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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易教育】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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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易教育】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题二 学易网 www.studyez.com 热 线:010-62195005 转 801/802/803/804/805/806/807/808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
【学易教育】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题二
学易网 www.studyez.com 热 线:010-62195005 转 801/802/803/804/805/806/807/808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二、给定资料 1、记者日前在西安市政府建的廉租房小区看到,2001年竣工的六幢264套住房,除了80多户危房拆迁户和一些小区管理人员用了部分房间外,现在还有192套住房静静地空在那里。走进这些空置的住房内,记者发现,地砖和墙面上都已落灰,屋内空空荡荡的,没有任何东西,从这幢楼走到那幢楼,也见不到一个人影。 据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中心介绍,这个廉租房小区建筑总面积共1.4万多平方米,所有住房统一为两室一厅户型,每套住房建筑面积均为50多平方米。但是,这批房子建成后却已整整空置了六年,而每年房子的维护费就要10多万元。小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一年到头都没有事干,实在闲得发慌。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截至目前,西安市仅城六区就有无房户6186户,再加上住房面积少于七平方米的,共有住房困难户1.2万户。一面是建好的廉租房白白空置着,而另一面却有那么多住房困难户要解决,这对西安市政府的廉租房政策来说实在有点尴尬。 根据西安市政府目前的政策和规划,西安市住房困难户现在人均每月住房补贴为40元,往后每年要建造217户廉租房,这样西安市城六区1.2万户住房困难户每年所需的资金总额约为2400万元至2600万元左右。按照西安市政府2006年规划,当年资金总额计算为2402万元,这需要市财政出201万元,区财政出201万元,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2000万元。然而,现在市、区财政资金虽已基本到位,但是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2006年却只拿出了200万元,靠这些钱无法满足西安市现有廉租房政策的需要,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中心目前只能先给城六区的无房户发放住房补贴,有房的住房困难户的补贴还将延后一段时间才能发放,至于新建廉租房的打算,现在看来又要“泡汤”了。 “泡汤”的原因还是缺钱,这个原因记者从相关政府官员那里已听了六七年了。缺钱成了西安市廉租房政策一再打折扣的“挡箭牌”。然而果真是缺钱这么简单的原因吗?据知情人介绍,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每年收益上千万元以上,而且以前从未拿出过一分钱用于廉租房政策,2006年却只拿出了200万元,只有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中心预算的1/10。 2、让宝贵的廉租房资源白白地闲置着无法惠及民众,凸显政府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制定一个标准,然后选出最困难的无房户首先入住即可,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何以难倒有关部门?如果有关部门觉得廉租房太少无法分配,为何不多建一些呢?记者调查的数据显示,2006年,西安市政府当年规划补助住房困难户的资金总额为2402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所应承担的2000万元却只到位了200万元,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每年的收益就在千万元以上。以这种态度对待民生问题,无房户要等到何时才有希望? 因此,廉租房的供应不足和有限廉租房的长年闲置,其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在于他们对民生问题的漠视。实际上,这种在民生问题上的不作为现象并非西安一个地方存在,有些地方至今连廉租房还没有建,对国家关于廉租房建设的相关要求漠然置之。 要避免这种不作为现象,必须用法律等措施构建起一个严格的,确保民生问题不缩水、不闲置。比如,美国联邦政府每年用于对中低收入居民住房进行各类直接补贴的财政支出就超过300亿美元。在新加坡,政府对特困户提供每套42平方米的廉租房,每个月只象征性地收11新元的房租。这些资金的下拨和使用都是通过预算来保障的,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政府必须得遵守。法国政府更是在今年1月17日通过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5类住房困难户如果住房问题得不到解决,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迫使政府认真解决住房问题。 3、为解决更多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贵州省委、省政府把“在所有城市建立和实施廉租房制度”作为2007年十件实事之一,对享受低保、人均居住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双困”家庭,实行“应保尽保”。这样的做法值得各地政府仿效。 这对城市“低保”家庭而言,无疑是一大喜事。今年春节前,当地许多“双困”家庭在或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或搬进修建一新的房屋后,纷纷表示对当地政府的感谢之情。其实,这也是人民政府应当做的。 在我国,由于诸多因素,房价居高不下,一辈子节衣缩食供一套房子,成为众多普通中国百姓的真实写照。买房款成为他们沉重的经济负担。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等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但仍然没有对房价上涨起到实质性抑制作用。房价持续上涨的总体趋势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如政府用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促进居民住房消费、平抑房价的经济适用住房,由于供不应求,房价仍然一涨再涨,贵阳市一有发展潜力区域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价格突破2000元大关。我国经济近年来虽然持续快速增长,但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并没有因此而有所增长、或增长幅度较小,工薪阶层、贫困家庭只能“望房兴叹”。 4、如何解决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难题,成为2007年两会关注的焦点。本次全国政协第1号提案——一《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就提出要区别对待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四点具体建议。另据了解,十届全国政协以来,先后157位政协委员提出40多件提案,呼吁加快廉租房建设。 5、记者从四川省建设厅了解到,四川省城镇符合申请租住廉租住房条件的居民家庭约15万户,按户均3.5人计算,约53万人,占城镇人口的比例为3.5%。如果要在“十一五”期间内基本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平均每年需解决3万户。 如果实施租房补贴,每年约需租房补贴资金4.05亿元。如果实行实物配租,按户均建筑面积6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造价1000元(含前期费用和相关税费)计算,每年约需建设廉租住房180万平方米,约需投入资金18亿元。 据四川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地处西部,大部分市、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有相当部分城镇属于贫困地区,要解决15万户居民家庭的廉租住房问题,资金缺口相当大。按照全省各级地方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提供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测算,无论是实施租房补贴还是实施实物配租,均面临巨大的资金需求压力,这是导致大多数市、县廉租住房制度无法起步的主要原因。 