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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华北村镇人口

2017-10-29 19页 doc 43KB 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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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华北村镇人口晚清华北村镇人口 对人口的研究常见于社会学家的著作。1931年中国社会学会第一次年会即以中国人口问题为讨论中心;学会理事长孙本文先生论当时中国社会学概况时,以人口问题著作的出版为主要成就之一。社会学者研究人口,着重于实地调查以取得人口资料,加以分析。这使他们的研究有较确实的资料基础。而历史学者研究人口,即研究历史上的人口问题,情况就不同。中国史籍虽不乏有关人口的记载和数字,但其含义和准确性,却是有待研究的先决问题。何炳棣1959年出版的《1368-1953中国人口问题研究》一书(注: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有葛剑雄中译本。)...
晚清华北村镇人口
晚清华北村镇人口 对人口的研究常见于社会学家的著作。1931年中国社会学会第一次年会即以中国人口问题为讨论中心;学会理事长孙本文先生论当时中国社会学概况时,以人口问题著作的出版为主要成就之一。社会学者研究人口,着重于实地调查以取得人口资料,加以分析。这使他们的研究有较确实的资料基础。而历史学者研究人口,即研究历史上的人口问题,情况就不同。中国史籍虽不乏有关人口的记载和数字,但其含义和准确性,却是有待研究的先决问题。何炳棣1959年出版的《1368-1953中国人口问题研究》一书(注: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有葛剑雄中译本。),对这一时期有关人口数字的结构和历史术语作了重新考证研究,对与人口数字有关的“丁”的内容作了确切的诠释,因而对历史人口之研究,作 出了重要贡献。费正清在书序中称赞何炳棣以充实的学识和始终不渝的勤奋完成了这一著作,可能对社会历史学家产生启示和希望;但费正清以为何的研究是继若干学者之后最后证明,在对这一时期的人口作数量分析方面,中国史料不能作为可靠依据,这一评说却不符何著的原意。何炳棣对清乾隆朝以前有关人口数量的记载进行辨证分析,指出官方的“丁”数既非人口数,也不可以作为实际户数的参考量;但他对乾隆四十年(1776)令各州县按现行保甲门牌底册核计汇总、每年上报民数的规定给予重视,对自此至1850年期间有关人口的历史文献作了诸多考证,并据以对户口数、户的规模、性比例、出生率等作了若干分析。可见何的著作并非拒绝一切中国的历史文献;只是对此时期以前以及1851年以后的文献中的人口数据提出疑问。他认为1851年以后的人口资料,由于清统治衰弱,保甲人口登记混乱,甚或成为具文。但他同时也认为,这一时期中,各省县的人口总数虽然错误百出,但有一些数据对人口研究仍有参考价值。 乾隆朝前后历史文献中的“丁”数不能据以论证人口,是由于“丁”的历史内容与人口数目不相关,故只能据朝廷明令以保甲登记人口的制度建立后的资料进行研究;但1850年以前和以后的保甲和保甲人口登记是否有这样巨大的差别,以致以前的资料可信而以后则否,这却是需要具体讨论的问题。在“以前”时期,保甲之不健全也常见诸臣工奏议, 嘉庆十一年(1806)曾任广东按察使的太常寺卿秦瀛上奏中就有语:“又保甲一法,仅属虚名。”(注:《清史列传》卷32本传,中华书局,1987年,第8册,第2512页。)至于“以后”,如光绪十一年(1885)直隶《故城县志》称:“近今岁报户口,几成具文,凡以地丁有定则,无需确稽也。”但“地丁有定则”,并非自光绪始,雍乾皆然;人口之是否确稽,必定还有别的原因。