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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01-07 50页 doc 137KB 3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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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 汽车工程系汽车实训中心 二??六年九月 目 录 1、学院实验(训)室管理办法 2、学院教学设备管理办法 3、学院汽车实验(训)室工作条例 4、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职务岗位职责 5、汽车工程系实验室工作规则 6、汽车工程系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7、汽车工程系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8、汽车工程系实验指导教师工作准则 9、汽车工程系实验(训)室安全制度 10、汽车工程系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11、汽车工程系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2、汽车工程系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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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 汽车工程系汽车实训中心 二??六年九月 目 录 1、学院实验(训)室#管理办法# 2、学院教学设备管理办法 3、学院汽车实验(训)室工作条例 4、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职务岗位职责 5、汽车工程系实验室工作规则 6、汽车工程系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7、汽车工程系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8、汽车工程系实验指导教师工作准则 9、汽车工程系实验(训)室安全制度 10、汽车工程系实验室技术安全 11、汽车工程系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2、汽车工程系实验(训)室防火安全制度实施细则 13、汽车工程系实验(训)室清洁卫生制度 14、汽车工程系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5、汽车工程系仪器设备的借用管理办法 16、汽车工程系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7、汽车工程系实验(训)教师守则 18、汽车工程系实验(训)学生守则 19、汽车工程系汽车多媒体实训室使用规定 20、汽车工程系校内实习管理规定 21、汽车工程系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22、汽车工程系实习考核评定 23、学院实验(训)室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训)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训)室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验指导教师主要工作之一。实验室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各个实验室管理应落实到具体实验指导教师,明确各自实验室管理目标和管理职责。 第二章 实验(训)室管理 第二条 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 1、实验(训)指导教师应保证学生实验安全,在实验前应详细讲述实验仪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在实验过程中加强管理。 2、实验(训)指导教师在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所管实验室的水、电、门、窗等,谨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 卫生管理 1、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对实验器材进行整理,搞好实验室卫生。 2、实验(训)指导教师每周应对所管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彻底整洁一次,做到室内无蜘蛛网,四周玻璃光洁明亮,窗台、实验台、仪器无灰尘、地面无杂物、实验器材放置整齐、规范。 第四条 实验器材管理 1、实验(训)室固定资产包括原国家教委所规定固定资产十六类。它的范围为: A、单价在300元以上; B、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C、能独立反复使用。 2、仪器、设备管理包括对仪器设备(从计划、采购、安装到使用、维修、借用、报损、报废)全过程管理。 各实验指导教师应加强对所属管实验室教学设备的管理。对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蒙受损失的人员,应给予批评、纪律处分和赔偿损失处理。 3、实验设备、器材管理,实验(训)指导教师应严格执行“仪器操作规程”、“实验室器材借用制度”、“实验室仪器维修保养制度”、“实验器材购置制度”。 4、实训中心要设立设备总帐,并有专人负责建帐。实验指导教师负责的各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资产分户帐,应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每年由学院组织进行一次清理。 5、实验(训)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各实验室固定资产、器材建帐、仪器设备的保养登记、损坏登记、维修登记及借用登记工作。 6、对于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单件设备,应设标签,详细做好使用、维修等情况登记工作。 7、做到各实验室内设施、器材损坏要及时维修,要保证设备使用完好率达100%。 8、因制度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损失,按“赔偿制度”办理。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特点,制定出各实验室、各仪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并做好制度上墙、严格执行。 第五条 实验(训)室仪器、设备维修、保养。仪器设备应加强维护保养工作,并作为考核实验(训)指导教师重要依据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1、操作仪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绝对禁止违章操作,并加强日常保养,防止重使用、轻养护的现象。 2、不同精度、不同性质的仪器设备,其具体保养方法可据其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制定,对于一些使用频率较低的精密仪器设备,每周至少开启一次以上,并做好登记记录。一般情况下必须首先保证其干净、整洁、无新锈,确保能正常使用。 3、除实验前后对仪器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外,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初和学期结束前对仪器设备的精度、技术参数、运行情况进行二次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4、发现问题后,应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修理办法,及时向系(部)反映,以便及时解决。贵重仪器设备损坏,要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系(部)和教务处以及主管院长。 5、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修理,估算修理费用,并作好修理记录。如有困难,应积极设法解决,不可任意拖延,以免影响实验、实习的正常开出。 6、实验(训)器材若无修理价值,应上报系(部)、教务处核查,若情况属实,对固定资产应由系部向学院提出报废申请,核准鉴定后(由教务处、财务处、学院主管领导会签),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7、室内所有设施、器材、设备的维修,提倡自己动手维修,自己无法处理的送特约维修处维修,维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特别贵重仪器维修经教务处同意后送生产厂家维修的,修期限定为3个月。若使用年代已久,厂家仍无法修好,可改作它用或申请报废。 第六条 仪器损坏赔偿 1、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须爱护仪器设备,严守操作规程、对使用消耗性器材的实验,应提倡节约。对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学生,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应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凡违反操作规程,损坏、遗失器材,按下列方法赔偿: (1)凡不听指导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器材损坏者,按现购买价赔偿。 (2)学生损坏、丢失实验器材均应由相关实验指导教师如实登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实训中心、系(部)、教务处等部门及时处理。 (3)过失性损坏或不慎丢失者,按现购买价的60%赔偿,局部损坏,经修理仍可使用者,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 (4)对于金额较大的仪器设备(价值5000元以上)损坏赔偿,其赔偿金额由相关实验指导教师据情节等因素,提出损坏或丢失情况报告,报系(部)、教务处、主管院长各一份材料,经集体研究给出处理结果。 3、凡因学生损坏、丢失实验器材,相关实验指导教师不报,或由于实验指导老师指导失误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者,则应追究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指导老师的责任,并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 实验室器材借用 1、各指导教师保管各自所辖的实验(训)室的器材。实验(训)室之间(或部门与实验室之间)因实验需要相互借用实验器材,应履行登记手续。注明借用日期、归还日期。 2、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相关仪器、设备,须提前两天找实验指导教师或器材经管人,例行借用手续。 3、院内其它部门借用器材,需履行借用手续,凡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需经系(部)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贵重仪器、设备(一般为5000元以上),除经系(部)主任同意外,还应经主管院长同意方可借出。 4、外单位借用器材,不论价值大小,应经系(部)主任同意和主管院长同意方可借出。并同时办理“实验器材借用单”,此单一式三份,一份保管人(经办人)自留,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作出门证使用。 5、借出器材以不影响正常教学为前提,借出的各类器材,应由器材经管人员负责追还。 6、凡不履行以上借用手续,私自借出,一经查实,除进行必要的批评外,扣发一个月奖金。若造成损坏,丢失者,由经管人进行全额赔偿。 7、个人或外单位租借仪器设备应按对应设备使用折旧收取一定的租借费用,其费用应在借用时一次性付清,并由学院财务处提供租借金收据证明。 8、归还仪器设备、实验室应做好验收登记。 第八条 化学危险品管理 1、使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使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化学危险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督促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部门负责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4、化学危险物品中剧毒品的购买及管理: 剧毒品的购买必须向学院保卫处申请并批准备案,使用“南京市剧毒物品购买使用许可证”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即两人管理、两人使用、两人运输、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管理人员需报保卫处备案。管理人员调动,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备案。 第九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第十条 化学废物的处理 化学固、液废物定期由实验室和保卫处负责组织处理,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处理前,各使用单位随时分级、分类收集化学固、液废物,定点存放,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化学固、液废物。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的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强管理,维护其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现有资产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包括科研设备)按统一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帐务处理等,由教务处归口管理,并由教务处实验设备员具体负责。仪器设备的建帐单位为学院有正式建制的基层单位(即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按各自的权限、职责对单位所属的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负责,管好用好现有仪器设备,使其充分发挥效益。 第三条 各系、部级相关部门应选派思想好、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业务能力的本院正式职工担任所属基层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帐务处理工作,为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设备管理员不得频繁变更。仪器设备所有进出帐务均需由管理员凭工作印章办理(该章由教务处统一刻发)。未经设备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使用、移动财产。各单位要加强对设备管理员的培养,支持其工作,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切实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全院师生应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学的方针,提倡研制和改进教学、科研仪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效益。对研制人员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仪器设备的范围、计价和分类 第五条 范围。凡符合下列规定的仪器设备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所有教学科研设备; 2、单价虽不满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量同类财产; 3、凡自制、组装、捐赠或调拨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标准的均按固定资产入帐。自制、组装的仪器设备按实际生产价格入帐,捐赠、无价调拨设备参照市场价格估价入帐; 4、较稀缺,学院认为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六条 计价。仪器设备按原价入帐(含汽车购置附加费、安装费、调试费、运杂费等)。 第三章 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与验收 第七条 计划申报。学院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要以学科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科研任务为依据,考虑现有设备及学院财力情况,分轻重、缓急认真编报。由各使用单位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设备购置》,经所在系、部批准后报教务处,经核实、平衡、汇总后报学院批准。进口设备按国家规定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编报。编制计划必须综合配套,避免重复购置、中途下马等浪费现象。 第八条 凡单价在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为院管设备,购置前要进行认真论证,综合考虑人力、物力、财力及使用条件,慎重选型,预测投资效果,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申购论证书},由教务处平衡汇总后,经有关专家审核,报设备分管院长批准。 