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哀歌第四章查经资料(蔡哲民等)
耶利米哀歌第四章查經資料(蔡哲民等)
經文:
黃金何其失光,純金何其變色,聖所的石頭倒在各市口上。錫安寶貴的眾子好比精金,現在何竟算為窯匠手所做的瓦瓶, 4:1-4:2
註釋:
肆、第四首哀歌: 4:1-22
? 王下 25:3-6
?這邊用許多貴重物品(黃金、寶石、珊瑚等)來比喻猶大百姓。 亞 9:16 用
「冠冕上的寶石」來形容以色列民;當地的其他文學作品(如「巴比倫神義
論」)也曾用寶石來代表人。
一、猶大國的國運由尊貴變成低賤 4:1-2
? 4:1 第一個字也「何竟」。
?「失光」:字義是「變暗」。
?「黃金何其失光」:有不少學者認為這是「何竟黃金被輕看」的誤抄。
?「純金何其變色」:也可能是「純金被人厭棄」:原文僅母音有差異:。
?「聖所的石頭」:原文是「神聖的石頭」,意義可能是「寶石」。可能指
祭司階級。
?「各市口上」:原文是「各街頭」。
經文:
野狗尚且把奶乳哺其子,我民的婦人倒成為殘忍,好像曠野的鴕鳥一般。吃奶孩子的舌頭因乾渴貼住上膛;孩童求餅,無人擘給他們。素來吃美好食物的,現今在街上變為孤寒;素來臥朱紅褥子的,現今躺臥糞堆。都因我眾民的罪孽比所多瑪的罪還大;所多瑪雖然無人加手於她,還是轉眼之間被傾覆。錫安的貴冑素來比雪純淨,比奶更白;他們的身體比紅寶玉:或譯:珊瑚:更紅,像光潤的藍寶石一樣。現在他們的面貌比煤炭更黑,以致在街上無人認識;他們的皮膚緊貼骨頭,枯乾如同槁木。餓死的不如被刀殺的,因為這是缺了田間的土產,就身體衰弱,漸漸消滅。慈悲的婦人,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 4:3-4:10 註釋:
二、耶路撒冷所遭遇的飢荒導致婦人吃自己的小孩。 4:3-10
?「殘忍」:「兇猛的」、「殘忍的」。
?「鴕鳥」:此字在舊約聖經中僅出現一次,除了鴕鳥外,有人認為此字
可能是指「雕鶚」。當時很多地方都有鴕鳥的蹤跡。鴕鳥的
說法,與 約 39:13-16 描述鴕鳥:原文是SH 7443:不顧
帅雛相符。當時的人認為鴕鳥將蛋下在沙中,又離巢覓食,
是十分無情的做法。
?「吃奶孩子」:原文是「嬰兒」。
?「上膛」:字義是「上顎」。
?「因乾渴貼住上膛」:其實耶路撒冷因為有希西家水道,所以水源並不
缺乏,此處應該是指缺乏母奶的餵養而言。
?「無人擘給他們」:原文直譯是「卻連一小塊也得不著」。猶太版英文
聖經(TNK,1985)作「None gives them a morsel(
沒有人給他們一小口)」。
?「美好食物」:「精緻食物」。
?「變為孤寒」:原文是「被變荒涼」、「遭遺棄」。
?「臥朱紅褥子的」:當時朱紅色的染料相當昂貴。只有高級的政府官員
或宗教領袖的禮服才會使用。
?「躺臥」糞堆:「擁抱」。
?「糞堆」:原文是「垃圾堆」、「糞堆」。
?「所多瑪」:位於死海西南的城市,常和「蛾摩拉」並列提及;這兩城罪
惡太大,被耶和華以硫磺與火毀滅了( 創 18:20 19:24 ),
所以這兩個城市也被作為「極大罪惡」的象徵(特別是所多
瑪被用來代表「同性性行為」的罪惡);這兩個城市的遺跡
有人推測已經淹沒在死海以下。
◎舊約多次形容以色列人犯罪其實不亞於所多瑪( 賽 1:9-10 耶 23:14 ;
結 16:46-48 摩 4:11 );一直到耶穌在加利利傳道時,也說迦百農城不
如所多瑪( 太 11:23-24 )。被這樣形容的原因,都是因為「犯罪不肯回
改」;我們這時代不也到處充斥著大大小小的所多瑪城嗎?我們誇口說相
信上帝的人,會不會有時候也不如所多瑪的居民?
