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到期日的记载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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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商商业汇示i]ti票和银行
汇票,其
中商业汇
票是远期
到期日.-
的记载和计算
票据,签发时应按法律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明确的到期日,以便收款人或持票人 按规定日期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第25条规定,汇票有4种到期日(或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 日),即见票即付,
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的汇票.而商业汇票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第87条规 定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记载到期日,并在汇票的"汇票到期日"一栏做记载.若 采取"定日付款",应记载一个确定的日子作为到期日;若采取"出票后定期付 款",须在汇票上记载"出票后4个月付款",如签发El期为2000年3月1日的 商业汇票,则到期日为2000年7月1日;若采取"见票后定期付款",则应在汇 票上记载"见票后2个月付款",如签发日期为1999年3月1日的商业汇票, 若见票日是2000年3月23日,则其到期日应为2000年5月24El. 魏敏冬红小伟(105)
的
额
的
额
笔
额
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使本年有余额账户的余额变为零0
这样就能使余额在账户中更清晰,明了地加以反映.(1o5)l.
固2001年第3期/农村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