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吡啶为毒性物质
防救手冊
環保署毒災應變諮詢中心製作 民國98年版 吡啶(Pyridine)
注意,吡啶為毒性物質,當發生緊急事件時,毒性將為救災之主要考
量因素
一、物質辨識資料表
項目 內容 同義名詞 Azabenzene、Azine
CHN 55化學式
110-86-1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No)
1282 聯合國編號(UN Number)
危害性分類 第3,
二、物性、化性與災害資料
吡啶為毒性物質,重要之特性如下,
1.物性表
項目 物性資料
顏色 無色至淡黃色
性狀 液體
氣味 刺激魚腥味
o沸點 115-116? 115.3C@760 mmHg (NIOSH)
比重 0.98272 @ 20?
o蒸氣壓 20 mmHg @ 25? 18 mmHg@20C
2.72 蒸氣密度
水中溶解度 全溶
,本手冊各項資料不必然適用特定個案,災害之處理,必要綜合現場所有資訊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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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性表
項目 化性資料
反應性與 1.和甲醛、碘、強酸,硝酸、硫酸、氯磺酸,不相容性 接觸可能反應劇烈。
2.順式丁烯二酸酐接觸會分解並放出氣體
及熱。
3.強氧化劑,可能反應劇烈或爆炸;增加火
災爆炸的危險。
4.會和β-丙烯酸內脂起反應並增加溫度及
壓力。
5.和過氯酸銀接觸會形成震敏性溶劑鹽,但
吡啶-過氯酸金屬複合物具爆炸性。
6.和過氯酸鹽混合受熱會導致爆炸。 分解性 受熱會分解,並釋放氰化物燻煙氮氧化物及一
氧化碳等有毒氣體及蒸汽。
災害資料表3.
項目災害資料
閃火點?,閉杯, 20
爆炸範圍 ,, 1.8~ 12.4
o482C 自燃點
4.健康危害資料表
項目 健康危害資料
5 ppm 容許濃度 (PEL)
動物半致死劑量(LD) 891 mg/kg (大鼠、吞食) 50
,本手冊各項資料不必然適用特定個案,災害之處理,必要綜合現場所有資訊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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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毒災應變諮詢中心製作 民國98年版 動物半致死劑量(LD) 28500 mg/m3/1H (大鼠 、吸入) 50
3600 ppm 立即危害濃度(IDLH)
- 致癌性分類
三、防災設備
吡啶之救災需針對人員防護、火災爆炸預防及洩漏控制等方面 選用適當防災器材設備,
1.個人防護設備
使用範圍 設備規格
空氣中濃度高於A級防護衣具,包括,
3600ppm (1)氣密式連身防護衣
(2)正壓全面式自攜式空氣呼吸器,置於防
護衣內,
(3)防護手套
(4)防護鞋(靴)
逃生或空氣中濃度低C級防護衣具,包括,
於3600ppm (1)非氣密式連身防護衣
(2)全面式或半面式空氣濾毒罐或濾清式口
罩
(3)防護手套
(4)防護鞋(靴)
2.處理設備
設備名稱 功能 規格
吸收體 止漏 (1)吸附劑(如木屑、活性碳、砂土等)
除污 (2)通用型吸收棉
,本手冊各項資料不必然適用特定個案,災害之處理,必要綜合現場所有資訊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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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 滅火 化學乾粉、二氧化碳、水霧、酒精型泡
冷卻 沫
四、中毒之症狀
吡啶為致敏劑,皮膚吸收後若經日曬,會在該處起疹。長期暴露會影響神經系統並損傷肝、腎。
1.吸入性中毒之症狀
其蒸氣會刺激鼻及喉,並影響神經系統,造成頭痛、
噁心、暈眩、不安、食慾不振及腹痛,但只要不再吸
入,上述症狀立即消失。過量暴露可能損害肝及腎,引起
痙攣、意識喪失,甚至死亡。
2.皮膚接觸性中毒之症狀
其液體對皮膚具有中等刺激。若經皮膚吸收,可造成
嚴重中毒。
3.食入性中毒之症狀
會刺激口腔及喉嚨。少量,約1 ml,即會引起噁心、嘔吐、
腹瀉,並影響神經系統。
4.眼睛接觸性中毒之症狀
其蒸氣會刺激眼睛,液體會嚴重刺激並腐蝕眼睛。
五、急救方式
吡啶中毒之搶救者須按前述救災設備中之個人防護設備完整穿戴,方可進入災區救人。而吡啶中毒之急救最重要是將患者迅速搬離現場至通風處,檢查患者之中毒症狀,判斷出中毒路徑給予適當之救護(參見圖97.1)。
中毒急救基本處理原則
