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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述评——兼论勒菲弗尔“制控论”翻译思想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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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述评——兼论勒菲弗尔“制控论”翻译思想研究现状《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述评——兼论勒菲弗尔“制控论”翻译思想研究现状 《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述评——兼论勒菲弗尔“制控论”翻译思想研究现状 刘 猛 (扬州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摘 要:安德列,勒菲弗尔(Andre Lefevere)是文化学派翻译理论奠基人之一,他在代表作《翻译、改写与文学名誉的制控》中提出“制控论”翻译思想,认为改写主要受意识形态、诗学形态和赞助人的限制。本文回顾了勒菲弗尔“制控论”在中国的接受情况,澄清了国内对“制控论”以及文化学派存在的一些认识上的误...
《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述评——兼论勒菲弗尔“制控论”翻译思想研究现状
《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述评——兼论勒菲弗尔“制控论”翻译思想研究现状 《翻译、改写以及对文学名声的制控》述评——兼论勒菲弗尔“制控论”翻译思想研究现状 刘 猛 (扬州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摘 要:安德列,勒菲弗尔(Andre Lefevere)是文化学派翻译理论奠基人之一,他在代作《翻译、改写与文学名誉的制控》中提出“制控论”翻译思想,认为改写主要受意识形态、诗学形态和赞助人的限制。本文回顾了勒菲弗尔“制控论”在中国的接受情况,澄清了国内对“制控论”以及文化学派存在的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指明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安德列?勒菲弗尔;文化学派;制控论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 2012)05-0196-03 一、安德烈?勒菲弗尔简介 安德列,勒菲弗尔(Andre Lefevere) (1945,1996)生于比利时,1964至1968年就读于Ghent大学(1972年获得Essex大学博士学位,后移民美国并任教于奥斯汀分校。他是国际著名文论家,比较文学家和翻译理论家。他和图里、霍姆斯、兰伯特为“翻译研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确立做出了巨大贡献。本文要评述的是安德列?勒菲弗尔1992年出版的《翻译、改写与文学名誉的制控》。本书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年引进出版,夏平导读。 二、本书内容概括 全书分为十二章。在第一章作者提出“改写”(rewriting)这个重要概念:对于文学原作的翻译、改写、编订选集、批评和编辑等工作等都属于改写。绝对的对等是不存在的。在改写过程中,生活在一定社会、文化环境中的改写者往往会对原作进行一定程度的加工或者调整,以使其与改写所处的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形态相符。接着作者分析了英国诗人John Donne、女权主义作家作品出名的原因,并把文学作品分为高雅(high)和(通俗)low。在第二章作者论述了影响和制约翻译的两大因素之一:“赞助人(patronage)”。赞助人可以是许可和资助翻译的王公贵族或是教宗,也可以是后世的文化和意识形态的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意识形态的管制。在第三章作者接着论述了影响和制约翻译的另外一个因素:“诗学(poetics)”。诗学超过了诗歌研究范围,延伸至艺术程式、审美观念和文化习俗,诗学形态一般由专业人士负责掌控。