也如该志所说,“同治十三年蒙爵阁部堂(案即李鸿章)札饬州县办理乡图,装册备览,光绪元年又蒙本府陈扩充条款,严密稽查”,在这种情况下的户口数字,就应比较可信了。这样看来,无论1851年之前或之后的历史人口资料之可利用性,恐怕都应具体对待。 一 本文依据几种晚清时期的河北、山东若干州县的地方志资料、村图资料,对当时一些村镇人口状况的几个方面作出介绍和分析。比较难得的是两种大约形成于光绪初年、收藏于日本东洋文化研究所的直隶“青县村图”和“深州村图”,它们包括两州县数百余村的地理、人口、人物、土地、市集、学塾、作物、社区编制等多项资料;以人口资料言,它们提供了以村落为单位的户数和区分男女大小的口数,其具体程度为一般县志资料所不及。这两种村图以及另一种我未见的正定村图的残本,应即是同治末年李鸿章任直隶总督之初为纂修《畿辅通志》而命各州县所作的准备资料,也应是上述 故城县志所说的“爵阁部堂札饬州县办理乡图”事项中的两种,当时各州县应大体按李鸿章的要求完成了,但今之幸存者似尚未发现其他。今以之与其他县志资料一起略窥19世纪后半期北方乡村的人口情况。这不是对大范围的人口状况及其趋势进行研究,而只是提供若干可供利用的一些县和村镇的具体人口资料并作一些分析。 根据“青县村图”所载资料合计,光绪初年全县435村镇,27643户,人口共148229人。这一数目比嘉庆八年(1803)《青县志》所载嘉庆七年(1802)户60062,口259717大不同;70余年间户减少54%,口减少43%。民国《青县志》称,光绪二十一年(1895)青县户56475,口310009;这数目较嘉庆七年户数略减而口数颇有增加,但至民国17年(1928)则又减为户42794,口249192。青县自晚清咸同以来水旱兵灾频仍,人民蒙受灾难至巨,故光绪初年编成的“村图”显示人口较嘉庆年间锐减是可以理解的,而光绪二十一年的猛增却不可思议。县志载,自嘉庆八年旧县志成书后,至道光十九年(1839)因雨水为灾,案卷残毁,光绪二十年(1894)以后的案卷又被民国2年(1913)张姓知事烧毁。我推测,所记上述光绪二十一年的户口数是可疑的。民国《青县志》记咸丰以后该县的灾害甚详;自咸丰二年(1852)后至光绪二十年间较严重的水旱兵灾几乎连年不断。咸丰三年(1853)兵灾,又河溢114村。咸丰六年(1856)春蝗夏旱,又子牙河决口。同治元年(1862) 春亢旱,大疫,又淫雨。同治十年(1871)6月、8月各淫雨8昼夜,全境河决。光绪元年(1875)全县及全省大旱。光绪二年(1876)饥民21547口,三年(1877)饥民23533口,四年(1878)饥民47500口,五年(1879)饥民65625口,九年(1883)饥民77131口,十年(1884)饥民94683口,十一年(1885)饥民91649口,十二年(1886)饥民64794口,十六年(1890)饥民61892口,十七年(1891)饥民40332口,十八年(1892)饥民40332口,该年“河决又大疫,人死无算”。十九年(1893)饥民45265口,二十年尚有10386口。如此环境,光绪二十一年人口数超过嘉庆年16%,是难以置信的。本文判断“青县村图”所示光绪初年的上述人户数目以及其他资料,比较可信。 要说明的是,县志和村图叙述所及都包括县城,而在传统中国的体制里,县治所在都是“城”。“城”的原来意义主要是在它们有“城墙”。康熙年间副都御史励杜讷奏称:“督抚大吏,朝廷畀以百余城吏治……”(注:《清史列传》卷9本传,第3册,第654页。)这里,“城”就是州县的代名词。城墙之内虽有一定的商业区域,但不一定有发达的工商业。即或有些作坊店铺,如光绪末年京师外城兵马司前街有七八家店铺,牛街有三十来家店铺等等,也都是些成衣铺、切面铺、烧饼铺、剃头铺、豆腐房、油盐店、杂货铺、绒线铺之类。(注:《清末北京外城商户调查表》,《历史档案》2001年第3-4期、2002年第1期。)在19世纪,“城”内大部分是耕地, 甚至大城如南京城内,80%土地仍是耕地,次等城如定州城内,绝大部分土地也是耕地(注: Kung-chuanHsiao,RuralChina:ImperialControlintheNineteenthC entury.University ofWashingtonPress,1960,第一章注。)