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ATA300-航空器材包装(1)

ATA300-航空器材包装(1)

2022-08-24 20页 doc 204KB 38阅读

用户头像

is_321575

暂无简介

举报
ATA300-航空器材包装(1)航空器材包装ATA规范300号航空器材包装规范ATA规范300号1960年8月初次颁发1996年1月15日重新颁发美国航空运输协会(ATA)使用本文前请阅读有关文件的重要资料本文件包括了所涉及题目的推荐规范,并反映其最新发展。ATA并不强制规定使用该规范,你可以决定是否采用文件中的推荐,可以全部采用,也可部分采用,还可根本不采用。可能在你的业务中运用的惯例、标准或规章规定超过了本文件的推荐要求。你完全可以决定是否继续保留这些惯例、标准和规定,并在业务活动中采用。你完全要承担遵照适用的惯例、标准和规定的责任。这些惯例、标准和规定...
ATA300-航空器材包装(1)
航空器材包装ATA规范300号航空器材包装规范ATA规范300号1960年8月初次颁发1996年1月15日重新颁发美国航空运输协会(ATA)使用本文前请阅读有关文件的重要资料本文件包括了所涉及题目的推荐规范,并反映其最新发展。ATA并不强制规定使用该规范,你可以决定是否采用文件中的推荐,可以全部采用,也可部分采用,还可根本不采用。可能在你的业务中运用的惯例、或规章规定超过了本文件的推荐要求。你完全可以决定是否继续保留这些惯例、标准和规定,并在业务活动中采用。你完全要承担遵照适用的惯例、标准和规定的责任。这些惯例、标准和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很大变化。ATA并不担保和本文件中的规范满足你业务的需求,也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决定是你自己作出的,而与ATA无关。有关本文件的建议、评述请寄往:PublicationsAirTransportAssociationofAmerica1301PennsylvaniaAvenue,N.W.Washington,DC20004-1707致:ATA规范-航空器材包装的持有人第18次修订本,1996年1月15日第18次修订本是规范300号的完全重印,该文件为了和规范100号(制造商技术数据)保持紧密一致,作了重新编排。本修订本是临时性,以便本行业有机会对其条文作出评议和提出意见。对修订本的意见,包括编排格式,请寄往:AirTransportAssociationEngineering,Maintenance7MaterialDivision1301PennsylvaniaAvenue,NW,Suit1100Washington,D.C.20004-1707重要内容章节/页码变化说明扉页反映本修订本的变化有效页码反映本修订本的变化反映本修订本的变化,重新对章编号第一章(第7页)导论,取代概述章。包括新增加的第二段——标准的适用和修订后的有关包装规定代码的第五节第二章(第8页)删除了政策节、标准的适用的第二节。增加了有关运输容器类别的最新术语第二章(第8页)修改供应商、制造商提供尺寸资料的规定第二章(第8-9页)增加特殊包装规定新的一段第三章(第10页)增添次要可修件,删除政策段第三章(第11页)第三段有关具体规定被删除第四章(第12页)去掉政策段,标准的适用采用最新变化,新增第三段——套件详细包装标记第五章(第15页)删除政策段,增加危险品的定义和分类第五章(第16页)新增加法规文献段第五章(第16-17页)扩充具体规定段第六章(第18页)废除政策段,参考美国试验与学会标准第七章(第22页)全章新增——有关I、II类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的总规定第八章(第26页)全章新增——有关III包装容器的总规定附录一(第27页)原先有关器材处理设施的附录被删除,代之为附录——标记(即原来附录二)附录二(第35页)原附录三——检验/试验附录三(第38页)原附录四——术语有效页码章页日期章页日期有效页码596/11/1572496/11/15696/11/152596/11/151796/11/1582696/11/15896/11/15附录一2796/11/152996/11/152896/11/151096/11/15图IA-12996/11/1531196/11/15图IA-23096/11/151296/11/15图IA-33196/11/1541396/11/15图IA-43296/11/151496/11/15图IA-53396/11/1551596/11/15图IA-63496/11/151696/11/15附录二3596/11/151796/11/153696/11/1561896/11/153796/11/151996/11/15附录三3896/11/15图6-12096/11/153996/11/15图6-22196/11/154096/11/1572296/11/154196/11/152396/11/15章节页导论1目的7标准的适用7概述7宗旨7包装规定代码7修订8可修件的包装2目的9标准的适用9特殊包装规定9消耗件及次要可修件的包装3目的11标准的适用11套件包装4目的13标准的适用13套件详细包装标记13运输包装容器标记13套件清单14危险品包装5目的15标准的适用15法规文献16具体规定16易受静电放电影响器件的包装6目的18适用规定18具体规定18图例19I、II类可重复使用容器的一般规定7目的  22具体规定22III类容器的一般规定8目的26具体规定26附录一--标记A-127附录二--检测/实验A-235附录三--术语A-338第一章 导论1.目的本实用规范对向航空公司发运的零备件包装制定了一整套标准,包含了航空运输业中的设计、开发和购买有效包装的最低规定。在这套标准中,同时考虑了足够的灵活性,以满足包装领域可能的技术发展需要。2.标准的适用每个航空公司有权决定自己是否采用这套标准或是其他的标准来规范来规范其包装规定。在一家航空公司采用本套标准来约束它和供应商的关系前,本标准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美国航空运输协会(ATA)并不担保或证实运输容器或设计符合本规定。本标准中有关内容是依据联邦法规汇编或其他法律规定制定的。这些内容将随相应法规的任何修改作相应的修改,以反映法规的最新情况。3.