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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内蒙古调研和谐矿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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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内蒙古调研和谐矿业建设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内蒙古调研和谐矿业建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内蒙古调研和谐矿业建设情况时指出:内蒙古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发挥资源优势,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汪民副部长强调:内蒙古自治区在和谐矿区建设方面许多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全国都具有指导意义,因此要继续探索深化和谐矿区建设的实践,为建设美丽家园发挥出更大作用。 9月的内蒙古草原秋高气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国土资源部环境司巡视员柳源、财务司副司长韩和平、勘查司副司长于海峰、开发司副司长王昆、办公厅秘书庞剑波、开发司副处长王德杰等一...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内蒙古调研和谐矿业建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内蒙古调研和谐矿业建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内蒙古调研和谐矿业建设情况时指出:内蒙古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发挥资源优势,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汪民副部长强调:内蒙古自治区在和谐矿区建设方面许多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全国都具有指导意义,因此要继续探索深化和谐矿区建设的实践,为建设美丽家园发挥出更大作用。 9月的内蒙古草原秋高气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国土资源部环境司巡视员柳源、财务司副司长韩和平、勘查司副司长于海峰、开发司副司长王昆、办公厅秘书庞剑波、开发司副处长王德杰等一行来到内蒙古调研和谐矿业建设情况。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赵双连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白盾、总工程师张宏等人陪同。 自治区政府:以“三个统一”来构建和谐矿业 在“国土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和谐矿业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自治区政府向汪民副部长汇报说,近年来,为了构建和谐矿业和生态矿业,内蒙古提出了“三个统一”的理念,即实现矿业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实现矿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统一、实现矿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相统一。按照这个思路,自治区政府采取了六大措施: 一是加强资源管理,营造良好的矿业秩序。 矿业是我区的主导产业,矿业经济和矿业税费收入占自治区工业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比重很大。为此,内蒙古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按照矿业权管理法律法规审查矿业权登记申办要件和流程办理,新设矿业权实行会审。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前,必须有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评价意见、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今年以来,针对矿业经济引发出的生态、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矛盾和问,持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统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稳定的关系,采取召开党委八届十五次全委会反思、下发《关于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紧急通知》,全面开展排查自纠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开发秩序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指导意见》构建和谐矿山,印发《关于批转全面整顿锡林郭勒盟矿业开发秩序工作报告的通知》形成逐矿处理意见等措施。5月份以来,自治区认真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责令停产整顿484家,关闭268家,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盟市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处理了一批无证生产、占地补偿不到位、生产运输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以及污染环境的行为,集中打击了一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违规占地等违法行为,宣传了国家、自治区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有关方针政策,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提高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周边群众不受影响、依法履行义务的社会责任感。 二是合理利用资源,集约规模开发,加快矿业结构调整。 通过资源整合,矿业结构更加优化,全区煤矿从2005年的1378座减少到525座,淘汰落后产能3000多万吨,关闭非煤矿山1043座,关闭选矿厂335户,矿业权设置趋于合理,资源赋存条件、生产规模和资源储量进一步协调,矿山企业数量结构明显优化,全区形成了包头白云鄂博、哈达门沟、巴彦淖尔东升庙、鄂尔多斯准格尔和东胜煤田、锡盟胜利煤田和白音华煤田、赤峰拜仁达坝、白音诺尔等一批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矿业基地。全区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大幅度提高,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明显提升,矿山“三废”的回收利用能力得到增强,废石、尾矿等矿业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和二次开发利用。