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94-123

94-123

2018-09-06 30页 doc 28MB 28阅读

用户头像

is_607145

暂无简介

举报
94-123122 123 由于我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具有明显的象形特征,许多学者并不赞成西部指事符号说,他们认为,甲骨文的前身应该是象形符号。20世纪50年代末期,我国东部地区的大汶口原始文化遗址出土了象形性符号,于是东部象形符号说应运而生。 大汶口文化是中国黄河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的一种文化,于1952年在山东滕县岗上村首次发现。起初被猜测为仰韶文化遗址,后来曾归属于龙山文化。1959年,山东省泰安县的大汶口镇和相邻的宁阳县堡头村一带出土了更为丰富的材料,它的面貌才较全面地显现出来。因为大汶口镇和宁阳县堡头村位于大汶河两岸,...
94-123
122 123 由于我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具有明显的象形特征,许多学者并不赞成西部指事符号说,他们认为,甲骨文的前身应该是象形符号。20世纪50年代末期,我国东部地区的大汶口原始文化遗址出土了象形性符号,于是东部象形符号说应运而生。 大汶口文化是中国黄河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的一种文化,于1952年在山东滕县岗上村首次发现。起初被猜测为仰韶文化遗址,后来曾归属于龙山文化。1959年,山东省泰安县的大汶口镇和相邻的宁阳县堡头村一带出土了更为丰富的材料,它的面貌才较全面地显现出来。因为大汶口镇和宁阳县堡头村位于大汶河两岸,1964年被正式命名为“大汶口文化”。该文化主要分布在山东省泰山周围地区,东达黄海之滨,北抵渤海南岸,西到鲁西平原东部边缘,南及江苏省淮北一带,安徽和河南省也有零星遗址发现。目前已发现大汶口文化遗址 200来处,经过发掘的除大汶口外,还有山东省莒县陵阳河、曲阜县西夏侯、临沂县大范庄、邹县野店、兖州王因、胶县三里河、日照东海峪、诸城呈子,江苏省邳县刘林、大墩子等十多处。根据碳14年代测定并经校正,大汶口文化大约始于公元前4300年,其前身是分布于苏北、鲁南的青莲岗文化,到公元前2500年后发展为山东龙山文化。 大汶口文化的陶器有鲜明的特点,出土的陶器以红陶为主,也有灰陶、黑陶,并有少量硬质白陶,彩陶较为少见。泥质陶器上常饰镂孔、划纹。大汶口文化的居民盛行枕骨人工变形和青春期拔齿的习俗(一般拔除一对上颌侧门齿),这是大汶口文化所独有的奇特习俗。流行于古代中国东方、南方地区的拔齿习俗可能发源于这里。此外,死者随葬獐牙、獐牙钩形器及龟甲等,也是其他新石器时代文化所少见的。 大汶口文化分为 3个发展阶段。早期约在公元前4300至公元前3500年间;中期约在公元前3500至公元前2800年间;晚期约在公元前2800至公元前2400年间。该文化的经济以原始农业为主,粟为主要农作物,农具多为石器。家畜饲养比较发达,有猪、狗、牛、鸡等家畜家禽,中期以后猪的饲养十分发达。渔猎在社会经济中占有一定地位。大汶口文化陶器的发展,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早期陶器均为手制,砂质陶的火候较低,陶器种类不多,造型简单,仅见觚形器、盆、钵、罐、杯、鼎、豆、大口尊等。中期开始使用陶轮制作技术,有了少量的轮制小件器物;烧制出火候较高的灰白色陶器;种类也有所增多,出现了实足鬹、背壶、簋形器等。晚期已使用快轮生产大件陶器,如大汶口墓中出土了随葬的轮制大陶盆。晚期的薄胎磨光黑陶高柄杯,代表了当时制陶工艺的最高水平。大汶口文化还发现有仿动物造型的陶制工艺美术品,中期的兽形提梁陶器堪称工艺美术史上的珍品(见图3-19);到了晚期,兽形陶器明显增多,如三里河出土的猪形、狗形和龟形的容器等,反映出工艺技术的纯熟和制陶业的兴旺发达。大汶口文化的制石、制玉业比较发达。早期就开始大量生产磨制精致的石器,并较多地使用穿孔技术。中期以后,选用高硬度的蛋白石、流纹岩等为石料;石器的造型更加规整;器类、器型增多,出现了系列工具,在一些墓中随葬有成套的大、中、小型石锛;还出现了精致的玉铲,并有更多的玉、石装饰品,包括以不同形状的单件组成的串饰。制骨工艺十分出色。精致的小件骨雕品,如邳县大墩子遗址有一串10粒的雕花骨珠,刘林遗址出土的刻有猪头纹样的牙质饰物; 有的獐牙钩形器的器柄刻有纤细的花纹。至中、晚期,透雕技术和镶嵌技术已趋于成熟。大汶口的透雕十六齿象牙梳、花瓣纹象牙筒和镶嵌绿松石的骨雕筒等,代表着中国新石器时代制骨工艺的最高水平。 