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整治通知

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整治通知

2021-06-09 2页 doc 21KB 5阅读

用户头像 机构认证

用户2495156482

专业收集整理文档

举报
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整治通知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整治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含幼儿,下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根据市委专题会议部署,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至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广大学生、家长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
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整治通知
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整治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含幼儿,下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根据市委专题会议部署,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至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广大学生、家长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使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坚决杜绝接送学生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快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二、工作重点(一)依法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非法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依法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三)依法查处未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无营运资质、不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等;(五)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档案情况;(六)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接送学生车辆“六定”管理模式情况,即定人(固定驾驶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七)检查接送学生车辆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情况;检查合同中的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条款情况;(八)检查中小学、幼儿园与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人员、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九)检查中小学、幼儿园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和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等情况;(十)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防范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情况。三、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至12月17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给非法运送学生行为造成高压态势。由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在新闻媒体上开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专栏,对社会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曝光,大力宣传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滚动播放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警示语等。由市教体局负责,利用短信平台,教育学生家长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以甘肃“11•16”特大事故作为典型案例,赶制一批明白纸和宣传漫画发放到全市学生手中,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由各镇(街道、园区)和学校负责,通过散发宣传单、张贴通告、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形式,深入村庄、学校进行宣传,在交通环境复杂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2条以上。由市公安局负责,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谈话教育活动,组织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拒绝交通违法。(二)自查自纠阶段(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各镇(街道、园区)、市教体局(负责局属学校)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检查内容,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车辆年检、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等基本情况,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逐项进行整改,并于年12月24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情况统计表》报市教体局、综治办备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根据各自职能,分别抄送市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等部门进行重点查处。(三)集中查处阶段(年12月18日至年1月10日)集中查处阶段和自查自纠阶段同时进行。市教体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等从各自单位抽调12-20人组成4个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能,采取分散行动的办法,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实行统一行动,时间为:年12月18日—年1月10日每天6:30—8:00、16:00—18:00。市教体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要对集中整治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次日上午8:30以前,各单位通过金宏网将前一天的集中整治情况和第二天整治区域报市综治办。(四)总结验收阶段(年1月11日到1月1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典型做法。领导小组在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成效进行抽查,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进行总结验收,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整治工作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交通事故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人员责任。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接送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牛润之任组长,副市长姜文慎任副组长,市综治办、教体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和各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崔广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动员,克服麻痹思想,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开展接送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综治、教体、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横向、纵向的信息沟通,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在加强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常态化管理,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同时做好有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整理归档等工作。
/
本文档为【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整治通知】,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