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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2010〕57号建筑边坡及深基坑支护方案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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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2010〕57号建筑边坡及深基坑支护方案评审办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6-1 8:47:17 点击次数:578 【字体: 小 中 大】 豫建〔2010〕57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扩权县建委(局): 为加强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根据《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试行)》(豫建〔2010〕25号),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豫...
豫建〔2010〕57号建筑边坡及深基坑支护方案评审办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评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6-1 8:47:17 点击次数:578 【字体: 小 中 大】 豫建〔2010〕57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扩权县建委(局): 为加强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根据《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试行)》(豫建〔2010〕25号),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豫建〔2010〕57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 方案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扩权县建委(局): 为加强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根据《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试行)》(豫建〔2010〕25号),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 设计方案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试行)》(豫建〔2010〕2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评审工作。 第三条 设计方案评审是指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强制性条文,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的安全、经济、合理等方面的技术性论证。 第四条 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家委员会”)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评审工作,省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评审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标准按《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评审应由建设单位委托。 第七条 为保证客观、公正、严谨,评审工作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组织机构在专家库中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较丰富专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参与评审。 省级专家库的管理工作由省专家委员会负责,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负责当地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根据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要求,对入库专家定期进行考核、调整并实施动态管理。专家抽取应实行回避制度。 第八条 设计方案评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规划批准的工程用地红线图一份; 2. 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3. 边坡坡高或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环境调查报告一份; 4. 边坡坡高或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周边荷载情况报告一份; 5. 建筑边坡或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6套(另电子文档一份),具体内容见第十条。 第九条 根据《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设计文件复核除按设计方案评审要求提供材料外(设计文件提供两套即可),尚应提供岩土工程设计一份。 第十条 申报评审和复核的设计文件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包括场地位置;基础形式、工程桩桩型、直径、有效长度;边坡或基坑规模、周长、面积、地下室层数、设计使用时限、安全等级;设计开挖深度、场地标高、基底标高。 2. 周边环境状况:邻近建筑物的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结构形式、地基处理形式、功能用途、目前结构完损情况等;邻近管线的性质、埋深及地表水系情况等;邻近道路的类别与等级、交通负载量、目前完损情况等;应写明周围环境与边坡或基坑之间的平面关系。 3.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场地地形、地貌特征;与设计有关的地层描述;含水层的类型和性质,含水层的厚度,含水层的富水性、渗透性,补给与排泄条件,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位标高及动态变化;提供各有关地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及支护设计施工所需的有关参数。 4. 设计依据:主要写明设计依据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及设计相关依据资料。 5. 支护结构及地下水控制设计:写明设计思路,通过分析有关资料,提出几种可行的支护及地下水控制思路,做简要的优缺点、适用性、经济性比较,确定支护和地下水控制的设计方案,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简要的介绍。 6. 设计计算采用的软件及计算书:应采用国家认可的正版计算软件,并提供相应证明;应附有详细的支护结构、降水、周围环境沉降的计算模型和设计计算过程及结果。 7. 土方开挖、施工工况要求、施工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 8. 监测要点:提出监测点的布置项目、数量、监测频率及报警值。 9. 建筑边坡或深基坑支护工程概算书。 10. 设计图纸:在图上应标注如下内容:边坡或基坑平面尺寸;边坡或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相对位置;不同位置支护方式指示;方向指示针;边坡或基坑支护剖面尺寸;边坡或基坑支护细部构造;隔水、降水、排水布置和构造;变形监测点的布置。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支护结构类型、材料种类及强度等级、支护结构施工工艺及重点注意事项、土方开挖要求,止水方法及施工要求、降水方法及降水技术要求、排水措施,边坡或基坑设计要求的施工顺序及特殊要求,设计对基坑监测的要求等。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与评审组织机构签订《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委托书》,说明委托评审的有关事项及评审、复核时限,填写项目登记台帐,并对评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评审组织机构负责核定评审资料的完整性,建设单位送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时,应向建设单位进行说明,待资料齐全后再行签订委托书。 第十二条 评审组织机构接受委托后,应按照规定和工程特点抽取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人员不得少于5名。其中至少应有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名注册结构工程师。特殊、重要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专家人数,必要时还应外聘相关专业专家。 项目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持评审会议。 第十三条 确定设计方案评审会议时间后,建设单位应通知勘察单位、边坡或基坑工程设计单位、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到场,会同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完成后组织评审会议。 第十四条 设计方案评审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 2. 边坡或基坑工程设计人介绍设计情况; 3. 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提问,有关人员解释或答疑; 4. 项目评审委员会讨论、研究、汇总形成评审委员会意见; 5. 项目评审委员会向建设单位通报评审结论意见。 第十五条 设计方案评审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 一般性工程,评审专家可在评审会后填写《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意见表》,签署齐全后交评审组织机构存档。 2. 大型或较复杂的工程可实行先期预审,预审设计文件资料由评审组织机构提前送达评审专家,请评审专家审阅并初步填写《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预审表》,设计单位根据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在评审会时一并带至现场,会后签署正式《意见表》上交评审组织机构存档。 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后出具正式施工图纸,并由专家委员会复核,对复核通过的出具复核证明。 第十七条 对于简单的建筑边坡与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可以和设计方案一同评审。下列建筑边坡与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 1. 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边坡或基坑工程。 2. 临近重要建筑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优秀近现代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边坡或基坑工程。 3. 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施工的边坡或基坑工程。 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二级及以上边坡或基坑工程。 5. 专家委员会认为需要论证的边坡或基坑工程。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组织机构的评审或复核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时,可向同级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复查,根据需要另外组织专家复查。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涉及支护体系的改变或主要参数调整时,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评审组织机构,必要时应进行重新论证。 第二十条 评审时限根据工程规模、安全等级和岩土工程设计的复杂程度确定,一般工程为3~5个工作日,复杂工程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工程可与委托单位协商适当延长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设计评审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第二十二条 设计文件评审未按规定进行或未能通过的,均不得作为施工、监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附件:1.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委托书 2.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表 3.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预审表 附件1 编号: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委托书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盖章) 委托时间: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建筑边坡与深 基坑工程概况 勘察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证书 编号 工 程 负责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 册 印章号 联系电话 主体设计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证书 编号 工 程 负责人 注册师 注 册 印章号 联系电话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设计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证书 编号 工 程 负责人 注册师 注 册 印章号 联系电话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监测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证书 编号 工 程 负责人 注册师 注 册 印章号 联系电话 报 送 资 料 序号 内 容 数 量 1 工程用地红线图 1份 2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份 3 边坡坡高或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环境调查报告 1份 4 边坡坡高或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周边荷载报告 1份 5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6套 6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1份 7 岩土工程设计合同 1份 根据《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委托单位) 委托(组织机构) 对 项目组织:1)建筑边坡;2)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 委托单位对本项目送审的设计资料与所使用设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并承诺按规定支付评审成本费用 万元(大写 )。 组织机构认真履行评审职责,自 年 月 日收到全套资料后,于 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踏勘,召开专家评审会。 委托单位(盖章) 组织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附件2 编号: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意见表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 说      明 一、本意见表是专家委员会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的安全、经济、合理等方面的技术性论证意见。 二、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如涉及支护体系的改变或主要设计参数的调整,请及时与组织机构联系,必要时需重新评审或论证。 三、基坑工程具有时效性,如基坑回填时限超过设计时限,应视基坑工程具体情况重新评定设计文件的有效性。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工程等级 边坡或基坑工程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边坡或基坑工程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主体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评审会议时间 评审会议地点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专家组 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编号: 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预审表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工程等级 预 审 意 见 预审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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