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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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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开发建设指南建设发展局服务手册天津开发区在建项目协调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2007年1月制定目录TOC\o"1-3"\f\h\z\u第一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建设情况简介1开发区概况3自然环境3第二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简介5一、建设发展局概况6二、建设发展局主要职能6三、建设发展局主要部门职能7四、建设发展局下属主要事业单位职能8第三章土地、规划、建设办事流程介绍11一、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131.环保初步意见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142.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143.企业注册阶段能源可供证明144.建设工地放线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建设发展局服务手册天津开发区在建项目协调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2007年1月制定目录TOC\o"1-3"\f\h\z\u第一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建设情况简介1开发区概况3自然环境3第二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简介5一、建设发展局概况6二、建设发展局主要职能6三、建设发展局主要部门职能7四、建设发展局下属主要事业单位职能8第三章土地、规划、建设办事流程介绍11一、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131.环保初步意见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142.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143.企业注册阶段能源可供证明144.建设工地放线定桩155.土地使用权出让156.劳动安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16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68.土地使用权登记16二、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与规划审批:181.建设项目设计审查192.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审查193.企业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204.对环评报告的批复205.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查206.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备案217.建筑设计消防审查21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2三、开工建设与工程竣工验收:231.承包商确认申请表242.合同备案243.施工安全措施备案244.质量监督申报登记255.开工验线256.施工临建、围挡审批267.施工许可证268.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69.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2710.房屋所有权登记27第四章土地、规划、建设办事程序29一、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程序30二、企业注册阶段能源可供证明程序30三、建设工地放线定桩程序31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程序31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32六、土地使用权登记程序32七、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程序33八、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审查程序33九、企业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程序34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查程序35十一、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备案程序35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35十三、承包商确认申请程序36十四、合同备案程序36十五、施工安全措施备案程序37十六、质量监督申报登记程序37十七、开工验线程序38十八、施工临建、围挡审批程序39十九、施工许可证程序40二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程序41二十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程序41二十二、房屋所有权登记程序43附件一基础资料汇编45一、市政能源配套(具体指标请与能源公司确认)45二、土地资源54附件二建设工程缴费情况55一、建筑测绘55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56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58四、建筑业企业管理59五、房地产交易管理60附件三厂房建设资料62一、厂房建设成本一般性分析62二、厂房建设成本实例说明63第1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建设情况简介开发区概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母区位于天津市东南,距市中心45公里,毗邻天津新港,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相距38公里(见开发区区位图),南依天津---塘沽疏港公路(新港四号公路),西邻北京---哈尔滨铁路,东界和北界为天津滨海新区主干道---东海路,西南方向紧靠拥有56万人口的天津塘沽区。根据发展需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母区外建立了汉沽泰达经济开发区、武青经济开发区逸仙工业园和西青经济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等三个小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见开发区区位图)。汉沽泰达经济开发区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母区东北部,规划面积8.07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海洋化工、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等多门类化工项目;武青经济开发区逸仙工业园位于“京津高科技走廊”中段,北京---天津---塘沽高速公路杨村出口处,规划面积9.4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电子工业和环境清洁的高新技术产业;西青经济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园位于天津市东南边缘,规划面积3.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微电子工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位于母区与天津市之间,规划范围为48平方公里,其中4.97平方公里已获得国务院批准。西区东距母区18公里,西距天津市中心28公里,距滨海国际机场15公里,距港口19公里。西区的发展可以依托母区已经形成的产业优势,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将天津市工业战略东移和开发区的发展有机衔接在一起,便于企业的货物流动。同时作为开发区不可分割整体,西区拥有与母区无差异的投资环境,投资者在西区将享受与母区相同的优惠政策、服务质量和其他各项待遇。自然环境1、气象状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母区地处中纬度欧亚大陆东岸,季风环流旺盛,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并具有海洋性气候特点:冬季寒冷、少雪;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降水集中;秋季秋高气爽、风和日丽。