简介ATA规范300按章编写,各章提供可修和消耗元件及附件的包装说明。第一章阐述适用于所有零备件和器材的包装标准,第二、三章分别对可修件和消耗件的包装标准作补充说明,第四章则论述套件的包装标准,第五章提供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规参考和指南,第六章就静电放电敏感设备的包装和处理作出规定,第七、八章对I、II、III类包装容器作规定。本规范附录收录了常见的一些说明,并详细列出。它们包括:标记,检验/试验和术语三个部分。4.宗旨本规范的初衷是鼓励商业航空运输包装的开发和标准化,从而:-以最小的包装重量和体积提供足够的保护,达到对包装的最佳利用。-确保材料和容器的正确鉴定。-消除运输环节中由于包装引起的损坏。-减少打包和开包费用。-加强包装的环保意识。5.包装规定代码有关航空零备件包装规定的资料应由供应商依ATA规范200/2000向航空公司提供。请查阅规范2000数据大全-国际规范,获取最新的代码和定义的参考资料,包括P-1页上的包装代码。如果航空零备件在运输和存储时的包装、标记、挂签和搬运需作特殊处理时,应作明确说明。这些情况包括当航空零备件是:易碎(不能撞击和振动)危险器材供配套的零件(套件的一部分)易受静电放电影响易受磁场影响有保质期为补充这些包装规定代码,ATA规范200/2000中的“首批订货”章要求供应商就所有零备件提供技术和说明资料。6.修订ATA规范300的修订是由ATA器材管理委员会下设的特别工作组进行的。我们鼓励规范300的使用人提供修改建议。有关修改本规范的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ATA的工程、维修和器材部。若修改建议被采纳,将作为本规范的修订本形式印发。第二章可修件的包装1.目的提供有关可修件的包装规定。本规范要求可修件单个包装,且运输容器应能重复使用。2.标准的适用可修件是指从飞机上拆下的器材,并能经济地恢复到完全可用的状态。列入零备件推荐清单(RSPL),并附有翻修手册(OHM)的可修件或列入零备件维修手册(CMM),并有相应的车间可修清单(“T”file)的可修件,应用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向航空公司发运。特别说明此项规定是由于需要在运输、搬运、存储过程中对可修件加以保护,直到安装使用该可修件和重复该件的使用周期。为满足本规范之目的,可重复使用的运输包装容器分为:I类     可重复使用次数最小为100个来回程II类     可重复使用次数最小为10个来回程III类     可重复使用次数最小为1个来回程上述分类依本规范中制造容器的材料和记述的试验而确定。若不能在一个运输容器中单个包装一个次要可修件时(由于尺寸小,构造小等原因),允许把它们包装在单元容器中,然后合并到运输包装容器里发运(参见第三章)。单独包装在单个容器里的项目可以合并为一个或多个集合包装发运。考虑到包装、运输、搬运和存储的特殊要求,有关附件的各种情况应由制造商提供,因为他们对其产品的了解更多。这些资料应先于向客户发运前就让客户有足够的了解,以便客户有条不紊地作好具体和财务计划。资料应包括防振、防磁场、危险品分类和防静电等。一些零备件可能需要本规范没有指明的额外保护措施。本规范不对在本文件范围外使用额外保护措施加以限制或附加条件。制造商应印发和提供尺寸(长、宽、高或出于特殊零件构造的需要,提供详细外观图以表明所有的外部尺寸)和毛重以及本规范1.5中规定的相应资料。除非客户要求使用I类包装容器,依本规范定义的可修件,供应商可采用II类包装容器发运。供应商收到的I、II类可重复使用的运输包装容器,该容器内的设备将安装于尚未交付的飞机,应保存容器并将其返回容器所有人。当所有人身份无法辨明时,容器应当送至原制造商。供应商接收航空公司用I、II类包装容器发运到的可修件,应当用原容器向航空公司返回器材,除非该容器被证明不再适用于零备件的保护。在此种情况下,出于该零备件的运输需要,应当更换包装容器。3.特殊包装规定保质期和存储说明元件或附件制造商必须制定有关其产品保质期和存储的说明,并告之客户。某些器材存储时若暴露于液体、水蒸气、化学气体之中会产生异常变质、腐蚀或化学反应,则必须用气密容器包装或采用经处理的惰性材料制成的包装,这种材料和其接触的任何气体都不会产生副作用。每个单元包装的标记必须符合附录一的规定。磁场能产生磁场的组件或附件必须采用防护屏蔽材料包装或使用屏蔽材料正确隔离,以防止磁场对相邻项目或器械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当一个零件可能受磁场损坏时,包装容器必须提供必要的屏蔽以阻止外来的磁场源。易受静电放电影响的设备 易受静电损伤的零件必须依本规范第六章的规定包装、标记或挂签并搬运。危险品零件、器材和材料在相应的危险品管理文件中已被注明会对健康、安全、财产造成很大威胁时,必须依本规范第五章的规定办理包装。易碎品正常运输途中的撞击或振动会对零备件产生损伤时,制造商必须提供有关易碎特征的材料。它包括损伤边界线或推荐的堆码极限以及既定坠落高度的加速度。含有流体的零备件当诸如航空油料(喷气燃料)或液压液等流体存在于航空零备件中时,包装容器和/或包装材料必须能够在零备件发生渗漏时防止流出物外泄。永久性附于包装容器或打算重复使用的缓冲材料必须不能吸收流体。若流体仅在零备件从飞机上拆下后才灌充时,可用件的包装必须提供不可用时的流体填充物。第三章消耗件和次要可修件的包装1.目的为消耗件和次要可修件提供包装规定。此类包装不要求如第二章那样可重复使用。2.标准的适用本规范第一章的所有规定适用于消耗件和次要可修件的包装。第二章第三段的特殊包装规定也适用于消耗件和次要可修件。为了确定单个包装中零备件的数量,将消耗件和次要可修件分为A、B两类。若一零备件在下面没有直接涉及,则其分类由其性质和计划用途决定。A类材料砂轮(直径3’’或稍大)轴承及/或更高一级组件含有的轴承圆切面密封圈、密封圈及垫片放射性附件磁性附件易受静电放电影响附件灵敏、精密、易碎附件消毒装置、氧气面罩、头戴式耳机、耳塞必须包装在一个单元包里的配套器械有保质期规定的软管碳密封内置发动机零件(ATA规范100第72类),即通常分配给车间库房,并利用航空公司设施进行修理(发动机吊架不包括在此类中)。内置刹车总成零件(ATA规范100第32-40类)不能弯曲或盘绕的电缆B类组合的非精密零备件原料及大批量零件汽车工程师协会标准(SAE),空军、海军航空标准(AN),军标(MS),国家航空航天标准(NAS),航空器总标准(AGS)和陆海军统一标准(JAN)的标准件低价件纸制品食品及日用补给品带有堵头保护的组合软管和弹性管上述分类描述清单只是提供一个指南,并不限制扩大或缩小范围,以便使用合适的标准惯例。