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厂入场告知
1、动力厂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触电、机械伤害、高温烫伤、容器爆炸、火灾爆炸、起重伤害、电磁辐射等各种危害;
2、必须佩带劳动防护用品(穿劳保服、绝缘鞋、带安全帽、空压站佩戴耳塞)方可进站;
3、必须由运行值班人员陪同,按照规定路线,方能进入设备区,并遵守本站一切安全规定;
4、未经许可,严禁私自进入主控室、监控室及各配电室;
5、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入厂,严禁跨越设备区遮拦;
6、进入车间区域后不得动用站内各设备、设施和器材,不得擅自操作各种电器开关和仪表;
7与站内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触摸带电设备。220kV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为3.00米,35kV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为1.00米,10kV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为0.70米;
8、严禁在车间内发生“三违”行为;
9、进站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站内有关安全、卫生(不得在厂内除办公室、休息室等指定地点之外的公共区域及生产区域抽烟,不等乱扔垃圾)等规定;
10、若发生任何紧急情况,需服从陪同人员安排实施紧急处置或撤离;
11、若有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站内人员有权制止,对拒不听从劝告的,有权要求其离站。
12、施工单位进入动力厂施工必须填写工作票,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及工作许可人带领许可后方可开展工作。
13、不得擅自进入施工场地开展工作,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施工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