全年平均气温12.3℃,高温极值40.9℃,低温极值零下18.3℃。年平均降水量618毫米,降水随季节变化显著,冬、春季少,夏季集中。全年大风日数较多,8级以上大风日数57天。冬季多雾、夏季8-9月份容易发生风暴潮灾害。主要气象灾害有:大风、大雾、暴雨、风暴潮、扬沙暴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年主导风向以西南风和西北风为主,冬季主导风向以西北风为主,西南风也较多,夏季主导风向以东南风为主。2、地质状况(具体指标以地勘为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处于新华夏构造体系,地貌属于华北沉积盆地东部、渤海西岸,由于海河带来的大量泥沙,堆积加快,海岸线不断东移,从而形成退海滩地堆积地形,地势平坦,东北部稍高于西南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提供的工业用地均为经填垫整平后的场地,人工填土层厚度一般为1.10米~1.50米。整平后的地面标高约为大沽高程3.50米~3.80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属潜水类型,水位随季节有所变化,静止水位埋深0.60米~0.80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冻结深度为0.50米~0.80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基土承载力标准值(地耐力)为5.5吨/M2~8.0吨/M2(准确数据需根据勘察设计确定)。3、抗震设防: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简介一、建设发展局概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开发区宏达街19号)A区四层,建设发展局在投资服务中心B区首层设置有对外接待办事窗口(18、19号窗口),电话25202198。二、建设发展局主要职能(一)执行国家《城市规划法》;研究和制定开发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法规;审定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负责开发区内的日常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事宜;配合招商工作,完善开发区投资环境;推动开发区现代化城市建设。(二)管理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控制、调节和改善开发区建筑市场;落实、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管理入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企业的资质进行核验;贯彻执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定,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监督、保障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工程质量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推进全区工程质量优质投产。(三)管理开发区国有土地地籍,依法管理土地出让和转让,管理和登记开发区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抵押和赠予,颁布国有土地使用证,勘丈国有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税(费)监控土地市场,评估土地价格,编制开发区地名规划,命名街区道路,管理地名标志;依法管理开发区测绘工作。(四)研究制定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和发展策略、政策,依法管理房地产的房地籍及产权确定、产权转移和产权抵押;监控和指导房地产交易行为,评估房地产价格,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和指导房地产物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范围及内涵管理全区公有房地产产权及使用;审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批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信等级;制订开发区房屋改革条例,推进开发区住房改革,做好房协工作。(五)对区内建筑外檐、户外广告、夜景灯光、公共场所等有关区容区貌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区容区貌的专项治理、重大节日和迎宾活动的街景布置;开展全区绿化工作的行政执法监督、行业管理和法规宣传工作。三、建设发展局主要部门职能(一)总工室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开发区城市总体规划》,对局业务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技术建议。2、负责局内技术和技术行政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技术工作和协调工作。3、负责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详细规划编制大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工作。(二)综合科1、传达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执行方案。2、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分析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3、负责局内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工作。4、负责局内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5、综合管理局内行政事务,协助领导协调局内各部门工作,为机关行政工作服务。6、发挥窗口职能,具体负责业务办公中的制证、收文、发文工作;做好各业务科室间的协调工作。7、督促、检查和催办工作任务的进度及落实完成情况。8、负责局内有关资料的储存、加工和分析工作。9、负责局内地理信息系统、MIS系统的开发、应用和维护工作。(三)规划管理科1、贯彻执行国家《规划法》及开发区在规划建设方面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负责开发区土地划拨工作。2、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市政管线、市政厂站的规划管理工作。3、负责开发区生活区招商工作,配合工业区招商工作。4、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5、审查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报备施工图设计。(四)建设管理科1、负责对区内建筑外檐、户外广告、夜景灯光、公共场所等有关区容区貌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开发区内建筑市场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3、做好建管工作的资料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4、负责区内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五)市容管理科1、传达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执行方案。2、组织区容区貌的专项治理、重大节日和迎宾活动的街景布置。3、组织实施开发区交通设施建设。4、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发区内占用绿地、树木迁移审批。(六)房地产管理科1、研究制定开发区房地产业的发展政策,主管开发区住房制度改革。2、负责管理和调控开发区的房地产市场。3、负责开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4、根据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供求状况,制定开发区的年度土地出让,组织、制定、落实开发区土地出让方案及报批手续。5、负责开发区土地征用工作。6、负责开发区内土地、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并颁发相关的权属证明。7、负责区内房地产的统计工作。8、编制开发区地名规划,命名街区道路,管理地名标志。