所有A类器材(消耗件及次要可修件)必须采用III类运输包装容器单个包装,除非本章中有相反规定。所有B类消耗件可以多个包装在一起。当适合时,A类器材及次要可修件可以先用单元包装单个包装,然后合并到更大的III类运输包装容器里。只有单元包装容器中的零备件在通常的现场存储和搬运作业中不需要额外的包装措施来防止损坏时,才可接受。当单元包装容器用于次要可修件时,而该类零备件通常需要向现场基地以外的最终使用人再次运送,此单元包装必须能作为运输包装容器,而不须另加包装。如果库房向最终使用人的一次标准发料数量总是大于一,可以采用实际的标准发料数量作为一个包装单元。标准包装数量必须在考虑航空公司的一次发料数量、器材搬运、储存设施采购习惯和运输限制等基础上决定。此类信息在价目表中发布,并置于适用的有关项目后面。第四章套件包装1.目的本章是为运送套件时的包装、标记、套件清单提供标准规定。2.标准的适用套件由可修件或消耗件组成,依服务通告(SB)完成改装或使一特殊安装变得较为容易套件可以由一类单件组成,也可能很复杂,由成百类的单件组成。无论何种情况,套件都必须组装、包装和清楚地确认以便所含之物在运输、存储时受到正确保护,并能在有序发料时立即可得,完成维修工作。套件组成件如符合可修件标准必须依本规范第二章之规定包装。套件组成件如符合消耗件或次要可修件标准必须依本规范第三章规定包装。套件组成件已被确认为危险品时,必须依本规范第五章提及的相应管理机构的规定包装、标记。外包装及产品兼容性的额外规定必须给予特别重视。套件组成件已确认为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时,依本规范第六章之规定包装。3.套件详细包装标记下列各项要求针对所有单元包装和中间包装。请参阅附录二中的标记。(A) 套件件号(B) 品名(C) 数量及单位数量(D) 特殊标记(序号、失效期等)4.运输包装容器标记一套套件包装在一个包装容器里,该包装容器需标示如下项目:(A) 套件件号(B) 品名(C) 数量及单位数量(D) 特殊标记(序号、失效期等)例如:件号 SB1008967-1品名 控制板总成套件数量及单位  1套序号  NO.09876一套套件包装在多个包装容器里,对该套件的标记必须包括:(A) 套件件号(B) 品名(C) 数量及单位(1套、2磅等)(D) 特殊标记(序号、失效期等)(E) 箱号及总箱号例如:SB1008967-1控制板总成套件1套NO.09876总共3箱之第1箱一套件有多套且包装在多个包装容器里,标记项目按一套件包装在多个包装容器里办理(参见上述规定),并有所增添:例如:SB1008967-1控制板总成套件1套NO.09876第二套总共3箱之第3箱5.套件内容清单每套套件都要在包装里比较容易发现的地方附上套件内容清单,该套件内容清单包括:(A) 套件件号(B) 组成套件的所有零件的详细件号、品名、数量、单位套件内容清单采用每英寸12个字符的标准字体和耐久的黑色油墨印制在白纸上。第五章危险品的包装1.目的本规范的目的是确定有关危险器材和材料商业运输的相应法规文件,以便依照这些法规文件描述器材。法规规定可能在本规范下次修订前就有变动,因此,本规范使用者有责任保证符合最新的法规规定。危险品包括危险材料、危险废料、污染海洋物和升温物。2.标准的适用本章确认那些在商业运输中能够对健康、安全和财产造成不可估量危害的器材和材料(危险器材、危险物品、受限品),或者本身就有这些用途,这些危险器材和材料都已经运输部长认定。这些器材和材料在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49CFR)第171、172、173部作了定义及列出名单,并依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第171部11条批准的“航空安全运输危险品的技术说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器材及材料包括:1级危险品(爆炸器材和炸药)1.1节至1.6节,相容组A、B、C、D、E、F、G、H、J、K、L、N、S2级危险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制冷液化气和溶剂中的气体)2.1节(可燃气体)2.2节(非可燃气体)2.3节(有毒气体)3级危险品(可燃和易燃气体)4级危险品(可燃固体、自燃物和遇湿危险物)4.1节(可燃固体)4.2节(自燃物)4.3节(遇湿危险物)5级危险品(有毒及污染物)5.1节(氧化物)5.2节(有机过氧化物)6级危险品(有毒及污染物)6.1节(有毒物)6.2节(污染物或病原物以及生物制品)7级危险品(放射物质;任何器材或材料的特定活性大于70千贝克勒尔每千克)8级危险品(液体或固体腐蚀物)9级危险品(美国运输部定义的其他危险器材或国际民航组织定义的其他危险物品)包括:石棉干冰救生设施(救生衣、紧急滑梯、充气救生船和救生套件)内燃发动机或车辆发动机聚合物套管电瓶车二硫代锌液体或固体材料有不卫生、引起麻木或类似特征,对乘客和机组人员可  能造成不适和影响磁性物原先运输部分类为ORM-A,ORM-B和ORM-C的,现重新分为HM181的材料和器材。总的来说,原ORM-A已归为6级危险品,ORM-B归为8级危险品,ORM-C归为9级危险品环境危险材料,包括废物、液体或气体,原来运输部归为ORM-E(不符合美国运输部/国际民航组织其他任何危险品分类标准,但受美国环境保护署管理的),当成某一数量、某一个包装,而这个数量或包装达到或超过在附录A(依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第172部101条)列出的报告数量(RQ)运输部危险品分类ORM-D级(消费品),在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第171部第8条定义注:美国运输部/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3、7、9级没有作进一步的分类。某些器材和材料可能被禁止空运,但是某些禁止空运的器材和材料经美国运输部和危险品安全联系行政长官授权,可作例外,经特殊许可或合格许可处理,允许运输。3.