通过整合和技改我区煤矿数量由2005年的1378个减少到目前 的598个;平均单井产能由2005年不足14万吨提高到140万吨,30万吨以下矿井全部退出市场;矿业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初见成效,自治区六大国有煤矿沉陷治理资金共投入18亿元,治理面积122平方公里。煤田灭火已投入资金2.3亿元,治理和控制灭火点近200处,全区核定火区面积1903万平方米,已熄灭和控制火区700多万平方米。累计地质环境治理面积20万公顷,治理固体废弃物452万立方米,整治土地面积2082公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资源产业转化延伸加工水平取得新突破,一批规模大、技术水平领先、带动力强的资源转化和深加工项目相继建设。 三是实施生态矿业战略,发展循环经济使废料转化为有用资源。 在实施生态矿业战略,发展循环经济,使废料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资源的过程中,内蒙古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科学有序开发矿业。配套规划自治区各区域资源开发方案,科学布局自治区生态矿业建设,加快矿产普查等基础性工作,加快开发国家和自治区急需的油、气、铁及有色矿种;对煤炭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开发。新配置煤炭资源全部集中在有转化项目的业主;对品位低、伴生矿种多或储量小难以实现工业化利用和机械化开采的限制性开发;对草原、森林、耕地、水源等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或生态破坏严重、生态脆弱地区暂时禁止开发。继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打击非法开采、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坚决控制只占资源开发、只开资源不加工、只采资源不治理的短期行为,对这样的的企业建立惩罚机制,甚至要收回资源。实现矿业的产业化。按照大产业、大基地、大园区、大项目的思路,推动有条件的实施煤、电、化综合开发和矿业探、采、选、冶、加工一条龙发展,坚持原矿不出区,煤炭一半就地转化的政策,加快推进矿业升级延伸,推动矿业产业化。煤炭转化率达到50%以上,电石转化率达到60%,有色金属加工比重达80%左右。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建立产业之间、企业之间、项目之间的循环耦合配套,使废料最大限度转化为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矿业科技水平和安全水平。总结煤矿技改和安全投入的经验,重点推进有色矿业科技和安全水平的升级。通过产学研有机结合,进行矿业科技和生态治理科研攻关,实现矿业开发的科学化、安全化。 四是建立环保补偿机制,为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奠定基础。 为解决矿业开发过程中的负面影响,内蒙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的意识深入人心,同时也为各级政府开展地质基础性工作、矿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和生态治理及恢复奠定了基础。建立环保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谁补偿”的原则,强制建立和执行地质环境治理补偿机制、地质环境治理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治理规划方案和矿业开发同步实施。通过强制缴纳矿山治理保证金,确保及时开展生态环境的治理。强化政府依法监督,把好准入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矿业管理许可制度,从源头控制低水平、低效益和高污染、高消耗项目上马。强化环保许可关。坚持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与矿山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逐步建立全区环境保护与污染物排放监测监察体系,运用网络和遥感等现代手段对矿山企业污染源实时监测,分区域、分矿种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生态矿业建设中的违规行为。建立对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环保效绩和责任主体考评体系。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需求程度的价格形成体系。通过完善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将环保成本纳入到矿业产品市场价格中。 五是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切实保护草原生态。 内蒙古党委、政府始终以惠及民生的成效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程度,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和实施民生工程工作,着力点主要是改善群众生活条件,重点是实施好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内蒙古以草原著称,保护好草原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我们积极实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实行禁牧休牧轮牧政策、推行“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矿业开发注重回填和植被保护、生态移民、惠牧补贴、草原生态补奖等,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惠牧补贴政策,全区各级财政安排 惠牧资金15亿元。 六是继续加强地质勘查,为矿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按照“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要求,结合全区地质勘查“十二五”规划,不断加强地质勘查工作。 鄂尔多斯市政府:走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双赢路线 9月26日,汪民一行来到鄂尔多斯市伊泰集团大地煤矿、伊金霍洛旗煤矿治理区、神东煤炭集团上湾矿、乌兰木伦新村,实地查看了矿山整合,矿区生态环境、土地复垦绿化、矿区村民安置情况。鄂尔多斯市市长廉素向汪民副部长汇报说:“鄂尔多斯矿产资源富集,我们在加快开发利用的同时,高度重视矿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矿区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现在,我们正在走一条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双赢的道路,具体措施有四点。” 第一,推进资源整合,提升产业层次。 一是组织实施了煤炭资源整合三年攻坚战。2005年,鄂尔多斯市组织实施了以打击非法盗采专项行动和关闭环境污染、安全无保障、浪费资源的小煤窑为重点的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三年攻坚战,有效提升了全市煤炭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二是全面推进小煤矿置换和矿业权整合工作。将黑岱沟矿区17座煤矿与哈尔乌苏矿区23座地方小煤矿与国有大矿进行整合,通过关小上大、提高产能,使矿区综合回收率提高到98.5%。对上海庙煤田10个矿业权进行了清理整合,确立了四大整合主体,全面完成了资源整合任务。