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婴幼儿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防治方案
《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精选 — 上海市婴幼儿维生素 D缺乏性佝偻病防治方案
由 上 海 市 卫 生 局 、 上 海 市 妇 保 所 、 上 海 市 儿 保 所 等 提 供
上 海 市 婴 幼 儿 维 生 素 D 缺 乏 性 佝 偻 病 防 治 方 案
一、诊断标准
(一 ) 判定指标
1. 病史:近 1~2 个月内缺少日光接触同时未补充维生素 D 等维生素 D 缺乏史。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人工喂养、体弱多病、食欲低下、偏食、生长过快等。
2. 症状:夜惊、多汗、烦躁不安...
《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精选 — 上海市婴幼儿维生素 D缺乏性佝偻病防治
由 上 海 市 卫 生 局 、 上 海 市 妇 保 所 、 上 海 市 儿 保 所 等 提 供
上 海 市 婴 幼 儿 维 生 素 D 缺 乏 性 佝 偻 病 防 治 方 案
一、诊断标准
(一 ) 判定指标
1. 病史:近 1~2 个月内缺少日光接触同时未补充维生素 D 等维生素 D 缺乏史。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人工喂养、体弱多病、食欲低下、偏食、生长过快等。
2. 症状:夜惊、多汗、烦躁不安。
3. 主要体征:颅骨软化 (囟门边软、乒乓头)、方颅、肋串珠、典型肋膈沟、鸡胸、漏
斗胸、手镯、脚镯、O 形腿 (两踝靠拢,测两膝关节间距<3cm为轻度,3~6cm为中度,>6cm
为重度 )。X 形腿 (两膝靠拢,测两踝距离<3cm 为轻度,3~6cm 为中度,>6cm为重度 )。
4. 次要体征:枕秃、囟门增大 (1 岁以内小儿前囟大于 3cm×3cm)、囟门晚闭 (前囟于
18 个月后尚未闭合 )出牙迟缓 (小儿 10 个月后尚未出牙 )、肋外翻。
5. 血生化:血钙、血磷可降低,碱性磷酸酶增高,25(OH)D3减少,骨碱性磷酸酶增高。
(骨碱性磷酸酶检测可根据 98 年 5 月颁发的
评定 )。
6. 腕部 X 线检查: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模糊或消失,干骺端增宽为初期,干骺端呈毛刷
状或杯口状改变,骨骺软骨加宽为激期。
(二 ) 临床分期
1. 活动期: (分初期、激期二期 )
(1) 有 2 项主要体征,同时有维生素 D 缺乏史及明显症状。
(2) 有 1 项主要体征及 2 项次要体征,同时有维生素 D 缺乏史及明显症状。
(3) 有 2 项次要体征同时有明显症状,维生素 D 缺乏史及血生化或 X 线改变。
(4) 虽有症状、体征、病史,但不具备上述条件,临床上不可诊断为佝偻病,列为“可
疑”,给予预防。
(5) 未满 3 个月婴儿出现“乒乓头”体征,应加有明显症状。大于 3 个月有“乒乓头”
体征伴有一个症状。
(6) X 线改变或血生化改变明显,单项亦可诊断,但应查找病因。
(7) 凡出生后正规服用鱼肝油或使用维生素 D3、英康利的婴儿,出现“乒乓头”体征
的无需有明显症状,即可诊断。
2. 恢复期:症状减轻或消失,体征逐渐减轻或基本恢复,血生化恢复正常,X 线片见
临时钙化带重现、增宽、密度加厚。
3. 后遗症期:多见于三岁以后的小儿,症状消失,骨骼改变不再进展,X 线及血生化
检查正常,仅留有不同程度的骨骼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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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临床分度
1. 轻度:表现有轻度的骨骼改变,如囟门边软、乒乓头范围<1.5cm、顶方、方颅等。
2. 中度:表现有典型而明显的骨骼改变,如乒乓头范围≥1.5cm、方颅、肋串珠、肋
膈沟、鸡胸、漏斗胸 (排除先天性的 )、手镯、脚镯、O、X 形腿等。
3. 重度:表现有严重的骨骼畸形或功能障碍,有严重的肋膈沟、鸡胸、漏斗胸、O、
X 形腿、脊柱畸形等。
二、预防
在加强宣教、定期监测、户外日照 (每日 1~2 小时以上 )、科学喂养、生活护理、防治
疾病的基础上,必要时应用药物预防。尤其强调冬春季节孕妇、新生儿、早产儿、多胎、
体弱多病儿的预防。
(一 ) 胎儿期:
对缺少日光照射、食欲低下、体弱多病的孕妇或妊娠后期在冬季时,应补充维生素 D
和钙剂以预防先天性佝偻病,于妊娠 28 周开始补充维生素 D 每天 400~800IU 同时口服钙
剂。
(二 ) 婴幼儿期:
小儿出生后两周即可应用维生素 D 预防。
1. 每日法:每日口服维生素 D 400~800IU。
2. 每月法:每月一次或分次口服维生素 D 5 万~10 万 IU。
3. 每季法:冬、春两季,每季一次口服或肌注维生素 D 20 万~30 万 IU,以上方法一
般用于 1 岁以内小儿,小儿 1 岁以后到 3 足岁可采用“夏秋晒太阳,冬春服维生素 D”的
预防方法。
4. 应用维生素 D 同时服用钙剂,0~6 个月每天 100mg,7 个月~3 岁每天 150~200mg,
3 岁以上每天 200~250mg。如奶量超过 600ml,可适当减少用钙量。
晚发性佝偻病的预防 (见后 )
三、治疗
活动期佝偻病应根据临床表现给予积极治疗,目的在于控制病情活动和防止畸形。
活动期佝偻病轻度肌注或口服维生素 D 30 万,中重度肌注或口服维生素 D 30 万,间
隔 1 个月,再给予同样剂量 1~2 次 (总量<90 万 ),同时补充钙剂。
恢复期一般不大剂量投放维生素 D,给予预防量即可。但在冬春季为防止复发可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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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 D 20 万~30 万,1 次口服或肌注。
给上述维生素 D 治疗量,可维持作用 2~3 个月,因此不必再给维持量口服,以防维生
素 D 中毒。 (如果治疗 2~4 个月后未见好转者应查找病因及时鉴别诊治。 )
四、治愈标准
凡活动期佝偻病经过常规治疗后,症状消失,体征减轻或恢复正常,经观察 3~6 个月
后 (不少于 2 次随访 )无异常变化,即为治愈。
补充说明:
1. 小儿乒乓头体征经治疗后一般需 3~6 个月消失,治疗中如临床症状消失,体征好转
或消失,仅有乒乓头体征,不可反复使用维生素 D,以防中毒。
2. 在使用维生素 D 治疗量时,一个月内不再重复使用维生素 D 预防量。
3. 对佝偻病后遗症处理,如有中度以上的“O”形腿,重度漏斗胸等应专科医院进一
步矫治。
4. 晚发性佝偻病易发生在 5~15 岁年龄组人群中,多发病于冬春季节。常常由于缺少
户外活动或日晒不足,生长速度过快,饮食中维生素 D 和钙供给不足,或有偏食、挑食等
不良习惯所致,临床表现为多汗易倦,下肢无力,膝关节、小腿、足根疼痛,腓肠肌痉挛,
骨骼畸形明显。年长儿“X”和“O”型腿可进一步加重。临床上应对这些患者作血生化
及腕部 X 线检查,以明确诊断,作进一步治疗。治疗方法同佝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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