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的承诺书
为保护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硕、博士毕业生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加强与规范知识产权的管理,武汉植物园硕、博士毕业生在离园前对相关科研成果做以下承诺:
1、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的原始数据和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新品种、专著等,均归属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研究生毕业后对在学期间的相关科研成果,尤其是尚未公开发表的原始科研数据付有保密责任, 2、研究生在读期间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毕业后如果继续进行,需要得到研究生期间的导师的书面同意,且在该项科研取得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上,导师及原培养单位至少占有50,的比例,
3、研究生毕业后如果有科研成果产出,包括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出版专著、注册软件著作权、申请成果,登记新品种等,,且这些科研产出里面所涉及的内容,含有在学期间获得的原始数据或成果,则这些科研成果产出发表前须事先征得研究生期间导师和我园科研部门的同意。
1, 如果该科研产出里涉及的内容、数据完全来自于在学期间获得的原始数
据,那么本人、导师及原培养单位享有100,的知识产权。不得以其他
人或其它单位的名义申报,
2, 如果该科研产出里涉及的内容、数据含有部分在学期间获得,的成果成
果,则导师及原培养单位至少享有50,的知识产权,
研究生本人对上述承诺承担法律责任,若有违反,愿对培养单位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做出赔偿。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导师、培养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
身份证号:
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