法规文件为确定危险器材、危险物品、受限品包装的设计、制造和维修标准,查阅下列法规文件。使用者应确保其查阅的是最新版本。1.美国运输部(DOT),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第100到199部。2.国际民航组织(ICAO),航空安全运输危险物品技术说明(依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第171部11条批准)。3.国际航空协会(IATA),危险物品条例。4.美国运输部联邦航空管理局(FAA),联邦法规汇编第14集第121部133条、第121部135条、第121部433条、第121部574条、第125部73条、第135部23条、第135部333条和第139部51条5.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运危险品法(有关海上运输危险品)4.具体规定危险器材或材料、危险物品和受限品必须正确分类、描述、包装、标志、挂签、提供证明,以便在运输时符合有关相应的条例和指示。包装---总规定所有危险品必须依本章列明的法规文件规定包装,包括联合国规范包装和非规范包装。联合国规范包装和非规范包装必须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第3部或国际航空协会危险物品条例第5、10节,或当适用时依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第171部11条批准的,必须符合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第173部和第178部。联合国规范包装和具体运用包装(POP)必须与某包装类型的规范相一致,并能普遍按法规文件中确定的运用试验作要求。这些试验规定考虑使用的材料、制造设计以及运送的器材是液体还是固体。试验的严格程度视计划装运物、危险程度、物体相对密度和蒸气压力(对液体)而定。美国国内有关包装的开发也必须能通过美国运输部的规定,比如振动标准(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第176部608条)。运营者所有的器材包装一些飞机所需的航空零备件和器材依据相关的适航规定和运营规章归为危险品,打算作为这些航空零备件和器材的替换物可以采用容器包装。这些容器是特地设计来运输这些它们,如果这类包装能提供和依相应法规文件规定设计的容器程度一样的保护(参阅国际民航组织第1部,第二章2.3.1(a)段和2.3.2(a)段或国际航空协会危险物品条例2.5.小节或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第175部10条(a)(2)段)。一类包装能通过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178部,或依联邦法规汇编第49集第171部认可的国际民航组织第3部到第7部及国际航空协会危险物品条例第10节规定的试验,则视为能提供同等保护。同等保护程度能给予足够展示,就不必依联合国规范包装规定的包装试验进行试验。第六章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的包装1.目的本章的目的是为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提供包装规定,同时提供该类设备挂签及搬运说明。2.标准的适用本规范所有相应的包装规定都应另外遵守本章之规定。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单个包装在恰当的防护包装材料中,并加挂签标明ESDE(易受静电放电影响)的预防性标签。参阅图6.1和6.2。3.具体规定材料易受静电放电防护可由塑料袋或容器提供,该容器应能导电、静电耗散或抗静电的,有足够的性能对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或组件提供静电放电防护,比如微电子金属氧化物半导体(MOS)、场效应晶体管(FET)和印刷电路板(PCB)。缓冲材料必须能提供静电放电防护,并不有腐蚀性。包装材料必须具有最大表面阻抗每平方厘米10-14欧姆---依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D257-66检验,和依联邦试验标准101的最大放电时间2秒5000伏静电。防尘套和连接器防护帽具有导电性能或用塑料制成,该塑料制品对易受静电影响设备提供相同防护。导电套或帽必须标明“具有导电性”。绝缘或产生静电的材料,比如聚乙烯袋不能作为易受静电影响设备的直接接触包装材料。金属封装设备如有易受静电影响零备件必须在采用聚乙烯袋包装前加裹能导电材料或同等效能的防护套和连接器帽。设计及制造包装设计必须考虑在运输、存储和搬运至最终使用者过程中,对电气及电子元件和组件提供物理和环境保护。基本包装和挂签方法在图6.1中列出。标志包装件必须按附录二和本章规定作好标志。单元包装容器依适当的国际国际公认警示标志挂签和图6.2中标明的相当方法。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的制造商可根据要求在器件上张贴ESDS警告标志,该标志按图6.1所示靠近件号件号。搬运易受静电放电损伤的器件在搬运和包装过程中,当避开可能产生损伤的环境。包装好的器件如是易受静电放电损伤的设备,必须加贴ESDS标志,以便在搬运中确认其为ESDS器件。带有防护材料的金属封装电气组件(如黑匣子)无需加装防护套或帽就可安全搬运。金属封装组件包装在静电放电防护材料中无需加装防护套或帽就可安全搬运。金属封装组件含有易受静电影响元件,并贴有警告标志表明不得受静电放电影响,除非启封或拆散,可以不用加防护袋、套、帽进行安全搬运。裸露的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只有在整个搬运和包装过程中能确保安全的工作环境下,才可进行搬运包装。4.图示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的包装---图6.1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的标志---图6.2图6-1 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的包装图6-2 易受静电放电影响设备的标志第七章I、II类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的一般规定1.