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第三章 增值税
(value-added tax)第三章 增值税
(value-added tax)null免税商店是指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海关总署备案,在境内向有关符合海关免税验放规定的旅客提供免税物品的商店。免税商店供应对象主要有因公出国人员、远洋海员、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出国探亲的中国公民及在国内的外国专家等。
免税品是指免征进口海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商品。 null1、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
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
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null2、(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
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null3、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
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null条例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null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细则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细则第三十三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细则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null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五、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null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1号
为促进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发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调整了现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取消了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规定。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的过渡与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纳税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特此公告。null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7号
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null四、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二)退税比例。
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六、本通知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二条所称的再生资源,即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上述加工处理,仅指清洗、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 null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6号
一、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
三、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四、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五、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八、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免税和即征即退政策由税务机关,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相关财政机关分别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null1、直接免征:直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不必缴纳。如销售残疾人专用品;
2、直接减征:按应征税款的一定比例征收,目前除了对简易征税的旧货规定了减半征收外,多是采用降低税率或按简易办法征收的方式给予优惠,还没有按比例减征的规定;
3、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
4、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只是退税的时间略有差异;
5、先征后返:指税务机关正常将增值税征收入库,然后由财政机关按税收政策规定审核并返还企业所缴入库的增值税,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 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390号
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深圳市粤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系专门从事电梯保养、维修的专业公司。因此,对其所取得的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null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烧卤熟制食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261号
关于纳税人经营烧卤熟制食品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不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当征收营业税;而对专门生产或销售食品的工厂、商场等单位销售烧卤熟制食品,应当征收增值税。
颁布时间:1996-5-20 null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6]202号
一、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二、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附设门市部、外卖点等对外销售货物的,仍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征收增值税。
三、专门生产或销售货物(包括烧卤熟制食品在内)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应当征收增值税。
四、以前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七日null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宾馆附设门市部对旅客 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1997年12月2日国税函[1997]648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宾馆附设门市部对旅客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湘国税函[1997]2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附设门市部、外卖点对外销售的货物征收增值税。所谓对外销售货物是指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附设门市部、外卖点销售的一切货物。对其销售的货物,无论是销售给旅客,还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征收增值税。 因此,你省新化县委接待处所属宾馆门市部销售的货物,不论其销售对象,均应当征收增值税。 null第一节 增值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第三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第四节 税率与征收率★
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
第九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十节 征收管理
第十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第一节 增值税基本原理第一节 增值税基本原理一、增值税的含义
二、增值税的特点
三、增值税的类型(掌握)
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间接减法计税
五、增值税的作用
一、增值税的含义一、增值税的含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
增值税制度的发明与使用都是为了实现一个目的——避免重复征税一、增值税的含义一、增值税的含义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提出了具有现代增值税雏形的想法
1921年,德国学者西蒙士正式提出了增值税的名称
1954年,法国开创了增值税实施之先河一、增值税的含义——增值额的含义一、增值税的含义——增值额的含义一、增值税的含义——增值额的含义一、增值税的含义——增值额的含义null环节 木材 家具 批发 零售 消费者不含税价格增值额增值税向下层收取的价款1000400050006000 1000 3000 1000 1000 170 510 170 170 6000102011704680585070207020null100050006000170680850102070207020585046801170850680170010201701705101704000二、增值税的特点(理解)二、增值税的特点(理解)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补充内容——我国增值税特点:
1.2008-12-31前主要是生产型增值税;2009-1-1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2.以票扣税为主;
3.划分两类纳税人;
4.对劳务划分应税与非应税。 三、增值税的类型三、增值税的类型增值税的类型有三种,区分的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例题:原材料:100元,固定资产:1000元(折旧额100元);产品价格300元。
理论上:100*17%
(1)300*17%-100*17%-100*17%
----------收入型
(2)300*17%-100*17%
----------生产型
(3)300*17%-100*17%-1000*17%
----------消费型
三、增值税的类型三、增值税的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2008)
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也不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磨损的那部分转移价值(即折旧)。
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工资+租金+利息+利润+折旧)三、增值税的类型三、增值税的类型2.收入型增值税
购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
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国民收人
三、增值税的类型三、增值税的类型3.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2009/1/1起)
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
法定增值额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部分,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
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间接减法计税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间接减法计税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率-非增值项目已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的作用五、增值税的作用1、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及时、稳定的增长
2、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3、有利于奖出限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null课后作业:
1、增值税有哪三种类型?区分的标志是什么?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掌握)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掌握)
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null发票计税方法征收率/税率使用普通发票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销售额×征收率3%使用专用发票扣税法:
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7%和13%null 生产型企业 商业型企业 年销售额<50万元 年销售额》50万元 <80万元 》80万元做哪种纳税人更加合适?做哪种纳税人更加合适?null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null课后作业:
2、生产型和商业型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分别是多少?