四、建设发展局下属主要事业单位职能(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站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洪泽路23号电话:25328504主要职能:1、核发区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核发区内建设工程临时建筑许可证3、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4、区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5、区内建设工程执法监察6、负责区内注册的具有二级专业承包资质和三级资质的建筑企业的管理7、对进入开发区承包工程的建筑企业资质进行核验(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洪泽路23号电话:25324534主要职能:1、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交底;3、检查工程参建五方主体的质量行为;4、抽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5、监督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竣工验收;6、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8、审查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相关工程资料;9、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10、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1、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建设发展局委托的其他工作。(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晓园街5号5门联系电话:25327004主要职能:1、依法对本区域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交易活动的主体资格,交易程序和规则进行行政监督管理。2、依法监督管理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活动,负责开发区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3、负责开发区外商独资、合资外资控股、民营企业(公建工程除外)及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的备案管理。4、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发布和投标人投标资格的确认。5、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晓园东路5号电话:253221062529975225325490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办理各类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手续,核发各类房屋权属证书。按规定代征缴有关税费。3、管理房屋交易、权籍档案,掌握全区房屋新建、变更、灭失等情况。为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可靠数据。(五)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测量队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晓园东路5号电话:25324546主要职能:1、房地产房产测量。2、工程测量及土地划分。3、土地分宗及地籍测量。第三章土地、规划、建设办事流程介绍建设项目从开始取得土地权到最终项目建设完成的办事流程主要分为三大部分:1.建设项目土地权的取得;2.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与规划审批;3.开工建设与工程竣工验收。一、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绿色部分为在建发局内科室办理)1.环保初步意见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1)温馨提示:在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前,需要提前到环保局办理并领取环保初步意见,该文件是今后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必备附件。2)申办地点:请到环保局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马红周弘泽联系电话:25201410252027752.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1)温馨提示:《选址意见书》是企业取得土地的前期凭证。在提交方案审查时,须附《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2)申办地点:请到建设发展局规划科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雄光唐海军联系电话:25201528252015333.企业注册阶段能源可供证明1)温馨提示:注册阶段能源可供证明是能源供应部门及时了解用户所需能源的概况,及早安排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的依据。2)申办地点:请到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能源科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辉孙继光联系电话:25202549252024944.建设工地放线定桩1)温馨提示:用地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及时办理拨地定桩,以便开展土地勘察和基本建设。2)申办地点:请到开发区测量队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白桦联系电话:25324546(传真)66298143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温馨提示:企业在办理完《选址意见书》后应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以便从法律手续上获得土地的最终使用权。2)申办地点:请到建设发展局土地科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天羽联系电话:252021856.劳动安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1)温馨提示:项目设计文件中要注意《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编写,即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对项目将要采取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设计情况加以说明。投资项目超过3000万元要求做安全预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申办地点:请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发区保税区工会联合会、开发区卫生防病站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柳周涛王明军联系电话:252046032520393525204389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温馨提示:企业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2)申办地点:请到建设发展局规划科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雄光唐海军联系电话:25201528252015338.土地使用权登记1)温馨提示:土地登记是土地登记义务人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必要手续,只有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才可以获得《土地使用证》。2)申办地点:请到建设发展局土地科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天羽联系电话:25202185二、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与规划审批:(绿色部分为在建发局内科室办理)1.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1)温馨提示:方案设计是企业进行扩大初步设计的基本依据。方案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开发区规定为,本市为乙级(含乙级)以上,外地为甲级。方案设计应满足《规划设计规定》的要求。方案设计如发生变更,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2)申办地点:请到建设发展局规划科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雄光唐海军联系电话:25201528252015332.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审查1)温馨提示:扩初设计是企业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基本依据。