。当时的“城”与“城”中铺户,与现代都市、现代工商业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如据《青县村图》,光绪初年的县城,户不过六百,仅有客店十所;如据光绪晚年的《望都县乡土图说》,望都县城只一百数十户,六七百口,虽有四十余铺户,而“杂货、布匹、杂粮、药料、熟食等铺,逢集场一开设,若非有恒业者然也”,都谈不上工商辐辏,但并不影响它们作为“城”的地位。20世纪人口学家以区别乡村人口与市镇人口为人口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由于历史含义之不同,似难以此套用于历史人口。因此,为避免与现代城市混淆,本文标题不作“城乡”人口,而作“村镇”人口。 以聚落而有“镇”之称者,所见北方州县资料,似以青县为较多。康熙《青县志》记县境有九镇一店,至修嘉庆志时已同光绪年间一样,县境分为十二镇,各镇所属,少或十余村,多达六十余村。但十二镇中除城关镇、兴济镇、杜林镇、流河镇各有百户以上并有少量客店外,多数镇并无商店,甚至并无市集,人口不过数十户。在青县,“镇”并非工商繁盛之同义语,而且也没有人口多少的含义。 “镇”,南北朝、唐、宋、金常指军事要地。据《金史?地理志》,镇并是略当于县或亚于县的一级区划。但在清末自治章程明定以“镇”与“乡”为县以下之一级行政组织以前,明清时期的“镇”似并无明确法定的行政或经济含义。崇祯《松江府志》:“民亦所在而聚矣,城可暨乎,古曰聚,唐始曰镇。朝×市后,斯亦都邑之翼卫也。”嘉庆《海州直隶州志》:“海州地广多盗,故民聚数十家而为镇。”又云:“予尝行诸镇,蒹葭芦荻遍野……荒村墟里往往如是。”这些“镇”,实只是“聚落”之意。嘉庆《澄海县志》称:康熙乾隆所修旧志,“民人屯聚之所为村,商贾贸易之所为市,远商兴贩之所为集,车舆辐辏为水陆要冲或设官将以禁防或设关口以征税者为镇。亦有不设官司而称镇、既设官而仍称村称市者,从俗也。”这些修志者都没有予“镇”以某种确定的含义。 不仅南方,北方亦然。光绪四年(1878)直隶《唐县志》卷1在“乡镇”中列有4镇:高昌镇、连颐镇、北罗镇、唐梅镇。在“村庄”中又列有“高昌镇”,注:户69,口270,逢四、九有集。“村庄”中又有南高昌村,户79,口365;东高昌村,户203,口896;北高昌村,户280,口947。这三处户口都多于高昌镇而各称村,只是市集在邻近的高昌镇。似此,是否有市集似有关乎是否称“镇”。事实又不然。唐县东沿村有集,户167,口641,东杨庄有集,户202,口817,西雹水村有集,户301,口1434,等等,都只称村不称镇;而且如 上所述,称为“镇”者也都列在“村庄”栏目中。直隶望都县光绪末年永丰镇150余户,有集,有杂货店等两家;而来安镇只40余户,无店无集,亦称镇。类此事例,各县多有。据近年出版的《中国地名通名集解》,“镇”也是称乡间自然村落的一种名称(注:据历史地理学家华林甫先生提示,谨此致谢。《中国地名通名集解》,测绘出版社,1993年。),更可知“镇”不一定指工商聚落。 直隶青县有12镇,情况不仅类似,而且又别有含义。民国《青县志》:“历代制度,村庄之上大都更置一级:乡也里也屯也铺也地方也……名虽不同,其并散为整便于统摄之意则一。旧志村庄四百有八,分隶于十二镇……赋役门又别为二十二……于是青于各里之外,又定为各镇以领村庄,此镇之所由设也。”由此可知,青县之“镇”不同于单个的聚落,而是一种区域;在“镇”的区域中又有“本镇”即这一区域的“首村”所在地,其名称与区域之名称一致,称某某镇。但各个本镇的人口、工商情况却迥不相同。南庄镇、李家镇、大兴镇、马厂镇本镇都无集无店,而且都是不大的村庄(见表1)。 