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专业调查实习报告
楚雄师范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管理学院
题目 专业调查报告
专业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班级 资环班
姓名 xxxx
学号 xxxxx
地理科学与旅游管理学院制
调查报告正文:
一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学科素质,具备 必要的地理科学、区域经济学、城乡区域规划和规划管理学的理论基础,能在地方(区、县) 资源、环境管理部门、城乡区域规划部门及工矿企业与事业单位,从事国土资源整冶、自然 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生态环境规划以及城市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科研及管理工作的专 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科学世界观、正确人 生观和高尚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热爱科学事业,养 成良好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艰苦求实、善于合作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积极参加社 会实践,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
2、系统掌握地理学、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学、规划学和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遥感、地 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制图等方面的基本技能与方法;了解相近专业如地理科学、生态学、环 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受到良好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具有从 事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城市与区域问题以及城乡区域规划工作的初步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 动向有所了解,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解决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管理能力和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 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熟悉文献检索和其它获取科技信息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实 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4、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用以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5、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
(三)主要科目
主要学习地质学、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国土规划、地图学、遥感应用、管理学、
环境科学、土地评价与管理、水资源计算与管理、生态环境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城市 规划原理、城市设计、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等科目。
二 就业分析
在所有专业中,理学类共30个本科专业,在理学中就业排名第25名专业需求量最多的 是北京,占33%,专业需求量最多的行业是建筑/建材/工程,占29%。详见表1:
表1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就业情况
就业行业分布 所占比例 就业地区分布 所占比例 建筑/建材/工程 29% 北京 33% 房地产 25% 广州 14% 专业服务 13% 武汉 14% 计算机软件 6% 合肥 8% 广告 5% 西安 7% 中介服务 4% 成都 5% 计算机服务 4% 重庆 5% 其他行业 3% 上海 3% 家居/装潢/室内设计 3% 惠州 3%
由此表可看出,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大多从事建筑/建材/工程和房地 产等方面的工作,有少部分转行从事其他的工作,也有从事室内设计装潢等方面的,从就行 业的分布可以看出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能从事的行业还是广泛的。从就业地区来 看,北京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北京地区从事资源环境与城市规划的人员相对会多一些,对 专业人员的需求量会大一些。
各企事业对对从事人员也有一定的要求,一般都要求要有工作经验,即要有一定的专业 技能较强的动手能力,同时对学历等方面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见表2
表2 企业用人要求统计
工资情况 比例 经验要求 比例 学历要求 比例 面议 45% 不限 37% 大专 41% 3000-4499 18% 0-2年 29% 不限 25% 4500-5999 14% 3-5年 22% 本科 21% 6000-7999 12% 6-7年 5% 中专 5% 10000-14999 7% 应届毕业生 4% 高中 5%
从表2可以看出,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在经验要求方面还是受 到一定的限制的,但不限经验和要求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就占了40%左右,这对刚毕业参加工 作的毕业生也是相对公平的,在工资情况等方面也是可观的。
三 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
在本次同学们实习的单位和自己实习的规划设计院的统计中可知,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 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也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考试或者
制的方式在环保局、城建 局、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上班。
(一) 环保局
属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 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 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
主要职能和任务:
第一,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 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 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 环境功能区划。
第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 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工作。
第三,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 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 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国务院提出新建的 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第四,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省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国家重点流域水污 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第五,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发布;负责地方环 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书 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 纲要。
第六,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
;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 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 设。
第七,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国环境管理体系 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第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 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国环境质量检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 育和新闻出版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第九,拟定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基本原则;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 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 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 受国务院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
第十,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 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 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的监控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 实施安全监督。
第十一,负责总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系统
体制改革
第十二,承办国务院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 城建局
主要职能和任务:
第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 市爱国卫生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相关的 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第二,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建设中长期发 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负责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 竣工验收、安全等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 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第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排水、排涝、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风景 园林、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中的燃气、城市公共客运的维修和管护。
第五,负责管理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对全市市政建设和园 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指导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定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等相关工 作。
第七,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公共、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工 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第八,研究拟定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第九,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 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第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国土资源局
主要职能和任务:
第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 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 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 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第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 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第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 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 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第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 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 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第五,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第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 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 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第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 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 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 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第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 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 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 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 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第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 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 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第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 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 的勘查、评价工作。
第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 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
。
第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
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 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 产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 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第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 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 作勘查开采行为。
第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规划设计院
涉及城市规划、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设计、工程总承包、旅游规划、风景园林设计、 给水排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项 目管理、桩基检测、司法鉴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多个领域 。
总之,不管是在哪个单位或企业工作,在专业技能方面都必须要求工作人员有扎实的专 业文化知识和理论转化为实际的能力,在规划设计院工作还必须必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一定 的色彩搭配的能力。在人际关系方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和融入新的 工作环境的能力。只有这两方面完美的组合在一起,才能符合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一 个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
评语及成绩
成绩 评阅教师签名
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