1、教学设备凡是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设备,一律按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文件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大宗、大件设备采购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专用设备、特殊需要紧急采购的教学设备应由使用部门提前申请,报学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采购,严禁私自采购。 3、易耗品采取集中采购制度,各系(部)每月向教务处报下月采购计划一次,由教务处组织系(部)对应设备管理员,统一招标或议价采购。 第九条 自制仪器设备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申报。申报时必须附有设计总图、技术设计可行性论证书(包括经费预算,与同类设备外购或委托加工的技术经济比较等)。试制结束运行半年后由自制单位和教务处、后勤处共同组织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固定资产入帐。 第十条 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一经批准,不得轻易变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由教务处与使用部门协商解决,在可能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变更较大时,应按相应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控购商品的购置。属于国家社会集团控购的商品必须遵守国家规定,归口由教务处统一办理。未经许可,擅自购置社控商品的单位和个人,按上级部门规定处理,其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自理。 第四章 仪器没备的帐务处理 第十二条 学院购置的仪器设备,不分经费来源,产权归学院所有,均需通过本单位设备管理员到教务处办理帐务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办理帐务登记时设备管理员必须持专用印章、发票、验收报告,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预录单,由教务处打印仪器设备验收单,领导审批后,财务方给予报销。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原始单据,按类装订备查,不得自行销毁凭证。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应按期将印有统一设备编号标志的标签贴到相应的仪器设备上,以便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对帐制度。为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财务部门与设备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对帐—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每两年与使用单位核对帐物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1)教学、器材、设备的验收: A、低值、易耗品到货或购买后,应由实训中心主任组织有关人员清点、验收,低值、易耗品登记后,经系(部)主任签字后方能报销; B、固定资产到货后,教务处、系(部)主任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后由经办人签字,经系(部)主任签字,教务处负责教学设备管理人员验收,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2)固定资产要建立设备档案,其内容包括如下: A、仪器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保修单、装箱单。 B、固定资产卡。 C、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D、仪器操作规程、保养制度。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清退、移交。凡院内外调动工作及退离休人员离岗,应主动到本单位设备管理员处办理仪器设备清退、移交手续,由本单位设备管理员出具证明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应的仪器设备清退手续,有关部门方能办理离岗手续。 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编号。分类号和仪器设备编号是仪器设备进行帐务处理时的标志。分类号依据教育部《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规定编制;仪器设备编号为进行计算机管理时的顺序号,有其唯一性,采用八位数字编码,前四位表示该仪器设备购置的年代,后四位表示该仪器设备当年购入的时间顺序号。例 如:20010123表示2001年购入的第123件设备。 第十九条 设备管理员交接。使用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员因工作变动,所在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教务处,并重新委派新的设备管理员,经教务处确认并更新工作印章。 第二十条 院外借用。学院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设备借出院外,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院长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 第二十一条 院内借用。院内仪器设备应积极协作共用,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提高利用率。借用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及时办理借用手续。出借和归还时,双方应当面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院管设备的借用,需经教务处同意。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出校门时,必须凭教务处或保卫处出具的证明,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第二十三条 闲置多余的仪器设备应积极联系调剂,使用单位将多余的设备造册报教务处,以便统一办理调剂手续,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对利用率低和使用不合理的设备,由教务处负责与有关单位协商进行调拨。凡未通过教务处转帐的调拨一律无效。 第五章 仪器设备报废处理 第二十四条 仪器设备确已丧失效能的按报废处理,属于下列情况可申请报废。 1、使用期限已超过耐用期,在正常情况下已丧失效能者; 2、经技术鉴定质量太差或损失过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接近或超过新购价格者; 3、因国家标准改变或任务变化等原因,已不符合现实使用,又不易改制它用,失去使用价值者; 4、因操作不当或其它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的,除申请和办理报废外,还应有损坏原因的技术鉴定并追究有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未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卸零部件,不完整的仪器设备不得进行报废处理,应按损坏或丢失处理。 第二十六条 办理报废手续须知: 1、单价在5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符合报废规定的,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由系、部主任审批后报教务处。 2、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的教学仪器设备报废,使用单位须组织使用、维修或熟悉该性能的三人以上技术鉴定小组(该小组须经系(部)领导审查批准)进行鉴定,写出技术鉴定书,说明报废理由(须详细说明该设备原技术指标精度,并提出处理意见)。参加鉴定人员须逐一签名。符合报废规定的,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四份,主管的系、部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单价50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教务处处长审批,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主管院长审批。每年十月以前办理报废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除外),使用单位凭批准的报废申请表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凡报废(含多余积压)的仪器设备,均须交学院后勤处收回入库(较笨重的可暂由原来使用部门保管等候处理),并汇总造册,通报全院各单位选用,但要办转帐手续。 第二十八条 对整体无使用价值,但零部件有维修价值的,须办理整体报废手续;有维修价值的零部件由实训中心统一入库,保管并造册登记,并提供维修时使用。 第二十九条 经主管院长批准向院外单位变价处理的设备,必须到院后勤处办理调拨手续,到财务处交款后设备才能出院(无利用价值的报废物资由学院统一对外处理,变价收入全部交院财务处入帐,作为购买新仪器或维修经费使用。 第六章 大型精密仪器管理 第三十条 凡教学、科研、生产、后勤(含机关)使用单价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仪器设备以及国家科委统管的23种仪器设备(见附录)均列为大型、精密仪设备。 第三十二条 大型、精密仪设备购置: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从计划报批、购置、组织到货验收、建帐、建卡、维修、产权变更(包括调入调出)报废处理均由教务处负责。 2、购量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教务处对使用部门上报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提交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签署意见后,经主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购置。 3、设备到货后必须认真地进行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验收人员由使用部门主管领导、有关专家、设备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及教务处有关人员共同组成。 4、验收时按到货清单严格认真地清点核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技术指标是否合格,如发现破损零件短缺或不合格等情况,及时向供货单位或运输部门提出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购进设备要在索培期限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并由使用部门和教务处以及参加验收人员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教务处对五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作为设备管理、使用及评比的技术依据。 6、技术档案内容: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装箱单、验收单、合同、随便机资料或资料清单、合格证书、操作规程、所带附件清单、运行记录、维修记录,考评情况记录、购置单位、经手人等。 第三十三条 安装管理和维修: 1、设备安装须依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仪器管理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能够熟练操作,并负责仪器的日常维修、保养、检验、校正,保证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负责指导使用人员正确使用。 3、大型精密仪器须制定出操作、维修、保养规程及安全措施,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否则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做到违章必究,按责论处。 4、使用人员使用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操作。 5、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按照使用日期、使用机时数、课程内容、使用人员姓名、仪器状态等项填写清楚,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验收。 6、大型精密仪器必须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测、检修。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除日常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外,每季度对仪器设备性能及各项指标进行综合校验,确保仪器设备的功能全、性能完好、精度合乎要求,保证随时能正常使用。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如出现故障,必须在专门人员指导下进行检修。维修一般立足于本院技术力量解决。院内维修不了的需经系、部领导和教务处同意后方可送外修理,每次维修要认真填写维修记录。 8、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案发生责任事故或自然损坏情况,要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写出损坏原因及损坏状况,报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并呈报主管院长批准后实行,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仪器外借、外调、积压、报损、报废手续。 1、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外借、外调节、积压、报损、报废的审核及报废后的处理由教务处与后勤处负责,各使用部门无权自行处理。 2、大型精密器设备的借用,要经系领导签字、由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填写租借合同,收取租金,保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或造成损坏,视情节给予租方处罚,擅自借出者,一经查出,给予借出者罚款处理。 3、长期闲置不用的大型精密仪器,领用部门需填写仪器设备调拨单,将质量情况和积压原因等上报教务处并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进行审定,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处理。 4、确系老化淘汰、年久失效、性能差,或损坏无法修复,无使用价值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保管人员按规定申请报度。教务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鉴定并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按报应处理。 第三十五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1、凡我院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以便提高利用率。 2、对于使用效率低、效益差的设备,教务处有权在校内调配。 3、设备专管人员须坚持设备日常使用登记,每学期末要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向教务处报送设备的使用、完好情况等。 4、教务处及时将上报的设备情况记入技术档案,并用微机进行动态管理。每年教务处对教学、科研用五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进行综合考察,逐台核查,对效益高、开发功能多、利用率高和维护好的仪器设备在分配设备费、材料费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第七章 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各使用保管单位均应爱护,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经常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十七条 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的,均应严肃认其追查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对于责任者本人,先要令其检查并根据造成事故的原因,损坏程度和后果及本人对事故认识的态度酌情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行政处分,必要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者为责任事故,应予以赔偿。 