大汶口文化的中、晚期,出现了明显的贫富分化,私有制在逐渐形成,男女合葬表明父权制已确立,因此当时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相比之下,早期贫富分化不显著,多人合葬墓可能反映着氏族成员间血缘纽带还相当牢固,因此大致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末期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阶段。 在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共发现符号9种15个,其年代未经科学测定,发现者推断它们属于晚期遗物,距今约4500年。这些符号全是单独出现在陶器之上的。其中两种非象形符号(图3-23:1、2)在滕县岗上村各发现两例,其它11个属于象形符号:1个像太阳在山上的符号在莒县陵阳河、大朱村以及诸城前寨均有发现(图3-23:5);1个像太阳在云上的符号在陵阳河出土两例(图3-23:4);1个形似“口”字的符号在陵阳河和大朱村各出土1个(图3-23:3);其余四个符号有三个出土于陵阳河(图3-23:6、8、9),1个出土于宁阳县堡头村(图3-23:7)。 持“大汶口说”的学者有两派,一派认为大汶口发现的符号是萌芽中的汉字,另一派则认为是“非常进步的文字”。前者以高明先生为代表,后者以唐兰先生为代表。唐兰先生以“属于大汶口文化区域的江苏邳县大墩子遗址第三层下层出土的木炭,经过碳14测定,其年代为5785+105年” 为根据,把大汶口文化的符号判定为5785年前的遗物。唐兰先生说:“西安半坡陶器上的简单刻画,我们还不能断定它是符号还是文字,就由于看不到它与后世文字的联系,而大汶口陶器文字则是灼然无疑的。” 因为“我国古代文字是从这种陶器文字发展出来,是一望即知的” “这种文字是可以用两千年后的殷商铜器和甲骨上的文字一一对照的。” 所以它们肯定是文字。值得注意的是,唐兰最初把这些符号释为“”(图3-24:7)、“戌”(图3-24:8)、“斤”、(图3-24:9)“炅”(图3-24:5)四个字。由于 “炅”字出现得很晚,甲骨文和金文中没有这个字,于是唐兰先生在把大汶口文化的符号与甲骨文进行对照的时候,却把他所确认的“炅”字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与甲骨文和金文的“日”、“火”、“山”3个字进行对照,这种比较方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唐兰先生还推测,尽管发现的符号只有几个,但“六个文字中四个在莒县发现,一个出诸城县,而另一个却出现在宁阳县的墓葬里,说明这种文字在大汶口文化区域已广泛使用。它们既有写的,又有刻的,笔画整齐规则,尤其是三个炅字,出于两地,笔画结构,如出一手,显然,这种文字已经规格化。更重要的是已经有简体字,说明它们是已经很进步的文字” 。“根据这种陶器文字已经是比较进步的文字这一点,我们相信这个文化里一定已经有很多文字,在当时社会里已经有足够使用的文字” 。到底有多少呢?唐兰猜测,“估计不过一两千字,但由于运用了引申和假借的方法,字的意义可以扩大,写不出来的字可以借同音的字来代替,字数虽少,在当时完全够‘用来记载人们的活动,表达思想和语言’了。” 既然“大汶口陶器文字很进步,至少已有几百年的历史,” 于是唐兰先生认为:“我们完全有信心地说:‘我国有五、六千年文字可考的历史。”十分明显,唐兰先生不仅把大汶口文化晚期发现的符号当作早期的遗物,把时间提前了2000年,而且认为那些符号是很进步的文字,再把汉字的源头往前推了500年,这样大胆的推理在当今学术界是较为罕见的。 高明先生也主张汉字起源于大汶口文化,不过,他是用宏观的方法进行论证的,结论与唐兰先生大相径庭。他把新石器时期以来的原始符号分为两类:一是形体简单的指事性“陶符”,二是具有象形特征的“陶文”。高明先生认为陶符是表意符号,陶文是文字。由于大汶口文化的符号是最早的陶文,所以也属于文字。由于高明先生采用了大汶口文化陶器符号出自晚期地层的观点,并认为大汶口文化的符号作为最早的陶文,只能是汉字的萌芽,他的结论是汉字萌芽于4500多年前 ,比唐兰的结论晚1000多年。 从仰韶文化至春秋战国时代的文化遗址中,目前共出土陶符300多种,这些陶符的特点是形体比较简单,多为横折竖折或交叉,不像事物之形,绝大多数刻在大口尊的口沿内侧。高明先生从四个方面论证仰韶文化以来的陶符不是文字。(1)陶符出现的仰韶文化时期不具备产生文字的社会条件。“文字必须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首先是产品有了剩余,产生了商业,出现了阶级,唯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可能产生文字。早在6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仍然停留在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社会的历史阶段。