◎ 4:6 說明了作者認為猶大國的景象淪落到這樣,是因為猶大國的罪孽。
?「錫安的貴冑」:原文是「他的拿細耳人」、「他的分別為聖之人」。
拿細耳人的定例可參考: 民 6:1-21
4:7 對這類人的形容,會讓人覺得很像是形容貴族。
不過拿細耳人應該是保持自己潔淨、蒙神祝福,所以
身體與精神都健全。而且要當拿細耳人,恐怕社經地
位也不會太差。
?「純淨」:原文是「光亮」、「閃閃發光」。
?「白」:原文是「閃耀眩目」。
?「身體」比紅寶玉:「骨頭」。
?「紅寶玉」:「珊瑚」。
?「光潤的」:原文是「切割的」、「擦亮的」、「磨光的」。
?「藍寶石」:「藍寶石」、「天青石」。
?「煤炭」:「煤灰」,舊約聖經中僅出現一次。
?「土產」:原文是「水果」、「農產品」。
?「身體衰弱」:原文是「流出」,比喻「因饑餓消瘦下來」。
?「漸漸消滅」:原文是「刺穿」、「穿洞」。
?「身體衰弱,漸漸消滅」: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Who pined
away, as though wounded(那些人消瘦憔悴
,像是受了傷)」。
?「慈悲的婦人」:「有同情心的婦人」,舊約聖經中僅出現一次。
? 哀 4:10 原文排序稍有不同。原文直譯是「慈悲婦人的手烹煮自己的
兒女,在我眾民遭毀滅時可供為食。」
◎關於耶城被圍困時鬧飢荒,參 王下 25:3 耶 52:6
◎「親手煮自己的兒女」:這真是人間慘劇,若不是被逼到絕境,相信沒
有人願意出此下下策;而且沒有活在戰亂飢荒
時代的我們,可能很難體會這種絕望的滋味,
所以我們也無法批評他們,誰能保證自己飢餓
難耐時不會一樣?我們人類實在極其渺小又自私
阿!連自稱上帝選民的猶太人都犯罪到無法無天
(比所多瑪還可惡!),其憐憫之心也禁不起痛苦
折磨的考驗,這不也是我們全人類的寫照嗎?我
們自以為了不起嗎?
經文:
耶和華發怒成就他所定的,倒出他的烈怒;在錫安使火著起,燒毀錫安的根基。地上的君王和世上的居民都不信敵人和仇敵能進耶路撒冷的城門。這都因他先知的罪惡和祭司的罪孽;他們在城中流了義人的血。 4:11-4:13
註釋:
三、猶大國淪亡的原因是因為先知和祭司失職。 4:11-13
?西元前626年,新巴比倫帝國崛起。之後幾十年,在創國者拿布波拉撒與
繼位者尼布甲尼撒南征北討下,征服了當時最強大的亞述與埃及,成為
西亞地區的新霸主。在群雄環繞下的小國猶大,只有俯首稱臣的分;末代
猶大王西底家是巴比倫扶植的魁儡王,但他不甘寂寞,密謀與埃及法老合
弗拉(西元前589-570在位)聯合叛變。尼布甲尼撒當然不會坐視不管,他
派出迦勒底大軍,先是擊退了埃及援軍,再回頭圍攻耶路撒冷;西元前586
年4月,被圍城一年半的耶城終於淪陷,叛變失敗的西底家王也慘遭宛眼、
銬上腳鐐擄回巴比倫,耶和華的聖殿也被燒毀。本段描寫錫安著火、不能
救人的國與被捉的受膏者,就是目擊了這樣慘痛的過程,參
王下 25:1-7 耶 52:4-11 。
?「成就」:原文是「完成」、「實現」。
?「他的列怒」:原文是「他中燒的憤怒」;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
「His blazing wrath (他熊熊的怒火)」。
?「流了義人的血」: 耶 26:20-33 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 4:13 最後有個關閉符號,表示文士認為上一個段落已經結束。
◎這一段作者將視野放遠,看到整個耶路撒冷的淪陷是上帝對罪惡的懲
罰。
◎「不信敵人和仇敵能進耶路撒冷的城門」:上帝做事超乎人的想法,祂甚
至允許耶路撒冷真的被攻陷(曾有人比喻,這就像一位父親竟然允許自己
的孩子被流氓痛毆毒打一頓,絕非人之常情),相信是猶太民族真的敗壞
到無以復加。我們要是不知悔改,還認為上帝絕對不會用甚麼方式待我
們嗎?我們看到上帝狠下心來管教兒女的時候,其嚴厲的程度也不得不讓
人震驚。
經文:
他們在街上如瞎子亂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人不能摸他們的衣服。人向他們喊著說:,不潔淨的,躲開,躲開,不要挨近我,他們逃走飄流的時候,列國中有人說:他們不可仍在這裡寄居。耶和華發怒,將他們分散,不再眷顧他們;人不重看祭司,也不厚待長老。我們仰望人來幫助,以致眼目失明,還是枉然;我們所盼望的,竟盼望一個不能救人的國,仇敵追趕我們的腳步像打獵的,以致我們不敢在自己的街上行走。我們的結局臨近;我們的日子滿足;我們的結局來到了。追趕我們的比空中的鷹更快;他們在山上追逼我們,在曠野埋伏,等候我們。耶和華的受膏者好比我們鼻中的氣,在他們的坑中被捉住;我們曾論到他說:我們必在他蔭下,在列國中存活。 4:14-4:20
註釋:
四、猶大國淪亡後百姓流離失所的狀況 4:14-20
?「亂走」:原文是「漂流」、「蹣跚而行」、「流浪」,同下文 4:15 的