1、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造成损失; 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设备,造成损坏和丢失的;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设备造成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如指导教师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以致造成损失的; 5、有条件但未采取有效的防盗等安全措施,造成设备和器材损坏和丢失的; 6、使用人员、实验人员、保管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后果严重的; 7、将设备挪用私用造成损坏丢失的; 8、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的、经有关部门认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免予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属难以避免的; 2、因设备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 4、非保管不善,由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第四十条 用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减少损失程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损坏轻微,经本人修复,不影响设备功能的;丢失零配件本人以实物抵偿不影响设备功能的。 第四十一条赔偿处理规定: 1、适合民用的仪器设备,如照相机、录相机、电扇、望远镜、秒表、计算器、应急灯等损坏丢失的,要严格IO0,计价赔偿(按市场现价计算)。 2、对单价在200元以下使用周期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三年内设备发生损坏,按修理费50,赔偿;丢失的,按整机原价赔偿。从第四年开始,如发生损坏按修理费的20-40,赔偿,丢失的,赔偿金额不得少于原值的40,。 3、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计价方法: (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或丢失,如能重新修配使仪器设备恢复原来性能的,可按修理费的20,100,计算。如经修理后其性能质量有大幅度下降,应加重赔偿; (3)仪器设备损坏造成设备完全报废的,仪器设备丢失的按原价的15,赔偿。 4、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设备损失者作专案处理。按原价的10,赔偿; 5、用于几个人共同造成的责任事故,按其责任大小分担赔偿费。 第四十二条 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单位领导说明情况实验室主任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并在一周内填写好《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报告表》,提出处理意见,按处理权限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十三条 赔偿处理权限。 1、单价在200元以下的低值设备,由实验室提出处理意见,报系(部)主任审批后执行; 2、单价在万元以下的设备,由系(部)主任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批准执行; 3、单价在万元以上的设备,由事故审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四条 赔偿费由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根据赔偿金额、本人经济情况和要求,提出一次偿还或分期偿还的意见,报教务处同意后,填写《教学仪器设备损失赔偿通知单》一式三份,通知责任者所在部门和责任者本人,并由责任者所在部门位催还,赔偿款交财务处。如拖欠不还,超过三个月可以从该人工资或助学金中扣除。 第四十五条 财务处所收赔偿费用全部拨教务处,作为仪器设备维修费调剂使用。 第八章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仪器设备档案,简称设备档案,是各种器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的档案材料。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是高等学校中一种科学技术档案,是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的必要条件,是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离不开的,必须将它妥为保存,科学管理,提供利用。 第四十七条 实验室器设备档案的内容和范围。 1、自制专用设备档案,指在自制仪器设备的设计、研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设备在设计、研制、试验和制造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该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改造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外购设备档案,内容包括3个部分: (l)仪器设备设置文件材料,包括设备技术经济计算材料,订购协议或合同书等。 (2)随机文件材料,包括设备技术经济计算材料,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配件目录以及设备安装规程等。 (3)仪器设备安装使用以后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设备安装记录、试用验收记录和总结报告,设备使用规程和保养制度以及设备运行记录,设备保养和大、中修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设备使用分析,设备检查记录,设备履历表,设备改造记录和总结等。 第四十八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使用。 1、设备档案管理工作是实验室管理工作内容之一,各级实验室领导和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并落实到具体岗位,专人负责,保证设备档案的齐全、准确、系统。 2、各系兼职档案员配合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在教务处的指导下,收集、整理、建立一般设备档案,由各实验室自己保管,提供利用。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要由教务处和档案室直接参与建档,由档案室统一保管,一定要先归档再供阅。 4、外购设备开箱时,一定要有相应设备档案管理人员在场。 5、各实验室都应有设备档案管理和借阅制度,坚持先归档后借阅的原则。 6、实验室设备管理员有责任向维修人员提供维护、维修设备的档案。 7、各级领导都应重视支持设备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实验(训)室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汽车实验(训)室是汽车专业教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好汽车专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训)室的建设,积极参与实验(训)室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 汽车实验(训)室主要面向汽车专业等学生进行实验(训)教学、实习、实训和考工培训等。 第三条 汽车实验(训)室的建设要根据汽车行业和专业方向的发展,从实际出发,加强统筹规划,使投资发挥最大效益。要加强实验(训)室建设的综合配套,使队伍、设备、管理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使实验(训)室的各项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第四条 汽车实验(训)室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实验(训)室的工作进行科学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实验(训)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实验(训)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立主人翁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五条 在实验(训)教学过程中,汽车实验(训)室要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训)、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并按时、按质、按量开出各项实验(训)。实验(训)室要完善实验(训)教材、实验(训)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训)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训)教学任务。 第六条 努力提高实验(训)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生基本实验(训)技能的训练。通过实验(训)培训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帮助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训)的方法,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第七条 积极开展实验(训)教学改革,逐步提高设计型、综合型实验(训)在总实验(训)项目中的比例,开发各种技能训练项目,培养学生的能力,特别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实验(训)教学的质量与水平。 第八条 做好仪器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管理状况,保证账、物、卡完全相符;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无条件接受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的清查。 第九条 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实验(训)室的条件、人员和技术优势,积极对外开展培训、维修等服务,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稳定实验(训)队伍,使实验(训)室工作形成良性循环。 第十条 积极组织实施汽车实验(训)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实验(训)教学工作需要,加强实验(训)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调动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实验(训)技术员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实验(训)内容,规范实验(训)教学文件、资料和实验(训)教学档案;要认真备课、讲解、示范、指导实验(训)和批改实验(训)报告。 第十二条 实验(训)教学考核(含理论与操作)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应以实验(训)能力是否提高、实验(训)操作、实验(训)能力、实验(训)结果及实验(训)报告是否准确、规范为主要依据。要鼓励学生在实验(训)中有所创新,对于有创新的学生,成绩从优。实验(训)成绩要登记、建档,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十三条 有条件的教学实验(训)室,要逐步实行全天开放。 第十四条 实验(训)室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努力把实验(训)室开放和创新基地建设有机地融为一体。搞好实验(训)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讲文明、讲礼貌、讲师德,使实验(训)室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和良好的创新氛围,学生进实验(训)室也能受到良好的组织性、纪律性的锻炼。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五条 汽车实验(训)室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以系为主的管理体制。系设实验(训)中心,并由一名系主任分管实验(训)中心工作。实验(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教研室实验(训)人员负责。 第十六条 学院、系制定教学实验(训)室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教学实验(训)室进行评估。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教学实验(训)室基本条件建设、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承担的教学任务、实验(训)教学的特色等方面,实验(训)室完成评估内容。 第十七条 汽车实验(训)室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院、系主管领导要定期对教学实验(训)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入本人业绩档案,并作为聘任、晋级的重要条件。学校定期开展对教学实验(训)室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教学实验(训)室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按规定存放、保管和使用,并定期向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汇报以上物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实验(训)室要建立严格的实验(训)仪器设备和物品的领用、保管、核查制度,保证实验(训)物资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的使用,严禁挪作它用。 第二十条 实验(训)技术人员从事实验(训)前的准备、实验(训)设备的研制、实验(训)技术的开发、仪器设备的维护及教学实验(训)室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系主管领导要关心教学实验(训)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计划地选派思想表现好、工作积极的同志脱产或半脱产进修学习,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 教学实验(训)室要做好环境和劳动保护工作,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物和噪音。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每个汽车实验(训)室需要确定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负责该实验(训)室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责任范围包括: 1、负责各实验(训)操作室安全设施的分布、落实。 2、落实各实验(训)操作室值班人员的安全责职。 3、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 4、定期检查各实验(训)操作室安全情况。 5、负责各实验(训)室值班人员的安全培训。 6、保证安全设施能正常使用。 7、保证各实验(训)操作室安全事故为零。 第二十五条 安全防火责任包括: 1、实验(训)室防火工作按日常管理范围由财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片责任人为。 2、防火安全责任人应保管好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掌握各种基本的灭火方法。 3、实验(训)室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每天下班前,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 4、实验(训)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应对来做实验(训)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之了解必要的安全常识,了解和掌握实验(训)室内水、电、气的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在实验(训)过程中实验(训)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不随便离开实验(训)室。 5、实验(训)室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与实验(训)无关的物品。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实验(训)室。 6、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导线、插头插座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发现漏电、跳火等应立即通知电工修理。严禁私拉电线。 7、本实验(训)室禁止使用普通电炉。烘箱及热处理专用炉等应在防火安全责任人管理下使用,用毕关断电源。其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 8、电烙铁在使用中应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毕应立即拔下电源插头。 