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和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全公司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主管部门,
本办法实施的主管部门为综合办。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非城镇职工满足该办法制定的相关条件可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依据自愿的原则,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可申请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
第五条,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住房公积金的非城镇户口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入公司工作年满二年以上者,
2、年度绩效考核连续合格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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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及决定其他贡献者,
,二,凡申报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人员,需入公司满五年以上者,同时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1、申请期内年底绩效考核有两次优秀者,
2、取得高级或工程师职称以上的资格者,
3、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一名者,
4、获得所级以上先进奖、成果奖者,排名前一名者,
5、参加公司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二名及前三名者,
6、对生产技术、管理和经济效益等取得重大突破者,经济效益?10万元,,
7、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其他贡献者,
第六条,申报流程,
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要求的有关人员经本人申请,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办公会议决定,由综合办负责具体执行。
第七条,应用解释部门,
本办法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第八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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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公积金/补充公积金申请表 身份证号码:
姓名 部门 岗位 入职时间 申请类型 基数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部门意见
部门签名:
分管领导 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办公会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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