表1 光绪初年青县12镇及本镇户口和工商情况表 镇别 户数 口数 本镇户数 本镇口数 本镇客店 本镇集市 在城镇 2443 13697 600 4014 客店 10 二、五、七、十集 南街镇 3121 17225 不详 不详 无 无 北街镇 1476 872 不详 不详 无 无 流河镇 728 422 165 1069 客店1 三、八集 南庄镇 712 3821 95 563 无 无 新集镇 3068 16671 61 347 客店2 四、九集 兴济镇 3849 19702 861 4468 客店9 一、六集 黄洼镇 1423 7500 152 714 无 无 李家镇 2151 10068 92 454 无 无 大兴镇 1353 7756 77 475 无 无 马厂镇 1924 10301 113 626 无 无 杜林镇 5395 28537 207 793 客店5 二、七集 合计 27643 148229 2403 13523 青县12镇中几个镇的本镇无客店、无集市,另一方面,“镇”属下的一些村落无镇之称但却有客店、集市(见表2)。 表2 光绪初年木门店等村户口和客店、集市情况表 村别 所从属之镇 户数 口数 客店 集市 木门店 南街镇 62 542 客店3 三、八集 钱海庄 杜林镇 208 1052 无 一、六集 山呼庄 杜林镇 306 1617 客店3 五、十集 不仅青县,作为直隶州的定州,其属下的镇和村的户口工商情况也并无明确界限。道光三十年(1850)《直隶定州志》载有400余村庄的资料,注明了各村的铺户民户和集期。其中有集期铺户而又以镇名者凡 9,而称村者凡4。它们的户口和工商情况如表3。 表3 定州13镇、村户口和工商情况表(1850年) 村镇别 户数 口数 集市 东亭镇 民户196铺户22 1052 一、六集 大辛庄镇 民户161铺户30 800 二、七集 北高蓬镇 民户151铺户16 1001 一、六集 邢邑镇 381 2160 四、九集 李亲顾镇 民户209铺户14 1630 三、八集 市庄镇 民户110铺户11 753 五、十集 明月镇 民户85铺户64 592 四、九集 清风店镇 民户125铺户76 589 二、七集 砖路镇 354 1842 四、九集 子位村 民户571铺户9 7288 一、六集 东内堡村 民户295铺户10 2158 不详 五女集村 民户90铺户15 482 五、十集 西坂村 民户411铺户7 2046 不详 直隶滦州晚清时除州城外,光绪志卷8载有“市镇”25处,称“镇”者5,即:,è,,?城镇,235户,2159口,“市廛齐整,商贾富庶”,三、八集;开平镇,355户,2903口,“商贾辐辏,财物丰盈”,二、五、七、十集;稻地镇,450户,4807口,“廛肆鳞次,商贾繁富,土沃民殷”,三、八集;榛子镇,“畿东巨镇”,“市肆民居环列”,一、六、四、九集,而户仅71,口514;又古冶镇,192户,1361口,二、七集。 这5处“市镇”称“镇”,而其他20处“市镇”则或称庄,称营,称坨,称店。可注意的是,在卷8“市镇”目中和卷13的“户口”目中,有些地名或称镇或称庄不一,如“市镇”中三、八有集的栗园庄,“户口”中称栗园镇,只33户,186口。“市镇”中二、七有集的坨里庄,“户口”中作“坨里镇”,37户,349口。等等。 从以上青县、定州、滦州的资料,可知“镇”与“村”在户口上,在工商情况上,并没有确定的界限,是否称“镇”亦无一定之准则。 处于华北平原的深州,据村图及道光《深州直隶州志》并吴汝纶《深州风土记》,深州分27社,社下即村,社是赋税区,而“路”似只有方位的意义。西南、西北、东南三路284村31141户,160125人。284村中没有以“镇”为名的聚落;集市都在村庄,而多数集市却颇有规模(见表4)。 以上这些村庄,今或称之为集镇。当时,这些村庄中有店,隔数日周围十数村、数十村村民前来赶集,确与无店无集的村庄不同。但村中数百户而只商店寥寥数家,而且商店主多不脱离农业。如村图记西阳台村348户,有客店3家;至五六十年后之1936年,中国已进入民国25年,西阳台户口增至420户,商店已有9家,但这些商店仍兼业农(注:见从翰香主编《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05页引据满铁调查资料。),则当年数百户的集 镇西阳台村之非农业人口,实只百分之几。 