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专2007117号
浙人专〔2007〕117号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高级经济师
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的申报工作~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经济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仍按《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其中~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能力和水平达到《试行条例》规定任职条件的~可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条件执行。
二、具有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专业中级资格~直接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
三、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经济师等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经济师等相应中级职务未满5年的人员(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3项以上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
,一,设区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被列为设区市以上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对象,或被授予设区市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或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所主持的单位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
,二,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上~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至少发
过3篇有较高水平的经济专业论文。
,三,正式出版过经济专业论著、译作或编写过大、中专教材~并为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
,四,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经济及其他社会科研成果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五,直接主持管理企业,或大型项目,主要经济业务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六,大专学历从事经济工作20年以上,中专及相当学历从事经济工作25年以上。
四、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中经营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凡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虽然没有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
,一,一定规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指规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其中40周岁以下人员限指董事长、总经理)~所在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
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或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万元以上盈利企业;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全省本行业,大类,前10位。企业在注册地所在设区市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具备以下4项中的3项条件,40周岁以下人员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善于运用现代先进技术、经济管理知识及手段~研究和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省部级三等、市,地,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等相应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经理,、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或获设区市级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拔尖人才、设区市级相关荣誉称号两项以上,集体荣誉只能算规模企业的负责人和分管副职,。
?研究生学历~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7年,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大专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0年,不具备上述学历的人员~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5年。
?正式出版过经济专业方面的专著或公开发表不少于2篇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经济管理文章。
五、正常和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人机对话测评。直接申报人员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家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人机对话测评和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一,40周岁以下的申报对象~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成绩或达到省合格标准~或符合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其他申报对象的外语水平不作为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只作为专家评审的依据之一。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须提供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
或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Windows2000/XP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应免试条件。
七、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八、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市人事部门或省、部属单位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以及申报对象送审材料须包含的内容和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备。各单位要对申报对象提交的评审材料
进行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8,上签字。对有关复印件须经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核对原件验证盖印后才能上报。
,三,申报人员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各市和省有关经济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后~于9月15日前统一报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九、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予以退回~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十、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的要求参照上述
执行。
十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以及本文件所列附件~均可登陆浙江人事编制网下载,网址:www.zjrs.gov.cn~栏目:“表格下载”栏和“业务导航”下的“资格评价”中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栏,。
附件:1.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3.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4.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6.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7.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审核表
8.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对象照片粘贴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高级经济师 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7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