,本手冊各項資料不必然適用特定個案,災害之處理,必要綜合現場所有資訊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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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毒災應變諮詢中心製作 民國98年版 檢查項目 急救原則
(1)將患者移到空氣新鮮處,若呼吸停止,施行人
工呼吸,讓患者保持溫暖並休息,儘速送醫。 眼睛
(2)皮膚接觸時應以水清以患部15分鐘以上,若由呼吸、心跳
衣服滲入皮膚,立刻脫去衣服再以水清洗。
(3)眼睛接觸時,應撐開上下眼皮立刻用大量水清
洗15分鐘以上,清洗後若仍感刺激,立即送醫。
(4)若患者意識清醒,立刻給予患者漱口,否則勿
經口餵食任何食物。不要催吐,若患者自發嘔吐,
讓其反覆漱口。
六、救災方式及災後處理
1.洩漏之救災
(1)切斷所有引火源,危險區域內禁止有燃燒物品、火焰、抽煙
等情形出現。
(2)未穿戴防護裝備及衣物者,禁止進入洩漏區,直到外洩清理
完畢。
(3)對洩漏區進行通風排氣。
(4)若能在無風險下處理洩漏,即刻止漏。
(5)小量洩漏時,以惰性吸收劑吸收外洩,然後置於適合容器
中,加蓋並標示,再以水沖洗外洩區。
(6)大量洩漏時,聯絡緊急處理中心及供應商求援。
(7)防止洩漏物進入水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區空間。
洩漏疏散距離 : 50~100公尺
2.火災之救災
(1)使用化學乾粉、抗酒精型泡沫來滅火。
小火,抗酒精型泡沫、化學乾粉、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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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抗酒精型泡沫、噴水、水霧,不可使用水柱滅火。
(2)因閃火點低,用水滅火可能無效。蒸氣可流向火源而發生
回火。
(3)在無風險且可操作下,移離火場中之容器。
(4)裝滿化學物之儲槽或汽車/拖車火災,滅火時應保持最大距
離或使用不需人員操作之水管或自動式搖控水管。
(5)滅火時流出的水,稍後再處理,不要四處溢流。
(6)不要讓水進入容器內,以大量水霧冷卻容器,直到火熄滅。
(7)當安全閥發出異常聲音時或儲槽被污染時應立即撤退,離
開儲槽末端。
(8)以水霧冷卻暴露於火場之容器外側,直到大火撲滅很久為止。
(9)廢水流進下水道可能會造成火災或爆炸的危險。
(10)儘量遠離被火吞沒的容器。
(11)勿使用水柱。
(12)當火源內有儲存槽、槽車或隨行車時,應將未經許可之人員疏散到800公尺外。
3.災後之處理
(1)清理工作須由受過訓之人員負責。
(2)勿碰觸外洩物,在安全情況下設法止漏。
(3)洩漏區應進行通風換氣,廢氣應導入氣體燃燒塔。
(4)少量洩漏以非燃性分散劑撒在洩漏處,並以大量水和毛刷
沖洗,待其作用成為乳狀液時,即迅速將其清除乾淨。以
惰性吸收劑吸收外洩,然後置於合適容器中,加蓋並標示,
再以水沖洗外洩區。
(5)若無分散劑,可以細沙代替,待其吸收後,將污沙剷入桶
中,再將其氣體抽出導入氣體燃燒塔。
,本手冊各項資料不必然適用特定個案,災害之處理,必要綜合現場所有資訊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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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量洩漏時以合適之幫浦回收處理(需防其易燃性)。
(7)外洩物不可排入封閉地區如下水道,以免產生爆炸。
(8)用乾淨的無火花工具來收集吸收過洩漏物的物質。
(9)用泥土、砂或其他不可燃的物質吸收或覆蓋洩漏物,再將
它送進容器內。
(10)所有使用的工具都必需經過接地處理過。
(11)事後應以清潔劑和水,徹底清洗災區,產生之廢水應導入
廢水處理場。
,本手冊各項資料不必然適用特定個案,災害之處理,必要綜合現場所有資訊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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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97.1 吡啶中毒到醫院前之緊急救護流程圖,本手冊各項資料不必然適用特定個案,災害之處理,必要綜合現場所有資訊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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