标、合同签订流程及所需资料分包(劳务、专业、其它、甲指)一、招、议标条件主体、桩基(围护)、水电、钢结构、粗装修、土方、防水、脚手架、精装修等分包工程必须进行招投标流程,其他如活动板房、临建土建、杂工等合同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项目部可采用议标方式完成。甲指分包可不进行招、议标流程。二、时间逻辑关系1、通过招投标订立合同招标文件评审→发放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分包商选择综合分析表→发放中标通知书→合同评审→签订合同2、通过议标订立合同(1)独家议标分包商报价资料等→议标记录→合同评审→签订合同(2)比价议标各分包商报价资料等→分包商选择综合分析表→合同评审→签订合同三、OA流程及需上传附件四个审批环节:新引进队伍登记表;初选分包队伍名录审批;分包选择批复;分包合同评审1、新引进队伍登记表(劳务分包必须为局合格分包名录中分包商)(1)基本信息分包商基本信息要填写完整,除必填项外,其他信息也要填全,特别是联系电话、联系人。分包商来源方式:甲指分包请选择甲方推荐;项目自行选择的分包商请选择项目推荐;公司推荐的分包商请选择分公司推荐;上传附件至少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最近5年工程记录(4)最近5年安全、环保及项目治安被检查处理记录(2)(3)(4)如有应填写,以便评判分包商是否能进入合格名录,特别注意:这三条应在(1)基本信息填完并保存后,返回新引进队伍主页面,选择修改才可以继续填写。(5)流程审批人流程发起人→项目审批领导(项目商务部、项目工程部、项目安全部、项目技术部、项目质检部、项目物资部、商务经理、生产经理、总工、项目书记、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公司备案人员(劳务:刘瑞山,专业、甲指:陈梅)(6)备注:项目审批领导不限于此,项目如另设其他部门,可自行选择审批人员,如项目未设某一部门,可不选择;但绝不允许只有一个部门审批就流转到项目经理处或未经项目经理审批就流转到公司备案人员处。2、招投标管理(1)分包计划表此为项目总分包计划,同一发包方式下,可添加多个发包内容,填写时请注意招标时间与申请时间的对应关系。(2)初选分包队伍名录审批1分包计划表○发包方式的选择:如为公开招标请选择招标;如为邀请招标请选择邀请招标;如为甲指分包请选择甲指分包;分包计划表中内容应填写完整。2初选分包队伍名单○招投标或比价议标适用:请如实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分包商独家议标或甲指分包适用:为适应OA平台,使流程能够进行,三家分包商可重复选择同一家。3流程审批人○书记、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公司备案人员(陈梅)(3)分包选择批复1必须上传附件○招投标须上传:招标文件评审表、招标文件、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文件(要求盖章)、双方协商资料、开标记录、如投标谈判流程或合同签约人为委托人,要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独家议标须上传:议标记录、分包报价资料、承诺资料、如投标谈判流程或合同签约人为委托人,要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比价议标须上传:分包报价资料、谈判资料、如投标谈判流程或合同签约人为委托人,要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甲指分包需上传:甲方函件、文件(如需要)2表打分○共9项,每项按满分10分计算3确定中标分包商○流程发起后,流转至项目经理处可选择中标分包商4流程审批人员○流程发起人→项目审批领导(项目商务部、项目工程部、项目安全部、项目技术部、项目质检部、项目物资部、商务经理、生产经理、总工、项目书记、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公司备案人员(陈梅)3、分包合同列表1项目分包合同登记○要求台账内容填写完整,甲方合同签约人请填写各项目项目经理2必须上传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电子版)、报告、函件(如合同有特殊情况需说明);如为补充协议,将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电子版即可)一并上传3流程审批人员○总工、项目书记、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公司合同发起人员(陈梅)→各部门经理(审计法律部、财务部、商务部、工程技术质量部、安全部)→公司合同流转人员(陈梅)→公司领导班子(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常务副总)4、合同修改合同经评审后,如提出修改意见(无论是否拒绝),必须对评审意见进行回复,合同评审回复时必须要新建,重新录入合同信息,并在拟办意见处注明回复内容(如更改合同,请在合同中标记,如不更改合同,请说明理由),请务必保留原合同评审流程记录,避免重复评审,流程可简化为:流程发起人→商务经理/物资经理→项目经理→公司合同发起人→提出意见领导四、邮寄合同盖章时需提供的资料1、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需提供:○1○2○3○4○5○6○8○92、独家议标方式签订合同需提供:○1○7○8○93、比价议标方式签订合同需提供:○1○5○8○94、甲指分包签订合同需提供:○1○8○9;甲方函件、文件(如需要)1分包商资质文件、分包商基本信息页、流程记录页○2招标文件评审表、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需盖章)、双方协商资料等○4开标记录○5分包商选择综合分析表页、确定中标分包商页和流程记录页○(OA直接打印)6中标通知书○7议标记录、流程记录页○8项目分包合同登记台账页、流程记录页(OA直接打印)○9合同:合同对方签字盖章,项目经理签字,盖章页用指示贴标记,公司○需留存2份合同物资、机械设备一、招、议标条件对进入工程主体结构的物资和对工程安全、质量有重大影响(业主供应物资除外)以及采购量超过三十万元以上(水电相关物资十万元以上)的材料必须实行招标采购。低于三十万元的零星采购(水电相关材料低于十万元)由项目物资部门采取议标方式采购。零星采购额度应严格控制,每个项目的材料零星采购总额不允许超过工程材料采购总额的5%,单次采购额不高于5000元,同一家供应商累计供货额如超10万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二、时间逻辑关系1、通过招投标订立合同招标文件评审→发放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物资采购比价会审表→发放中标通知书→合同评审→签订合同2、通过议标订立合同(1)独家议标供应商报价资料等→议标记录→合同评审→签订合同(2)比价议标各供应商报价资料等→物资采购比价会审表→合同评审→签订合同三、OA流程及需上传附件1、供应商管理1供应商基本信息应填写完整,不可有空项,特别是联系人、电话○2上传附件至少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流程审批人:流程发起人→项目审批领导(项目商务部、项目工程部、○项目安全部、项目技术部、项目质检部、项目物资部、商务经理、生产经理、总工、项目书记、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公司备案人员(陈梅)2、物资招评标管理篇三:招投标知识问答(政府采购)招投标知识问答(政府采购)第1条委托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合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通过市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向市财政局申报,由市财政局前置审查后统一委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操作;其它项目可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到市招管局业务处办理申报手续。各县(市)区和其它已实行网上申报的单位,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申报手续,相关资料扫描上传。市招管局业务处联系电话:0551-2692011。第2条政府采购有哪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是多少?答: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及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以及3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货物以及3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其中10万元以下的通用类货物和服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可采用询价方式。第3条有没有议标这种方式?答:政府采购关于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中没有议标方式。第4条零散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等)需要采购如何处理?答:市财政局每年上半年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备进行集中打包招标,之后增补的零星办公设备采购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可参照集中采购招标结果,采用协议供货方式,与集中采购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合同未经备案不得供货。