表4 光绪初年深州有客店集市之21村户口和店铺情况表 村别 户数 口数 客店 集市 清辉头 308 1656 3 四、九集 东魏家桥 148 794 6 四、九集 王章市 135 846 3 二、七集 大染庄 219 1157 2 四、九集 王家庄 171 650 2 三、八集 焦庄 205 1159 1 一、六集 马拦井 285 1453 2 五、十集 大郝科 753 2531 2 四、九集 王家井 160 700 7 二、七集 杜科村 150 438 4 一、六集 邵甫村 208 1244 2 一、六集 郭家庄 201 982 1 二、七集 穆村 217 925 4 三、八集 北午村 236 1400 1 五、十集 唐凤村 140 738 2 二、七集 刘家屯 147 1017 1 五、十集 西阳台村 348 2103 3 一、六集 西景萌村 369 2290 3 四、九集 榆科村 118 778 7 二、七集 清河坊 225 1246 1 一、六集 南堤上村 54 422 2 三、八集 二 这些有店有集的镇或村,其人口状况与其他无集村镇是否有所不同,资料较少,可作比较研究者不多。以人口多少而论,有店有集之村镇不一定户口繁盛。以上深州有店有集的21村中,20村在百户以上,似乎是否有店有集,与村落之大小相关。但284村中有不少村户口较多,如342户的曹家庄、380户的西安庄、396户的太古庄、225户的清河坊、237户的下博村、340户的南黄龙村等,都无店无集。设集、设店铺,至少还决定于 地理等因素。这可以从青县、深州的市集分布状况得知,本文不论。至于有店有集村的户均人口,据青县435村,共27643户,148229人,户均人口应为5.36人。而县 中有集有店村户数共2539,口数为14251,户均人口为5.61人。相差甚微。深州亦大略如此。 在人口调查和研究中,教育程度和识字状况是重要的内容,而历史人口研究中由于缺乏资料,极难涉及。青县、深州村图有义学、乡塾两项内容,逐村填写,是历史人口研究中罕有的资料。本文将利用它们以研究村镇人口中的教育状况。《青县村图》各村的人口项下区分为男女大小,未成年男女大体就是达到入学年龄的人。考虑到当时女子实际上不可能入学的现实,本文以未成年男童与在学学童人数之比,称为比率A。从比率A可以直接看出入学的学龄童子的比例。由于《深州村图》的人口项下未区分年龄大小,现另以各村的人口数与在学学童人数比较,称为比率B,以便于比较当时青、深两地学童在本村人口中的入学率。 义学之名,屡见于清朝官方文献,是为无力入学者而设,多有学田支持;而乡塾应是由学童家庭负担相当费用的学校。义学、乡塾一般有塾师一人,多由文生即俗称秀才者担任,亦有少数举人或文童。青县学塾,一塾学童少或二三人,多或八九人;一村亦有有塾师二三人、四五人,学童多至二十余人者。 下面先考察青县8个有店有集村镇的学塾情况(见表5)。学塾师生的数字如写作1-8,前数1代表老师人数,也就是学塾数,后一数字8表示学生数。 表5 光绪初年青县8村镇学塾情况 村镇别 义学 乡塾 男童数 比率A% 比率B% 在城镇本镇 无 18-121 694 17.43 2.95 流河镇本镇 无 5-22 206 10.76 2.06 新集镇本镇 无 3-12 63 19.05 3.46 兴济镇本镇 无 11-67 624 10.74 1.50 杜林镇本镇 无 3-19 120 15.83 2.40 木门店 1-4 2-15 76 25.00 3.49 钱海庄 无 3-11 172 6.40 1.05 山呼庄 无 5-22 287 7.67 1.36 综计 1-4 50-289 2242 13.97 2.11 表6 光绪初年青县各区学塾情况表 镇别 属村 义学 乡塾 男童数 比率A% 比率B% 在城镇 37 无 44-266 2515 10.58 1.94 南街镇 63 6-29 65-379 3219 12.67 2.37 北街镇 31 1-8 19-88 1643 5.84 1.10 流河镇 16 无 11-56 735 7.62 1.33 新集镇 54 无 52-270 3245 8.32 1.62 南庄镇 18 无 1-5 685 