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上面只写合伙人身份证号码有效嘛-
合作合同上面只写合伙人身份证号码有
效嘛?
篇一:个人合伙
个人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深圳市共同建造**光纤跳线加工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为了充分发挥甲方的资金优势和乙方的技术与业务渠道优势,以及深圳的市场优势,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共同出资,组建光纤跳线加工厂。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光纤跳线等加工经营(前期从事来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后再考虑自产自销等经营渠道拓展)。
第三条 合伙经营地点:深圳市**区**路**号,经营范围:光线跳线等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四条 合伙期限:_ 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双方若有意继续合伙,则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 出资方式与金额: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
2、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
3、双方伙人的出资,于2014年_ _月_ 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双方伙人的出资为双方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双方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财务管理
1、双方出资专门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
2、甲方委派一人负责协助乙方管理经营,所有进出账(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货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物、员工工资发放等)必经由财务审核,乙方批准,方可入账。
3、每月财务应汇总报表报甲、乙方审核,以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
及时解决。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技术与业务渠道,给予5%的盈余分配比
例;
2、其余95% 的盈余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出资*%,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乙方出资*%,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
3、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如企业出现亏损,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投资或增加合伙人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新增加投资(含新入伙增加的投资)等比稀释本合同第七条的1、2款所形成的盈余分配比例。未增加投资情况下增加的入伙人,由甲乙方按比例转让原出资;
2、退伙:除不可抗拒原因及法律规定的原因外,因合伙人自身原因需要退伙的,应提前60天告知另一方。退伙方的出资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退伙时,其技术与业务盈余分配权自然灭失);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但转让方须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且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第九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企业负责人为甲方(***),具体负责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
2、乙方负责生产、技术、业务承接及业务渠道开拓;
3、重大决策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付诸实施。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与其有关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数额)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终止合伙合同: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等事由终止。
2、合伙终止后以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
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各合伙人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各合伙人投入本加工厂的资金,均为各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各合伙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四条 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
、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
另一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甲、乙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1、所购置生产经营用设备挂在 名下;
2、厂房租赁由**方负责并签订合同;
3、设备选型及采购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并办理付款手续(本文来自:www.hnBoXu.COM 博 旭范文 网:合作合同上面只写合伙人身份证号码有效嘛?)。
第二十一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按指模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同具有同等
合伙人签名(按指模):
甲 方:
电 话:
日 期:
乙 方: 电 话: 日 期:
的法律效力。
篇二:合伙协议
合 伙 协 议
合伙人:甲方:身份证号码:510XXXXXXXX 合伙人:乙方:身份证号码:5102XXXXXXXX 合伙人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位于XX爱民花园转角超市,总
投资为250000.00元(贰拾伍万圆整)。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150000.00元(壹拾伍万圆整),占总投资的60%;乙方出资人民币100000.00元(臺拾万圆整),占总投资的40%.
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依法自愿组成合法的合作企业,由甲方负
责办理工商登记及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合伙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
果需延长合伙期限,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合伙经营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回。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盈亏以投资比例分配,即甲方占60%,乙
方占40%。
第六条、 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需扩大企业规模,双方按各
自出资的比例进行资金投入,即甲方60%,乙方40%。
第七条、 合伙企业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解散:1、合伙期满
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2、双方合伙人决定解散。3、合
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5、出现法律法规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第八条、 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各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
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均具有法律同等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篇三: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
合伙人各方:
李智,身份证号码 ,住址
李二,身份证号码 ,住址
李三,身份证号码 ,住址
李四,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1.成都市AAA区人民政府拟投资建设“BBB”项目,该项目即将进入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阶段;
2.合伙人各方拟共同投资,并借用CCC建筑公司资质,投标“BBB”项目的工程施工。
基于前述事实,合伙人各方经协商,就合伙投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伙事项及方式
合伙人各方共同出资,借用CCC建筑公司资质,投标“BBB”项目的工程施工。
第二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2.1按工程项目进度,合伙人各方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各方的出资比例分别为:李智25%;李二25%;李三25%;李四25%。
2.2若合伙人未按工程进度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则差额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向第
三方融资,融资利息按3%/月支付,该利息由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承担。
第三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合伙事务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各方依照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第四条 合伙事务执行
4.1各合伙人共同推选李智作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全面负责工程的投标及工程施工工作,并以李智个人的名义与CCC建筑公司签订资质借用或内部承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李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李智应每月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事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4.2李智应每月编制财务报表,并由各合伙人审查后共同签署。
4.3李智因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法律责任均最终由合伙人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不退伙,也不增加合伙人。
第六条 解散与清算
视合伙事务进度情况,届时由各合伙人决定签署清算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