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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氨蝶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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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氨蝶呤事件“甲氨蝶呤”事件 2007年7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陆续接到报告,广西、上海部分医院的白血病患者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行走困难等不良反应症状,他们都使用了上海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后查明,制药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甲氨蝶呤”,导致多个批次的药品被污染,造成重大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相关人员则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最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华联制药厂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注销相关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此次事件涉及北京、安徽、河北、河南、广西、上海等多个省市的患者。RJ210 昨天上午,来自上海市药监局...
甲氨蝶呤事件
“甲氨蝶呤”事件 2007年7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陆续接到报告,广西、上海部分医院的白血病患者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行走困难等不良反应症状,他们都使用了上海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后查明,制药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甲氨蝶呤”,导致多个批次的药品被污染,造成重大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相关人员则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最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华联制药厂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注销相关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此次事件涉及北京、安徽、河北、河南、广西、上海等多个省市的患者。RJ210 昨天上午,来自上海市药监局向国家药监局的最新报告显示:上海医药(集团)上海华联制药厂生产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药物损害事件,属于重大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其原因现已基本查明———华联制药厂在生产过程中,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注射用甲氨蝶呤及盐酸阿糖胞苷等批号的药品中,导致了多个批次的药品被污染;华联制药厂有关责任人在前期的卫生部与国家药监局联合调查组调查期间,以及后期的公安机关侦察中,有组织地隐瞒违规生产的事实。 上海华联制药厂生产制剂楼已被查封,一名老工人称 “几种药品挤在一条生产线上生产”     12月6日傍晚,位于上海共和新路1405号的上海华联制药厂,一片寂静。     厂门口已没有任何挂牌,厂院内了无人声。除了传达室内围坐的几个身着蓝色工作衣,相对无言的工人,几乎没有任何征可以证明,这里曾经是一家有60多年历史的国营制药老厂。     昨日,国家药监局证实,因生产数批次劣药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上海华联制药厂已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制剂楼已被查封     一位留守值班的工人说,到9月初,工厂就全面停产     厂子里最大的建筑,是生产制剂楼。楼前的玻璃大门紧闭,上面贴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封条。大幅的查封令上,当事人一栏,列明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责任人一栏,写着该厂的法人代表:顾耀明。     查封令还详述了查封原因:因当事人涉嫌生产不合格药品存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大隐患,本机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制剂楼三楼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留样室予以查封。     查封令发出的时间,为2007年9月8日。     查封令所指的不合格药品,就是在今年7、8月间,对全国上百位白血病患者,造成下肢严重神经系统和行走功能损害的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     一位留守值班的工人说,自从7月份药品出现问题被曝光后,工厂的生产就陷于三天两头被调查的状态。到9月初,工厂就全面停产,全厂几百号工人,都下岗回家休息,等着恢复生产或者是被分流的通知。     各地的不良反应报告     一些白血病患者服药后出现行走困难等神经损害症状     追溯这场“甲氨蝶呤”事故,还得回到四五个月以前。     今年7、8月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分别接到上海、广西、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的报告反映,部分医院在使用上海华联制药厂部分批号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后,一些白血病患者出现行走困难等神经损害症状。     甲氨蝶呤,主要用于急性白血病、骨肉瘤等肿瘤治疗。盐酸阿糖胞苷,也是治疗白血病最常用的药物之一。     于是,国务院指示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联合成立工作组,与上海市卫生和药监部门,共同对上海华联制药厂有关药品的生产、运输、储藏、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     同时,国家药监局和卫生部先后数次联合发出通知,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上海华联制药厂部分批号的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     9月5日,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出通知,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该厂所有批号的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均为冻干粉针剂)。   