9、清洗用的油料、酒精、丙酮等由防火安全责任人妥善保管在密闭容器内,放于确定的安全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第五章 实验(训)仪器设备 第二十六条 实验(训)仪器设备管理 1、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财产,由系实验(训)室统一管理、调度和使用,并按不同的学科确定专人分片负责具体管理。 2、设立“汽车工程系实验(训)室仪器设备帐”及各学科子帐目。实验(训)室工作人员应每半年对帐一次,做到物、帐、卡相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对于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带仪器到现场做测试的,须经主管系主任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后才能将仪器带出实验(训)室,用毕立即归还。 4、实验(训)人员应对所管理的仪器定期检查与维护,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发现故障及时联系维修。 5、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确定责任,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6、确属已淘汰不用的仪器设备或严重损坏无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按学校规定的手续办理报废并销帐。 第二十七条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重大事故应保持现场。由实验(训)室主任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系和设备处。 2、下列原因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 (1)不听从指挥,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在不了解性能和使用方法的情况下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4)保管人员保管不当;教师指导错误或不及时。 凡属因责任事故导致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均应赔偿。 3、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时的价值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价值;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已使用了一定年限的按折旧后价值计算。折旧后价值按以下标准计算:半年以内的按原价的80%,一年以内的按原价的50%,三年以内的按原价的25%,三年以上的不低于原价的10%。 4、赔偿金额原则上与损失价值相同。对于在发生事故时有积极补救行为而减少了损失,事后认识深刻的,经主管系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酌情减轻。 5、以上规定如有与学校规定不一致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六章 实验(训)室工作档案 第二十八条 实验(训)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训)室任务:实验(训)教学大纲、实验(训)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训)教学任务书及实际开出记录、实验(训)课程表及实验(训)项目统计、实验(训)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实验(训)报告、预备实验(训)报告等有关记录。 2、实验(训)室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卡,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分户统计帐,低值品的分户帐,领用单等;消耗材料领用记录等。 3、实验(训)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院和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实验(训)教学的和实验(训)室工作的文件,实验(训)室制定的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训)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训)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训)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训)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实验(训)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训)室经费使用:实验(训)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训)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训)室年度科研项目、测试、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 第二十九条 实验(训)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训)室工作档案工作由实践教学科负责业务指导,各系实验(训)室要有专职此项工作。新建实验(训)室时应及时建立工作档案。 2、各实验(训)室根据工作档案的内容,有关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3、系实验(训)室根据实验(训)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并保存。 4、要有专人负责实验(训)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实验(训)室工作档案向院内外提供利用。凡需实验(训)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可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损坏,用后及时归还。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技术人员职务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设置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及实验员岗位。各类实验技术人员应履行如下岗位职责: 1、实验员 (1)了解本实验室有关项目的基本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完成教学实验、科研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导工作。 (2)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方法和步骤,能正确绘制简单的图表和编写一般的实验报告。 (3)正确使用工具、量具和有关的仪器设备,并掌握一般的维护保养方法,承担维护、保养工作。 (4)承担部分实验室管理工作。 2、助理实验师 (1)基本掌握实验室有关实验项目的一般原理和实验技术,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 (2)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调整技能,负责部分仪器设备的故障诊断和维修,以及较复杂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 (3)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能组织安装一般实验装置。 (4)承担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3、实验师 (1)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积极为教学和科研实验创造条件。 (2)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和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性能指标,解决某些关键问题。 (3)承担有关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护、检修、故障排除等技术管理工作。 (4)承担实验任务,独立拟定实验方案,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 (5)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4、高级实验师 (1)掌握本学科实验领域国内外的实验技术动态,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吸收引进,提高我校的实验技术水平。 (2)组织和指导本学科重大的实验工作,解决关键性实验难题,编写较高水平的技术管理文件,撰写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论文。 (3)组织实验设备改造,设计研制新的实验装置,承担大型贵重实验设备的功能开发工作。 (4)承担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 汽车工程系 实验室工作规则 一、实验室工作要紧密结合各系(部)教学,充分提高现有微机、仪器、教具的使用效率;要定期维护机器及维修仪器教具;要不断改进实验装置,增大可见度,加强实验效率。 二、配合教师上好实验课,课前要帮助教师准备好所需的微机、仪器、备品、安装好实验装置,保证教学实验顺利进行。课后要及时收拾、点验、归类放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实验中心负责人。 三、购进微机、仪器、图表、工具等物,要有严格验收手续,健全档案册籍和仪器来往账本(进出借还账)。每个学期要全面清点一次,做到仪器来往分明,账物相符。 四、所有实验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 五、本校教师借用教学仪器、工具,原则上当天用完当天送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长期使用者,要经系(部)同意、实验中心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六、做好微机、仪器教具使用次数、使用效果、损坏原因等的登记工作,以便统计使用效率,总结使用经验。 七、经常搞好微机、仪器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延长其使用寿命。 八、实验室人员,每天应提前十分钟上班,并配合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汽车工程系 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主管实验室工作的系主任 1、制订系实验室建设长远规划及年度实验计划,审查本单位实验室的新建、扩建、迁移、更新、撤销等申请方案,按年度负责审核本单位实验室提出的购置计划,维修计划和修缮计划等。 2、领导组织系各实验室按大纲要求开出实验课,不断改革实验方法,审核新的实验题目,更新实验内容,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领导组织本系实验室完成科研任务。 4、定期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和实验室的经济、技术管理以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每学期向学校汇报实验室工作。 5、审核系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编制计划,培训方案,考核办法及评聘技术职务工作。 二、实训中心主任 1、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组织编制本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年度仪器设备申报计划和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 2、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的基本任务。 3、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工作,研究提高实验室的投资效益,负责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的维护与维修的组织工作,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4、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及考核、晋升的评议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5、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对工作人员、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等马列主义政治教育。 6、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 (一)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 1、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并具体组织和指导教学、科研、生产的实验工作。 2、承担编写实验指导书,制定较高水平的实验方案,设计较高水平的实验装备和精密仪器设备,解决本专业实验技术及仪器设备上的重要问题,开设新实验项目。 3、负责指导实验室建设、经济核算、改革创新实验手段。 4、承担指导中、初级实验室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工作。 (二)工程师、实验师 1、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实验技术和实验教学工作。主要负责仪器设备、实验装置设计、研制、维护、维修、改进(包括教具模型、低值易耗品)的技术工作。 2、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承担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实验教学情况;提出实验工作总结;批改实验报告;参与编写实验讲义(指导书)和评定学生实验成绩。 3、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和其它技术工作,并承担初级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学习提高工作,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 1、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维修工作,按照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 2、在高、中级技术人员指导下,担负有关实验装置的部分设计和改进工作。 3、协助实验课指导教师做好实验教学工作。 4、负责对下一级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做好实验室主任分配给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清洁卫生和安全等工作。 (四)实验员 1、掌握有关教学、科研实验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运用范围与操作方法。掌握常用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性能。 2、认真做好教学、科研的实验准备工作。 3、负责常用仪器的维护、维修工作,参与教学、科研实验、记录数据、计算绘图等技术工作。 4、经常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清洁卫生和安全等项工作,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给的其它工作。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工作制。 汽车工程系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及年度仪器设备申报计划和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各项工作任务 (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当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实验任务; (4)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5)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6)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4、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5、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6、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二、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按教学计划编写实验讲义,开展教学研究,改革实验方法,更新实验内容。 