第三节 征税范围 第三节 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
2.进口货物
3.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2、混合销售货物行为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特殊行为:nullnull【例题1】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汽车的租赁 B.汽车的修理 C.房屋的修理 D.受托加工白酒
【答案】BD
【例题2】下列业务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电信器材的生产销售 B.房地产公司销售开发商品房业务 C.某报社自己发行报刊 D.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答案】AC null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null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购入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
职工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
不计销项,不抵进项计销项,抵进项计销项,抵进项计销项,抵进项投资、分红、赠送null【例题3】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投入生产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AC
【例题4】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 B.动力设备的安装 C.销售代销的货物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答案】A C null【例题5】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自产家电移送职工活动中心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不含税)。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
【解析】应确认销项税额=23×17%=3.91(万元)
null1、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2、混合销售行为均交增值税(1)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税(2)不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例如:同时销售图书和玩具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1)以经营货物为主,交增值税(2)以经营劳务为主,交营业税例如:A、空调专卖店销售一批空调并上门提供安装服务。B、饭店就餐消费自酿啤酒C、建筑公司在其承担一项建筑施工业务中向该工程销售建筑材料?null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是分别交税还是合并交税(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只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
例:汽车制造厂即生产销售汽车,又提供汽车运输服务。null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null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他特殊规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4项 3.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4.放弃免税规定: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null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null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4项
(1)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的规定
①免征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如: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
②免征增值税的劳务(如:污水处理劳务)
③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自产货物
④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2010年底前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null(2)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有机化肥免征增值税(新增)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增值税政策(新增)
(4)免税店销售免税品的增值税政策(新增)
(5)融资租赁业务
(6)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7)(8)(9)略
null(10)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null(11)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印刷厂印图书、报纸、杂志和书报,分为两种情况: ①纸张是印刷厂提供,税率为13%; ②纸张由出版单位提供,税率为17%; 除此之外,印刷厂还可以印资料、信纸等等,无论是哪方提供的原料,税率统一为17%。 (12)(13)(14)略 第四节 税率和征收率的确定第四节 税率和征收率的确定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货物、劳务
五类货物
简易办法征税
17%
13%
4% 或6%
3%
3%
商业企业
工业企业
null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初级)农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2009-1-1变化】部分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为17%,包括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除外)。 null【例题6】根据现行政策,下列项目适用13%税率的有( )。 A.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 B.苗圃销售自种花卉 C.矿产品 D.果品公司批发水果
【答案】AD 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销项税额的计算一、销项税额的计算(一)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1、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2、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null1、折扣销售2、销售折扣3、以旧换新4、以物易物5、还本销售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 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按新货物同期平均售价,不得扣除旧货支出,(金银首饰除外,按差额)以各自发出货物核算销项税额,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看能否取得对方专用发票,是否是换入固定资产不得扣除还本支出null【例题7】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
【解析】销项税额=(600+600÷300×40)×17%=115.60(万元)
【例题8】某酒厂半年前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2万元、白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3万元,本月逾期均不再返还。
【解析】销项税=2÷(1+17%)×17%=0.2906(万元)
【例题9】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并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尚未逾期),计算此业务酒厂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解析】销项税=(93600+2000)÷(1+17%)×17%=13890.6(元) null【例题10】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错误的计税方法是( )。 A.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且未逾期者,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ABCnull(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必须遵从下列顺序: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3)按组成计税价格。 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组价的特殊使用——有售价,但也要核定价格或组价
【例题1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
【解析】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 null(四)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含税价格(含税收入)判断: 1.通过看发票来判断;(普通发票要换算) 2.分析行业;(零售行业要换算) 3.分析业务;(价外费用、建筑业总承包额中的自产货物要换算) null二、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null1、以票抵税2、计算扣税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①外购免税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13%②外购运输劳务:
进项税额=运费金额(即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 null1、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计算扣税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例题12】某一般纳税人购进某国营农场自产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65830元。
【解析】进项税额=65830×13%=8557.90(元) 采购成本=65830×(1-13%)=57272.10(元)null2.对烟叶税的有关规定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20%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
nullnull【例题13】(2007年)某卷烟厂2006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6.5万元 B.7.15万元 C.8.58万元 D.8.86万元
【答案】C
【解析】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10%)×(1+20%)×13%=8.58(万元) null3.运输费用的计算扣税。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例题14】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是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了货运发票,注明是2000元。
【解析】进项税=50000×13%+2000×7%=6640(元) 采购成本=50000×87%+2000×93%=45360(元) null注意:
(1)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重要变化】一般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伴随着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也可以按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
(7)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