「漂流」。
?「以致人不能摸他們的衣服」:原文直譯就是「以致人們不能摸他們的衣
服」,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So that no one was able to
touch their garments(以致無人能碰他們的衣服)」。另外有人把這句在
中間斷句,並把第三人稱複數全部譯為「他們」,作「他們不能(不玷汙)
,他們碰他們自己的衣服」;這樣的譯法是承接上句的意思,指他們瞎眼
踉蹌而行,無法不碰自己被污染的衣服,似乎也沒有違背原文。
◎有人指出耶路撒冷慘遭襲擊時,可能到處都是死屍(律法上不潔的),悲
慘慌亂的居民到處遊走, 無法找到一塊潔淨之處,於是活著的沒有一個
不是被「玷汙」的。
?「不潔淨的」:根據 利 13:45-46 ,有皮膚病的人要跟一般民眾隔絕;這
邊則是指流亡的猶太人遭到唾棄、不受歡迎,就像罹患皮
膚病被視為不潔的人一樣。
?「逃走」飄流:原文就是「飛」。
?「耶和華憤怒」:原文是「雅威的臉色」。
?「眷顧」:原文是「看」、「看待」、「注意」。
?「看重」:原文是「高舉」。
?「厚待」:原文是「施恩」、「憐憫」。
?「人不重看祭司,也不厚待長老」:有人認為承接上句,這是耶和華發怒
滅猶大國的原因;不過我們也可以解讀成這是滅亡被擄後(或者被圍城時)
的慘狀,就是原本尊貴重要的人物,現在大家也不屑一顧,只剩活下去是
最重要的。後者比較可信。
?「我們所盼望的」:原文直譯是「我們從瞭望台所等待的」。
?「不能救人的國」:原文是單數,可能就是指「埃及」。
?「追逼我們」:字義是「瘋狂追趕」。
?「仇敵追趕我們的腳步像打獵的」:直譯是「他們(指仇敵)追逐我們的腳
蹤」。
? 4:20 是指希底家被補的狀況。
◎人所想出來的聰明策略常常不一定可靠,聯合埃及制巴比倫表面看起來不
錯,最後卻落得傾家蕩產。以色列人的歷史一直告誡我們不要靠強權要靠
神,不要敬拜別神要拜耶和華,但我們也看他們一代又一代的背叛耶和華
,讓錯誤的歷史一再重演,以致於上帝在現世就用強硬的手段帶來審判。
我們有沒有可能重蹈覆轍?我們真的可以靠自己的力量鑑往知來,實現美
麗的願景?還是我們被罪惡私慾弄瞎了眼卻渾然不覺,還覺得自己看得很
清楚?
經文:
住烏斯地的以東民哪,只管歡喜快樂;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裡;你必喝醉,以致露體。錫安的民哪,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以東的民哪,他必追討你的罪孽,顯露你的罪惡。 4:21-4:22
註釋:
五、猶大將會復興,而以東將會變為卑賤 4:21-22
?「烏斯地」:原文是「樹木繁茂的」,約旦河東南方之地,包含東南的
以東,是義人約伯的故鄉,參 創 10:23 伯 1:1 。
?「以東民」:原文是「以東的女兒」。以東居民和以色列人世代為敵,
詩 137:7 提到耶路撒冷陷落時,以東人幸災樂禍;從歷史
上來看,以東人也加入巴比倫聯軍。另外有人從更廣的角
度來看,認為以東指所有敵對神選民的人,指向末日的審
判,參 賽 63:1-6 。
?「苦杯」:原文僅是「杯」,無「苦」這個字。
?「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原文是「妳的罪惡結束了」、「妳的刑罰結束
了」;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Your
iniquity, Fair Zion, is expiated (妳的罪
孽, 美好的錫安, 已經得贖了)」。
?「追討」:原文僅是「追討」、「懲罰」。
◎以東人幾個世紀以來一直與猶大作對,而眾先知亦因她這種敵對的態度
,而宣佈了神要加諸她的審判: 摩 9:12 俄 1:10-16 耶 49:7-22
結 25:12-14 結 35:15 :。以東顯然並未加入猶大和埃及對抗巴比倫
的聯盟。在耶路撒冷於西元前五八七年陷落之後,尼布甲尼撒將猶大鄉
村的地區分配給以東人,以獎勵其中立的態度,並且表揚以東人在戰爭
末期所給予迦勒底軍隊的主動協助: 結 25:12-14 俄 1:11-14 :。
◎「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有人認為這邊指向末日,因為南國猶大滅
亡後 600多年,耶路撒冷還是被羅馬將軍提多攻入,聖殿再次被毀,
猶太人四散;即使到了近代,二次世界大戰後以色列已經重新建國,巴勒斯坦
還是時有戰亂,耶路撒冷也不是個帄安的城市。錫安居民能永保安逸幸福
,大概只有等到末日上帝使錫安城完全更新才有可能( 啟 21:1-4 )。 ?? 蔡哲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