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取得的成果
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当地时间19日下午在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
》后闭幕。
《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
》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自7日开始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原定18日结束,旨在为《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达成安排。10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和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了大会领导人会议。但是,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责任、资金支持和监督机制等议题上分歧严重,会议被迫拖延了一天。
会上,发展中国家普遍主张,当前的气候变化谈判必须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必须坚持双轨制,发达国家应正视并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加大减排力度,并为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五国连夜举行会议
据悉,《哥本哈根协议》由美国、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等5国代表起草。
为了达成协议,美国总统奥巴马和上述“基础四国”代表连夜举行会议,“熬夜会议”一直持续到18日凌晨,直到协定出炉。奥巴马在19日离开哥本哈根的时候称,这份协定非常具有意义。
经过长时间激烈的讨价还价,来自世界190多个国家的代表最终在当地时间19日就“5国协议”的重要内容取得了共识,但对这份协定的表决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一些发展中国家抱怨,协定中没有就减排温室气体提出具体的目标,这对他们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于事无补。据悉,由五国拟定的这份协议遭到尼加拉瓜、委内瑞拉、古巴、厄瓜多尔和玻利维亚等拉美五国的激烈反对。
最终,大会主席丹麦首相拉斯穆森在19日下午敲下木槌。他称,会议决定把2009年12月18日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作为大会基本成果记录下来。
协议称,将争取在2010年使之成为有法律约束力国际协定。2015年对协议进行修订。
下次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将于2010年12月在墨西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