目的本章目的是对I、II类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的设计制定一个一般规定,并对材料和设计效果作最低要求。这些规定是要保证生产出的既定包装容器能够容纳一项器材,并使该器材在该容器分类类别中表明的来回运输次数中不受损坏。除了符合本章规定外,I、II类包装容器设计还需要依附录二---检验/试验中的方法进行检测,并满足该附录对I、II类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的最低标准。2.具体规定包装容器材料制造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质量上乘,对包装之物在各种运输方式上的恶劣气候和其他一般风险能给予足够保护。必须尽可能使用标准件(汽车工程师协会标准,空军、海军航空标准,军标,国家航空航天标准,航空器总标准和陆海军统一标准等)。I、II类包装容器可由下列一种或几种材料制成,不包括内部衬垫物。I类包装容器II包装容器金属木材塑料纤维板玻璃纤维薄纸版I类包装容器材料注:所有材料要有足够的厚度、强度、良好的质量和设计以通过本规范,包括附录二的容器试验在内的所有其他相应规定。制造包装容器的材料若是合成材料或层压加工料(如永久粘合的胶合板或胶合板与塑料薄板的粘合)或者上面未列出的材料,则当依材料本身的性能,视其符合本规范列明的性能标准,归入恰当的类别。对某类包装容器的的性能必须符合的检测规定记载在附录二。材料当能保持良好性能属性,能长时间置于-40。F至130。F(-40。C至54。C)温度范围的环境,材料不应老化。这种老化可由包装容器通常接触的工业溶剂、液压液、石油制品和航空燃油引起。所有包装容器的金属部件必须能抗腐蚀或适当防腐蚀。材料经处理或其他措施能抵抗由潮湿、霉菌、腐烂或紫外辐射引起的材质下降。所有I类包装容器必须通过抗冲击试验。用一根直径为3.2厘米,重6千克,一端为半径为球形的棒,从高0.5米(棒下端至提前表面),沿纵向轴线垂直下落至包装容器表面最薄弱处。如果棒穿过容器或对容器结构(或容器壁)造成永久性损伤,就视为未通过试验。设计及制造理当全力设计包装容器,使之尽可能适合多种型号商业客机载运。特别应能适合其用于安装的那类飞机载运。空运包装容器的设计必须使负载分配不超过每平方英尺150磅,或者符合载运飞机的相应最大货舱地板负载限制。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必须采用整块料制造,除非被包装器件要附着于容器的一面,而该容器面必单独可拆,才能和零备件相连固定在一起。在此情况下,可视需要,将此容器面采取限制铰链、铰链片或其他防丢失措施和容器相连。当利用“盒子套盒子”想法设计时,内盒必永久性附着于外盒,并贴上标志“非运输包装容器”。包装容器本身配件不能有松动,因为松动会造成脱落和丢失。但是当固定不符合实际除外,比如固定零备件于容器的插销。需要时,包装容器设计必须提供完全附着一体的通风孔或排泄孔。不能有能造成伤害或损伤的锋利棱边和角。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设计必须能使包装之器件不易丢失和被人任意胡乱摆弄。I类包装容器能经修理恢复到完全可用状态。一经请求,I类包装容器制造商将提供修理说明和材料。形状和尺寸包装容器的尺寸相当重要,必须要求其和被包装器件的尺寸和易碎性具有最低限度的相容性。设计包装容器必须考虑实际需要,以容纳更多不同类型的零备件。包装容器的内部尺寸不得超过所包装器件任何一边(长、宽、高)长度的20厘米(8英寸)。制造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只要可行必须采用常见的矩形形状。为提高大件的可运输性,依大件外形制造的运输包装容器(非矩形)也是允许的。内部衬垫缓冲物包装容器对包装器件所需要承受的撞击和振动能提高防护。抗撞击和振动的大小依零备件制造上的规定。第二章中描述的易碎品,在跌落试验中,从一米高(包装容器底部算起)落向地板或坠落面,器件不得有大约60%的部分嵌入衬垫缓冲物中。在此坠落高度,该器件不得达到容器底部。在本规范中,所有用于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内部减震的材料和设备都被称为衬垫缓冲物。该类材料必须具有如下特性:有弹性不产生灰尘抗霉变耐久(能和包装容器寿命相当)所有衬垫缓冲物必须永久性固定在包装容器的内面上。外加填充物,如塑料泡纸或泡沫板,可进一步限制器件在包装容器中的移动,这类填充物也应是可重复使用的,且不得降低包装容器本身的缓冲性质。疏松绝热填料(颗粒软木、石棉绒等)、碎布和报纸不可用作填充物。操作简单易行是最重要的设计要求。放入或取出零备件一定不能繁琐,但采用除了正确方法外的其他方法又是很难做到的。可以采用可调整和可交替的衬垫缓冲物。固定于包装容器上的可调整衬垫缓冲物可随包装器件不同大小作相应的调整。可交替衬垫缓冲物可在零备件之间、容器之间或零备件与容器之间互换。使用衬垫板原理的包装容器归入此类。减震设备,如减震支座、气压动作筒或气室等,当为提供所需保护作出设计时,必须适合使用。其他衬垫料,如报纸或碎布,以及疏松绝热填料,如塑料屑和颗粒,不能作衬垫缓冲物。固定泡沫(FIP)衬垫料,不能用于I类包装容器。 盖盖必须设计为不变形的。当使用另外单独的盖,采用限制铰链、铰链片或其他方法防止该丢失和损坏。盖的限制铰链对被包装零备件或包装容器闭合装置产生潜在损伤可能时,必须加以包裹(套)或安置在适当位置防止产生这种可能。具有较大提升式盖的包装容器,此规定不适用。盖不可钉或粘合到包装容器任何一面。就I类包装容器而言,盖必须装配合页,伴以恰当的限制手段(如盖拉杆)。当使用合页,满载的包装容器必须能在露天以盖为悬挂点悬挂24小时,而合页或其附属固定件的性能不会受到损伤。闭合扣件金属器件所有用于确保盖闭合的金属器件,包括扣件,必须安置在凹处,使之与容器面同平面,或装保护罩,以免突出物损伤包装容器或损伤同一运送过程中的装运物。设计应避免使用除了扎箍或剪带工具和/或普通工具外的特殊开启和封闭用具。用胶带捆扎、上箍、或使用带搭钩的带子作为闭合装置,对I类包装容器来说是不容许的。把手/手柄所有把手、手柄或抓手处必须凹进与容器表面同平面。