在第四章作者以古希腊戏剧家阿里斯托芬的剧本Lysistrata为例说明翻译文学作品是如何受到当时当地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形态的影响。在第五章作者以《安娜?弗兰克日记》论述意识形态和诗学形态对翻译的影响,其强大程度足以将同一作品或同一人物构建出面貌迥异的各种版本。作者在第六章将目光转到东方,以qasidah诗体为例探讨伊斯兰文学作品译本在西方稀少的原因。作者认为译者没有能够成功地以能为欧洲人接纳的形式译介作品,体现了诗学形态和意识形态的冲突。作者在第七章阐述翻译的“语篇全域(universe of discourse)”问。17世纪一位诗歌译者Roscommon伯爵在翻译时由于译人文化与目标语文化相左而出现矛盾的态度。作者认为这种态度受到原作的地位、译人文化的自我形象、被认为译人文化可以采纳的文本类型、被认可可以允许在译文中使用的词语、译文的目的受众,以及受众的习惯或愿意接受的“文化版本”(cul-tural scripts)等因素的巨大影响。作者在这一章中还对翻译在语篇全域方面受到的影响和限制作了详细分析,同时指出,随着时代的进展,这些影响和限制因素也是不断消长变化的。在第八章里作者谈论多年来一直争论纷纭的问题:翻译的语言问题。他指出:原作也好,译作也好,为了达到读者的期望,必须运用各种语言技巧,采用一种“语内表现策略(illocutionar strategies)”的组合。作者指出“译本尽管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免和有出入,但毕竟还是原文,而其他各种形式的改写所塑造出来的原作、作者或文化的形象对读者所造成的影响要大许多”。在第九章里,作者以17世纪荷兰诗人兼剧作家Focquenbroch的作品的沉浮为例,说明文学史编修者为了 某种意识形态或诗学形态的需要,操纵作家和作品的文学名声。在第十章作者以欧美白人以及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尼日利亚作家WoleSoyinka编定的几部非洲诗歌选集为例,分析和论述了选集编者对于作家和作品的名声和地位的影响。作者认为,在编纂选集时,编者必定有他心目中的潜在读者,为了市场销路,为了迎合潜在读者的意识形态和诗学形态的口味或者配合当时的某种热潮,以及为了编者的某种见解或主张,选集不可能是完全公正、客观、全面的。编者常会推说因为篇幅有限所以不收录某些作家的作品都是借口。作者在第十一章以法国著名女作家Stael为例,说明评论界对于作家和作品形象的影响是多么巨大。政治人物或是富贾之人可以操纵评论来操纵自己名声。在本书最后一章,作者比较了德国作家Buchner的《丹东之死》两个被改写过版本,发现改写过的剧作演出虽然获得成功,但是无论从思想意义还是艺术形式方面与原作相差甚远,因此编辑的办法对原作的改写也足以使原作面目全非。 纵观全书,勒菲弗尔的观点可归结如下:一切改写无论意图如何都反映一定时间阶段的意识形态和诗学形态;改写是在权力操控下进行的,有助于一种文学和一个社会的进化:重写可以引进新观念、新流派、新词语,因此翻译史也是文学的革新史,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影响史;改写主要受三个方面的限制:意识形态、诗学形态和赞助人。 三、对勒菲弗尔“制控论”的评价 勒菲弗尔的“制控论”大概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引入中国的。和其他任何一种翻译理论一样,对其评价经历了一个由先期的推崇到后期批判反思的过程。 (一)对勒菲弗尔“制控论”的推崇 勒菲弗尔的理论一经译介到中国,国内大多数学者采取肯定的态度,对其理论进行深入的诠释和广泛的应用。首先,众多学者认为勒菲弗尔的理论把翻译从语义层面的微观世界扩展到了更广阔的文化背景中去,并肯定了他所代表的文化学派的主要贡献在于突破了语言学和传统美学的研究范畴。 其次,勒菲弗尔及文化学派为很多国内研究者对宏观的翻译活动和现象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例如王巍从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三个角度出发,研究阐释了晚清小说翻译带有极强的政治功利性并得到当权者等的倡导和支持的现象;王友贵从勒弗菲尔、赫曼斯、本雅明的理论假说出发考察了意识形态对中国翻译文学史近150年的影响和操控;张慧玲利用制控论对意识流小说的翻译进行了阐释:赵亮通过勒菲弗尔的理论解读明清侦探小说的翻译。另外笔者统计从2001—2010期间用勒菲弗尔的理论来研究各类不同的译本,解释历史上尤其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各种与翻译有关的现象的硕士和博士论文多达85篇。 