三是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通过并购、转让、联合、控股等形式,全面启动实施了煤炭资源二次整合,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到2013年,全市煤炭企业单户产能达到300万吨以上40户,构筑一个亿吨级和一批千万吨级以上地方煤炭企业,培育营业收入超百亿的地方煤炭企业15户。四是加大非煤矿山整合力度。自2007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针对非煤矿山的专项治理整顿,加快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步伐,非煤矿山由698座减少为448座,总数减少近30%。 第二,加强生态治理,保护矿区环境。 一是全面开展了“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活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通过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措施,要求矿山企业对开采中造成的环境破坏进行全面治理,构建起了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二是组织实施了企业营造节能减碳林行动。按照每生产10吨煤捐植一棵节能减碳树的标准比例,组织全市煤炭生产企业营造碳汇林10万亩,截至目前已建成5.58万亩。三是加强露天煤矿环境治理。针对露天煤矿制定了一系列治理措施,通过设置防风抑尘网、配备洒水车洒水降尘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中的粉尘污染;对具备回填绿化条件不及时回填绿化的煤矿企业,采取不再审批新的建设用地、继续征收土地使用税、停产停销等措施,督促其进行复垦绿化。截至目前,全市露天煤矿完成复垦绿化255平方公里。在露天煤矿开发过程中,我们对煤田开采临时用地不进行征转,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征地标准对农牧民进行补偿,待临时用地具备复垦条件后,再交回农牧民使用。这种方式既保证了农牧民的长期利益,又减少了社会矛盾,缓解了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制约。四是全面推进煤田火区治理。在煤炭部门成立了专门的煤田灭火管理机构,聘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规划设计,采取煤矿火区由业主进行治理、煤田火区由专业公司统一治理“两种模式”,加快火区治理进度。目前,全市已消灭火点254个,煤田明火基本得到控制,火区治理工程完成复垦绿化23.6平方公里。五是加大重点区域治理力度。2004年以来,全市共申请获批矿山(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5个,争取上级资金1.36亿元,完成了鄂托克旗白云乌素矿区等矿山治理面积4.84平方公里。 第三,健全监管体系,维护矿区秩序。 一是构建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2007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市矿业治安警察支队,下设煤炭警察大队和矿业警察大队,编制在公安部门,主要 任务是协助市煤炭局和国土资源局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的矿业治安警察支队,对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建立了联合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由煤炭、国土部门牵头,煤监、安监、工商、公安、环保、交通、林业、税务、电力等部门共同负责、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大规模巡回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资源开发违法行为,确保了资源开采规范有序。三是形成了四级监管网络。完善了村级协管员、乡镇国土所、旗区和市监察队伍四级国土资源管理执法巡查网络,严格实行“三定三包”(即定人员、定管区、定责任,包巡查、包制止、包处理)制度,实现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四级联动。为强化基层监管职能,市政府拨付4400万元,建设标准化基层国土资源所44个。四是加强技防网络建设。市政府投资5000万元,建设了数字国土工程系统,与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运用遥感与航拍技术,构筑起了“天上看,地上管,网上查”的技防网络。建成了全市数字煤炭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了全市各煤矿井下人员、环境、设备运转的实时监控和预警。五是严查违法行为。重点围绕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05年以来全市共查办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违纪案件273件,罚没款8.4亿多元,有效维护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第四,化解群企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认真做好矿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以人为本、防微杜渐”的原则,各级政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矿区察民情、访民意,排除影响矿区和谐稳定的各种矛盾,随时受理矿区群众的举报,及时掌握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维护了矿区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积极探索矿区移民搬迁新路子。把矿区移民作为改善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根本举措,大力实施“四个一”(提供一套住房、找到一份工作、落实一份社保、发放一份补贴)移民政策,真正使矿区居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我市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矿区移民任务。三是促进矿区居民增收。要求矿山企业优先录用当地居民就业,鼓励农牧民购买车辆、机械等围绕资源开采发展副业,合理提高资源开发补偿标准,积极推行居民以土地、补偿资金入股企业等办法,使农牧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在群众与企业发生利益纠纷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矿区和谐稳定。 汪民副部长在实际调研和听取自治区政府、鄂尔多斯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矿业的建设情况后指出:“鄂尔多斯市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发挥资源优势,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最后,汪民副部长特别强调,内蒙古自治区特别是鄂尔多斯市在和谐矿区建设方面许多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全国都具有指导意义,因此要继续探索深化和谐矿区建设的实践,为建设美丽家园发挥出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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