主要的生产工具还是石器和蚌器,部落之间仍保持很亲近的血缘关系,剩余产品不多,氏族内部尚无明显的贫富分化……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产生文字。”(2)陶符不表达语言。“文字与语言结合并表达语言”,陶符则“无语言的基础,也不代表语言,因而既无词义,亦无读音,只是一种记号”。(3)从仰韶文化到春秋战国时代的4000多年间,陶符始终单独出现在陶器的某习惯位置上,形状变化也不大,没有明显的发展,这不仅说明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陶符之间没有继承关系,而且也说明陶符不是用来言语的。因为语言是不断发展的,文字作为记录言语的符号,必然要随语言的发展而发展。(4)陶符一向与文字分道扬镳,表明它不是文字。陶符比具有象形特征的陶文先产生1000多年,在陶文出现之后,陶符并不与陶文混合使用,即使成熟的汉字在陶器上大量使用后,陶符依然和原来一样,总是单独出现在陶器上边。可见陶符与“汉字互不相淆,彼此独立共存”,“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各有不同的用途”。高明从符号与社会、单个符号的性质、符号之间的关系、符号与文字的关系等四方面确定陶符的性质,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陶文的特点是与事物相像,它们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例如山东大汶口文化遗址出土的最早陶文只有几个符号;而江西清江吴城商代遗址出土的陶文有128个;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出土有符号陶器77件;河南安阳殷墟出土陶文50余个,从数量上看有一定的发展趋势。距今约4500年的大汶口陶文同陶符一样,一般是每器1个;距今约3500年的吴城遗址陶文,多数是单独出现的,但有的则5个一组,7个一组,最多的12个一组,从符号的组合关系上看也有进步的迹象。然后,高明先生从共时和历时两方面论证大汶口陶文的性质。从共时角度看,大汶口文化陶文“以自身的图形表达词义,从所象的名称吸取读音,它包括了形、音、义三种成分,代表语言中的一个完整的词义”。从历时角度看,大汶口文化陶文、江西吴城出土的早商陶文、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发现的陶文以及河南安阳殷墟发现的陶文,可以构成发展进化的链条;殷墟的陶文与同时期的甲骨文相同,可以肯定是文字;那么,居于链条之首的大汶口陶文尽管数量不多,但形体也与甲骨文相似,当然是萌芽状态的汉字。 通过相当有力的论证之后,高明仍然审慎地指出:“同后来出土的几种字形一起分析,当时它(指大汶口陶文)仍然是代表某一家族或人的标记出现的,类似铜彝铭中的族徽,尚未形成代表语言的书面形态。在陵阳河遗址那个时代,汉字仍处于萌芽阶段,尚未完全具备表达语言的一切功能。但它已具备了汉字应有的各种因素。” 舞阳县地处河南省中部伏牛山以东的冲积平原上,淮河上游支流沙河、澧河、洪河、三里河自西向东穿过境内。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舞阳县城北22公里、北舞渡镇西南3公里的贾湖村东,面积约55000平方米。这个遗址发现于60年代初,1983年开始试掘,从1984年到1987年进行了5次科学发掘,出土了大量石器、骨器和陶器。据碳14年代测定数据,大约距今9000年至7000年。曾被认为是裴李岗文化“贾湖类型”,因其独具特色,目前被称为“贾湖文化”。该文化主要分布于淮河中上游支流沙河、洪河流域,北至汝河和颍河流域,东达大别山北麓。 绵亘2000年的贾湖文化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发展阶段,可分为三个时期。贾湖早期比我国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和磁山文化更早,它的来源尚不清楚。中期、晚期基本上与裴李岗文化同时。尽管贾湖遗址上层覆盖着仰韶文化层,但两者似乎缺乏继承关系。专家以为,贾湖文化可能向东西两个方向迁移,向西一支与当地文化融合,形成下王岗早期文化;向东与北辛文化相遇,对北辛——大汶口文化系统产生过一定影响。 贾湖人居住在半地穴房屋中,以稻作农业和渔猎业为主。获取植物类食品的主要方式是稻作农业。这里发现了最早的粮食加工工具——石磨盘。贾湖文化的发现,表明淮河上游地区是中国粳稻的发源地,也是中国稻作农业的重要发源地。贾湖人获取动物类食品的主要手段是狩猎、捕捞和家畜饲养。狩猎的主要对象是中、小型鹿类及貉等。