0.73 0.13 兴济镇 47 无 40-214 3589 5.96 1.09 黄洼镇 25 无 20-87 1412 6.16 1.16 李家镇 26 无 19-105 1841 5.70 1.04 大兴镇 25 1-10 5-27 1415 2.61 0.48 马厂镇 26 无 33-175 1960 8.93 1.70 杜林镇 67 2-17 53-304 5212 6.16 1.12 综计 435 10-64 352-1976 27471 7.43 1.38 从表5、表6来看,8个有集村镇中的6个,其男童入学比例即比率A,都高于全县各镇的平均数,尤其是5镇的本镇和木门店,优势较大。这可能是这些村镇经济人文条件较好之故。在城镇本镇即县城,除有在外的现任官员和在籍官员多人外,有举人、文武生员数十人。流河镇本镇有文生3名,新集镇本镇有文生、贡生各1名。兴济镇本镇有文生18人,又贡生2人,武举1人。木门店系一古邑,康熙志称镇,嘉庆志已改称店,虽只60余户,而有文生2人,武生1人,是上述8村镇中惟一有义学者。钱海庄、山呼庄其实也各有文武生3-5人,虽有数处乡塾,但学童人数偏少。 各镇的入学比率A虽大都只是百分之几,但镇的区域内也有不少村高出平均数很多。如在城镇属的于董京村,76户,有乡塾2处,学童15人,占全村未成年男童50人的30%。村有举人1人,即塾师之一,另有文生1人。酱庄,102户,有4塾27人,占男童104人的25.96%。村有贡生1人。但全镇所属37村中有马家店、李赵官等15村全无学塾。南街镇比率A为12.67%,为各镇之最高,但63村中仍有17村无学塾。大兴镇25村,20村无学塾。杜林镇67村,32村无学塾。南庄镇所属18村,只16户的何辛庄有一乡塾,学童5人。 《深州村图》对各村义学、乡塾的登记不如青县有规则,不少只有学塾数目而无师生人数,难以考察其具体的入学比率。以下只能选择有师生人数可稽而又百户以上的较大村庄,以其学生数与人口数作出比率B(见表7)。 表7 光绪初年深州部分村庄学塾情况表 村别 户数 口数 义学 乡塾 比率B% 西辛庄 160 665 1-7 1-3 1.50 河拦井 193 1462 1-9 2-18 1.85 曹家庄 342 1606 无 4-57 3.55 牛家庄 197 877 无 3-31 3.53 潘家庄 163 860 1-15 1-16 3.60 中魏家桥 100 535 1-14 无 2.61 王章市 135 846 1-17 1-17 4.02 二官庄 279 1108 无 3-26 2.35 南花盆村 143 850 1-17 无 2.00 高家村 190 797 1-10 无 1.25 王家井 160 700 1-15 无 2.14 李门寺村 168 656 1-6 1-8 2.13 西王家庄 150 1026 无 1-8 0.78 西蒲疃村 276 1254 1-3 2-7 0.80 宋家营村 170 862 无 2-11 1.28 东阳台村 267 1026 1-12 无 1.17 南杜家庄 110 575 无 2-18 3.13 郝家庄 130 839 1-9 1-8 2.03 蔡家营村 112 952 无 2-23 2.42 综计 3445 17496 12-134 26-263 2.21 据吴汝纶《深州风土记》,深州义学学田较多,但多为豪民所攘。他认为,义学散在四境,“虽几于村村有学,实乃连村无识字之民”,于是在任知州时把义学田没收为书院之田,但因遭到反对,大半发还。后经核查,几乎村村有学田数亩十数亩至数十亩不等,以西南、东南、西北三路284村论,约170村有义学学田。表7中的比率B平均为2.21%, 较青县之1.38%优胜。有不少村,虽师生人数记录不齐备,但仍可略窥其学塾之大概。如西南路之西安庄,350户,1833人,有义学2所,各有学田35亩,义学之一有生徒10名,另一义学和一乡塾,生徒人数未载。该村有庙11座,2所义学就设在庙内;村有廪生、增生、文生共4人,义学的一名老师就是本村生员。该村的办学条件其实不错。