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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兰贵人茶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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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兰贵人茶企业标准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兰贵人茶企业标准 ICS 67.140.10 X 55 Q/HNLC 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NLC 0002S-2009 兰贵人茶 2009-11-10发布 2009-12-10实施 发布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 Q/HNLC 0002S-2009 前 言 本标准由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武雄。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Q/HNLC 0002S-2009 兰贵人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兰贵人茶的术...
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兰贵人茶企业标准
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兰贵人茶企业标准 ICS 67.140.10 X 55 Q/HNLC 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NLC 0002S-2009 兰贵人茶 2009-11-10发布 2009-12-10实施 发布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 Q/HNLC 0002S-2009 前 言 本标准由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海南龙城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武雄。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Q/HNLC 0002S-2009 兰贵人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兰贵人茶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乌龙茶为主要原料添加甘草等,加工而成的兰贵人茶的生产控制、检验、贮运等环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94 植物性食品中稀土的测定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5 茶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9618 甘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787 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 Q/HNLC 0001S 乌龙茶系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102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技术要求 1 Q/HNLC 0002S-2009 4.1 原料要求 4.1.1 乌龙茶:应符合Q/HNLC 0001S的要求。 4.1.2 甘草:应符合GB/T 19618的要求。 4.2 基本要求 4.2.1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产品不分等级,制备实物样标准,为成品质量最低界限。 4.2.2 不着色。 4.3 感官指标 产品感官指标应符合1的规定。 表1 项 目 指 标 外 形 紧结 色 泽 粉褐色 内 质 香气纯正 汤 色 红褐色 滋 味 甘甜 叶 底 棕褐色 4.4 理化指标 产品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7.5 总灰分,% ? 8.0 粗纤维,% ? 16.0 水浸出物,% ? 36.0 4.5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项 目 指 标 铅(以Pb计),mg/kg ? 5 稀土总量,mg/kg ? 2.0 乙酰甲胺磷,mg/kg ? 0.1 氯氰菊脂,mg/kg ? 20 滴滴涕,mg/kg ? 0.2 溴氰菊脂,mg/kg ? 10 顺式氰戊菊脂,mg/kg ? 2 杀螟硫磷,mg/kg ? 0.5 六六六,mg/kg ? 0.2 4.6 净含量 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2 Q/HNLC 0002S-2009 6.1 感官品质 按NY/T 787规定的方法进行审评。 6.2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3 理化指标检测 6.3.1 水分 按GB/T 830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3.2 总灰分 按GB/T 830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3.3 粗纤维 按GB/T 831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3.4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4 卫生指标检测 6.4.1 铅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6.4.2 稀土 按GB/T 5009.94规定执行。 6.4.3 乙酰甲胺磷 按GB/T 5009.103规定执行。 6.4.4 氯氰菊脂、溴氰菊脂、顺式氰戊菊脂 按GB/T 5009.110规定执行。 6.4.5 滴滴涕、六六六 按GB/T 5009.19规定执行。 6.4.6 杀螟硫磷 按GB/T 5009.20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批,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7.2 取样 产品按1‰随机抽取样品,取样数量不得低于1kg,平均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查。 7.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有:感官品质、水分、净含量和标签等,产品须经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 附有合格证书方可出厂。 7.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 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判定规则 7.5 3 Q/HNLC 0002S-2009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卫生指标项目不符合本标准时,不得复验,判定为不合格品。其他项目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应加倍取样复验不符合项目;复验后仍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 8.2 包装 包装材料用清洁、无异味及不影响茶叶品质材料制成,接触茶叶的内包装用塑料包装或复合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7、GB 9688或GB 9683的要求;其他包装形式和包装规格可按客户和市场要求进行。 8.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曝晒;装卸时轻放轻卸,严禁与有害、有异味、易污染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产品应贮于清洁、干燥、防潮、防风、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仓库周围应无异气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易污染品混存。 8.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条件下,保质期为18个月。 4 Q/HNLC 0002S-200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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