捕捞的主要对象是鱼类、龟鳖类、扬子鳄、蚌类等。家畜饲养主要是猪和狗;黄牛、水牛、羊等是否家养尚不能确定。贾湖文化的所有陶 器均为手制,器壁或厚薄不匀,或歪斜不对称,火候低而质地疏松,工艺水平粗陋。但制石工艺比较成熟,具备新石器时代各种主要制造技术。石器以磨制为主,也有少量打制石器。许多石制品规整、精致,石斧、石铲、石镰等工具磨制得十分锋利,掌握了在装饰品上钻孔的技术。贾湖制骨工艺尤其发达,骨器种类繁多,制作精致而规整,有些箭头堪与金属箭头媲美,而骨笛的制作更反映出贾湖人高超的计算水平。从骨笛的制作和龟腹放的石子可以看出,贾湖人已有百以上的正整数概念,并认识了正整数的奇偶规律,掌握了正整数的运算法则。贾湖墓葬中随葬的成组龟甲和内装的石子,以及同时出土的骨笛和杈形骨器等原始宗教用具表明,贾湖人存在巫术崇拜与巫术信仰,并有用龟进行占卜的现象。 在分属于贾湖早、中、晚三期的文化遗存中,出土了许多用丹顶鹤的尺骨做成的笛子,每只笛子上有5个、6个、7个和8个不等的演奏孔。其中6只制作精美、保存完好的笛子,它们是在年代已经用碳14测定的地层中发现的,同时发现的还有约30只笛子的碎片。研究人员还用保存最好的一只笛子进行了演奏,并对其进行了音律分析。研究表明,当时已具备了四声、五声、六声和七声音阶。这一发现彻底打破了先秦只有五声音阶的结论,把我国七声音阶的历史提到8000年前。贾湖骨笛可能是后世管乐器的鼻祖,对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在中国乃至世界音乐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同时,它们也是世界上同时期遗存中保存最完整、最丰富和音乐性能最完好的乐器。 在贾湖出土的文物中,除了骨笛之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刻有符号的器物。这些器物包括:刻符龟甲8件,符号9个,其中有两个符号与甲骨文的“目”和“日”十分相近(见图3-31);骨器上刻有符号两个,一个刻于骨笛之上,另一个刻于骨叉之上;有符号的石器两件,一件长条形颜料块上刻有符号一个;另一件柄形石器上有一组较为模糊的痕迹,也被认为是刻划符号,到底有几个符号还不能确定,一般认为有4个(见图3-33);有符号的陶器3件,各有符号1个;总共有符号19个。这些符号没有出土之前,我国一些学者已把汉字的源头推进到比贾湖文化晚1000多年的仰韶文化或晚2000多年的大汶口文化。贾湖符号发现之后,有人认为,汉字的历史可以再向前推进1000多年。目前,学术界对贾湖符号的看法有三种:是不具备文字性质的记事符号,是具有原始文字性质的符号,是成熟文字的残留痕迹。 唐建先生 确信像甲骨文那样成熟的文字必定是数千年发展的结果,它肯定是更早的文字或文字前书写系统的发展。唐建提出了判定文字和前文字书写系统的五条标准:(1)在形成的动机上是自 觉的、有意识的书写;(2)在表达的方式上是有层次的、具有系统的;(3)形体结构具有不同等级的规整性和合成性;(4)笔划是有顺序的,可重复出现的、能产的。(5)整个形体代表着某种意义,是对于某种事物的记录。并认为贾湖符号接近或达到了上述五个标准。因此,“这些契刻符号应被断定为文字,至少应被断定为文字前书写系统。” 然后,唐建提出判定符号或文字之间继承关系的三个标准:(1)时间过程的持续性,(2)区域考古和考古环境的相似性,(3)文化形式的一致性。从时间上看,“从河南舞阳贾湖甲骨契刻符号到河南安阳小屯完备的甲骨文的一脉相承的发展共经历了约4000到5000年左右时间。”就区域考古和考古环境类似性标准看,贾湖、斗门镇花园村两个考古遗址“属于考古类型相关的同一种中国西北部文化”。从文化形式一致性标准看,贾湖遗址甲骨契刻符号、斗门镇花园村甲骨文(见图5-8)、商甲骨文其文化形式是完全一致的。具体表现为:(1)三者均刻于龟甲兽骨上;(2)贾湖出土的刻有符号的完整龟甲上方距中线右侧有一个小圆孔,这是与安阳出土的有字龟甲相同的文化形式;(3)花园村出土的刻有字符的兽牙上,有烧灼后留下的点窝痕迹,点窝大小相同,类似米粟,成双成对,排列有序,兽牙一端有较大面积的烧灼痕迹;这些烧灼特点在安阳出土的有字兽骨上普遍存在。这说明花园村甲骨文同安阳甲骨文一样,已是一种用于占卜的文字。 此外,唐建对仰韶说和大汶口说进行了驳斥。他指出,由于许多原始符号是客观物体的描绘,同样的物体不同的人可能有相同的描绘结果,例如苏美尔人、埃及人和商代巫师描绘的太阳就基本一样。所以符号形体的相似性不能作为判定文字源流的根据。仰韶说者和大汶口说者把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的符号与甲骨文进行形体比较,由形体相似其间的继承发展关系,那是不可信的。由于符号要传达信息,一定会写在容易看到的部位,古今中外均如此,因此“位置类似也不能作为文字系统源流关系的根据。”