最后,勒菲弗尔及其文化学派将翻译实践尤其是译本评价从微观转向宏观,认为翻译应该以“文化”为单位进行,打破了传统上的“忠实观”来判定译文质量的标准,而更多地利用操纵理论对不同译文出现的原因和现象加以解释和描述。例如,邓丽君运用勒菲弗尔制控理论中与意识形态相关的理论对徐志摩译本“爱情”的翻译过程中采取不同的译法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二)对勒菲弗尔“制控论”的批判反思 国内学者对勒菲弗尔“制控论”的反思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们认为勒菲弗尔及其文化学派过于强调改写和文化因素的作用。对传统的翻译理论采取的态度不是取其精华,而是完全的颠覆,完全抛弃了文本层面上的“忠实”,并且忽视了原作本身的价值对译人文学和社会的作用。将译本的地位提升到和原文本同等的高度,而在理论中基本上未对原文本进行关注。 其次,他们认为勒菲弗尔的理论只是宏观地进行描述而实际操作性不强,不能从实质上或者操作上指导译者具体的翻译实践活动。持相关论点的学者提出认为文化学派谈到了意识形态、诗学和赞助人的影响,但这些都只是宏观的影响因素,而这三个控制因素太过于笼 统,并且由于术语太少、太笼统,只能指明大方向。真正的翻译实践活动仍然是要在句子和文本层次上进行的,文化学派的理论几乎完全放弃了对句子和文本层面的关注,因此并不能真正从实际操作上对翻译实践进行指导。 最后,对译者的主观能动性重视不够。勒菲弗尔的理论过于强调译者受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等因素控制的方面,而忽视了译者本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反操控能力。一些学者认为译者的翻译理想是译者的反操控之源。译者的翻译理想可以看作是社会操控的产物,是时代要求的反映,但更可以看作是译者根据自身对社会发展趋势的洞察、对时代需求的预见以及个人历史责任的强烈意识形成自己的翻译理想。译者的翻译理想可以是译者对自己情绪、风格的把握等诸多方面。 在评价勒菲弗尔的翻译理论之前,笔者认为有必有先理清理论与理论之间的关系。谢天振在其《当代国外翻译理论》一书中指出,现代翻译理论实际上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建立,之前的两千余年内翻译行为实际上多与具体问题相关,翻译者的立论则多出自论者自身翻译实践的经验体会。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翻译理论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出现了一大批耳熟能详的理论学派,包括以奈达、纽马克、卡特福特、雅克布逊为代表的“语言学派”翻译理论;斯坦纳和贝尔曼为代表的“阐释学派”翻译理论,诺德、莱斯、弗米尔为代表的“功能学派”翻译理论;霍尔姆斯、佐哈、图里、勒菲弗尔、巴斯奈特、赫曼斯为代表的“文化学派”翻译理论:本雅明、德里达、韦努蒂、德曼为代表的“结构学派”翻译论文;西蒙、钱伯伦、格达德、弗罗托为代表的“女性主义”翻译理论:罗宾逊、维埃拉为代表的“后殖民”翻译理论,以及后来出现的以列维、费奥多罗夫、丽诺娃为代表的“苏东学派”理论。纵观近60的翻泽理论,我们可能会发现理论推陈出新的速度令人眼花缭乱,大有后来者就居上、后来者就流行的态势。谢天振认为,拨开纷繁复杂的各种理论,我们会发现不同的翻译理论和派别实际上是不矛盾的。各种学派的理论只不过从不同的视角对翻译过程进行了阐释。 国内不少学者指责文化学派理论实际操作性不强,实际上是对勒菲弗尔及其文化学派某种程度上的一种误读。文化学派强调文化在翻译中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对其他学派理论的排斥。在笔者看来,文化学派强调从宏观上把握翻译,跳出以往翻译理论过度关注微观层次的局限,是对翻译理论的一次极大的创新。对于文学翻译来讲,文化学派与其他各种理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互补充、互通有无、相辅相存的,只强调某一种理论而忽视其他理论的话,无异于“坐井观天”、“盲人摸象”、“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责任编辑 张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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