扩大初步设计应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方案设计批复进行。扩大初步设计主要是为了深化方案设计、解决项目的能源配套等问题。扩大初步设计的深度应该达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细则》的要求。2)申办地点:请到建设发展局规划科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雄光唐海军联系电话:25201528252015333.企业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1)温馨提示:企业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是向用户提供项目竣工后所需正式能源的重要依据。用户应提供准确的所需能源用量及正式应用能源的时间。能源可供证明的申报时间为扩初设计审查通过后至竣工前三个月期间。2)申办地点: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能源科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辉,孙继光联系电话:25202549,252024944.对环评报告的批复1)温馨提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是建设项目是否具备环保要求的重要依据,只有取得此批复,企业才可以进行开工建设和生产活动。2)申办地点:请到环保局办理。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马红周弘泽联系电话:25201410252027755.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查1)温馨提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项目设计文件中要注意《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编写。专篇要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和并提出防范措施。2)申办地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252046036.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备案1)温馨提示: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方案和扩初批复进行。开发区对建设项目施工图采取备案制。居住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还需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如有变更应重新履行上述手续。2)申办地点:建设发展局规划科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雄光唐海军联系电话:25201528252015337.建筑设计消防审查1)温馨提示: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向消防管理部门提出消防设计审查。如设计发生变更,须重新申报消防审查意见。因消防审批时间较长,建议企业提前与消防审查部门沟通。2)申办地点:开发区消防支队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安海军联系电话:25320119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温馨提示: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办理开工验线合格后,方可施工。如需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图的,必须重新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施工,该证自行失效。2)申办地点:建设发展局规划科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雄光唐海军联系电话:2520152825201533三、开工建设与工程竣工验收:(绿色部分为在建发局内科室办理)1.承包商确认申请表1)温馨提示:需公开招标的项目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程,单项工程合同定价在50万元以上,或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投资的所有单项工程。外商投资或私营企业投资可以直接发包,直接办理承包商备案手续。私营投资涉及到公共安全的项目如住宅等可以进行邀请招标。2)申办地点:开发区招标站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253245422.合同备案1)温馨提示:工程招标结束,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与承包商须签订承发包合同。承发包合同须办理备案手续。2)申办地点:开发区合同管理办公室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253245423.施工安全措施备案1)温馨提示: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须办理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施工现场已经符合《天津开发区文明施工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我方监察员须到现场检查合格。2)申办地点:建设管理站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旭联系电话:662975694.质量监督申报登记1)温馨提示:工程开工前须办理项目勘察阶段的登记手续。工程开工前须办理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督登记手续。2)申办地点:质量监督站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玉梅联系电话:253245345.开工验线1)温馨提示: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沿线手续,并取得《验线表》。施工过程中,应保留采样点。在取得《验线表》后,办理《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2)申办地点:开发区测量队(验线)建设发展局规划科(办证)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开发区测量队白桦联系电话:25324546(传真)66298143联系人: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杨雄光唐海军联系电话:25201528252015336.施工临建、围挡审批1)温馨提示:施工临建需取得消防部门的审查意见。施工临建必须采用轻钢彩板结构,不允许用水泥板搭设。施工临建、围档须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标准建设。2)申办地点:建设管理站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志良联系电话:662975697.施工许可证1)温馨提示:施工许可证是批准项目动工建设的必要文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办结所有开工前的准备手续。2)申办地点:建设管理站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志良联系电话:662975698.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1)温馨提示: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后六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申请。除了单体建筑施工完毕,要求室外配套环境一并竣工。工程建设用地内不得有施工临建存在。对于生活区的建筑,要求完成夜景灯光建设,并且一并验收。2)申办地点:建设发展局规划科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雄光唐海军联系电话:25201528252015339.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1)温馨提示: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应办理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手人、日期。建设单位在提供复印件同时,要将原件带来,待备案工作人员对照审核后返还给建设单位。2)申办地点:质量监督站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洪来联系电话:2532453410.房屋所有权登记1)温馨提示:房屋权利人应当自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取得房产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应当一并申请登记。