2、认真备课,做好课前的准备和课上的指导答疑,批发实验报告,保证教学质量。 3、参加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4、初次上岗的实验教师要试讲、试做。 汽车工程系 实验指导教师工作准则 1、实验指导教师要重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全面素质。 2、认真备课: (1)要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明确每项实验的基本要求及基本内容,并写出。 (2)新开的实验,实验指导教师要在开课前认真预做实验的全部内容,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能够迅速、熟练地排除实验装置的故障,掌握实验中的重点和难点,并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 (3)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要在实验室试讲,达到表达清楚准确,指导实验熟练,排除故障迅速。试讲通过后,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3、实验教学: (1)实验前,实验指导教师要做好对学生的考勤记录,要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对没进行预习或预习没达到要求的学生,不准上实验课。 (2)在学生首次做实验前,实验指导教师要宣讲《学生实验守则》等有关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重点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实验进行中,实验指导教师应积极巡视、检查和记录每位学生的操作情况及学生态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但不能代替学生操作;对不同程度的学生应努力做到因材施教;对实验中发现的意外现象,不要急于肯定或否定,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生学的兴趣,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鼓励学生进行创造性实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为保证学生实验的可靠性,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测得的实验数据,验收合格后在原始数据记录上签字备案;凡未按要求记录实验数据或有严重错误的,或抄袭、伪造数据者,不予通过,应重做。 (5)学生做完实验后,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要检查仪器、设备、工具的完好,如发现有缺损,要立即组织当事人调查情况并填写“仪器设备报废遗损事故报告单”,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处理。 (6)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课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或从事与本次实验无关的活动,要增强责任心,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合理安排实验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减少仪器设备损坏。 4、批改实验报告: (1)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做到文理通顺、字迹端正、图表规矩、实事求是、讨论深刻、分析正确。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回重写或重做实验,对涂改原始实验数据、弄虚作假的一律按不及格处理。 (2)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及时地批改实验报告,分析其数据、计算、绘制的曲线、表格和结论,写好评语,并结合学生实际操作综合评分,登记成绩。对不交实验报告的要查明原因,进行教育。对不合格的实验报告,要求学生补做。 (3)实验指导教师需将每个实验项目留存不少于10份原始记录和10份已改实验报告,以用于实验教学工作的研究分析和评估。 汽车工程系 实验(训)室安全制度 1、为了保证实验(训)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国家公共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以下安全规则,望大家严格执行。 2、实验(训)前,实验(训)指导老师应检查电源线、插头及插座是否完好,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3、学生实验(训)操作应根据实验(训)指导书在老师的指导下或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 4、做实验(训)时,带电检查线路应使用电表,禁止用手触摸任何裸露导体。 5、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一切电气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电标准。 6、电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如:冒烟、过热、声音反常、焦味、糊味、打火等,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并向老师报告。 7、实验(训)过程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向实验(训)指导老师报告,在故障未排除之前,严禁强行在再次开机实验(训),否则后果自负。 8、未经实验(训)老师许可,不得随意摆弄实验(训)室内其他仪器设备。 9、实验(训)室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打闹与嬉玩。 10、消防器材必须摆放在规定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功能完好。 11、一旦发现火情、触电等其他非常事故及时报警。 12、实验(训)结束,实验(训)指导老师在离开之前应切断电源总开关,并锁好门窗。 13、外单位参观实验(训)室或使用实验(训)设备器材,须经中心实验(训)室主任同意。 14、实验(训)室安全责任人应做到天天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汽车工程系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是关系到教职工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的重大举措。为确保系部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教研室主任,必须把抓好技术安全工作放在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重点实验室应设兼职的技术安全人员协助领导做好技术安全工作,并经常检查技术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2、系(部)领导必须经常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新生入学后应及时进行教学实验、实习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的习惯。 3、对从事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内容的实验室,应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内容的人员应在学校组织下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4、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凡经上级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检查认定不合格的实验室,要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落实管理工作。待重新通过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6、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污染环境。 7、对一切因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按情节分别追究实验室、系(部)主管领导的责任。 汽车工程系 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适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各级领导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及外来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设备科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防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入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实验室的系(部)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入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汽车工程系 实验(训)室防火安全制度实施细则 1、实验(训)室防火工作按日常管理范围由财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片责任人为。 2、防火安全责任人应保管好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掌握各种基本的灭火方法。 3、实验(训)室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每天下班前,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 4、实验(训)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应对来做实验(训)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之了解必要的安全常识,了解和掌握实验(训)室内水、电、气的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在实验(训)过程中实验(训)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不随便离开实验(训)室。 5、实验(训)室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与实验(训)无关的物品。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实验(训)室。 6、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导线、插头插座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发现漏电、跳火等应立即通知电工修理。严禁私拉电线。 7、实验(训)室禁止使用普通电炉。烘箱及热处理专用炉等应在防火安全责任人管理下使用,用毕关断电源。其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 8、电烙铁在使用中应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用毕应立即拔下电源插头。 9、清洗用的油料、酒精、丙酮等由防火安全责任人妥善保管在密闭容器内,放于确定的安全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10、教师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在正常开放以外的时间使用实验(训)室,应提出申请,经主管系主任批准后借用,使用中必须遵守上述各项安全制度。 汽车工程系 实验(训)室清洁卫生制度 1、各实验(训)操作室的日常卫生由该室责任人负责; 2、实验(训)操作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3、实验(训)室内严禁摆放杂物; 4、实验(训)结束后,整理好实验(训)器材并摆放整齐; 5、保持地面干净、窗户明亮,墙面清洁,桌面及实验(训)器材无灰尘; 6、每周由各班轮流进行大扫除,包括拖地、擦窗等; 7、由实验(训)室负责人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汽车工程系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实验(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所必须的物质条件。所有师生员工都要以对国家财产的高度责任心,爱护仪器设备,避免损失和浪费。 2、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重大事故应保持现场。由实验(训)室主任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系和设备处。 3、下列原因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 (1)不听从指挥,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在不了解性能和使用方法的情况下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4)保管人员保管不当;教师指导错误或不及时。 凡属因责任事故导致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均应赔偿。 4、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时的价值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价值;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已使用了一定年限的按折旧后价值计算。折旧后价值按以下标准计算:半年以内的按原价的80%,一年以内的按原价的50%,三年以内的按原价的25%,三年以上的不低于原价的10%。 5、赔偿金额原则上与损失价值相同。对于在发生事故时有积极补救行为而减少了损失,事后认识深刻的,经主管系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酌情减轻。 6、以上规定如有与学校规定不一致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汽车工程系 仪器设备的借用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借给个人用于非教学和非科研工作。 二、仪器设备借出校外,由使用部门在借用单位介绍信上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二级管理机构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借出。大型精密仪器外借须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才能办理外借手续。 三、提倡互通有无,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校内仪器设备的借用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原则下方可进行。但必须保持完好,按时归还。必要时借出部门应详细介绍使用方法或派技术人员随机操作。 四、借出校外的仪器设备应保证不坏,不影响性能精度,并按时归还。借出部门可向借用单位酌收仪器设备折旧费。折旧费按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档次协商决定。折旧费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并纳入当年的教学设备费中。 五、师生借用实验(训)室仪器设备必须经系主任批准。使用结束后保证按时归还。因工作调动或毕业分配,必须首先办理归还手续。 汽车工程系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低值耐用品是为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条件而配置的小件资产,属于公有财产。师生员工应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之妥善管理、爱惜使用。 2、设立“实验(训)室低值耐用品帐”及各学科子帐目。实验(训)工作人员按学科确定专人负责对低值耐用品实行分片管理,定期对帐,发现帐物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3、教职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借用低值耐用品,应经实验(训)室主任同意并出具借条,借条归管理人保存。用毕应及时归还管理人,并退回借条。 4、任何人不得长期占用实验(训)室低值耐用品作私用。 5、低值耐用品发生损坏、丢失,要报告实验(训)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会同有关人员查清原因,确定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凡属因责任事故导致的低值耐用品损坏、丢失,应由责任人赔偿,赔偿办法参照《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7、确属淘汰的或严重损坏无修理价值的低值耐用品,按学校规定的手续办理报废并销帐。 汽车工程系 实验(训)教师守则 1、教育学生认识实验(训)教学的目的和意义,强化学生对实验(训)课的重视意识。凡在课前不作预习或实验(训)时不认真操作者,教师要批评教育,待做好预习报告,方可实验(训)。 