null(9)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0)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3)自2007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运发票,必须是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
null(二)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null【例题15】下列项目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产品 B.用于返修产品修理的易损零配件 C.生产企业用于经营管理的办公用品 D.生产企业外购自用的小汽车
【答案】D
【例题16】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 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答案】A (三)进项税额转出(三)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应用举例:
【例题17】某商业企业月初购进一批饮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000元,税金13600元,货款已支付,另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1000元(有货票)。月末将其中的5%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解析】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3600+1000×7%)×95%=12986.5(元) null【例题18】某市卷烟生产企业8月末盘点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已税烟丝15万元(含运输费用0.93万元)霉烂变质。
【解析】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5-0.93)×17%+0.93÷(1-7%)×7%=2.46(万元)null第二: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null
第三:利用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例题19】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14.73万元 B.12.47万元 C.10.20万元 D.17.86万元
【答案】Bnull三、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有变化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有变化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null(1)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nullnull四、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例题20】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9年5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2009年1月份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17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null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5)计算外购货物应折扣的应纳税额 (6)计肯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肯该企业5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null【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17÷(1+17%)×17%×5=0.85(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5×7%)×(1-20%)=3.4(万元) (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4.25+3.74+0.85-10.62-3.4=9.27(万元)
null【例题21】甲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本题下称甲企业)与乙商贸公司(本题下称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乙公司从再生资源经营单位购进再生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10万元,支付给丙企业运费1万元,并取得运费发票;
(2)乙公司从甲企业购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甲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70万元、增值税45.9万元;
(3)乙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普通发票。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40%作为职工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入35.03万元;
(4)乙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5)甲企业从乙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和税款未付;
(6)甲企业为乙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制作过程中委托丙公司进行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丙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企业2009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乙公司2009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null【答案】
(1)甲企业2009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①销项税额=45.9+(9.36+2.34)÷(1+17%)×17%=45.9+1.7=47.6(万元) ②当期应扣除进项税额=30.6+0.34=30.94(万元) ③应缴纳增值税=47.6-30.94=16.66(万元)
(2)乙公司2009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①销项税额=30.6+35.03÷(1+13%)×13%+298.35÷(1+17%)×17%=30.6+4.03+43.35=77.98(万元) ②应扣除进项税额=45.9+(30×13%+3×7%)×60%+10×17%+1×7%=45.9+2.47=50.14(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77.98-50.14=27.84(万元) 第六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简易办法 第六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简易办法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null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一、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
二、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同时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税务处理:混合销售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增值税。
应用举例: (1)销售家具的厂商,在销售家具的同时送货上门,为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2)邮局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邮寄包裹提供的包裹袋,为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null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1.含义: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这种经营活动就称为兼营非应税劳务。
2.税务处理:兼营非应税劳务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 (1)分别核算:各自交税; (2)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3.应用举例: (1)建材商店既销售建材,又从事装饰、装修业务; (2)酒店提供就餐和住宿服务,又设商场销售货物. null【例题22】(2006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答案】C
【例题23】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医院提供治疗并销售药品 B.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 C.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D.汽车修理厂修车并销售汽车零配件
【答案】CD 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海关代征) 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海关代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如果进口货物在国内用于销售等,其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第九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第九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免抵退税办法先征后退办法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null【例题2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null【例题25】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40000元,退税税率13%,其应退税额:
答案:2000×20×13%=5200(元)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是:税法列举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如原油、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例题3-1例题3-1下列项目中,不能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是( )
A、年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的工业企业
B、年应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的商业企业
C、年应税销售额为1000万元,全部经营出口货物的某外贸公司
D、年应税销售额为2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
答案:B例题3-2:做哪种纳税人更加合适?例题3-2:做哪种纳税人更加合适? A公司是一个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左右的生产企业,公司每年购进的材料价格大致在60万元左右。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6%的征收率。假设该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健全,有条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分析: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80×17%-60×17%=3.4(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80×6%=4.8(万元)
由此可见,该公司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更为有利。例题3-3:做哪种纳税人更加合适?例题3-3:做哪种纳税人更加合适? B公司是一个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左右的生产企业,公司每年购进的材料价格大致在20万元左右。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6%的征收率。假设该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