因为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的符号与金文一样,往往写在器物的口沿上,并不能证明其间有继承发展关系。大汶口与贾湖、花园村、安阳不在同一考古区域内,并属于不同考古环境,所以甲骨文不可能是大汶口符号的发展。仰韶文化虽然在这一考古区域内,但它比贾湖文化晚1000多年,所以仰韶文化的符号也不可能是甲骨文的源头。唐建的结论是:中国文字起源的考古绝对年代,就是贾湖符号出现的公元前6510年至公元前5610年之间。 唐建只是说贾湖“契刻符号应被断定为文字,至少应断定为文字前书写系统,并与后来的文字系统的发展直接有关”,而朱琚元先生《贾湖刻符与中华彝族万年文明史》一文则把贾湖符号视为非常成熟的文字。 朱先生认为贾湖甲骨契刻符号究竟是文字或只是文字前形式,用甲骨文进行比较研究不能得到令人信服的结论,把贾湖文化和符号与彝族文化和彝文进行对比,不仅知道贾湖文化与彝族文化同源,而且能够彻底破译符号的意义。 朱先生提出,贾湖遗址出土的一些文物,在其他民族特别在汉族中不见踪迹,而在现今彝族地区尚能寻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日常用物。这类现象绝非偶然或巧合,它证明彝族传统文字与约9000年前的贾湖刻符之间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有关彝文的起源,目前有多种说法,最迟起源于唐代,最早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朱先生取彝文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的观点。他指出彝文与甲骨文在五个方面相同:(1)两者都是巫师创制、收集整理以至运用;(2)彝文与甲骨文都具有象形、指事、会意等造字法;(3)彝文与甲骨文通假现象普遍;(4)彝文与甲骨文都存在大量异体字,笔画可多可少,甚至可正写、反写,有较大随意性;(5)甲骨文中许多字与彝文相同。基于此,朱先生认为彝文与汉字同源。他推测,两者在甲骨文产生前较早时代即分流,其后各自独立发展成各具特性、不同体系的两种文字。彝文则由于主客观的诸多历史原因,未得与时代同步发展,较多地保持了原有的风貌。于是朱先生以彝文为根据,对贾湖符号进行了破译。 他说,贾湖刻符中像“目”的符号是“禽”字;像“曰”的符号意为“福禄”;符号“”意为“神座”。柄形石饰上面的一行符号分别是“雷”(或“阳光”)、“天”、“门”、“闭”四字,直译的意思是“雷天门闭”,意译则为“天雷门莫开”。 郭沫若提出汉字起源于仰韶文化的指事性符号,唐兰认为山东大汶口发现的象形符号是汉字的源头,两人意见的对抗性是相当明显的。杨建芳先生认为两位大学者各持一端,美中不足,为了缓合其间的矛盾,撰《汉字起源二元说》 一文,提出有关汉字起源的“二元说”。文章指出:“在古代的黄河流域,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文字系统。一种是指事文字或刻划文字,另一种是图画文字或意符文字,这两种文字的出现都相当早,而且流行于不同的地区。大约在龙山文化时期,由于文化的互相影响,指事文字传播到山东一带,而图画文字则输入中原地区。到了商代中期,图画文字系统融合一部分指事文字,形成商周流行的文字,也就是早期的汉字。原来盛行于中原地区的指事文字逐渐消失,但在甘、青地区却仍然较长时间地被运用。客观事实既然如上所述,那么,汉字起源并非一元,而系二元,应当是比较合理的结论。” 在大地湾出土了比仰韶文化更早的符号,以及贾湖村发现了契刻在甲骨上的符号之后,武冈子主编的《中华文化知识宝库》中,以“中国文字的两个源头”为题,阐述了一种新的二元说 。这种观点认为汉字起源于大地湾和大汶口符号,其立论基础可能来至唐兰的研究成果,即认为大汶口的符号在6000多年前,并且由于它是成熟的文字,必然又经历了2000多年的发展,从而早于贾湖符号数百年,于是大汶口符号的前身就是贾湖符号的源头。在此基础上对汉字的源流作了更为宏观、更为大胆的推测。提出:“中国文字的第一个源头是甘肃秦安县大地湾一期遗址出土的距今7350至7800年前的彩绘符号。它们后来发展成西安半坡、临潼姜寨、乐都柳湾、清江吴城、宜昌杨家湾等地出土的大批刻画符号……。中国文字的第二个源头是山东省泰安县大汶口遗址出土的距今5500至6300年前的彩绘与刻画的象形符号。它们虽比大地湾刻画符号晚了约2000年左右,但从字形结构来看,已具有偏旁部首之类组合形式,而在使用方法、使用场合、刻画部位、刻画对象等方面,表明它们也是一种记录丧葬祭祀巫术法器咒语的成熟文字,只是以象形为特征而已。它们之前似乎还有一个漫长的草创阶段,估计也需2000年以上时间才能完成。因此,它们的萌芽可能在距今8000年前左右。这种以象形为特征的音节文字,后来可能随原始居民的迁徙,一部分去美洲演变成马雅象形文字,一部分溯长江而上入四川演变成巴蜀图符。