2、要在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组织好每一次实验(训)教学。实验(训)课时要坚持岗位,认真指导学生实验(训),不得在实验(训)室接待来客来访,不得串岗,也不得利用实验(训)课时批改作业。要保证学生实验(训)安全、成功,避免其它事故的发生。 3、负责对学生进行实验(训)室守则的教育,特别是加强节约水电、节约实验(训)材料、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并在实验(训)时督促检查。 4、要认真做好课堂考核并及时记录,根据考核内容综合评定学生成绩。 5、要做好每次实验(训)教学情况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6、指导和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验(训)报告,做到及时批阅,并做好实验(训)报告的批阅记录。 7、实验(训)结束后,组织值日生搞好室内的内务工作,保证室内整齐清洁。 汽车工程系 实验(训)学生守则 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实验(训)室进行实验(训),不得迟到,无故缺席作旷课处理。 2、严格遵守实验(训)室的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服从管理。 3、实验(训)前,必须预习实习指导书上所规定的内容,未经预习,不允许做实验(训)。 4、认真独立地完成实验(训)准备工作,有些实验(训),在开始之前,必须经指导老师检查认可后,方可正式开始实验(训)。 5、实验(训)时要严肃认真,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实验(训)数据与结果,不做与实验(训)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训)无关的仪器设备,不进入与实验(训)无关的场所。 6、在实验(训)室里,不喧闹谈笑,不乱抛纸屑。 7、实验(训)时,爱护公物,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的损坏,要 照章赔偿,追究责任。 8、实验(训)结束时,要做好仪器设备与室内清洁卫生工作,经 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9、对实验(训)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伪造实验(训)数据,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训)报告。 汽车工程系 汽车多媒体实训室使用规定 一、多媒体开关机步骤: 1、开机: (1)打开电视柜下的总电源开关。 (2)打开电脑。 (3)用投影仪遥控器上的电源按钮打开投影仪。(站在投影仪的后下方,看到投影仪上的电源红色指示灯变绿即已正常开机,等候片刻即可使用) 2、关机: (1)用投影仪遥控器上的电源按钮关闭投影仪。(电源按钮按一下后幕上有提示,此时再按一下电源按钮,即可正常关闭。) (2)关闭电脑,关闭显示器。 (3)在关闭投影仪后必须等候两分钟才能切断总电源~~(主要是充分散热,避免烧坏) (4)给主机及显示器盖上防尘罩。 二、注意事项: 1、因教室内白墙可作为投影幕不影响教学,所以投影幕就不要打开。 2、离开教室请检查窗户并锁门,请不要先离开让学生代锁门。 3、上课结束后,请提醒上课学生整理桌椅,将垃圾清理并带离教室。 4、不允许学生在教室内吃任何食物。 5、任何学生不允许擅自使用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7、如使用中有问题,请勿擅自处理,及时告诉管理员等候处理~~ 8、上课教师不按注意事项相关内容要求学生,造成教室脏、乱等现象的,取消该教室的使用资格。 9、如上课教师不按步骤及要求操作造成机器损坏的,由上课老师负责赔偿。一经发现发生问题隐瞒不报造成影响的等其他相关情形取消该教室使用资格。 汽车工程系 校内实习管理规定 1、实习教学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实习,向生产实践学习,培养劳动观点、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2、每次实习前必须预习指定的内容,明确每次实习的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骤,并做好准备工作。实习中认真听讲,独立完成实习作业和课后作业(实习日记)。 3、在实习前,应进行安全和本次实习的注意事项教育,教育后应进行签名。 4、实习必须思想集中,严格遵守实验室内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实习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衣,扎好袖口,女同学必须戴好防护帽,不准穿裙子、短裤、汗背心、拖鞋、高跟鞋上岗,女同学不许拖长辫或披发上岗。 6、遵守考勤制度,操作时不准聊天、开玩笑或做与实习无关的事。 7、爱护国家财产,保管好实习工具,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保证实习产品质量,并注意节约,不得使用汽油洗手,丢失工具按价赔偿。偷他人工具加2,3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8、实习必须在指定工位上进行,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设备和工量具,更不得任意开动车间机器设备,发生问题,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请示报告。 9、尊敬师长,听从指导,如对指导老师,师傅有意见,可按级反映,不得在现场争吵。 10、节约器材及消耗性工具。每次实习工具、材料、按规定发给,由于方法不当造成工件、材料、消耗等超过规定,一律由个人承担,适当扣除考核分。 汽车工程系 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1、在外出实习之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遵守厂纪、厂规教育。并与学院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 2、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带队教师及实习小组组长的领导。 3、在企业实习期间,应按照企业正规人员要求,接受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循企业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遇到需要加班,自觉进行加班。 4、不得旷工,有病须凭医院诊断书请假,事假必须持家长签定的假条,亲自向班主任请假,同意后,方可休息。(一天以内可向带队教师请假,一天到二天可向系里请假,三天到七天可向学生处请假,并报教务处备案,超过七天须向院长请假)。 5、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专业和本岗位要求规定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6、主动参加车间劳动,讲求文明生产。尊师敬长,服从车间人员、学院老师、师傅的管理和教育,杜绝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发生。 7、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和车间及实习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8、实习期间,实习学生绝对禁止吸烟,当班时间不得睡觉、打扑克,不得逗闹,不得干私活。 9、上岗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及配戴规定的劳动保护,不得戴耳环、项链等饰品上岗。 10、严格遵守设备、仪器等安全管理制度,未经师傅同意和现场指导,不擅自开动各种设备。 11、爱护公物和设备,凡损坏公物或设备者,除按实习学生操行细则扣除操行分外,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12、搞好安全生产,发现事故,实习学生必须及时报告并奋力抢救。 13、对违犯实习纪律的学生,学院有权令其检查、停止实习,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直到开除学籍。 14、实习期间须借用参考资料时,应经实习指导教师同意,统一向厂方借阅,所借资料应认真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个人汇集的资料、数据及所作笔记如有涉及保密内容时,不得私自留用,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实习结束,商请厂方研究统一处理。 15、在实习期间,不许骑自行车上下班,上下班大家一起走,路上注意安全。 16、须接受实习队教师指导。应按实习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要重视向实际学习,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汽车工程系 实习考核评定标准 实习是学校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专业人才的能力培养和基本技能训练,深化理解并运用理论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教学计划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进行实习考核,取得实习学分,否则不能正常毕业。实习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口试、笔试、实际操作或两、三者结合均可。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报告及现场考查(笔试、口试或实际操作)等。指导实习教师根据学生的情况综合评定其实习成绩。 一、出勤情况 1、学生实习期间按时上下班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习。 2、学生实习中一般不会客,不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批准。 3、学生请假必须持有医生证明,否则不予休息(1小时以内去医务室看病除外)。 4、凡学期内累计病事假达实际实习时间四分之一者,将不予参加实习考试,成绩按不及格处理。特殊情况例外。 5、出现无故旷课一次,扣5分,两次扣20分,三次及以上者,将不予参加期末实习考试,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二、劳动态度 1、实习学生要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尊敬指导教师。 2、躲避劳动,拈轻怕重或在劳动实习中逗闹,酌情扣5,10分。 三、组织纪律 1、实习期间穿工作服,女生应戴工作帽。 2、实习期间串岗、中间溜号一次扣5分,两次加倍扣。 3、在实习期间,未经工人指导教师同意,不能启动一切设备开关、电气仪表。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4、损坏公物、设备,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视情节扣20,40分。 四、任务完成情况 在实习期间,实习任务要按时、按量完成。 五、实习报告 1、实习报告要完整,其中包括实验目的、步骤、思考题及心得体会。 2、实习报告要书写工整,按时交纳。 六、现场考查 1、项目完成实际操作的技能、技巧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生完成项目拆装、排故、操作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以考核其专业技能的熟练程度。 3、学生操作方法、动作姿势、执行操作规程、选择工作位置是否正确。 4、能否坚持安全操作,文明生产。 5、理论考试的成绩。 七、实习成绩评 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旷课行为。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旷课行为。 3、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4、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交院教〔2005〕23号 实验,训,室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一、加强对我院的实验,训,室的建设和管理~调动广大教师、实验,训,技术人员进行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各实验,训,室的集体力量~切实做好实验,训,室的考核工作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与表彰工作~提高实验,训,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对全院在编实验,训,室为单位进行考核评级~每1年考评一次。由教务处组织考评组进行考评。 三、考评内容和标准分以下五个部分: ,一,实验,训,室管理制度:,满分为30分, 1、实验,训,各种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使用、保管及维护制度,*安全卫生制度,统计、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人员考核及奖惩制度等。,:,20分, 每缺少一种~扣10分,带*的必须上墙明示~每缺少一种扣5分,有欠缺据情每一种扣1-3分,直至扣完为止。如扣满15分则对考评结果降一级。 2、对以上各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10分, 在工作中:未执行~每一种扣5分,执行有欠缺~每一种扣1-3分。 (二)实验,训,室资产管理:,满分为45分, 范围包括: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 1、资产帐目管理,固定资产、易耗品、设备分类和分户明细帐~等,,10分,, 每少一种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2、实验,训,室设备编号及位置分布图,设备分布、设备编号、动力源分布、消防设备分布,,5分,, 每少一种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3、仪器设备管理,20分,: ,1,帐物相符,5分,: 帐物相符情况~每抽到1件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5分。 ,2,有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者,满分5分,: 缺1种的扣2分~直至扣完5分,操作规程需明示~未明示扣2。 ,3,完好率,5分,: 每损坏1件扣1分~直至扣完5分,抽查方式:抽查。 ,4,利用率,5分,: 每抽到1件年利用率低于400小时/年标准的扣1分~直至扣完5分。 检查方式,总台件小于5台的全查~大于5台(含5台)的实验,训,室查5台件。 4、低值易耗品管理,10分,: ,1,帐物相符,5分,: 每抽到1件帐物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5分。 ,2,完好率,5分,: 每抽到1件损坏扣1分~直至扣完5分。 抽查方式:抽5件检查。 ,三,实验,训,教学管理,满分为40分,: 范围包括各种计划、指导书、实验,训,教学的管理以及实验完成情况等。 1、实验,训,计划、模块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训,工作记录,15分,, 每少一种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2、实验,训,教学管理,15分,: ,1,实验,训,准备情况,5分,: 无准备扣5分,少1个准备扣一分~直至扣完5分, ,2,实验,训,计划安排情况,5分,: 无进度安排表扣5分,少1个扣1分~直至扣完5分, ,3,实验,训,档案情况,5分,: 无档案5分:实验,训,档案内容,记录、指导书、实验报告、成绩等,每少1种扣1分~直至扣完5分。 3、实验,训,完成情况,10分,: 每少2,扣1分。百分数按实际开出实验个数?应开实验个数×100,来计算。 实验,训,教学管理项目的检查方式为抽查记录。 ,四,实验,训,室环境安全和卫生管理,满分为25分,: 范围包括实验室的布局、实验室日常安全与卫生的规章制度建设~以及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1、实验,训,室内部,5分,: 以安全、整齐、实用、卫生为原则~不足的扣1分至5分, 2、实验,训,室日常安全与卫生的规章制度建设,10分,: ,1,如应该有安全卫生值日表、用水、电、气以及防水、防火、防爆、防盗等相应的制度和措施的~而没有或缺少~则全扣除并对考评结果降一级。 ,2,如应该有安全卫生值日表、用水、电、气以及防水、防火、防爆、防盗等相应的制度和措施的~而没有做的~每少1种扣2分~直至扣完10分, ,3,实验,训,室在考核年度内发生过水、火、爆炸等意外事故者或由于疏忽被盗损失严重的全扣并对考评结果降一级。 3、实验,训,室的清洁卫生,10分,: 实验,训,室常用仪器、家具应保持清洁、门窗以及地面也需相应保持整洁~每发现1处明显不清洁的扣2分~直至扣完10分。 检查方式:看记录、现场抽查。 ,五,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1、由教务处组织的考评组据据各系部的实验,训,室完成实验技术开发~实验室室内改造~实验,训,室建设基本情况~仪器设备的自修率~教学实验的改革、人员培训、按时上交统计报表、实验资料、各种资料的详实程度~以及本年度完成实验,训,人时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综合情况进行打分。 2、在考核年度中~如实验,训,过程发生教学事故~则对考评结果降一级。 四、在考评过程中一经查实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该部门当年评A资格~并向全院通报批评。 五、考评采用记分制~满分为150分。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评为A、B、C、D四等级。考核得分?130分~为A级,考核得分?110~130分~为B级,考核得分?90~110分~为C级,考核得分<90分~为D级。