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国十几个省(区、市)已经发文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具体比例:青岛、深圳、长沙分别明确为15%、10%、10%。一些地方积极探索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支持政策。如福建省建立了“省级财政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 云南、广东省分别从省级财政中列支5500万元、3000万元,专项用于对部分财政困难市县的补助。 “但总的来说,目前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中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规定,多数城市尚处于研究、测算阶段,实际安排和落实的不多。”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 “住房保障的受益对象出现了一个‘夹芯层’,即那些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没有资格享受廉租房的家庭。”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中心孙炳耀研究员曾撰文指出。 在中,孙炳耀指出,住房制度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住房保障实际受益面小,远未达到制度规定的范围。廉租房制度覆盖对象与其他低收入家庭出现过于明显的利益断层。住房保障资源投入不足,配置不合理,国家在住房公积金和经济适用住房方面投入较大,而在廉租房方面投入极小,资源配置不利于低收人人群。 其实早在12年前,中央政府在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商品化的同时,对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是有着明确的设计思路:“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这就是被建设部多次提到的“三种住房供应体系”。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政策精神的贯彻执行还不够理想,从而导致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存在诸多问题。 从2006年的宏观调控以来,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频出:以廉租住房救济最低收入家庭,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用90%、70%这样的数字予以严格限定,并且运用可控的土地、信贷甚至政绩考核等手段,可以看出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决心。如北京市将享受廉租住房制度的收入标准由人均月收入300元放宽到580元;成都市出台了实施公共住房制度试行,扩大住房保障面,解决“夹心层’,居住问题。 “今后要严格落实以财政预算为主、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辅的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要研究完善保障方式,要与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联动,探索开展对低收人家庭实行廉租房政策的试点工作,允许试点城市适当提高土地净收益中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的计提比例。 6、“全国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这一消息公布后,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对此尤为关注的是那些亟待解决住房问题的最低收入家庭。 一家三口挤在十几平方米房中的王大爷告诉记者,他从去年开始申请北京市的廉租房,但是一直未能如愿。他说:“不是我不够条件,实在是房子太少,申请的人太多。排在我前面的人数早就超过房子数了。” 业内人士指出,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人困境,百姓居住难的大背景下,廉租房的建设是各级政府和低收人家庭关注的焦点。但“僧多粥少”是当前廉租房建设的客观现状,而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不够更使得廉租房建设“雪上加霜”。 7、记者从建设部有关部门了解到,自从2004年《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出台以后,考虑到各地财政相对紧张的实际情况,对于廉租住房资金问题,一直是坚持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如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一部分,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捐赠,地方在住房建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或从直管公房租金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等。 “但目前我国除个别城市外,多数是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或者由政府主管部门自筹解决部分资金。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风险准备金、支付管理费用后,剩余资金有限,不足以支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设部门行政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因此,财政资金支持不足、来源渠道不规范、资金不稳定成为建立廉租住房制度面临的最突出问题。”该人士表示。 8、为解决廉租房建设的资金问题,去年下发的国办发(2006)37号文明确规定: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之后,财政部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具体按照当年实际收取的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实际支付的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助费、土地开发费、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后余额的5%左右核定。 “按照建设部的构思,是与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联动,探索开展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房政策的试点工作,允许试点城市适当提高土地净收益中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的计提比例。根据各地可用资金水平和保障范围,合理确定补贴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一位相关部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具体计提比例,建设部曾建议提高到15-20%。但相关部门认为各地具体情况各不相同,不宜作统一规定。”该人士透露。 粗略算一笔帐,假设这一比例从5%提高到20%,以2004年全国土地出让净收益为2339亿元计算,全国每年将有约468亿元可用于廉租房建设。 但是这貌似简单的“比例”,却给许多城市带来了大大的“难题”:据今年2月14日建设部对2006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的通报,目前仍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究其原因,还在于我国各级政府的土地收入是投资扩张的主要驱动力。现在要把这笔用于发展的钱,转到住房保障上来,多少有点心不甘、情不愿。这也是迟迟不愿意明确‘比例’的主要原因。”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说。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15-20%到“5%左右”,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的减少,可以视为地方政府与政策制定者相互搏弈的结果。事实上,即便这“5%左右”的比例,也难以在实际操作中得到保障,因此,廉租住房建设的滞后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种情况在西部地区尤为明显,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区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数量较多,但由于大部分地市财政资金紧缺,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土地出让净收益有限,住房保障资金匮乏,导致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住房保障能力不足。 