而留在大汶口地区的原始居民可能融合到中原地区,其文字被河南省舞阳县贾湖遗址的先民所吸收,演变成后来的殷墟甲骨文,时间当在距今7500年前左右。因为贾湖遗址出土的距今7500至8500年前的三块刻符龟甲和一件有契刻符号的柄形饰,上面的‘曰’、‘目’二字,和殷墟甲骨文完全一样。贾湖遗址的龟甲刻符不仅开了中国文字史上的龟灵崇拜卜甲刻辞之先河,而且也是汉甲骨文之原胚。它简化了大汶口遗址刻画象形文字,采用了大地湾遗址刻画文字草线刻画书写方法,又保留了象形基本形式,并吸收了大地湾遗址刻画文字的表音技巧。自贾湖遗址至殷墟甲骨文经历了漫长岁月,反复吸收西边的刻画文字,并交叉组合成几万个汉字。” 有的学者认为包括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原始符号都属于原始文字,实际上主张多种来源说。例如杨亚长先生 就从五个方面论述了原始符号属于文字的理由。其一、因为考古发掘的范围很有限,而原始符号全都见于不理想的书写材料——陶器之上,那么已发现的400多个符号恐怕仅是当时陶符的九牛之一毛。其二、当时一些符号不仅在一个地区反复出现,而且在不同的地区广泛使用。可见有些符号的使用频率高、范围广,“当时这种陶符无疑已经有了基本固定的形体和含义。”其三、据在器物上的位置判断,这些陶符肯定不是图画或花纹。其四、“这些陶符与商代甲骨文、金文以及陶文的发展递嬗关系是比较明显的。”例如“在目前所发现的几百种陶符中,约有数十种陶符的形体结构与商代文字完全相同,还有一些则非常相似。”“这显然不应是一种个别的、简单的偶合现象。”“因此可以肯定,这些陶符就是尚处于萌芽状态的文字,也是后代文字的祖型,因而无疑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文字性质。”其五、“关于我国新石器时代的陶符就是文字的认识,也是与古代文献中的有关记载相吻合的。”先秦有多种古籍谈到黄帝时代的史官仓颉创造文字,“黄帝实际上应是我国原始社会时期的一个氏族组织,而仰韶文化的半坡类型遗存大概可以确定为黄帝族的物质文化。”“那么结合有关陶符考古资料来看,关于我国新石器时代的陶符就是原始文字的认识也应是正确无误的。” 要比较清楚地描述某一种原始符号与甲骨文的关系,本来就是很难的事情,多元说认为甲骨文是多种原始符号的发展,就必须致力于揭示多种原始符号与甲骨文的关系,其难度可想而知。正因为如此,在汉字起源的各种观点中,多元说显得有些苍白无力。由于多元说缺乏雄辩有力的证据,也没有提供新的材料,并带有较多想象成分,我们曾打算对此避而不谈。考虑到本章旨在全面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回避一种观点毕竟不是积极的办法,更何况多元说至少提供了一种不同的思路,应该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于是在这里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甲骨文出现于商代晚期,认为甲骨文是最早汉字的观点称为“晚商说”。国内学者绝大多数认为像甲骨文这样成熟的文字不可能是最早的汉字,在这种大趋势下,依然坚持晚商说的学者是极为罕见的。 徐中舒、唐嘉弘先生《关于夏代文字的问题》 一文指出,文字不仅夏代没有,就是商代早期也没有。他们认为:“远古人群,‘见鸟兽蹄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自然会在客观事物的启示下,作出一定的图象或符号。经过了颇为悠久的时间,才从这些刻画符号的基础上,逐渐总结经验,发明创造了文字;而这些初期文字,都是从象形文字开始的。但这些象形文字,又必然是和那些古老的刻画符号有着质的差异,虽然二者之间有一定的渊源关系;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从量变到质变的道理。” 半坡、姜寨、青海柳湾、大汶口等原始遗址出土的符号“由于现在可供比较研究用的材料不够,加上它们形态的不固定和它们不能确切代表语言,只能给人们以一定形象的感知,所以它们仅仅停留在符号阶段,并非文字”。属于夏文化的二里头出土的符号、商代中前期的二里岗、郑州南关外、藁城台西村和清江吴城等遗址出土的符号,“亦不能认为是文字,基本上还是一些记事符号。”针对没有文字,夏代那么先进的历法和丰富的世系传说就不 可能流传下来的说法,徐、唐二先生指出:夏代就是史书所说的结绳而治的上古时代,历法和历史事件是巫师们借助结绳、刻木记事、图像符号等方式帮助记忆流传下来的。有些记事方法历史惯性很大,例如夏代的木刻记事方法,直到汉字已经成熟、大部头个人专著大量出现的春秋战国时期,也还在社会上广泛使用。 不过徐、唐二先生承认汉字的起源开始于原始符号。二里头以后的原始记事符号“和甲骨文的关系,特别是商代前期的一些符号,当然比新石器时代的符号,具有较多的亲缘关系。其中个别符号似为甲骨文前身。”