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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就医流程

2018-09-24 2页 doc 27KB 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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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就医流程医保、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就医流程 一、门诊一楼(30、31号)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后,有转诊单或审批表的患者请及时到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 二、入住相关科室后,医疗保险患者用药执行《湖北省(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需用目录以外药品,应告知患者本人或家属并签字。 三、办理出院手续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回当地医保局、农合办等相关部门报销。 1、结账收据(必办)结算中心各窗口均可办理 2、明细清单(必办)结算中心16窗口办理 3、出院记录(必办)医生签写,结算中心16号窗口盖章 4、病情证明单(需要时)医生签写,结算中...
医保、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就医流程
医保、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就医 一、门诊一楼(30、31号)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后,有转诊单或审批的患者请及时到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 二、入住相关科室后,医疗保险患者用药执行《湖北省(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需用目录以外药品,应告知患者本人或家属并签字。 三、办理出院手续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回当地医保局、农合办等相关部门报销。 1、结账收据(必办)结算中心各窗口均可办理 2、明细清单(必办)结算中心16窗口办理 3、出院记录(必办)医生签写,结算中心16号窗口盖章 4、病情证明单(需要时)医生签写,结算中心16号窗口盖章 5、住院病历首页、医嘱复印件等资料(需要时)病房护士长安排到303栋病案科复印、盖章 说明: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单位资助)及商业医疗保险患者,在本院微机系统中的费别均标记为“医疗保险”,用药均执行《湖北省(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武汉市医保患者如果直接急诊入院(即非转诊),请在3天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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