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室工作考评表 系(部): 实验(训)室: 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项序号 考核内容 最高分 实得分 检查方式 目 实验(训)各种管理制度:每缺少一种,扣10分;20 (应包括:*安全责任人;*带*的必须上墙明示, 岗位职责;*使用、保管及每缺少一种扣5分;有实验维护制度;*安全卫生制度;欠缺据情每一种扣 (训)统计、记录及档案管理制1-3分;直至扣完为查文件、查1 制度:度;人员考核及奖惩制度止。如扣满15分则对现场 (满分等。):(20分) 考评结果降一级。 30分) 对以上各种管理制度的执在工作中:未执行,每10 行情况:(10分) 一种扣5分;执行有欠 缺,每一种扣1-3分。 资产帐目管理(固定资产、每少一种扣5分,直10 查文件、查易耗品、设备分类和分户明至扣完为止。 现场 细帐,等):(10分) 实验(训)室设备编号及位每少一种扣2分,直5 置分布图(设备分布、设备至扣完为止。 查文件、查 编号、动力源分布、消防设现场 备分布)(5分); 实验室帐物相符:帐物相符情况,每抽到15 <5件全查 资产管件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5分。 >5件查5件 2 理 抽查方式 缺1种的扣2分,直至扣完5分;操5 满分:作规程需明示,未明示扣2。 仪器设备管 45分 理 完好率:每损坏1件扣1分,直至扣5 完5分; 利用率:每抽到1件年利用率低于4005 小时/年标准的扣1分,直至扣完5分。 帐物相符:每抽到1件帐物不符扣15 查5件 低值易耗 分,直至扣完5分。 品 管 理 完好率:每抽到1件损坏扣1分,直5 至扣完5分。 实验(训)计划、模每少一种扣5分,直至扣完15 查记录 块大纲、实验指导书、为止。 实验(训)工作记录 (满分为15分); 实验(训)教学管理实验准备情况,无准备扣55 (满分为15分) 分;少1个准备扣一分 实验 (训)实验计划安排情况,无进度5 教学管安排表扣5分;少1个扣13 理:( 分 满分40实验档案情况,无档案5分:5 分) 实验(训)档案内容(记录、 指导书、实验报告、成绩等) 每少1种扣1分 实验(训)完成情况每少2,扣1分。百分数按10 (满分为10分) 实际开出实验个数?应开 实验个数×100,来计算。 实验(训)以安全、整齐、实用、卫生为原则,5 查现场 实验室室内部(满不足的扣1分至5分; 环境卫4 分为5分): 生与安 全管理 满分:实验(训)(1)如应该有安全卫生值日表、用水、10 25分 室日常安全电、气以及防水、防火、防爆、防盗 与卫生的规等相应的制度和措施的,而没有或缺 章制度建设少,则全扣除并对考评结果降一级。 (满分为(2)如应该有安全卫生值日表、用水、 10分) 电、气以及防水、防火、防爆、防盗 等相应的制度和措施的,而没有做的, 每少1种扣2分,直至扣完10分; (3)实验(训)室在考核年度内发生 过水、火、爆炸等意外事故者或由于 疏忽被盗损失严重的全扣并对考评结 果降一级; 实验(训)实验(训)室常用仪器、家具应保持10 室的清洁卫清洁、门窗以及地面也需相应保持整 生(满分为洁,每发现1处明显不清洁的扣2分 10分) 1、由教务处组织的考评组据据各系部的实验(训)10 室完成实验技术开发,实验室室内改造,实验(训) 室建设基本情况,仪器设备的自修率,教学实验综合评的改革、人员培训、按时上交统计报表、实验资价满5 料、各种资料的详实程度,以及本年度完成实验分:10(训)人时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综分 合情况进行打分; 2、在考核年度中,如实验(训)过程发生教学事 故,则对考评结果降一级; 150 合 计 注:在考评过程中一经查实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该部门当年评A资格,并向全院通报批评。 考评等级 考 考评组组长 及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 5S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工程系汽车实训中心 二??七年九月 目 录 1、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试行方案 2、汽车实训中心5S现场管理办法(试行) 3、汽车实训中心5S现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4、汽车实训中心实训场地5S检查表 5、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关联图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试行方案 一、5、S的定义及目的 5、S是指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 (SHITSUKE),因其日语的罗马拼音均以“S”开头,因此简称为“5S”。 1S——整理 定义:区分“要”与“不要”的东西,对“不要”的东西进行处理。 目的:腾出空间,提高生产效率。 2S——整顿 定义:要的东西依规定定位、定量摆放整齐,明确标识。 目的:排除寻找的浪费。 3S——清扫 定义:清除工作场所内的脏污,设备异常马上修理,并防止污染的发生。 目的:使不足、缺点明显化,是品质的基础。 4S——清洁 定义:将上面3S的实施制度化、规范化,并维持效果。 目的:通过制度化来维持成果,并显现“异常”之所在。 5S——素养(又称修养、心灵美) 定义:人人依规定行事,养成好习惯。 目的:提升“人的品质”,养成对任何工作都持认真态度的人。 区分“要”与“不要”的第1个S 东西,将不要物进行清理 整 理 将要用的东西定将岗位保持在无第2个S 第3个S 位、定量摆放 垃圾、无灰尘、干地整 顿 、净整洁的状态 清 扫 物 第4个S 时时保持整洁、干净 清 洁 第5个S 人 使员工养成好习惯,遵守规则 素 养 5S关联图 二、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办法 学院作为一个教育场所,要处处起到育人的效果,汽车专业有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汽车系实训中心与丰田公司合作建立T-TEP学校,因此有必要在实训中心建立“5S”现场管理模式。 (一)建立“5S”现场管理模式执行步骤 1(成立“5S”推行委员会。成立“5S”推行委员会,结合组织力量,以形成体系保障。“5S”推行委员会的各委员由汽车教研室教师和实验员兼任,也可以吸收实训班级的主要学生干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2(拟定推行方针及目标。推行“5S”活动时,应制定方针作为活动之指导思想和原则。例如,可以以“自主管理,全员参与”为推行方针;也可以以“确实且彻底地推行”为方针。当然“5S”活动期望目标应该先予以设定,以作为活动努力之方向及执行过程的成果检讨。拟定目标可以SMART为原则,即SPECIFIC(目标明确)、MEASURABLE(目标可量化)、ATTAINABLE(目标要具可达性)、RELEVANT(目标与组织相结合)、TIMETABLE(目标要有时程)。 3(拟定工作计划。活动的推行,除有明确的目标外,还必须拟定计划表,并经最高主管的核准,以确定工作进度。第一阶段活动可分为三个时期:导入期、成长期、以及稳定期,到期满前重新检讨,拟定第二阶段的计划持续挑战。在计划阶段还必须尽可能地收集“5S”相关资料,如书本、推行手册、海报、标语、其他单位案例,有可能的话,可带领部分成员到外观摩,听取其他单位对活动推行的介绍及建议,以提升贴身感觉和感受其他单位的氛围。 4(说明和培训。推行“5S”活动一定要让全体人员(专业老师和所有汽车专业学生)了解为何要做和如何去做,同时告知进行活动的必要性与好处在那里,这样才能激化大家的参与感和投入感。因此,教育和培训是活动成败的关键。在“5S”活动中推行的训练应该包括:全员“5S”训练、管理人员“5S”训练。 5(“5S”活动试运行。试行方案经各相关负责人会商签订后,依“5S”活动计划表试行,试行期间的问题点加以收集和系统分析,在此期间内将设计不同的方案,依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6(检讨及改善修正。推行“5S”活动和进行其他管理活动一样,必须导入PDCA管理循环方能成功。 PLAN:拟定活动目标,进行活动计划及准备; DO:执行阶段; CHECK:过程中进行查核、检讨; ACTION:采取改善修正措施。 在推行期间检讨“C”和改善“A”,更是一种持之以恒的项目,不能坚持的话,则“5S”活动难以成功,若能脚踏实地地加以改善的话,则“5S”活动将逐见功效。 7(将“5S”纳入日常管理活动。“5S”活动的实施要不断进行检讨改善以及效果确认,当确认改善对策有效时,要将其目标化、制度化,纳入日常管理活动构架中,将“5S”的绩效并入日常管理中。 (二)“5S”现场管理模式推行要领 1(整理推行要领。整理活动是“5S”活动的初始环节,也是现场管理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做好这一环节的工作是顺利推行“5S”其他活动的前提,其推行要领如下: 对工作场所全面检查,包括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例如工作台上的破布、报纸等消耗品、螺丝刀、扳手、刀具等工具、个人物品、图标资料、余料样品等;材料架上的各种原辅材料、废料;墙上的标牌、指示牌、挂架、配线、配管、生锈的材料等。 ?制定需要和不需要的判别基准。工作场所经过全面检查后,所有的物品逐一判别哪些是要的,哪些是不要的,制定要和不要的基准表,并经开会决议基准,同时也反省不要物品产生的根源。 ?清除不需要的物品。针对物品不明者,物品变质者和物品过期者张贴红牌,对挂红牌标志的物品要找出清除的原因及处理者姓名、部门名称及处理方法等。 ?调查需要物品的使用频度,决定日常用量。例如,三天用一次的物品,应该在不要移动就可以提取的地方;一个星期用一次的物品可以放在使用地附近;一年用不到一次的物品应废弃或放入暂存仓库。 ?制定废弃处理方法。可以成立废弃小组,制定不要物品的回收制度和废弃物品循环、转让等处理方法,尽量不要制造不要物品。 ?每日自我检查。每日自我检查的内容包括所有岗位是否乱放不要物品,配线、管理是否杂乱,产品或工具是否直接放在地上,是否在所有场所按照处理方法分别整理收集废弃物或不要物品。 2(整顿推行要领。整顿要站在学生的立场来看,使得什么东西该在什么地方更为明确,形成任何人都能立即取出东西来的状态,另外使用后要容易恢复到原位,没有回复或误放时能马上知道。整顿的推行要领包括: 要落实前一步骤整理工作。整理工作没有落实则不仅空间浪费,而且零件或产品会因变旧不能用而造成浪费,同时连不要的东西也要进行管理会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加,因此落实整理工作是实施整顿的前提。 ?布置流程,确定放置场所。 ?规定放置的方法。 ?画线定位,标识场所物品。 3(清扫推行要领。清扫就是使实训场地达到没有垃圾、没有脏污的状态。经过前面的整理、整顿,虽然要的东西马上就能取出来,但只被取出来的东西是否能正常使用呢,清扫的第一目的就是要使工具等能正常使用。我们应该认识到清扫不仅仅是打扫,而是实训中重要的一部分,其推行要领有: ?建立清扫责任区。利用各个实训室的平面图,标识各责任区及其负责人。 ?执行例行清扫,清理脏污。规定例行清除的内容,每日、每周的清扫时间和内容。清扫过程中发现不良之处应加以改善。 4(清洁推行要领。“5S”一旦开始,不可在中途变得含糊不清,如果没能贯彻到底,又会形成另外一个污点,而这个污点也会造成实训中心内固定而僵化的气氛,有些人会 认为:我们实训室做什么事情都是半途而废,反正不会成功,应付算了。要打破这种僵化的现场,唯有坚持贯彻到底,经过长时间烙上的污点,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来改正。清洁工作推行要领如下: ?实施前“3S”工作。整理、整顿、清扫时动作,清洁时结果。即在工作现场进行整理、整顿、清扫过后呈现的状态是清洁。清洁的状态,在狭义方面是指“干净整洁”,在广义上则是指“美化正常”,也就是除了维持前“3S”的效果之外,更要透过目视化的措施,来点检工作,使得异常现场无所遁形,而立刻加以消除,让工作现场保持在正常的状态。 ?制定稽核办法。建立清洁稽核表,主管人员做不定期检查,作业人员和责任人员或责任者应认真执行,逐一点检工作。 ?维持“5S”意识。所有师生必须永远抱着要推进“5S”的心情,赋予对“5S”的动机,推行委员会主要领导要经常带头巡查,带动重视。 5(素养推行要领。素养不但是“5S”之最终结果,更是大家期盼的“终极目的”,因为,如果每位师生员工都有良好的习惯,且能遵守规定的事项,那么推行委员会主要领导一定非常轻松,工作命令必得贯彻,现场纪律亦能划一,而各项活动得推动必会得到落实。在“5S”活动中,要不厌其烦地指导全体师生员工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其目的不仅仅在于希望师生员工将东西摆好,设备擦拭干净而已,更主要的,在于透过细琐,简单的动作,潜移默化改变气质,养成良好的习惯。 ?持续推动前“4S”至习惯化。推行委员会主要领导应不断教导学生,加强前“4S”的执行和改善,以改变行为习惯。前“4S”是基本动作,也是手段,通过这些基本动作和手段,使师生员工在无形中养成一种保持整洁的习惯。 ?制定共同遵守的有关规则、规定。让师生员工参与协商设定规则规定的内容,将各种规则和约定目视化,让规则和约定用眼睛一看就能了解,而不必伤脑筋去判断。 ?对师生员工进行“5S”教育培训,实施各种精神提升活动。 (三)参加实训师生责任 1、自己的工作环境须不断地整理、整顿,物品、材料及资料不可乱放; 2、不用的东西要立即处理,不可使其占用作业空间; 3、通道必须经常维持清洁和畅通; 4、物品、工具及文件等放置于规定场所; 5、灭火器、配电盘、开关箱、电动机、空气压缩机等周围要时刻保持清洁; 6、物品、设备要仔细地放,正确地放,安全地放,较大较重的堆在下层; 7、保管的工具、设备及所负责的责任区域要整理; 8、要养成随时随地拾起地面上的纸屑、布屑、材料屑、零件的习惯,并集中存放于规定场所; 9、不断清扫,保持清洁。 (四)实训现场应注意的问题 1、现场摆放物品是否定时清理,区分“要”与“不要”; 2、实训台架、工具车等是否正确使用与清理; 3、量具、工具等是否正确使用,定位摆放; 4、实训设备上有无不必要的物品、工具或物品摆放是否牢靠; 5、桌面、柜子、台面及抽屉等是否定时清理; 6、茶杯、私人用品及衣物等是否定位摆放; 7、资料卡、保养卡、实训记录卡是否定期记录,定位摆放; 8、工具车、实训汽车、实验台架等是否定位摆放,定人负责; 9、润滑油、汽油、清洁剂等用品是否定位摆放并作标识; 10、实训场所是否予以划分,并标示场所名称; 11、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扫把等)是否定位摆放,定量管理; 12、通道、走道是否保持通畅,通道内是否摆放物品或压线摆放物品; 13、易燃品是否定位放置并隔离; 14、制动开关、动力设施是否加设防护物和警告牌; 15、垃圾、纸屑、塑料袋、破布(手套)等有没有及时清除; 16、地上、作业区的油污有没有清扫; 17、垃圾箱、桶内外是否清扫干净; 18、墙壁四周蜘蛛网是否清扫; 19、工作环境是否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20、长期置放(1周以上)的物品、材料、设备等有没有加盖防尘; 21、墙壁油漆剥落、地面涂层破损及划线油漆剥落是否修补; 22、地上、门窗、墙壁是否保持清洁; 23、下课后是否清扫物品并摆放整齐; 24、是否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25、工作态度是否良好(有无谈天、说笑、擅自离岗、看小说、呆坐、打瞌睡、吃 零食现象); 26、服装穿戴是否整齐,有无穿拖鞋现象; 汽车实训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汽车实训中心5S现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为了给学生和教师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合理的学习场所和空间环境,使汽车实训中心教学管理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层次,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所有教师和学生。 第三条 整理 1、每次实验或现场教学结束后,该班级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安排下对所在实训室(区)进行整理,对教学中的相关设备和易耗品等进行区分; 2、实训室(区)负责人负责安排每个星期对各实训室(区)的整理的具体工作; 3、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各班学生每周根据安排整理相应的实训室(区);班长应根据安排组织好本班学生做好整理的相关工作; 4、对所辖区域的物品、设备、空间做盘点,并区分其“要”和“不要”; 5、“不要”物品经实训室(区)负责人判定后,进行合适处理。 6、实训室(区)的整理工作时间安排为:每次实验或现场教学结束、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 第四条 整顿 1、每次实验或现场教学结束后,该班级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安排下对所在实训室(区)所有设备和工具等放到指定的位置或区域,不可随意乱放; 2、实训室(区)负责人负责安排每个星期对各实训室(区)的整顿的具体工作; 3、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各班学生每周根据安排整顿相应的实训室(区);班长应根据安排组织好本班学生做好整顿的相关工作; 4、按照实训室(区)的功能和教学需要进行整顿,每一样物品必须放置到指定位置,整齐美观并方便教学; 5、实训室(区)的整顿工作时间安排为:每次实验或现场教学结束、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 第五条 清扫 1、每次实验或现场教学结束后,该班级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安排下对所在实训室(区)所有设备、工具和实验台等区域进行清扫; 2、实训室(区)负责人负责安排每个星期对各实训室(区)清扫的具体工作; 3、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各班学生每周根据安排清扫相应的实训室(区);班长应根据安排组织好本班学生做好清扫的相关工作; 4、实训室(区)的清扫工作必须认真细致,每个部位及角落都要涉及,不可应付了事; 5、实训室(区)的清扫工作时间安排为:每次实验或现场教学结束、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 第六条 清洁 1、实训室(区)负责人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 2、实训室(区)负责人及各班班长利用文化宣传活动,保持新鲜活跃的活动气氛; 3、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所有教师和学生时刻保持5S意识,从身边的5S工作做起。 