“中国汉字的起源,开始于上述图像类似的象形图画和其它符号。最初,它们都是形体各别,意义不一,没有音读,多方喻解。经过许多世纪的酝酿,遵循统一和衍化的原则,遵循不断反复和约定俗成的原则,逐渐形成了殷周秦汉以来的汉字系统。”他们认为:“夏代社会经济似尚无力产生一个较为庞大的卜人集团,因而当时似无将现有的刻画符号等图象进行约定俗成的条件,故无法出现殷商后期的象形文字。”汉字是在殷代晚期的“一班巫卜手中,日趋纯熟,以至完备”的,“中国的象形文字出于商代后期(盘庚、武丁以后)的卜人集团”。因为刚产生不久,“殷虚甲骨文字的书法一方面体现出它的成熟性,距离原始的图像符号,已有相当距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它的省型与变型的分化过程,仍有一定的原始性。”例如形体不稳定、一字多形之例较多、文字缺乏约定俗成等。 卢丁先生也是为数不多的晚商说者之一,他的《汉字的起源及早期发展》 一文不赞同以往研究汉字起源把目光集中在汉字形体由什么符号演化而来的做法。他明确指出:“我们探索文字起源的关键在于确定汉字产生的时代以及汉字产生的历史背景。”他指出:“唐兰先生主张汉字起源于东方‘图画文字’系统,而郭沫若先生主张汉字起源于西方‘指事文字’系统。杨建芳先生综合了郭先生与唐先生之说,提出了汉字起源二元说,认为汉字是由东西方不同的民族集团融合而产生的……我认为:新石器时代根本没有象形文字系统和指事文字系统存在……所谓汉字产生一元说或二元说都只不过是学者的臆想。” 在卢丁先生看来,甲骨文以前的原始符号一律不属于文字。他说:“文字是记录和传达语言的书写符号,扩大语言在时间和空间交际功用的文化工具。”二里头文化以前所出土的原始符号,“它们有些的确同甲骨文中的某些字形很相似,而其中的某些符号亦可能有某种意义,代表某种事件,但它们绝对没有记录和传达语言,扩大语言在时间与空间上交际的功用。至今为止,谁也说不清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中出土的‘文字符号’的文法及真正的意义”。因此“这些刻画符号仅仅是符号,决不能说它们是文字”。它们“可能和契刻记事、结绳记事的刻齿、结绳的意义一样,即借助画上的某一符号以记事”。 卢丁先生对产生文字的条件作了阐述,他说:“(文字)的产生是有着一定的条件的。一般来讲,文字的产生是与国家、文明的产生同步的。”接着他从社会条件和文字系统内部发展的特点两个角度进行了论证。从社会条件来看,“文字只有在社会需要它并为它提供必要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因为只有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能养活一大批社会公职人员时,文字才可能产生并发挥其作用。在新石器时代的教育中,文字很少出现,也没有用途,因为,单纯的部落大都生活在比较孤立的状态下,没有历史,没有记录,也一样过着愉快的生活”,所以那时根本不需要文字。到了原始社会末期,文字不仅成为需要,而且成为可能。“由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逐渐产生了一大批脱离劳动的公职人员。而这些人已经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自己的独特阶层,这也就是我们所称的巫师集团或祭司阶层……只有他们才有条件将早在广大群众中流传的不统一的各种图形符号加以整理总结,传习使用。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字应该产生于巫师集团之中。”而“殷代已经形成了一个很庞大的巫师集团……巫师们为殷王占卜的事和以后的验辞,都要用文字记录下来,刻在龟甲兽骨的卜兆旁,既备殷王查考,也藉以取得各种象数的记录,传给下一代贞人,我国的文字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 在阐述了“需要”和“可能”两个基本条件后,卢丁先生从文字体系的内部结构和外部功能两个角度揭示了甲骨文的原始性。卢丁认为,首先甲骨文的应用范围有很大局限性,它同世界上其它古老文字一样,掌握在巫师集团以及王室贵族等很少一部分人手中,主要用于宗教事务,显示出外部功能的原始性。其次,就内部结构看它离产生之时也不会太远。卢丁的理由是:(1)“殷系文字的每一个字都有若干种形体,很不统一”;(2)“它和所有的原始语言文字一样,都将它们局限在感觉和个别上,没有普遍性与统一性”,例如“在表达牡牝动物时,均由表示牡牝的形符加上各种动物的形符组成,即只有具体的牡牛、牡羊、牡马、牡豕、牝牛、牝羊、牝虎、牝豕的概念,而没有抽象的牡、牝的概念”;(3)“从文字上看,商代卜辞的文句比较简短”。