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多选题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多选题

2022-04-20 1页 xls 25KB 2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梦想&现实

暂无简介

举报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多选题序号题目ABCD正确选项备注1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低毒物品高毒物品剧毒物品AC《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三条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未成年人女职工孕期的女职工哺乳期的女职工ACD《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七条禁止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多选题
序号题目ABCD正确选项备注1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低毒物品高毒物品剧毒物品AC《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三条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未成年人女职工孕期的女职工哺乳期的女职工ACD《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七条禁止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会组织有权做出以下要求()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ABCD《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4用人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符合()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方可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CD《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设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三)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四)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用人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符合前两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方可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5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蓝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通讯报警设备BD《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6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验收ABC《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7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采取下列措施()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对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ACD《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采取下列措施:(一)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三)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未采取前款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8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定期经常离岗时ABD《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将其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9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进入用人单位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进行抽样检查、检测、检验,进行实地检查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本条例行为有关的资料,采集样品责令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造成职业中毒事故或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品ABC《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进行抽样检查、检测、检验,进行实地检查;(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本条例行为有关的资料,采集样品;(三)责令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
本文档为【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多选题】,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