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管理公约
为了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减少故障的发生和各位乘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本电梯的性能和使用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如下:
一、电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为了保障业委会能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电梯运行费用(电费、维修费、保养费、年检费等),每年由业委会指定专人向各住户预收当年的电梯运行费用。按
平均分摊收取。即每年一月份向各住户预收款1500元,十二月份公布收支帐目。如市政府补贴资金到位,将作为电梯运行费用,用完再向各户收取。
二、长期不使用电梯或暂住使用15天内可免收电费,但电梯的保养费、维修费、年检费必须交清。
三、对拒交电梯运行费用的住户,超过一个月仍不缴纳视为违约,业委会有权停用电梯IC卡(收回)。如住户需要重新恢复使用电梯IC卡,除交清所欠费用外,还要另处欠费总额的100%罚款。
四、电梯智能IC卡,是启动和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钥匙,由业委会统一订制并发放到每一住户,定额10张。IC 卡仅供住户本家庭成员使用,不准外借他人使用,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对违反本管理规定使用电梯行为,每位业主都有权力和义务进行监督和劝阻。对造成电梯损坏的应及时报告业委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文明操作、使用电梯
(一)禁止用钥匙等坚硬物按动或拍打电梯按钮及随意乱按报警按钮。
(二)禁止在首层电梯通道停放一切车辆和堆放任何杂物、张贴小广告;禁止在电梯轿箱内吸烟、吐痰、丢果皮杂物;严禁在轿箱内乱涂乱画;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宠物乘坐电梯。
(三)切勿私自打开轿箱和拨动操纵箱内开关。
(四)不准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坚硬、大件超重物品,以免损伤电梯。
(五)在停电或因故障导致电梯停止运行时,不要惊慌,不要冒险打开轿箱门,可静待自动平层开门,或“呼叫”按钮,或手机与外部联系,以免发生事故。
(六)放水清扫步梯或携带湿物乘坐电梯时要加倍小心,防止水渗入井道内。
(七)如发现违规使用电梯,损坏电梯行为,请大家配合制止,并及时通知业委会相关人员处理,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八)电梯机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参观,攀登、电梯维修保养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九)发生火警和地震等灾害时,切勿搭乘电梯。
(十)本《规定》委托值班保安人员协助执行。
中华新街17号东梯业主委员会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