暗藏问题的生产线     同一生产线,在生产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前,还生产过硫酸长春新碱注射液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一位参与事故处理的药监部门专家介绍,联合调查组专家在上海华联制药厂的现场调查中,通过与工人的聊天和生产查询,发现同一个生产车间的生产线,在生产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前,还生产过硫酸长春新碱注射液。     顺着这条线索,9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发现,在此前报告的所有引起患者不良反映的问题批号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中,均混入了微量的硫酸长春新碱。     依据这一调查结果,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查封了该厂有关生产车间,查找混入硫酸长春新碱的具体原因。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则开展动物实验,进一步验证混入长春新碱与患者肢体损害的关联性。     同时,另一个问题的追查也在展开———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中,为什么会混入硫酸长春新碱呢?     上海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根据昨天来自上海市药监局向国家药监局的最新报告显示:原因基本查明———华联制药厂在生产过程中,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注射用甲氨蝶呤及盐酸阿糖胞苷等批号的药品中,导致了多个批次的药品被污染。     目前还不明朗的是,混入的硫酸长春新碱,是否是人为恶意投放?     是有人故意投“毒”?     一位留守值班的上海华联制药厂工人说,大家都不相信会是有人故意投“毒”     在上海华联制药厂生产制剂楼的大门上,查封令的旁边,还贴着一张“悬赏令”。     这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鼓励厂内职工进行举报事故线索的征募启事。启事中申明,将对提供查清药害事故重要线索的举报人,给予3万元以上的奖励。     说到导致药害事故的原因,一位留守值班的上海华联制药厂工人说,大家都不相信会是有人故意投“毒”。     “我们是老牌的国营制药厂,生产线上多数是在这个厂子干了十几二十年的老工人,大家对厂子是有感情的!”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工人,关掉厂子角落里一个没有笼头把手的旧水管,继续说下去,“可是我们这个老厂的生产线太旧了,几种药品挤在一条生产线上生产,原料锅也是几种药品共用,先做这个,再做那个,中间一旦清场疏漏,很容易出现问题。”     违规生产的事实被隐瞒     上海华联制药厂的有关负责人“有组织地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     不过,有一点意想不到的是,这个违规生产的事实被有关人员隐瞒了。     在昨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称,在前期的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的联合调查组的前期调查中,以及上海市公安部门的后期侦查当中,上海华联制药厂的有关负责人“有组织地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     具体如何有组织地隐瞒,目前还不得而知。     颜江瑛在发布会上强调,企业相关的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拘留。     在上海市药监局向国家药监局提供的最新报告中,上海华联制药厂的药物损害事件,被称为“属于重大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     受害患者已达130多位     一些患者已在接受卫生部和属地卫生局安排的免费神经损害恢复治疗     来源于药监系统近期的一次通报显示,2007年7月到9月,上海华联制药厂出产的多个批次的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造成全国多地区总计130多位患者,受到严重的神经系统和行走功能损害。     8月4日、9月27日,卫生部先后两次以内部明电的形式,向发现药品侵害患者所在医院的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发出关于甲氨蝶呤或盐酸阿糖胞苷导致脊髓神经根神经病变的诊疗。     两份方案中,卫生部派出的专家组,通过具体诊断,确定患者是在鞘内注射了问题药物后,导致脊髓神经根受到损害,造成双下肢渐进性无力,蹲立困难,排尿排便功能障碍等。     目前,在北京、上海两地的受害患者,都已经在接受卫生部和属地卫生局安排的免费神经损害恢复治疗。     ■ “甲氨蝶呤”事件经过     ●不良反应病例报告     7月6日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陆续收到广西、上海等地部分医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患者共同使用了标示为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批号为070403A、070403B,规格5mg)。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暂停上述批号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7月30日 上海华联制药厂070405B、070502B两个批号注射用甲氨蝶呤(5mg)被暂停用于鞘内注射。     8月 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医院有关使用上海华联药品发生不良事件的报告,陆续上报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此时,发生不良事件的药品已涉及上海华联甲氨蝶呤、盐酸阿糖胞苷两种注射剂。     ●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     8月31日 国家药监局和卫生部决定,暂停上海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注射用甲氨蝶呤和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用于鞘内注射。     9月5日 上海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和注射用盐酸阿糖胞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被暂停。     ●查封有关生产车间     9月14日 药监、卫生部门的联合专家组查明,上海华联制药厂在生产部分批号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过程中,混入了硫酸长春新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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