2)申办地点:房地产交易所3)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志斌联系电话:25299757第四章土地、规划、建设办事程序建设发展局在投资服务中心B区首层设置有对外接待办事窗口(18、19号窗口),服务电话25202198。一、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程序1.办事程序:建设单位持下列文件:(1)《建设用地选址申请表》;(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对项目的审批意见;(4)及建设单位简介或计划任务书(仅限政府投资项目);(5)选址确认书(仅限三小区)(6)选址确认图(仅限西区)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提出项目用地选址申请,建发局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选址意见,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在领取《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后,申领《规划设计规定》和拨地定桩书。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杨雄光联系电话:25201528二、企业注册阶段能源可供证明程序1.办事程序:1)至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能源科领取注册阶段能源申请表;2)填写完毕并持拨地定桩书复印件提交申请;3)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能源科三个工作日内开具注册阶段能源可供证明。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辉,孙继光联系电话:25202549,25202494三、建设工地放线定桩程序1.办事程序:1)企事业单位用地定桩:委托单位持建设发展局签发的《拨地定桩书》(备注标有1990(2001)天津任意直角坐标系字样)复印件一份到开发区测量队委托定桩,并交纳相关费用。测量队在受委托五个工作日内(遇特殊天气顺延)进行现场定桩。拨地桩遗失或损毁的,委托单位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委托再次进行现场定桩。2)市政建设定桩:委托单位持建设发展局核准的施工图(蓝图原件,并加盖设计院红章,复印件及其它材料无效)及《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到开发区测量队委托定桩,并按确认的工程量交纳相关费用。测量队在受委托五个工作日内(遇特殊天气顺延)进行现场定桩。拨地桩遗失或损坏的,委托单位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委托再次进行现场定桩。委托单位在经过现场定桩后到测量队领取测量成果--《拨地定桩书》。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白桦联系电话:25324546(传真)66298143电子邮件:celiangdui831@sohu.com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程序1.办事程序:土地使用申请者项目用地经规划部门批准后,持《拨地定桩书》、《规划设计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基本信息(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资料,到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25202185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1.办事程序:建设单位持下列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政府批文或立项批复(仅限政府项目、合资、独资企业);(3)用地阶段能源可供证明(在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用事业部办理);(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5)土地使用合同。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提出用地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杨雄光联系电话:25201528六、土地使用权登记程序1.办事程序:土地受让人在签订了《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交清土地出让金(或转让费)及契税、并办理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填写《天津市变更土地登记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向天津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提出申请,天津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受理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①《天津市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的)原件;③交缴土地出让金(或转让费)、房款(购买商品房的)复印件及契税票据;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⑥企业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⑦经法院裁定或拍卖的土地,应提交法院《民事裁定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书》;⑧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管委会批准文件及立项批复。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25202185七、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程序1.办事程序: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持下列文件:(1)《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方案设计文件2份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申请方案设计审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在十个工作日对所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做出批复。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杨雄光联系电话:25201528八、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审查程序1.办事程序:建设单位按照设计方案的批复要求,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细则》(试行)编制扩初设计文件,持下列文件:①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表;②地质勘探报告;③扩大初步设计文件(含总平面,综合管网)十套;④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⑤改、扩建项目非由原设计单位设计的,须提供原设计单位的结构安全鉴定书;⑥标注相关尺寸、距离的总平面开口位置图(A4规格)3张;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⑧方案设计批复;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申请扩大初步设计审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在应报文件齐备后五个工作日之内组织扩大初步设计审查会,审查会通过后二十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扩大初步设计批复。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杨雄光联系电话:25201528九、企业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程序1.办事程序:①建设发展局扩初设计审查通过后,用户向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能源科领取设计阶段能源申请表;②用户填具准确的用能量及用能时间并附拨地定桩书复印件交至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能源科;③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能源科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能源市政专业公司提出能源供应方案,并出具能源可供证明,同时安排相应外网工程。