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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民事起诉状

2021-09-15 1页 doc 5MB 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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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民事起诉状TheStandardizationOfficewasrevisedontheafternoonofDecember13,2020生命权健康权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原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xx县xx镇xx村xx组。委托人:黄新德,上海卓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上海市浦东新区xx镇xx村xxx号。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xx县xx镇xx村xx号。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申请...
生命权健康权民事起诉状
TheStandardizationOfficewasrevisedontheafternoonofDecember13,2020生命权健康权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原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xx县xx镇xx村xx组。委托人:黄新德,上海卓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上海市浦东新区xx镇xx村xxx号。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被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xx县xx镇xx村xx号。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申请事项:一、请求判令被告连带赔偿被告一期医疗费130210元、营养费2400元、护理费6000元、误工费18180元、一期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残疾鉴定费1900元、物损费1988元、伤残赔偿金13358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xx元,合计:xxxxxx元人民币。二、责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相关费用。事实与理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沪浦检刑诉【20xx】xxx号《起诉书》指控:“20xx年xx月xx日下午,被告人xxx纠集被告人xxx等人至本区南汇新城镇xx路x号隔堤附近,持棍棒、锐器等物对正在此处进行挖土作业的被害人xxx等人肆意实施殴打,致王受伤。经鉴定,被害人xxx的伤势已构成轻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xx)浦刑初字xxx号《刑事判决书》认定:“上述事实,被告人xxx、xx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且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被害人xxx的陈述笔录;证人xx、xxx、xx、xxx、xx的证言及辨认笔录;验伤通知书、上海xx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相关刑事判决书等书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抓获经过及被告人xxx到案后的供述及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xxx、xxx伙同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x、xxx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判决如下:被告人xxx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被告人xxx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原告于2014年10月31日进入医院诊治,11月20日出院。原告认为,两被告持凶器随意殴打原告,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现在,原告一期医疗已经结束,两被告共同承担原告的一期医疗费130210元、营养费2400元、护理费6000元、误工费18180元、一期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残疾鉴定费1900元、物损费1988元、伤残赔偿金13358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xx元,合计:xxxxxx元人民币。综上,原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请贵院依法判决。此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原告:2015年x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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