第七条 素养 1、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 2、遵守汽车实训中心的有关规定; 3、素养巡查: 1)5S工作推行巡查小组负责每天例行巡查; 2)每月底5S推行委员会对整个汽车实训中心的5S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5S推行委员会主任对汽车实训中心进行不定期巡查; 第八条 奖惩条例 1、5S奖惩方式采取记分制,每人每月基准分100分, 2、5S工作推行巡查小组每天进行检查; 3、具体扣分标准参照《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实施细则》进行; 4、奖惩具体措施《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实施细则》 5、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九条 附则 1、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准则解释权归5S工作推行小组。 汽车实训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汽车实训中心5S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的将《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准则》的相关具体内容细化、量化,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细则。本实施细则根据《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准则》进行制定。 一、《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准则》所规定的适用对象必须对5S的具体内涵进行学习理解,为更好的推行5S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准则》所规定的适用对象必须认真对待5S工作。 三、5S工作推行要领, 1,整理推行要领 整理活动是“5S”活动的初始环节,也是现场管理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做好这一环节的工作是顺利推行“5S”其他活动的前提,其推行要领如下, 对工作场所全面检查,包括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例如工作台上的维丝、报纸等消耗品、螺丝刀、扳手、刀具等工具、个人物品、图标资料、余料样品等,材料架上的各种原辅材料、废料,墙上的标牌、指示牌、挂架、配线、配管、生锈的材料等。 ?制定需要和不需要的判别基准。工作场所经过全面检查后,所有的物品逐一判别哪些是要的,哪些是不要的,制定要和不要的基准表,并经开会决议基准,同时也反省不要物品产生的根源。 ?清除不需要的物品。针对物品不明者,物品变质者和物品过期者张贴红牌,对挂红牌标志的物品要找出清除的原因及处理者姓名、部门名称及处理方法等。 ?调查需要物品的使用频度,决定日常用量。例如,三天用一次的物品,应该在不要移动就可以提取的地方,一个星期用一次的物品可以放在使用地附近,一年用不到一次的物品应废弃或放入暂存仓库。 ?制定废弃处理方法。可以成立废弃小组,制定不要物品的回收制度和废弃物品循环、转让等处理方法,尽量不要制造不要物品。 ?每日自我检查。每日自我检查的内容包括所有岗位是否乱放不要物品,配线、管理是否杂乱,产品或工具是否直接放在地上,是否在所有场所按照处理方法分别整理收集废弃物或不要物品。 2,整顿推行要领 整顿要站在学生的立场来看,使得什么东西该在什么地方更为明确,形成任何人都能立即取出东西来的状态,另外使用后要容易恢复到原位,没有回复或误放时能马上知道。整顿的推行要领包括, 要落实前一步骤整理工作。整理工作没有落实则不仅空间浪费,而且零件或产品会因变旧不能用而造成浪费,同时连不要的东西也要进行管理会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加,因此落实整理工作是实施整顿的前提。 ?布置流程,确定放置场所。 ?规定放置的方法。 ?画线定位,标识场所物品。 3,清扫推行要领 清扫就是使实训场地达到没有垃圾、没有脏污的状态。经过前面的整理、整顿,虽然要的东西马上就能取出来,但只被取出来的东西是否能正常使用呢,清扫的第一目的就是要使工具等能正常使用。我们应该认识到清扫不仅仅是打扫,而是实训中重要的一部分,其推行要领有, ?建立清扫责任区。利用各个实训室的平面图,标识各责任区及其负责人。 ?执行例行清扫,清理脏污。规定例行清除的内容,每日、每周的清扫时间和内容。清扫过程中发现不良之处应加以改善。 4,清洁推行要领 “5S”一旦开始,不可在中途变得含糊不清,如果没能贯彻到底,又会形成另外一个污点,而这个污点也会造成实训中心内固定而僵化的气氛,有些人会认为,我们实训室做什么事情都是半途而废,反正不会成功,应付算了。要打破这种僵化的现场,唯有坚持贯彻到底,经过长时间烙上的污点,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来改正。清洁工作推行要领如下, ?实施前“3S”工作。整理、整顿、清扫时动作,清洁时结果。即在工作现场进行整理、整顿、清扫过后呈现的状态是清洁。清洁的状态,在狭义方面是指“干净整洁”,在广义上则是指“美化正常”,也就是除了维持前“3S”的效果之外,更要透过目视化的措施,来点检工作,使得异常现场无所遁形,而立刻加以消除,让工作现场保持在正常的状态。 ?制定稽核办法。建立清洁稽核表,主管人员做不定期检查,作业人员和责任人员或责任者应认真执行,逐一点检工作。 ?维持“5S”意识。所有师生必须永远抱着要推进“5S”的心情,赋予对“5S”的动机,推行委员会主要领导要经常带头巡查,带动重视。 5,素养推行要领 素养不但是“5S”之最终结果,更是大家期盼的“终极目的”,因为,如果每位师生学生都有良好的习惯,且能遵守规定的事项,那么推行委员会主要领导一定非常轻松,工作命令必得贯彻,现场纪律亦能划一,而各项活动得推动必会得到落实。在“5S”活动中,要不厌其烦地指导全体师生学生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其目的不仅仅在于希望师生学生将东西摆好,设备擦拭干净而已,更主要的,在于透过细琐,简单的动作,潜移默化改变气质,养成良好的习惯。 ?持续推动前“4S”至习惯化。推行委员会主要领导应不断教导学生,加强前“4S”的执行和改善,以改变行为习惯。前“4S”是基本动作,也是手段,通过这些基本动作和手段,使师生学生在无形中养成一种保持整洁的习惯。 ?制定共同遵守的有关规则、规定。让师生学生参与协商设定规则规定的内容,将各种规则和约定目视化,让规则和约定用眼睛一看就能了解,而不必伤脑筋去判断。 ?对师生学生进行“5S”教育培训,实施各种精神提升活动。 四、5S工作参与人员的责任, 1、5S工作参与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每时每刻将5S工作牢记于心, 2、5S工作参与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3、保管的工具、设备及所负责的责任区域要整理, 4、自己的工作环境须不断地整理、整顿,物品、材料及资料不可乱放, 5、不用的东西要立即处理,不可使其占用作业空间, 6、通道、地面必须经常维持清洁和畅通, 7、设备、工具及文件等物品放置于规定场所, 8、工作台、实训设备、灭火器、配电箱、开关箱、电动机、空气压缩机等周围要 时刻保持清洁, 9、物品、设备要仔细地放,正确地放,安全地放,较大较重的堆在下层, 10、要养成随时随地拾起地面上的纸屑、布屑、材料屑、零件的习惯,并集中存 放于规定场所, 11、由于汽车实训的特殊性,在实训的过程中要做到 “三不落地”原则, 12、不断清扫,保持清洁,从身边的5S工作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五、实训现场应注意的问题 A、实训现场负责人应注意的问题, 1、现场摆放物品是否定时清理,区分“要”与“不要”, 2、实训台架、工具车等是否正确使用与清理, 3、量具、工具等是否正确使用,定位摆放, 4、实训设备上有无不必要的物品、工具或物品摆放是否牢靠, 5、办公室桌面、柜子、台面及抽屉等是否定时清理, 6、办公室茶杯、私人用品及衣物等是否定位摆放, 7、资料卡、保养卡、实训记录卡是否定期记录,定位摆放, 8、工具车、实训汽车、实验台架等是否定位摆放,定人负责, 9、润滑油、汽油、清洁剂等用品是否定位摆放并作标识, 10、实训场所是否予以划分,并标示场所名称, 11、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扫把等,是否定位摆放,定量管理, 12、通道、走道是否保持通畅,通道内是否摆放物品或压线摆放物品, 13、易燃品是否定位放置并隔离, 14、制动开关、动力设施是否加设防护物和警告牌, 15、垃圾、纸屑、塑料袋、破布,手套,等有没有及时清除, 16、地上、作业区的油污有没有清扫, 17、垃圾箱、桶内外是否清扫干净, 18、墙壁四周蜘蛛网是否清扫, 19、工作环境是否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20、长期置放,1周以上,的物品、材料、设备等有没有加盖防尘, 21、墙壁油漆剥落、地面涂层破损及划线油漆剥落是否修补, 22、地上、门窗、墙壁是否保持清洁, 23、下课后是否清扫物品并摆放整齐, B、实训现场学生应注意的问题, 1、是否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 2、是否遵守上课、实训纪律,有无聊天、说笑、擅自离岗、看小说、呆坐、玩手机、听MP3、打瞌睡、吃零食等现象, 3、仪表方面,服装是否按要求穿戴整齐,是否佩戴胸卡,有无穿拖鞋现象,等 4、工作态度是否良好,是否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指导老师安排的教学任务是否保质保量完成,有无偷懒现象。 5、劳动方面,是否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完成劳动任务。 六、5S工作奖惩细则 1、采取记分制,每人每月基准分100分,凡违反上述整理、整顿、清扫管理规范一次者扣5分,违反《汽车实训中心管理规定》者扣10分。 2、5S工作推行巡查小组每天进行检查,对违规者在公示栏上予以公布。 3、月末进行统计,对被扣5分者给予口头警告,被扣10分以上者需给予书面情况说明并上交整改措施。 4、每月各部门、班级的所有学生得分的平均分作为各部门、班级每月得分,对连续两个月排名第一名的部门、班级给学生给予当月平均分10%的奖励,对连续两个月排名部门、班级最后的的学生扣当月平均分的10%。 5、年终将每位学生每月得分相加,得分最高者评为“5S先进个人”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七、附表 1、汽车实训中心实训场地5S检查表 ,1,整理和整顿活动检查表 ,2,清扫、清洁活动检查表 ,3,素养活动检查表 ,4,整理和整顿效果检查表 ,5,清扫、清洁效果检查表 ,6,素养效果检查表 汽车实训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汽车实训中心实训场地5S检查表 1、整理和整顿活动检查表 得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纠正跟踪 分 ?未建立物品分类及存弃规则(1分) ?物品分类及存弃规则不太完物品 善(2分) 分类 ?物品分类及存弃规则基本完?审阅文件 1 及 善(3分) ?核对现场 存弃 ?物品分类及存弃规则较完善规则 (4分) ?物品分类及存弃规则完善 (5分) ?尚未对身边物品进行整理 (1分) ?已整理、但不太彻底(2分) ?查看现场 2 整理 ?整理基本彻底(3分) ?询问 ?整理较彻底(4分) ?整理彻底(5分) ?物品尚未分类放置和标识 (1分) ?部分物品尚未分类放置和标识(2分) ?查看现场 ?物品已基本分类放置并标3 整顿 ?观察取用方法识,但取用不便(3分) 和时间 ?物品已分类放置和标识,取用较方便(4分) ?物品已分类放置和标识,取用方便(5分) 2、清扫、清洁活动检查表 得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纠正跟踪 分 ?无计划、也未落实职责(1分) ?计划和职责规定不明确、不完善(2分) 计划 ?计划和职责规定基本完善 1 和 ?查阅文件 (3分) 职责 ?计划和职责规定较完善 (4分) ?计划和职责规定完善(5分) ?未按计划和职责规定实施清扫(1分) ?未严格按计划和职责规定实施清扫(2分) ?查阅记录 ?基本按计划和职责规定实施2 清扫 ?观察跟踪 了清扫(3分) ?询问 ?偶尔未按计划和职责规定实施清扫(4分) ?已按计划和职责规定实施了清扫(5分) ?未养成清洁习惯、环境脏乱(1分) ?清洁坚持不好,效果差(2分) ?观察现场 ?基本养成了清洁习惯,环境3 清洁 ?检查记录 尚整洁(3分) ?询问 ?已养成清洁习惯,环境比较整洁(4分) ?已养成清洁习惯(5分) 3、素养活动检查表 得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纠正跟踪 分 ?无行为规范和培训计划 (1分) ?有行为规范和培训计划,但不易理解和贯彻(2分) 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和培训计划尚可 1 和 ?查阅文件 (3分) 培训计划 ?行为规范和培训计划较好 (4分) ?行为规范和培训计划符合要求(5分) ?尚未很好开展培训(1分) ?培训计划性差、效果差(2分) ?查阅记录 ?培训基本按计划进行、效果?抽查培训效果尚可(3分) 2 培训 (抽检考核与学?培训已按计划执行、效果较生交谈等) 好(4分) ?观察实际效果 ?培训已按计划执行,效果好(5分) ?学生间沟通和自律尚未形成习惯(1分) 沟通 ?沟通和自律较差(2分) ?座谈 3 与 ?沟通和自律一般(3分) ?观察 自律 ?沟通和自律较好(4分) ?沟通和自律好(5分) ?未进行必要的激励和奖惩活动(1分) ?激励和奖惩活动偶尔进行 (2分) 激励 ?座谈 ?激励和奖惩活动已进行,但4 和 ?抽查案例 效果一般(3分) 奖惩 ?观察效果 ?激励和奖惩活动已进行,效果较好(4分) ?激励和奖惩活动已进行,效果好(5分) 4、整理和整顿效果检查表 得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纠正跟踪 分 ?物品未分类杂乱放置(1分) ?尚有较多物品杂乱放置 (2分) ?现场观察 1 办公室 ?物品已分类,且已基本整理?抽查 (3分) ?物品已分类,整理较好(4分) ?物品已分类,整理好(5分) ?有较多不使用的物品在桌上或抽屉内杂乱存放(1分) ?有15天以上才使用一次的物品(2分) ?有较多7天以上才使用的物?现场观察 2 办公台 品(3分) ?抽查 ?基本为7天内使用的物品,且较整齐(4分) ?基本为7天内使用的物品,且整齐(5分) ?产品堆放杂乱、设备、工具零乱、尚未标识(1分) ?仅有部分产品、设备、工具标识,现场仍很乱,有较多不用物品(2分) ?产品、设备、工具已标识、?现场观察 3 生产现场 产品堆放、设备和工具放置基?抽查 本整齐,尚有少量不用物品在现场(3分) ?产品已标识、产品堆放、设备和工具放置较整齐,基本无不用物品在现场(4分) ?符合要求(5分) 5、清扫、清洁效果检查表 得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纠正跟踪 分 ?垃圾多、无人管(1分) ?有人管、但不整洁(2分) 1 公共场所 ?基本整洁,有少量脏物(3分) ?现场观察等 ?比较整洁(4分) ?整洁、无脏物(5分) ?物品、文件、工具、台面脏乱(1分) ?物品、文件、工具、台面比办公台 2 较脏乱(2分) ?观察现场 (作业台) ?基本整洁(3分) ?比较整洁(4分) ?整洁(5分) ?脏乱(1分) ?较脏乱(2分) 3 设备工具 ?基本整洁(3分) ?观察现场 ?较整洁(4分) ?整洁(5分) ?长久失修、也未打扫、清洁(1分) ?修理不及时、不常打扫、清窗、天花4 洁(2分) ?观察现场 板、墙面 ?基本整洁(3分) ?比较干净(4分) ?干净、明亮(5分) ?严重失修、脏乱、臭味薰天(1分) ?失修、较脏乱、有臭味(2分) 5 洗手间 ?观察现场 ?基本干净(3分) ?比较干净(4分) ?干净、明亮无异味(5分) ?垃圾长久未清脏乱(1分) ?较脏乱(2分) 6 仓库 ?基本干净(3分) ?观察现场 ?比较干净(4分) ?干净、整洁(5分) 6、素养效果检查表 得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纠正跟踪 分 ?无日常“5S”活动(1分) ?偶尔活动(2分) ?查阅记录 日常 ?基本按计划活动(3分) 1 “5S” ?观察 ?按计划活动,效果较好(4分) 活动 ?座谈 ?按计划活动,参与积极,效果好(5分) ?较多学生对“5S”无认识 (1分) ?交谈 ?认识肤浅(2分) 2 观念 ?有基本认识(3分) ?考察 ?认识较好(4分) ?观念正确,行动积极(5分) ?举止粗鲁,语言不美,不讲礼貌(1分) ?部分人员不讲卫生,不懂礼貌(2分) ?观察 ?个人表现较好,团队精神较3 行为规范 ?抽查 差(3分) ?座谈 ?个人表现、团队精神较好 (4分) ?团队精神好,个人表现好 (5分) ?不按规定着装、衣冠不整 (1分) ?常不按规定着装、乱戴标卡(2分) 4 服装 ?基本按规定着装、配戴标卡?观察 (3分) ?执行着装、戴卡规定较好 (4分) ?坚持按规定着装、戴卡(5分) ?不修边幅、又脏又乱(1分) ?部分学生不修边幅、脏乱、但无纠正(2分) 5 仪容 ?基本整洁、精神(3分) ?观察 ?比较注重仪容,观念较好 (4分) ?重视仪容,观念良好(5分) 汽车实训中心5S等级及配分标准 级 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等 第 差 较差 合格 中等 良好 优秀 配 分 0 1 2 3 4 5 汽车实训中心5S管理关联图 第1个S 区分“要”与“不要”的 东西,将不要的东西进行 整 理 清理 第1个S 为了培养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将要用的东西定位、定量第2个S 第3个S 将岗位保持在无地 摆放,明确标示 垃圾、无灰尘、 整 顿 清 扫 干净整洁的状态 / 物 目 创造人和设备皆宜的环境 的 第4个S 将上面3S的实施制度化、规范化, 并维持效果,时时保持整洁、干净。 清 洁 培养团队及合作精神 第5个S 人使教师、学生养成好习惯,遵守规则 素 养 错误~未指定书签。 整理 整顿 清扫 清洁 修养 管 减 提 维 养 理 少 高 持 成 要 时 实 实 良 5S 与 间 验 训 好 不 上 设 场 的 与 要 的 备 所 工 的 浪 效 的 作 管 费 率 东 整 习 西 洁 惯 理 减 提降做缩提减落消提消提消培养合 少 高低好短高少实除高除升除养成空 物材实实实实实实使各学各良学理 间 品料训训训训训训教种生种好生上 架设前设过设设异学污的管的的化 的 子备的备程备备常质染实理工自 关 浪 柜等准准的的维事量源 训上作主费 子的备备 效故修故及效的意管 系 的库工时率 障保的中能 突识 理 利存 作 间 率 养发心发 图 用计生 形状 率 划 象 况 管理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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