又如窦王家庄,171户,650人,有学田44亩,义学1所,有生徒22名,另有乡塾1所,生徒数未载,即单以义学计,比率B已有3.38%。54户、247人的韩家庄也有学田28.5亩,一所义学有生徒11名,比率B达4.45%。深州村图284村,有义学108所,青县有多少义学田不详,但全县435村义学才1所。深州的比率B高于青县,其中原因之一应与义学多少有关;特别因为义学有学田支持,生徒家庭负担较轻,学龄童子有较大可能入学。19世纪80年代山东有百户左右的一村庄,设有1所乡塾,老师1人,生徒10人。问何以还有许多孩童未能入学,据答是由于家长无力分担老师的薪水——虽老师月薪才3元,膳食须还自理。(注:RobertColtman,TheChinese,TheirPresentandFuture:Medical,Pol iticaland Social.PhiladelphiaandLondon,F.A.Davis,1891,p.77.)穷困肯定是入学率低的重要原因。据李景汉1928年对定县东亭镇515家调查,家有土地50亩以下者平均每家有学生1.08人, 50-99亩者有3.48人,百亩以上者4.50人。可见入学率与家境的关系。但深州颇有一些村庄虽有学田,亦未办义学。郭家村35户,有义学田25.88亩,但村图不载有义学。段家左村100户,有学田30.1亩,但无义学。满家湾村有学田27.72亩,亦无义学。等等。这大概就是如吴汝纶所说学田为豪民所攘,未用于办学。 从青县、深州两地的比率B看,一百人口中现入学者只一人多或二人多。假定入学生童最低都能达到识字的程度,并且以生童的父祖辈也都曾有同样的比率入学识字计算,则青、深两地人口中的识字者,最多能达到5%-6%。即使只以人口中的男性计算,把5%-6%之数增加1倍,识字者也只有男性人口的10%左右或稍多。对晚清北方农村人口入学和识字的上述比率数,如以50多年以后的国民政府的统计作对照,可知是比较可信的。据1934年《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河北、山东、河南三省1930年度入学儿童占人口比例分别为34‰、37‰、25‰(注:朱汉国、王印焕:《20世纪20-30年代华北农村教育滞后问题及其对社会的影响》,《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卷。),则50多年前为1%-2%,符合事理。有学者认为, “清代中国……男性人口普遍识字,其中30-45%掌握基础文化。”(注: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现代化》,陶骅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81页。)如以深州、青县两 地的入学数字来推测,恐怕大可存疑。 三 户均人口数是研究家庭构成的必要资料,为研究人口者所注意。据嘉庆《大清一统志》并参据何炳棣研究,当时全国户均5.33人,直隶省则较低为4.86人。《青县村图》载27643户,148229人,户均5.36人,高于全省平均数。其12镇之户均人数,在5.12-5.91人之间。各本镇户均人数大多稍高,有至6.69者,亦有3个本镇的户均在5人以下,杜林镇在4人以下,为3.83人。 深州三路284村,31141户,160125人,户均5.14人。其中,西南路116村,13876户,70444人,户均5.08人;西北路71村,7677户,40291人,户均5.25人;东南路97村,9588户,49390人,户均5.15人。以下就深州三路每路择50户以下、50-100户、100-200户及200户以上大小类型不同者各2村,以观察户口与户均人口之不同情况(见表8)。 