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能源科刘辉,孙继光联系电话:25202549,25202494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查程序1.办事程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收到项目设计文件后,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针对《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设计情况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同时领取《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查表》,并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意见,修改设计方案。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杨柳联系电话:25204603十一、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备案程序1.办事程序:建设单位按照扩初设计的批复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持下列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扩初批复复印件;(3)总平面图2张和建筑专业单项施工图1套(生活区项目为总平面图2张和全套施工图1套);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申报施工图设计备案手续。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杨雄光联系电话:25201528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1.办事程序:建设单位持下列文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消防审核意见书》(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支队办理);(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办理);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提出申请,建发局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期满又未经建发局同意延期的,即自失效。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杨雄光联系电话:25201528十三、承包商确认申请程序1.办事程序:1)公开招标:①发布公告(5个工作日)投标企业报名;②资格预审结果备案,招标文件和工程质量清单备案;③排定开标时间,统一开标。(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距开标应满足20天);④开标定标;⑤结果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后办理承包商备案手续;⑥合同鉴定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2)直接发包:待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可持营业执照(或投资性质证明文件)、承包商资质证书(包括进区许可证)、承包合同(或承包协议书)直接办理承包商备案和合同备案手续。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25324542十四、合同备案程序1.办事程序:1)工程招标结束,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并必须到开发区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合同可视为无效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应携带所签署的所有合同,并保证合同正本两份。3)工程合同应当签字盖章完整,合同条款完备;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盖章的,应携带对合同签署人员的授权委托书。4)开发区合同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合同后对工程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存在问题的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要求的合同给予签批盖章。5)合同备案时,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应按规定缴纳合同审查费。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25324542十五、施工安全措施备案程序1.办事程序:申请单位提供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到建管站申请,监察员到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备案。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旭联系电话:66297569十六、质量监督申报登记程序1.办事程序:1)办理勘察阶段监督登记时,建设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①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书(复印件)②建设工程勘察阶段委托监理合同书(原件)③勘察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④经监理审批合格的勘察实施方案及勘察阶段监理规划⑤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2)办理施工阶段监督登记时,建设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①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申请表②天津市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备案登记表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复印件)④地质勘察报告及建设单位(监理)对勘察阶段的检查记录表JD-02-1⑤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⑦抽样人员、见证人员授权书;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⑧监理规划及经监理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⑨天津市建筑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登记表⑩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玉梅联系电话:25324534十七、开工验线程序1.办事程序:1)建筑物验线:委托单位在建筑物放线完毕后,携带经建设发展局核准的施工总平面图一张(蓝图原件,并加盖设计院红章,复印件及其它资料无效)到开发区测量队委托验线。总平面图上标注的建筑物尺寸依据《规划设计规定》要求应为建筑物外墙尺寸或坐标,并据此确立定位的基准原则,同时标注清晰、完整并无矛盾。经检查图纸无误后,测量队在受委托五个工作日内(遇特殊天气顺延)安排验线。2)管线验线:委托单位于开槽后,携带建设发展局审批后的施工总平面图一张(蓝图原件,并加盖设计院红章,复印件及其它资料无效)及《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到开发区测量队委托验线。经检查图纸无误,测量队在受委托五个工作日内(遇特殊天气顺延)安排验线。3)道路验线:委托单位于道路铺设侧石前,携带建设发展局审批后的施工总平面图一张(蓝图原件,并加盖设计院红章,复印件及其它资料无效)到开发区测量队委托验线。经检查图纸无误,测量队在受委托五个工作日内(遇特殊天气顺延)安排验线。委托单位在领取测量成果----《验线表》时,付费取件。特别提示:在管线施工过程中,应保留管线节点位置(变径、转弯、三通、四通、各种阀门等特征点)且管线每隔100米应保留一采样点。在测量队进行管线GIS数据采集后(依据津开建发[2004]29号文件),方可回填。否则,不予验线。建设单位在取得《验线表》后,办理《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建设单位持下列文件:(1)《开工规划验线申请表》;(2)现场控制桩布置图及保护措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拨地定桩书复印件;(5)验线表(开发区测量队办理);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提出申请,建发局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核发《开工验线规划合格证》。未经开工验线不得施工。