另外单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的办公设备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得采用协议供货方式。第5条政府采购是否要交费?答:属于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项目,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均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其它项目中标人需缴纳代理服务费。中介机构代理招标项目进场交易的,需交纳交易服务费。第6条招标的周期一般是多少时间?答:重大、复杂或技术需求合理性难以确定的招标采购项目需进行标前公示,标前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其中招标文件发售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整个项目操作周期约30天。第7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周期一般多少时间?答:重大、复杂或技术需求合理性难以确定的项目需进行标前公示,标前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文件发售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整个项目操作周期约10天左右。第8条询价采购的周期一般是多少时间?答:询价文件发售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整个项目周期约8天左右。第9条什么样的项目能够采取综合评分法?答:规划、设计、软件开发、监理、艺术创意、咨询及课题研究等服务类项目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利益以及特殊专业的设备招标,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第10条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设置有何要求?答: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规定:除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30%-60%;服务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10%-3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第11条什么是两阶段评标法?什么样的项目适用?答:两阶段评标法属有效最低价法的范畴,是有效最低价的补充完善。两阶段评标法是指先以综合评分方式评审技术标,评出部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入围后再进行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采取最低价中标。对于技术复杂、影响重大且潜在投标人较多的设备采购项目可以采取两阶段评标法。第12条项目时间非常紧急来不及招标怎么办?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招标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操作。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紧急采购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按照紧急采购程序操作。第13条设备招标能否指定品牌?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第18号)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操作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项目不得指定货物品牌。第1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般怎么设置?一般都考虑哪些条件?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标人资格要求应本着既符合专业要求,又能保证充分竞争的原则。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般包括:注册资金、国家和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技术人员资格等。第15条需要购买进口设备怎么办?答: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购买进口产品的,应按照合肥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1〕61号)规定,由市发改委牵头,经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组织论证后报市政府审批。县、区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批程序的通知》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第16条考虑到项目延续性,需要从原来的供应商处采购应如何处理?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应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才能实施。第17条第一次招标已经流标,为缩短招标时间,能够现场申请转谈判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采购吗?答:项目首次招标流标后,原则上应当重新招标。对于时间紧急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第18号)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等其它方式采购。第18条是不是只能确定评委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第18号)第五十九条和六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第19条合同签订前需要履行哪些手续?答:招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采购单位到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领取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副本和采购结果通知书,并按招标文件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送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鉴证并报市招管局法规处备案。第20条签订合同条款有无具体要求?答: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中标金额、设备清单、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实质性内容应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第21条招标完毕后发现项目申报有缺项,能否在签合同时追加购买?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追加采购。第22条什么是履约保证金,有何作用?答: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政府采购专户缴纳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其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担保;如发现质量问题和服务问题,采购单位可以申请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退还时,必须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第23条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服务不合格如何处理?答:联系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督促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及时整改,联系方式:0551-2692056。经多次督促,中标单位仍不整改的,可向市招管局书面反映,申请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联系方式0551-2692008。特别说明:一、以上为常见问题的一般性解答,并不代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所有项目的规定,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二、本问答的解释权归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和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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