表8 光绪初年深州三路户均人口情况表 路别 村名 户数 人数 户均人数 小康家庄 45 190 4.22 梁家庄 30 423 14.1 赵家庄 67 392 5.85 西南路 孟家村 95 529 5.57 潘家庄 163 860 5.28 东魏家桥 148 794 5.36 大寺家庄 222 1254 5.65 曹家庄 342 1606 4.69 韩家庄 40 233 5.83 南小召村 36 142 3.94 程家庄 68 281 4.13 西北路 冠家辛庄 83 814 9.81 石象村 112 697 6.22 西魏村 191 1060 5.55 北午村 236 1400 5.93 西蒲疃村 276 1250 4.54 董家庄 47 266 5.66 耿家庄 26 116 4.46 槐家洼 95 335 3.53 东南路 小魏村 66 403 6.61 东安庄 160 992 6.20 南杜家庄 110 575 5.23 东阳台 267 1026 3.84 西阳台 348 2103 6.04 深州以上村庄的户均人数,亦大多略高于全省平均数,其中两村高出近一倍。但亦有数村低于平均数。 青县、深州的户均人口数,在直隶各州县中大致处于中间状态。以下选择道咸同光时期直隶省若干县志所记一些县的人口数和户均人口,以见一斑。 丰润县:咸丰年户口册,21817户,102707人,户均4.71人; 唐县:光绪二年(1876),22560户,113340人,户均5.02人; 固城县:同治十三年(1874),14891户,75734人,户均5.09人; 光绪十年(1884),15992户,78724人,户均4.92人; 清河县:光绪九年(1883),13002户,113283人,户均8.71人; 望都县:光绪五年(1879),15175户,64754人,户均4.27人; 栾城县:同治十一年(1872),13478户,87156人,户均6.47人; 延庆州:光绪初年,13550户,60854人,户均4.49 人; 定州:道光三十年(1850),34836户,206410人,户均5.93人; 永年县:同治十二年(1873),55344户,231947人,户均4.19人; 光绪元年(1875),55344户,232420人,户均4.20人; 定兴县:同治十二年,24177户,122758人,户均5.08人; 新乐县:光绪初年,14720户,70597人,户均5.10人; 滦州:光绪二十二年(1896),74334户,564689人,户均7.60人。 这些州县的户均人口也大都高于全省平均数,尤其滦州、清河县高出较多,但望都、永年和丰润、延庆低于平均数。望都县志称,光绪初年全县村疃只110所,不过大县一乡一隅之聚落,荒凉亦云极矣。延庆、丰润则是山区和半山区。 山东情况亦大略相似。据嘉庆一统志,山东户均人口为5.86,高于直隶。而据相关县志,各县情况又有不同。如: 郯城(嘉庆十五年〔1810〕志): 嘉庆八年(1803)册报60019户,共288257人,户均4.80人; 十四年(1809)册报68003户,共290619人,户均4.27人; 观城:道光年册报6917户,42481人,户均6.14人; 东平:道光五年(1825),71390户,385053人,户均5.39人; 光绪季年,59820户,346028人,户均5.78人; 临朐:同治十二年(1873),38193户,294703人,户均7.72人; 陵县:光绪三十三年(1907),22983户,149114人,户均6.49人; 恩县:光绪三十四年(1908),30544户,174072人,户均5.70人; 平阴:光绪三十三年,25438户,153375人,户均6.03人; 莘县:宣统元年(1909),19762户,99288人,户均5.02人。 以上一些统计数字显示,省的户均人口数是一个平均数,并非各县普遍如此;其实际情况是,若干县高于及若干县低于这个平均数。这些情况说明,一个省一个县这样较大范围户均人口数,隐藏着许多不同于平均数的差别,这就留有许多可供研究的余地。 前已提到,户均人数是研究家庭构成、家庭形态的依 据。据言心哲先生1935年出版的《中国乡村人口问题之分 析》记,社会学家乔启明1929-1931年在河北省调查,家庭 平均人数为5.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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