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开发区测量队白桦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杨雄光联系电话:25324546(传真)6629814325201528电子邮件:celiangdui831@sohu.com十八、施工临建、围挡审批程序1.办事程序:1)消防部门审批意见。2)临时建筑设计文件一份(施工临建须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标准执法)3)红线外占地、占道的批准文件(若需要)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志良联系电话:66297569十九、施工许可证程序1.办事程序:建设单位持下列文件办理: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承包商确认书》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4)《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临建)5)《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以上材料用B4纸复印6)《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7)《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8)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票复印)9)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中标价×1.2‰(超过3000万元按1‰计算)承分包服务费(外地施工单位在市建交中心交纳)定额测定费中标价×0.5‰(发票复印)10)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津开建发[2004]206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障金证明(建设单位)代发工资协议书(施工单位)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志良联系电话:66297569二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程序1.办事程序:建设单位持下列文件:(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2)《消防验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6)全套竣工图(使用A4纸装订);(7)竣工测量报告。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规划科提出申请,建发局经现场验收合格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杨雄光联系电话:25201528二十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程序1.办事程序:办理建筑工程验收备案手续时,建设单位应提交如下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份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建备表1);3)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一份原件(建设表3);4)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一份原件(建设表4);5)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竣工)报告,一份原件(建设表5);6)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一份原件(建设表6);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份原件(建设表7);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9)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或建设工程扩初设计批复),复印件一份;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1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一份;12)公安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13)建设项目环境状况监测报告(或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复),复印件一份;14)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一份;1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一份;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一份;17)《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份;18)开发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复印件一份;19)有防雷要求的,需提交市防雷中心统一印制的《天津市防雷装置合格证》,复印件一份;20)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市人防监督站出具的合格证明书,复印件一份;2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注: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手人、日期;上述资料要求字迹清楚,用钢笔或毛笔填写,除注明外一律采用原件。建设单位在提供复印件同时,要将原件带来,待备案工作人员对照审核后返还给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手续时,建设单位应提交如下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份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建备表1);3)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一份原件(建设表3);4)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一份原件(建设表4);5)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竣工)报告,一份原件(建设表5);6)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一份原件(建设表6);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份原件(建设表7);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9)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新建工程扩初设计的批复),复印件一份;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11)建设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一份;12)管道严(气)密性和强度试验报告,复印件一份;13)道路弯沉试验报告,复印件一份;14)桥梁动静载试验报告,复印件一份;15)桩基完整性、承载力试验报告,复印件一份;16)其他功能性试验报告;1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一份;18)开发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复印件一份;19)其他需提交的文件。注: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手人、日期;上述资料要求字迹清楚,用钢笔或毛笔填写,除注明外一律采用原件。建设单位在提供复印件同时,要将原件带来,待备案工作人员对照审核后返还给建设单位。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洪来联系电话:25324534二十二、房屋所有权登记程序1.办事程序:新建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原件留存);2)营业执照(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3)土地使用权证书(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4)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受托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5)地名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6)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留存);7)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留存);8)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留存);9)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原件留存);税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宅,权利人按房屋造价的1‰。