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项目设计
电涌保护器的选用规定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原油、燃料油、成品油、液体化工品、植物油的配电、控制、信息与通信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的设计。
2选用原则
2.1总体
电涌保护器必须选用具有国家气象主管检测机构颁发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及《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同时必须在项目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对于应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系统的工程项目中的电涌保护器还应取得“中国石油(石化)SPD生产商标准符合性认定证书”。
2.2各系统选用原则
2.2.1配电系统
2. 2.1.1变电所低压进线柜、柴油发电机馈出柜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技术参数:Iimp≥12.5KA,1.5KV≤Up≤2.5KV,10/350us波形)。
2. 2.1.2现场电控箱、现场总线箱、照明配电箱、维修电源箱、控制电源柜、交流屏等配电箱、柜电源进线端设I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低压配电系统的软启动器、变频器设备配电回路须安装在距离电涌保护器的10m以内的柜内,超过10m需在其配电回路单独安装I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直流屏、UPS、EPS、火灾报警主机等采购时要求供应商在电源进线端设I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I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技术参数:In≥5KA,Up≤1.5KV,8/20us波形。
2. 2.2控制系统
2. 2.2.1消防控制系统模拟量(4~20mA、0-5V、0-10V)信号、消防控制系统及紧急切断阀控制的通信信号(Profibus、Modibus等RS422/485通信)的室外线路采用金属线,在PLC柜、现场电控箱、现场总线箱的电缆引入端装设D1类高能量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通信信号室外线路采用金属线,在火灾报警系统主机柜/箱的电缆引入端装设D1类高能量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
消防控制系统的温变、压变、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检测装置等设备本体安装D1类高能量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
D1类高能量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技术参数:开路电压≥1KV;短路电流
0.5KA至2.5KA,10/350us;
2. 2.2.2消防控制系统、工艺控制系统及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控制网络室外线路采用光缆,在以太网交换机及光端机位置的电缆引入端安装B2类慢上升率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技术参数:开路电压1KV至4KV,10/700us;短路电流25A至100A,
5/300us);
2. 2.3信息与通信
2. 2.
3.1工业电视监控系统
当视频及控制线路的室外线路采用金属线,在现场终端箱及矩阵主机机柜处的电缆引入端装设D1类高能量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技术参数:开路电压≥1KV;短路电流0.5KA至2.5KA,10/350us);
当视频及控制线路的室外线路采用光缆,电缆引入端安装B2类慢上升率试验类
型的电涌保护器(技术参数:开路电压1KV至4KV,10/700us;短路电流25A至100A, 5/300us);
2. 2.
3.2消防专用电话
消防专用电话线路室外线路采用金属线,在消防电话配线架的电缆引入端装设D1类高能量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技术参数:开路电压≥1KV;短路电流0.5KA 至2.5KA,10/350us);
消防专用电话线路室外线路采用光缆,电缆引入端安装B2类慢上升率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技术参数:开路电压1KV至4KV,10/700us;短路电流25A至100A, 5/300us);
注:
1)目前光缆线路的电涌保护暂不加装专用的设备,设计及施工要求将铠装
光缆的金属钢丝两端接地。
2)在多雷区或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遇到雷击后系统存在不能承受得损失的油
品项目中(如新港地区油品项目),工艺控制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的设置与消
防控制系统的一致(参见“2. 2.2控制系统”);其它地区(如鲅鱼圈港区、盘锦港区、锦州港区油品项目的工艺控制系统暂不考虑设置电涌保护器,其它设计院设计的除外)。
3规范的要求
3.1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3.1.1、石油储备库内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需与电子器件连接时(线路在跨越不同的防雷分区时),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保护(电涌保护)器;
3.1.2、石油储备库建筑物内380V/220V 供配电系统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各被保护的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3.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3.2.1 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 2.5 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12.5 kA。
3.2.2 当电子系统的室外线路采用金属线时,在其引入的终端箱处应安装D1类高能量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其短路电流当无屏蔽层时,宜按式(
4.2.4-6)计算,当有屏蔽层时宜按式(4.2.4-7)计算;当无法确定时应选用 2 kA。选取电涌保护器的其他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2的规定,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截面应按本规范表
5.1.2的规定取值。
3.2.3 当电子系统的室外线路采用光缆时,在其引入的终端箱处的电气线路侧,当无金属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自己接地装置的设备时,可安装B2类慢上升率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其短路电流应按本规范表J.2.1的规定确定,宜选用100 A。
3.2.4 输送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埋地金属管道,当其从室外进入户内处设有绝缘段时,应在绝缘段处跨接符合下列要求的电压开关型电涌保护器或隔离放电间隙:
1)选用Ⅰ级试验的密封型电涌保护器。
2)电涌保护器能承受的冲击电流按式(4.2.4-6)计算,取m=1。
3)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绝缘段的耐冲击电压水平,无法确定时,应取其等于或大于1.5kV和等于或小于2.5kV。
4) 输送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埋地金属管道在进入建筑物处的防雷等电位连接,应在
绝缘段之后管道进入室内处进行,可将电涌保护器的上端头接到等电位连接带。
3.2.5 具有阴极保护的埋地金属管道,在其从室外进入户内处宜设绝缘段,应在绝缘段处跨接符合下列要求的电压开关型电涌保护器或隔离放电间隙:
1)选用Ⅰ级试验的密封型电涌保护器。
2)电涌保护器能承受的冲击电流按式(4.2.4-6)计算,取m=1。
3)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绝缘段的耐冲击电压水平,并应大于阴极保护电源的最大端电压;
4) 具有阴极保护的埋地金属管道在进入建筑物处的防雷等电位连接,应在绝缘段之后管道进入室内处进行,可将电涌保护器的上端头接到等电位连接带。
3.2.6 靠近需要保护的设备处,即LPZ 2和更高区的界面处,当需要安装电涌保护器时,对电气系统宜选用Ⅱ或Ⅲ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对电子系统宜按具体情况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技术参数应按制造商提供的、在能量上与本条第1款所确定的配合好的电涌保护器选用,并应包含多组电涌保护器之间的最小距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