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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型蓄电池使用说明

2019-05-17 5页 doc 16KB 3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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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型蓄电池使用说明牵引型蓄电池使用说明(2007/11/29 21:00) 一.主要规格(GB系列、BS系列、PZS系列)及技术参数,请参见产品样本 二:配制电解液 2.1必须用符合HG/T2692-95《蓄电池用硫酸》与去离子水或蒸馏水配制。 2.2容器应采用耐酸或不含金属的陶瓷缸,搅拌用耐酸棒。 2.3配制顺序是先倒入定量的水,后缓慢加入定量的酸。(顺序严禁颠倒!) 2.4搅拌均匀,调整视密度到1.250±0.005g/cm3(30℃)。换算公式为: D30=D t+ 0.0007(t - 30) 式中:D30——30℃时...
牵引型蓄电池使用说明
牵引型蓄电池使用说明(2007/11/29 21:00) 一.主要规格(GB系列、BS系列、PZS系列)及技术参数,请参见产品样本 二:配制电解液 2.1必须用符合HG/T2692-95《蓄电池用硫酸》与去离子水或蒸馏水配制。 2.2容器应采用耐酸或不含金属的陶瓷缸,搅拌用耐酸棒。 2.3配制顺序是先倒入定量的水,后缓慢加入定量的酸。(顺序严禁颠倒!) 2.4搅拌均匀,调整视密度到1.250±0.005g/cm3(30℃)。换算公式为: D30=D t+ 0.0007(t - 30) 式中:D30——30℃时电解液密度 D t——t℃时电解液实测密度 t——测量密度时电解液的温度 2.5待电解液温度降至35℃以下或接近室温时,再次进行搅拌均匀,检查视密度符合后,方可加入电池。 三.充电前的准备 3.1按串联方式组成电池组,保证极性正确,连接可靠。 3.2将配制好的电解液灌入电池,液面高度以液孔塞内花篮底部能见为宜。 3.3视其温度静臵4-8小时,待电池内电解液温度降至35℃以下方能充电。(有条 件时在流水的水槽中充电最佳) 3.4将电池组正、负极与充电机输出正、负极对应可靠连接,不可接反。 四.蓄电池充电及充电电流选择 4.1首次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 Ⅰ阶段:以容量的10%为充电电流。(例:D-500即500×10%=50A);电压 设臵为(2.5×电瓶只数)V,当充到单只电压达2.4V时转入Ⅱ阶段;(该阶段一般需 要20—30小时) II阶段:以Ⅰ阶段充电电流的1/2继续充电(即500×10%÷2=25A)直至充 入电量为额定容量的4.5-5倍。 请参照下列方法判断充电是否完全: a电池充电后期,在不改变充电电流的情况下,测量电压连续3小时不上升。 b电池充电后期,电解液密度连续3小时不上升,且达到1.270±0.005 g/㎝3 (液面高度达标)。 c电池内电解液液面产生剧烈且均匀的气泡。 4.2普通充电、即使用后的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该阶段共需12—16小时) I阶段:以电池容量的14%为充电电流(例:D—500,即500×14%=70A)。当单只电池电压充至2.4V时,转入II阶段。 II阶段:以I阶段充电电流的1/2继续充电(即:500×14%÷2=35A)直至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4—1.5倍,同时参照3.1中a、b、c款条件。 注意:①首次充电不宜选用恒压式充电机充电。 ②首次充电务必使电池达到完充足电状态。 ③充电过程中,务必使温度在55℃之内,若超过应减小电流或停机降温后 再充电。 五.蓄电池的使用与维护 5.1严禁过充电:首次充电量超过容量的5倍。普通充电量超过放出电量的1.5倍,均视为过充电。 5.2严禁充电不足:首次充电量低于容量的4.5倍,普通充电量低于放出电量的1.4倍,均视为充电不足。 5.3严禁过放电:电池在使用中单只电压降至1.7V时为终止放电极限,低于1.7V 时即视为过放电。 5.4严禁低液面。液面低于液孔塞内花篮底部时应及时补加去离子水或蒸馏水。补加量要适度,且电池组内的每只电池的补加量力求相等。 5.5电池使用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充电。 5.6电池使用过程中,定期对电解液密度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在完全充电状态下检查密度,如超过1.270±0.005 g/㎝3(30℃时),应先抽出部分电解液,后补入去离子水或蒸馏水达到液面高度标准。 5.7保持电池面清洁。严禁明火靠近,严禁任何机械性损伤。 5.8电池在使用中,往往会出现电压,密度及容量不均衡现象。均衡充电除能防 止上述现象的产生外,还能防止落后电池的产生,使各电池在使用中都能达到均衡一致的良好状态。电池在使用时每月应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如有下列情况之一,都应进行均衡充电: a)放电电压经常降至终止电压以下, b)放电电流值经常过大时 c)放电后未及时进行充电者, d)电解液混入危害不大的杂质时, e)经常充电不足或较长时间未使用时, f)将极群组取出检查或清除沉淀物后。 g)正常充电每隔一个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均衡充电的方法:先将电池进行普通充电,待充电完毕,静臵1小时,再用初充电第二阶段电流的50%继续充电,直到产生剧烈气泡时,停充1小时。如此反复数次,直至电压,密度保持不变,于间歇后再进行充电便立即产生剧烈气泡为止。 在均衡充电中,每只电池的电压,密度及温度,都应进行测量并记录,充电完毕前,应将电解液的密度及液面高度调整到符合规定。 六.保管与存储期 6.1电池自出厂之日起,在温度为5~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环境中,保存期为两年,若超过两年,容量和寿命可能相应地降低。 6.2不受阳光直射,离热源距离不得少于2m。 6.3不准倒臵,不得受任何机械撞击或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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