9、对于廉租住房短缺问题,全国工商联房地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造成面向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宅严重短缺现象的原因在于资金匮乏。廉租房长期以来主要靠财政和社保资金投资建设,但是这两块能提供的资金非常有限。正是这种靠一条腿走路的方式造成了资金匮乏的现状。 与普通住宅开发不同,廉租房的开发基本上是不能获得正常投资回报的,同时它所需要的资金却与开发普通住宅一样——数量庞大、占用周期长。这使得银行间接融资、滚动开发的模式无法适应廉租房的建设,这也是为什么社会资金不会青睐廉租房的重要原因。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也坦言,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没有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存在安排资金不足问题。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以及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也是迫切需要加以应对和解决的。 那么,应该如何打破这种资金缺乏的困境呢?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尚教蔚说,目前,只有少数城市建立了制度性的财政资金供应,多数城市依靠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和公房售房款的余额部分作为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的主渠道。随着经济增长,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确保地方政府城镇廉租住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到位。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拓宽融资渠道,如中央或地方政府发行住房建设公债等专门筹措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聂梅生建议,政府在廉租房建设中引入房地产信托基金。她说,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一般是通过信托方式集合社会闲散资金,聘请专业人士投资、经营管理,并以租金收益回馈投资者这种直接融资方式不会增大银行风险和政府的财政负担。由于政府每年投入的补贴资金只需要能填补廉租房租金和资本市场回报率之间的缺口即可,因此这种方式可以使政府用有限的资金启动较大规模的廉租房建设体系。 多种渠道解决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问题是专家们的共识,那么,房地产开发商又应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说,廉租房是不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去开发的,它可以是政府收购的房子,也可以是旧房子。廉租房最主要的特点是没有产权,用很低廉的价格租给那些低收入的人。如果政府需要建廉租房的话,利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好的单位就可以了。房地产商在其中不用扮演任何角色。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认为,廉租房应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划、建造,面积应控制在60至70平方米之间。同时政府应该建立长效监督体系,对申请资格、审批条件加强监控,并定期复查,以制度、法规来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另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不配套也是廉租房建设滞后的一个原因。”戴德梁行综合住宅部高级助理董事岳锋钢说,廉租住房建设是一项细化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建设,还涉及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审批以及后续监控等多个程序,而这些都是需要政府部门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加强和完善的。 10.据《人民日报》报道,建设部负责人近日表示,我国很多地方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建设资金缺乏保障,导致廉租房的建设无法落到实处。 在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当中,廉租房是具有保底意义的关键一环,去年5月17日,国务院出台的“国六条”中,第一条就是“应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此后,九部委《意见》又明确要求,“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不久,国家又提出了廉租房建设“应保尽保”的目标,也就是说,廉租房建设要能对符合人住标准的低收入群体实现“全覆盖”。根据民政部的统计,符合这一标准的城镇人口总量为2200万。 面对国家对廉租房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各地政府都作出了积极的响应。可是来自建设部的数据表明,很多城市对廉租房的态度都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其主要表现为制度不全、资金缺血、进展缓慢等五大问题。一是现在仍有4个地级城市、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二是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三是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四是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低;五是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等。 而在廉租房建设的诸多问题中,核心的问题是钱,也就是廉租房的建设资金从何而来。由于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国家提出“应保尽保”的目标之后如何解决资金,成为各地都很头痛的一件事。人们为此想了很多办法,如中央财政进行补贴,发行住房建设公债,组建信托投资基金等。但是,在九部委《意见》明确规定要把各地出让土地的净收益作为建设廉租房的主要资金来源之后,地方政府的任务就变得非常具体,只要按照国家的要求,明确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比例就行了。 三、作答要求 (一)请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要求:概括全面,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表述简洁。(20分) (二)请就如何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一些建议措施。 要求:体现针对性和和可操作性,思路清晰、条理清楚,不超过300字。(30分) (三)根据给定资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新农村建设规划方面的文章。(50分) 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条理清楚、联系实际。行文流畅。1200字左右。   四、参考答案 一、【参考答案】 廉租房政策对高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是个重要的缓冲,尽管当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全国范围的实施情况看,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没有建立 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以及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都必须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二、【参考答案】 1.将廉租房制度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2.设立廉租房专项财政资金。 3.引进民间资本,建立新的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廉租住房资金来源不足和房源不足问题。 4.改革现行廉租住房申请体制,放宽申请条件,扩大廉租对象覆盖面。 5.以法律形式规定政府部门和廉租对象的权利、义务,促进廉租住房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6.将是否落实廉租房制度和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列入每年考核各级政府工作政绩的范畴。 7.建立健全廉租房供应情况通报制度。 三、答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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