当尺寸或外形不允许使用凹进把手,可使用装有保护罩,表面凸起的把手。可重复使用运输包装容器规定可使用的把手和手柄数,按下表给出的包装体积和/或最大毛重数确定。  把手数容器体积最大毛重无小于0.033立方米小于16千克1个或更多0.033立方米-0.057立方米16千克-34千克2个或更多大于0.057千克大于34千克当使用两个或更多把手和手柄时,它们必须安置在容器的两个对面中央,并使容器保持平衡,位置不要超过从上部算起容器高度的1/3处。把手必须安置在当满载容器抬起后,能保持平衡的位置。不符合上述规定,较小体积或重量的包装容器要求更有效地搬运时。可以加把手和手柄。当手孔用作把手时,内部必须包裹,以防进入容器的灰尘和潮气。器材搬运装置当器件重量、尺寸或外形不允许手工移动和/或手工调换运输容器中的器件时,每次运输必须配置器材搬运装置,并作为运输容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应:对包装器件提供防护遵从本规范所有相应规定使用高强度系数和抗腐蚀的材料,与相连容器同使用期有助于运输和搬运,并和器材搬运设备及地面支持设备(牵引、吊运、升降等设备)兼容当需要时,提供另外的功能,比如组装、试验、安装固定器材搬运装置的制造必须经受用于可重复使用容器的试验。参见附录二-检测/试验垫高物设计为毛重超过90千克(200磅)或总体积超过0.028立方米(27立方英寸),最小底面积0.093平方米(9平方英寸),必须安装垫高物或支撑物,留出至少8.2厘米(3.25英寸)的地面空隙,以方便器材搬运设备操作,如果垫高高度不必要地影响了可运输性或由于运输容器的高度影响器材的装运,垫高高度不适用。垫高物用螺栓或木螺钉或其他有相同效果的方式永久性固定于容器,确保垫高物能经受来自任何一方的撞击。叠放所有表面积超过0.37平方米的容器必须能承受重135千克、底面积0.09平方米的物体,该物体置于容器表面中央24小时,容器面挠曲不超过2厘米。另外,容器结构不得有断裂或其他永久性损伤。颜色不褪色的白色容器固定用于I类容器,II类容器也可采用。当传统颜色是承运人一贯做法或商标的一部分时,可不考虑本规定。然而,应避免使用非常黑的颜色,因为夜航航班运营视觉规定不允许。标记所有可重复使用的运输包装容器必须依本规范附录二-标记。检测/试验可重复使用运输容器依附录三-检测/试验进行试第八章III类包装容器一般规定1.目的本章的目的是为设计III类包装容器提供一般规定,同时还包括最低材料标准和设计性能,以保证此类包装不但能容纳器材,还能使之免遭损伤。另外,III类包装容器规范着眼于使航空零备件适合于仓库里的存储、发出、搬运和在航空修理厂的器材分发。2.具体规定材料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耐用性,以便在正常的运输和搬运过程中保护被包装物。透明、半透明和不透明包装材料必须尽可能使用,这样在使用前,不必打开包装就可看清被包装物。但要和被包装物的保护和确认规定相一致。可以采用泡沫板、气泡塑料或者其他衬垫缓冲物及空隙填充物,但是不能产生粉尘和霉变。其他多种衬垫料,诸如报纸、碎布和疏松填充料,如塑料屑或颗粒不能作为衬垫。疏松填充吸收物在运输液体需要时可采用。所有包装材料,包括外部容器和内部包装,必须最大限度再次使用,并在可能和可行时,利用循环材料。当再次使用和循环材料没有和不实用时,包装材料必须是可生物分解或可回收的。或通过其他途径,使整个过程(加工到使用)设计提倡产生废物最小化和环保意识。设计和制造III类包装容器在正常运输和存储条件下必须提供恰当的保护,至少确保被包装物能够使用。III类包装容器的设计、制造和视被保护物的性质和包装容器的计划用途及搬运而不同。有三种基本的III类包装容器,即单元包装容器,单程包装容器和来回程包装容器。单元包装容器--依第三章对A类消耗件及次要可修件的规定,单元包装容器设计为能合并装入更大的III类运输包装容器。当单元包装容器从更大的包装容器中取出后,对在正常现场仓库和器材搬运操作,单元包装容器必须能够保护其完好,而无需额外的包装。单程III类包装容器---当更大零备件只作单程运输时,依第三章对A类、B类消耗件的规定,零备件必须依照第三章的说明包装以使其能搬运、分发。来回程III类包装容器---当零备件需要作来回运输时,即当其是次要可修件,运输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是能够可再次使用的,以便将该零备件运回到修理厂并对器材提供足够的保护。标记参照附录一的规定。检验/试验消耗件运输包装容器和消耗件单元包装容器依附录二的规定作商业检测。附录一标记标记应当清楚、易懂、不褪色、耐久和醒目。标记的安排必须是在开启和重新封闭包装容器后都不会造成失去确认性。套件、危险品、易受静电放电影响影响的附加标记分别参看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识别标记所有单元、中间、外部运输包装容器的标记必须采用铅印、压印戳记和使用标签、挂签、当使用条形码标签/挂签时,必须遵循ATA规范200/2000,第九章---条形码。识别标记必须置于包装表面,在存放时朝前。所有单元包装容器的识别要包括下列信息:(A) 客户订单号(B) 件号(C) 装运数量(D) 计量单位(E) 特殊标记(若适用)供应商代码序号制造日期失效日期保质期代码危险品代码装箱单号主箱号贮存要求搬运要求零备件使用限制外部运输包装容器外表要包含如下的识别信息:(A) 地址标签(B) 毛重(C) 客户订单号单元、中间、外部运输包装容器上的识别标记条形码可以作为本文件规定所常用标记的补充,但不可作为常用标记的替代。I、II类包装容器的永久性标记所有I、II类包装容器必须采用图IA.2所示的永久性标记,并依相应的最小字体印制和固定在适合位置。永久性标记可采用烫印、雕版印刷、或其他相似方式将内容凹凸印刷至容器表面。对木、纤维板、玻璃纤维或其他不允许凹凸印刷的材料,如果标记置于通常的印刷和搬运环境和磨损中而能长久不褪,也可采用铅印和模板印刷。标签不可作为永久性标记,除非客户同意才可作为搬运或警示性标签。印有“玻璃制品,小心轻放”或“玻璃制品,不得野蛮装卸”或者其他类似永久性标记,就不需“易碎”标签。最好使用国际公认的“易碎”和“包装方向(此面向上)”标签或标记。参见图IA.6。复合包装当不同类器材合成一个运输包装容器时,使用“复合包装”字样替代件号、数量和计量单位。例如:复合包装2/86多个运输包装容器当一次发运数量装入一个运输包装容器中太多时,必须使用多个运输包装容器发运。