甲骨文献的记录一般在数十字以内,百字以上的记录极少;两三百年之后,金文所记录的内容明显扩大,篇幅增长,西周早期的大盂鼎铭文达291字,是一篇记叙清楚的文章,而毛公鼎铭文则有498字,布局气势宏伟,显示了成熟文字的凝重端庄;到了东周时期,知识分子广泛使用文字,诸子百家的个人专著大量问世,《诗经》、《离骚》等文学作品也成长起来。基于以上几点,卢丁的结论是:“我们能确定的我国最早的系统文字就只能是殷代的甲骨文。” 大汶口 图3-18 大汶口文化遗址主要分布在山东境内。 陵阳河 黄海 渤海 山 东 第六节 晚商说 第五节 多种来源说 第四节 中部舞阳贾湖说 第三节 东部象形符号说 图3-24 贾湖文化遗址位于河南省。 图3-19形象生动的狗形陶鬶。 图3-19 左:形象生动的兽形陶器;右:绘有八角花纹的陶豆。 图3-20 大汶口文化的玉铲,反映了相当高的加工技巧。 图3-21左为嵌有松绿石的骨筒,右为镂孔陶器。我国的牙骨雕刻和玉石镶嵌始于大汶口文化。 图3-22 陵阳河出土的刻有符号的尖底陶尊。大汶口文化的符号全是这样,每件陶器上只有一个。 图3-23 大汶口文化共发现符号15个,除去重复只有9种。个别学者估计当时这样的符号有1000多种,属于非常成熟的文字。 贾湖 黄 河 黄海 图3-25 贾湖人使用石块和兽骨制作的工具。图中左边是石斧,中间是石镰,右边是骨耜。 图3-26 贾湖人是最早的稻谷种植者。图中是已经炭化的稻米。 图 3-27 贾湖出土的骨镞。 图3-28 贾湖人利用丹顶鹤腿骨创造出七声阶笛子,有的至今可以吹奏。 图3-29 贾湖人在龟甲内放上石子,摆在死者身旁,开龟灵崇拜之先河。 图3-30 贾湖遗址出土的陶罐,口沿下边有一个已经残缺的符号。 图3-31 契刻在龟甲上的符号, 左边似“目”,右边似“曰”。 图3-32 左为契刻在石器上的符号,右为契刻在龟腹甲上的符号。 图3-33 贾湖遗址发现的全部符号。右上角一串符号是多少个,目前尚有争议。 图3-35这个柄形石器上的痕迹被视为一串符号,有学者认为它是一句话,意为“天雷门莫开”。 图3-34 这个柄形石器上的痕迹被视为一串符号,有学者认为它是一句话,意为“天雷门莫开”。 贝 网 弓 鬲 鼎 戉 射 水 雨 山 目 眉 门 戈 牛 马 鹿 虎 象 鱼 车 图3-35 甲骨文中大量记录名词的字与实物十分相似,形象性很强,一些专家认为这是早期文字的重要特征。 图3-36 甲骨文中异体字特别多,图中是齿、酉、既、相、众、膻等字的异体字。 图3-37 “牝”、“牡”二字有多种写法,有专家认为这是字形不固定的表现,也是早期文字的普遍特征。 图3-38 甲骨文的书写方式尚未确定,有两三字连在一起写的现象。 上甲 三万 五年 十五伐 五牢 十三月 太甲 小子 文王 小臣 图3-39 西周早期的大盂鼎有铭文291字,字形方正,行列整齐。 � 《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齐鲁书社1979年第1版,第79页。 � 《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齐鲁书社1979年第1版,第93页。 � 《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齐鲁书社1979年第1版,第132页。 � 《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齐鲁书社1979年第1版,第81页。 � 《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齐鲁书社1979年第1版,第81页。 � 《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齐鲁书社1979年第1版,第135页。 � 《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齐鲁书社1979年第1版,第94页。 � 《大汶口文化讨论文集》,齐鲁书社1979年第1版,第82页。 � 高明:《论陶符兼谈汉字的起源》,载《北京大学学报》1984年6期。 � 《贾湖遗址新石器时代甲骨契刻符号的重大考古理论意义》,载《中山大学学报》1993年3期。 �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文研究》1981年3期。 � 见《中华文化知识宝库·3》,红旗出版社1997年电子版,366页。 � 见《关于汉字起源的几个问题》,载《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8期。 � 见《夏史论丛》,齐鲁书社1985年版,第126页。 � 载《四川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
/
本文档为【94-123】,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