2)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办理期限:登记机构自受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志斌联系电话:25299757附件一基础资料汇编一、市政能源配套(具体指标请与能源公司确认)自建区伊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就坚持"高起步、大投资、超前性"的原则,竭尽全力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保障。截止二OO一年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达108.64亿元,开发土地27平方公里,其中生活区6平方公里,工业区21平方公里,土地实现"九通一平",即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讯、有线电视、热力、燃气、道路和场地平整,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保障,从规划建设到运营管理,都坚持与国际标准接轨。泰达控股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热电公司、电力公司、绿化公司、市政公司、公交公司、燃气公司等先后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并分别成为国内同行业首家通过此认证的企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水、电、燃气和蒸气等能源可以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保证供应。如因突然发生停水、停电等事故给企业造成损失,将由责任方负责赔偿。1、自来水供应状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净水厂一座,设计日供水能力为40万立方米/日,水源为优质滦河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目前日供净水能力为18万立方米,五年内达到日供净水能力40万立方米。采用环网供水,一般为用户提供两个供水点,入户端压力为0.2MPa。2、电力供应状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110KV、35KV、10KV三个电压等级的电网结构,电网供电能力达到年供电量6.4亿千瓦时,可为用户不间断地提供35KV、10KV、380V、220V等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供电模式皆为环网供电,供电频率为50±0.2HZ。现有110KV变电站2座,35KV变电站5座(另:用户站8座),10KV变电站19座,开闭站10座,箱式变电站24座。同时,在建35KV变电站3座,10KV开闭站2座。3、热力供应状况:现有供热能力为475吨/小时,五年内达到1090吨/小时。采用分散与集中供热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供热系统目前已建成4个热源厂及多座换热站,可为用户提供不低于0.8MPa(绝对压力)的生产用饱和蒸汽以及采暖用热水。4、燃气供应状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燃气混气站一座,日供应混合气能力为47250标准立方米,年内日供应天然气能力可达到75万标准立方米。可为生活区用户提供管道天然气,为工业区用户提供管道液化石油混合气及15Kg、50Kg罐装液化气。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热值的气种。天然气与混合气具有互换性,保证用户不间断用气。管道天然气来自塘沽天然气管网,压力为0.04Mpa热值为46兆焦/标准立方米,供气能力80000立方米/日。管道液化石油混合气来自区内燃气混气站,其混气供气能力为8000立方米/小时,管网压力为0.05-0.07MPa、热值为60兆焦/标准立方米。燃气输配管网采用尼龙-11及中密度聚乙烯管材,均为国际技术水平。天然气管网压力0.3-1.0kg/平方厘米混合气管网压力0.3-0.7kg/平方厘米天然气热值8600-9600kcal/立方米混合气热值12000-13000kcal/立方米天然气主要组分甲烷:86.4%,乙烷:9.86%(注:石油液化混合气为石油液化气与空气的混合气)5、污水处理状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雨水和污水分流,投资1.5亿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采用SBR工艺,日处理能力10万吨。企业排放的污水经市政管网,泵站提升至污水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二级标准后,排入渤海湾。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处理后的污水全部达标排放。为了配套企业生产,降低企业污染治理投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还建有电镀废水处理中心,设计日处理能力1000m3。目前可以处理的污染物有:Sn、Pb、Cu、CN—、Cr、Zn等,将增加处理Au、Ag、Ni工艺。同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的新水源一厂,计划年内投入使用,设计产水能力3万吨/日,其中不脱盐出水1.5—2万吨/日、脱盐出水1万吨/日。6、通讯系统状况: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提供国内、国际电话服务及电报、传真、无线通信、可视电话数据传输等多项业务。通讯线路多少可以根据企业要求安排,没有任何限制。通线路保障安全畅通,一般性线路故障不超过24小时排除,主干线电缆故障不超过72小时即可排除。7、各项能源费用收费标准:(2004年执行标准)1)电力:电度电费:用户每月要按电度表指数交纳电度电费,其标准是:电镀电费功率因数元/千瓦时用电类别0.90以上0.89—0.800.79—0.700.69—0.600.59以下380伏受电,三班制0.570.5750.580.5850.59380伏受电,一班制0.5780.5830.5880.5930.59810仟伏,35仟伏受电三班制0.480.4850.490.5150.5410仟伏,35仟伏受电一班制0.500.5050.510.5350.56商业、办公、照明用电0.58(大型),0.60(小型)施工用电0.68居民用电0.41注:申请容量在100千伏安/月以下的为小型商业、办公用户,不含100千伏安/月。峰、谷、平电度电价(用户可自愿选择):时段为峰时8:00—11:0018:00---23:00谷时23:00---7:00平时7:00---8:0011:00---18:00具体标准单位:元/千瓦时工业用电分类电压等级高峰非峰谷低谷不满1KV0.8920.5780.2861—10KV0.6490.4650.29935KV及以上0.6470.4630.2972)热力:(一)增容费(贴费):用电方式交纳热力贴费生产用蒸汽80000元/(吨/小时)采暖用热25元/平方米注:为支持新批准的工业用户,在2004年内按上述标准减半征收。(二)供热损失费:用热方式交纳供热损失费生产用蒸汽2000元/(吨/小时)采暖用热0.42元/平方米(三)计量热力费:用热方式交纳供热损失费生产用蒸汽(按计量表指数)99元/吨居民采暖(按采暖面积)3.85元/平方米非居民采暖(按采暖面积)6.50元/平方米(四)地热水计量水费用户类别计量水费居民5.40元/吨行政、事业单位8.20元/吨工业交通企业7.80元/吨商业、金融、建筑业8.60元/吨经营服务业10.40元/吨特种行业(含宾馆内洗浴业)29.80元/吨3)自来水(1)增容费(贴费):用户类型新建用户老用户增容非工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每平方米交贴费600元500元9元/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注:为支持新批准的工业用户,在2004年内按上述标准减半征收。(2)计量水费:行业价格(元/米3)超定额用水价格(元/米3)居民2.90—行政事业4.407.45工业交通业4.207.05商业、金融、建筑业4.607.85经营服务业5.609.85特种行业18.0034.65(3)防火准备费:入户水表口径(毫米)80100150及其以上交防火准备费(元)12.3521.9249.394)燃气:(1)增容费:用户类型居民住宅非居民用户工业用户收费标准20元/平方米750元(立方米/日)750元(立方米/日)注:为支持新批准的工业用户,在2004年内按上述标准减半征收。(2)燃气小区工程建设费:单位:元/平方米房屋类型普通住宅燃气采暖高档公寓、别墅公建项目收费标准28元/平方米31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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