直接在识别标记下标明该箱箱号和总箱数。例如:88432螺栓25颗序号1-25第1箱,共4箱AOG发运---仅就AOG发运而言,在运输包装容器靠近地址标记附近的位置加挂AOG标签。参见图IA.6。图IA.1识别标记的位置图IA.2不同永久性标记的位置和尺寸标记最小字体位置可再次使用的包装容器ATA规范300的I类包装容器(或适用的II类包装容器)1/2英寸箱面前、后下部航空公司或附件制造商徽记(当需要时)1英寸或3英寸连合活字箱面前、后中部运输包装容器制造商名(仅对I类运输包装容器强制要求)1/4英寸任一箱面的下部运输包装容器的件号(当需要时)1/2英寸箱面前、后上部易碎件(仅就易碎件)1英寸箱面前、后上部中央重心点1英寸箱面前、后下部结构标记(当需要时)1/4英寸置于靠近所述的结构警示性标记(当需要时)视情况而定箱面前、后上部方向箭头(当需要时)视情况而定箱面前、后上角注:(1)当上表规定的字体不能在假定的位置印制时,可使用大号字体。(2)当运输包装容器任一面的面积超过1000平方英寸的时候,每种字体都应增大一倍。(3)行与行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1/4英寸。图IA.3 永久性标记和位置19               102         5     6          7      834                         11         反面(长高面)*     端面(高宽面)*     端面反面(高宽面)**参见第二章图2.1说明位置标记、徽记、声明1易碎件2小心轻放3可再次使用的包装容器ATA规范3004客户或制造商徽记5 6 7 8 箭头9反面标签10此处标签11容器制造商姓名和件号(最大1/4英寸字体)12重心,1/2”×3”线条13结构标记14警示性标记图IA.4 不同包装容器标记字体大小单位: 英寸包装容器尺寸1尺寸2尺寸3尺寸4尺寸5 6 78尺寸9尺寸10尺寸11尺寸12尺寸13 14尺寸长小于10宽小于10无规定无规定无规定有规定无规定有规定有规定无规定无规定有规定长10~18宽6~101/21/21/41/2(1)1/4长19~24宽11~1613/41/21(1)1/21/2长25~36宽17~241-1/213/41(1)1/21/21(2)(3)长37~52宽25~3621-1/211-1/2(1)11长大于52宽大于364312(1)11脚注:(1) 要求使用箭头(位置允许的话,最少六英寸长)。(2) 重心必须以1/2英寸×3英寸(适用时)的线条标示,并垂直于容器底部。(3) 最小1/4英寸,但需要足够大的尺寸来清楚确认时除外。一般规定:(1) 字体最大不能超过4英寸,最小不能小于1/4英寸。(2) 上表规定的字体如不能在指定位置模板印制时,可使用大号字体。参见更大尺寸容器的规定字体大小。(3) 行与行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1/2英寸。(4) 标记必须按图IIA.2的标示在容器表面安排。(5) 非易碎品不需1 。图IA.5不同运输包装容器标记及标签位置1   DELICATEUNIT        1      DELICATE2   HANGDLEWITHCARE             UNIT     3   RESUABLECONTAINER     2    HANDLEWITHCARE ATASPEC300                 5                 6        RESUABLE   3      CONTAINER1                 ATA SPEC 3005                6 1    HANDLEWITHCARE                      2  RESUABLE3    CONTAINERATA SPEC 300          2    HANDLEWITH  CARE5              6           RESUABLE3      CONTAINER3                    ATASPEC300    6641   DELICATEUNIT2     HANDLEWITHCARE3        RESUABLECONTAINERATASPEC300CENTEROFBALANCE5  12  9  LABLEOPPSOITESIDE      10   PLACELABELHERE7  8   CONTAINERMFG   116    7图IA.6 附录二检验/试验A.1   试验规定-运输包装容器的检验/试验由被包装器材的制造商进行,也可由其指定者进行。以保证符合本规范和与包装容器设计原图一致。A.2   对可再次使用运输包装容器的试验应依下列选择范围进行。I类-每类包装容器设计原型在投产前进行检验。对该类设计的首批产品至少应随 机抽取进行检验。当设计元素或使用材料有了改变,上述过程重复进行。II类-每种包装容器设计在生产前或生产中进行检验。对该类设计的首批产品至少应随机抽取进行检验。当设计元素或使用材料有了改变,上述过程重复进行。除了被检验的包装容器数量外(上面作了说明),对两类容器的试验依照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运输包装容器标准试验方法”第20部,并依其修改、补充、替换和本规定进行。A.3   对消耗件包装容器的检验应和惯常的商业检验方法一致。B.1   试验-可重复使用的运输包装容器按本附录的试验进行。B.2   跌落试验或六角转鼓试验-试验执行可从下列检测方法中挑选一种进行。B.2.1  跌落试验按照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番号D-775中有关在运输中一般由人工搬运的包装容器的目标A和B。试验程序当从一高度连续坠落,并符合附录图IIIA.1之规定。包装容器由于过大和过重不能人工搬动时,试验必须按“大型运输箱标准试验方法”(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番号D-880或1080),并与图IIIA.2一致。B.2.2  六角转鼓试验按照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番号D-782,程序A和B。标准容器要装载一定重量,但毛重不能超过250磅(113千克)。