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考核暂行
》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一)设施维护与管理(15分)
1
防渗设施
防渗膜、土工布焊接、缝合牢固,边坡防渗层覆盖50mm以上黄土保护层,防渗系统完整、有效,得2分;
防渗膜、土工布存在破损、掀起等问题,未能及时修补、焊接、缝合,一处扣0.2分。
2
2
填埋气导排、收集及处理
按
密度设置、续接气体导排设施,设置导排石笼,气体导出后集中燃烧或利用得3分;
设置气体导排设施,气体直接排空,得1分;
无气体导排设施或设置密度不足或未逐级续接被垃圾覆盖,不得分。
3
3
雨污分流
厂区、填埋区边坡、作业单元等区域雨污分流设施、功能完善得2分;
否则不得分。
3
4
渗滤液导流及处理系统
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定期检查、清理(如调节池、竖井、导排暗涵、管道的清挖、疏通、维修等),并对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有效处理,得2分;
否则不得分。
2
5
设备配置
机械设备按要求配套齐全,并有垃圾压实机,运行良好,得5分;
其它机械设备配套齐全,无垃圾压实机,运行基本正常,得2分;
机械设备不齐全,无垃圾压实机,运行不正常,不得分。
5
(二)运行经费保障(5分)
1
财政预算安排
垃圾处理运行经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计划,得2分;
未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计划,得1分;
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计划,不得分。
2
2
资金拨付
同级财政足额拨付垃圾处理运行所需资金,得3分;
未足额拨付垃圾处理运行所需资金,得1分;
未拨付垃圾处理运行所需资金,不得分。
3
(三)运营管理(55分)
(三)运营管理(55分)
1
进场垃圾检验
有垃圾检验措施且能有效控制危废、建筑垃圾等有害垃圾进场,得3分;
无垃圾检验措施或未能有效控制危废、建筑垃圾等有害垃圾进场,不得分;
3
2
称重计量
有称重计量设施,统计记录资料齐全完整,得3分;
有称重计量设施,统计记录资料不全,得1.5分;
无称重计量,不得分。
3
3
分单元填埋
制定分区、分单元作业计划,划分未填埋区域和作业单元,安排有应急填埋场地和措施,有场区防渗膜保护措施,得7分;
制定分区、分单元作业计划,划分未填埋区域和作业单元,无应急填埋场地和措施,无场区防渗膜保护措施,得5分;
未分区分单元作业,无应急填埋场地和措施,无场区防渗膜保护措施,不得分。
7
4
垃圾摊铺压实
使用专用压实机械按标准分层摊铺压实,得7分;
使用专用压实机械,但未分层压实,得3分;
未用压实机械对垃圾进行压实,不得分。
7
5
每日覆盖
做到每日覆盖得8分,否则不得分。
场区臭味明显,扣3分。
8
6
垃圾堆体
堆体边坡不大于1:3,终场边坡及时覆盖,得5分;
堆体边坡不大于1:3,终场边坡未及时覆盖,得2分;
堆体边坡大于1:3,终场边坡未及时覆盖,不得分。
5
7
场区消杀
有消杀(蚊、蝇、鼠等)措施,效果良好,且药剂票据、台帐齐全,得5分;
无消杀(蚊、蝇、鼠等)措施,或效果不好,无法提供有关票据、台帐不得分。
5
8
飘扬物污染控制
有防飞散设施及措施,管理良好,周围无飘扬物,得5分;
无防飞散设施及措施或防飞散设施效果不好,周围存在飘扬物,不得分。
5
9
渗沥液处理
渗沥液处理后,出水监测数据全部达标或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得7分;
渗沥液处理后,出水监测不达标次数占总监测次数的比例小于20%,得5分;
处理后出水监测不达标次数占20%以上,或简易处理,出水基本不能达标,得1分;
渗沥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不得分。
7
10
环境监测
配备较完善的环境监测设备,能定期对大气、渗沥液、地下水、地
水及噪声等项目的主要指标进行监测,能提供连续、完整、准确的监测资料和报告,得3分;
能监测主要污染指标,但不能按标准定期进行,得1分;
未采取任何监测措施,不得分。
3
11
环境影响
所有排放指标监测数据均达标(包括自测和权威部门检测),得2分;
排放指标监测数据达标率大于50%小于100%,得1分;
排放指标监测数据达标率小于50%,不得分。
2
(四)运营安全(10分)
1
应急管理
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得1分;
设有安全巡查员,并有巡检记录,得1分;
防火、防爆物资、设备齐全,得1分。
3
2
安全标识
规范设置道路行车指示、弯道反光镜、安全标识、防火防爆等安全标志,给1分;
设置不规范或未设施,不得分。
1
3
填埋气体
配有填埋气体监测设备,甲烷浓度不大于5%,得2分;
未配有监测设备,不得分。
2
4
渗滤液
配有应急调节池或配备水泵、抽水车辆等,并可正常运行,得2分;
否则不得分。
2
5
填埋区
设有雨季应急填埋区域,得1分;
没有拾荒人员进入填埋区域,得0.5分;
每单元垃圾高度不超过6m,得0.5分。
2
(五)内部管理(15分)
1
各项规章
建设
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得1分;
主要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有记录得0.5分;
有运行作业手册及设备操作维护保养手册,得0.5分;
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健全,标识不齐全、不规范,场区防火措施不到位,不得分。
2
2
运行资料管理
各类运行台帐、报表规范符合要求,得3分;
有独立档案室、专职管理人员,归档立卷,格式规范,得1分;
数据内容真实、齐全,得1分;
运行台帐同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1处扣1分。
5
3
信息上报
按照规定及时通过国家和省的信息系统填报数据,得2分;
数据内容真实、齐全,得1分;
信息系统填报工作被国家通报一次扣5分,省通报一次扣3分。
5
4
专职人员
学习
按规定要求全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关键岗位持证上岗人员数量符合规定得2分;
有定期的业务学习及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学习有台帐记录,每年度不少于3次得1分。
3
备注
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评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