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建筑高度 层 数 勘察单位编号
资质等级 勘察单位名称
资质编号
工程验收检查内容
编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编制勘察文件的依据 是
勘察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
和
2 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约定的质量要求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报告提出整改
的落3 已落实 实情况
勘察文件是否已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4 已进行技术交底 底
5 勘察文件的签名、签章是否齐全 齐全
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是否相符(若不符,6 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相符 处理意见)
勘察变更文件、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重大7 勘察变更文件、变更程序符合要求,并通过图审 变更是否重新通过图审
8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检查结论: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勘察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
时 间: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建筑高度 层 数 施工图审号 图审机构名称
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名称
资质编号
工程验收检查内容
编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设计文件的签名、签章是否齐全 是
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2 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要求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设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的3 已落实 落实情况
设计文件是否已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4 已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
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材料、新技术是5 / 否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
设计变更文件、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涉
6 及主体结构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有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文件、变更程序符合要求
补审
7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检查结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设计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
时 间:
西湖明珠阳光宅16#楼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
会议地点:西湖明珠阳光宅15#楼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议
:基础验收
参加单位及人员:见基础验收签到表
会议主持人:汪高
会议议程及内容: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潘江山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参加的验收组,对地基与基础工程按照程序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工程施工文件齐全,工程检验、检测结果合格,观感质量好,我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自评为合格。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贯彻执行新标准,落实验收制度,材料检验,注重薄弱环节检查。对止水拉杆进行防锈处理,后浇带模板不得拆除。高层建筑安全尤为重要,塔吊要定期检查钢丝绳、滑轮、吊钩。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估合格,同意基础验收。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一致,验收合格。
设计单位:该工程实体与设计相符,工程实体质量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文件要求。后浇带施工严格按图施工,沉降观测要及时跟踪,如有差距,及时反馈设计院。该基础工程验收合格。
质监站:对整个观感来说没有严重缺陷,砼梁柱有个别蜂窝、麻面,对钢材检验结果进行换算要及时,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抽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日志要详细反映每天的日常工作。同意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以上各位专家所提内容认真落实,希望项目部施工精益求精,做到精工细作,满足业主要求。根据各参见方的综合意见,同意验收合格。
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勘察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西湖明珠阳光宅16#楼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
会议地点:西湖明珠阳光宅15#楼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议题:基础分部验收
参加单位及人员:见基础验收签到表
会议主持人:汪高
会议议程及内容: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潘江山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参加的验收组,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按照程序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工程施工文件齐全,工程检验、检测结果合格,观感质量好,我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自评为合格。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贯彻执行新标准,落实验收制度,材料检验,注重薄弱环节检查。对止水拉杆进行防锈处理,后浇带模板不得拆除。高层建筑安全尤为重要,塔吊要定期检查钢丝绳、滑轮、吊钩。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合格,同意基础验收。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一致,验收合格。
设计单位:该工程实体与设计相符,工程实体质量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文件要求。后浇带施工严格按图施工,沉降观测要及时跟踪,如有差距,及时反馈设计院。该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质监站:对整个观感来说没有严重缺陷,砼梁柱有个别蜂窝、麻面,对钢材检验结果进行换算要及时,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抽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日志要详细反映每天的日常工作。同意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以上各位专家所提内容认真落实,希望项目部施工精益求精,做到精工细作,满足业主要求。根据各参见方的综合意见,同意验收。
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勘察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主体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参加单位及人员: 会议主持人:
会议议程及内容:
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
内容。
二、施工单位介绍主体工程自评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设计单位介绍主体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五、验收组审阅施工单位工程档案资料及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六、验收组成员分别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七、验收组组长根据各验收小组结果提出验收组综合意见,参建各方是否同意验收,是否达成
一致性意见。
八、若参建各方对验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
织验收。
九、主体工程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承监质监站对主体工程验收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十一、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参加单位及人员:
会议主持人:
会议议程及内容:
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内容。
二、施工单位介绍所验收分部工程自评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所验收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设计单位介绍所验收分部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五、验收组审阅施工单位工程档案资料及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六、验收组成员分别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七、验收组组长根据各验收小组结果提出验收组综合意见,参建各方是否同意验收,是否达成
一致性意见。
八、若参建各方对验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
织验收。
九、所验收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承监质监站对所验收分部工程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十一、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参加单位及人员:
会议主持人:
会议议程及内容:
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内容。
二、施工单位介绍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设计单位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五、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及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六、验收组成员分别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七、验收组组长根据各验收小组结果提出验收组综合意见,参建各方是否同意验收,是否达成
一致性意见。
八、若参建各方对验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
织验收。
九、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承监质监站对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十一、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单位法人盖章(或受法人委托的验收专用章)。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是赠送资料劳动合同,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
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
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