毛重超过250磅(113千克),适用上款所述适当规定。六角转鼓试验的总旋转次数如下:I类:100次II类:10次B.3   抗喷水试验-I、II类包装容器必须进行抗喷水试验。依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番号D-951实施,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B.4   I类包装振动试验-I类包装容器按照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番号D-999,程序B进行振动试验,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秒振动次数5-50次。C.1   不合格原因-试验完毕,包装内容物、内部减震材料和装置不得有改变迹象以致影响其功效。包装容器内部和外部不能有包装容器失效的迹象或零件移位。D.2   防腐包装试验-提供防腐作用的密封物或包装容器的性能依一般接受的快速渗漏或真空保持试验。E.1   试验记录和认证-供应商保存试验记录,包括相应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番号“报告”下的内容,并向美国运输协会(ATA)和有此要求的客户提供这些试验记录的复印件。任何来自不同生产时间的I类包装容器,已经成功显示其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将标注“美国运输协会规范300”、“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和“I类”或“类”,以符合附录二之规定。必须向客户表述本规定。F.1   图例F.2   图IIA.1-高度和坠落次数F.3   图IIA.2-依美国试验和材料协会D-880撞击速度和倾斜冲击试验顺序试验图IIA.1坠落高度和次数最大毛重尺寸面向下坠落试验(高度和次数)棱向下跌落试验(高度和次数)角向下坠落试验(高度和次数)(每一边的最大尺寸)I类II类I类II类I类II类(磅)(英寸)160次坠落高度(英寸)16次坠落高度(英寸)80次坠落高度(英寸)8次坠落高度(英寸)40次坠落高度(英寸)4次坠落高度(英寸)501001502006003000无限制3648606072无限制无限制30211816221614123624122718936241227189使用的坠落高度必须是既满足毛重和尺寸的那些包装容器;例如,一容器的重量在50-100磅,最大边长在48-60英寸之间,必须依I类容器面向下坠落,高度21英尺次或依II类容器面向下坠落,高度16英尺。图IIA.2 依美国试验和材料协会D-880倾斜试验的撞击速度和试验顺序包装容器包装物的毛重不得超过1000磅各种速度下棱边撞击顺序棱边号1-5,1-2,1-6,1-4,3-5,3-2,3-6,3-4,5-2,5-4,6-2,6-4(1-5表示容器表面1和表面5相交的棱边)每一棱边的撞击依所示顺序,按下列速度进行:6英寸每秒,8英寸每秒,10英寸每秒和12英寸每秒,总共96次棱边撞击(两个全循环撞击,每次48次撞击)各种速度下角撞击顺序角编号2-3-6,6-3-4,4-3-5,5-3-2,2-1-6,6-1-4,4-1-5,5-1-2每一角的撞击依所示顺序,按下列速度进行:6英寸每秒,8英寸每秒,10英寸每秒和12英寸每秒,总共128次角撞击(4个全循环撞击,每次32次撞击)仅当包装容器庞大和相当沉重,不能正常人工搬运时,本试验可替代图IIA.1所示跌落试验。附录三术语术语         定义Agecontrol      老化控制。有制造日期的橡胶或橡胶制品,有最迟使用日。超过该日,就不得使用。AntistaticMaterial   抗静电物。静电负担防护表面阻抗(电阻)每平方厘米大于109欧姆,但小于1014欧姆。ATASpecification200 ATA规范200。航空公司和供应商之间有关航空物资、订单安排和发运信息交换的规范(已被ATA规范2000取代)。ATASpecification2000 ATA规范2000。航空公司和供应商之间有关航空物资、订单安排和发运信息交换的规范(取代ATA规范200)。ATASpecification300 ATA规范300。供应商向客户发运航空器材包装规范。BarCode       条形码。使用九组每组三条并可人工阅读翻译(HRI)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编码。CategoryIContainer  I类包装容器。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能够运送器材最低100次。通常由塑料或金属制成。CategoryIIContainer  II类包装容器。可重复使用包装容器,能够运送器材最低10次。通常由木和胶合板制成。CategoryIIIContainer  III类包装容器。消耗件的消耗包装。CategoryIIIIContainer  IIII类包装容器。套件的消耗包装。ClassAItems     A类器材。需要单独包装在一个包装容器中的器材。ClassBItems     B类器材。一个包装中可以包装一个以上数量的器材。ComponentMaintenance 附件修理手册(CMM)。规定修理程序的手册。它可使不熟悉该器材Manual(CMM)     的修理人员将其恢复到可用状态。CoductiveMaterial   导体。静电放电防护物,其表面电阻每平方厘米最大为105欧姆。CureDate       制造日期。橡胶或橡胶制品的制造日期;或器材安装入组件的日和包装日期。该日期作为仓库保管发货中先进先出的依据。DangerousGoods    危险物品。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对危险器材的称呼。参见危险器材。ElectrostaticCharge   静电荷。静止状态的电荷。ElectrostaticDischarge  静电放电。由于直接接触或静电场感应造成不同的静电电位而使静电荷在物体间的移动。Electrost
/
本文档为【ATA300-航空器材包装(1)】,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