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的函焉国土资发[2011]59号签发:杨淑萍
关于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承诺函
州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为实施焉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规划,焉耆县包尔海乡农牧民宅基地建设项目用地,为包尔海乡农村抗震安居房,位于包尔海乡夏尔岱村,拟占用焉耆县包尔海乡夏尔岱村2.0938公顷集体土地作为宅基地用地,其中:耕地(非基本农田)2.0125公顷,林地0.0645
公顷,沟渠0.0168公顷。
经我局核查,该宅基地建设项目用地四至界线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已具备办理建设用...
焉国土资发[2011]59号签发:杨淑萍
关于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承诺函
州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为实施焉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规划,焉耆县包尔海乡农牧民宅基地建设项目用地,为包尔海乡农村抗震安居房,位于包尔海乡夏尔岱村,拟占用焉耆县包尔海乡夏尔岱村2.0938公顷集体土地作为宅基地用地,其中:耕地(非基本农田)2.0125公顷,林地0.0645
公顷,沟渠0.0168公顷。
经我局核查,该宅基地建设项目用地四至界线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已具备办理建设用地报批的条件。符合我县2011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使用2011年焉耆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局部调整我县包尔海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局郑重承诺在焉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统一纳入规划调整范围。
焉耆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文档为【关于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的函】,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