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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费用报销通知(2)[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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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费用报销通知(2)[复习]医保费用报销通知(2)[复习] 关于金珠厂区职工就医及费用报销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解决广大职工就医难、报销难的问题,经公司领导多次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协商,达成相关协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现有吉林市六家定点医院(二二二医院、四六五医院、吉林市三院、吉化总医院、吉林市铁路医院、博华医院)的基础上,增加吉林市中心医院和北华大学附属医院为定点医疗医院。 (1)二二二医院、四六五医院、吉林市三院的医疗费 用报销标准参照磐石本地医院执行,报销起付点为400元,最高报销比例为85%; (2)吉化总医院、...
医保费用报销通知(2)[复习]
医保费用报销通知(2)[复习] 关于金珠厂区职工就医及费用报销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解决广大职工就医难、报销难的问题,经公司领导多次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协商,达成相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现有吉林市六家定点医院(二二二医院、四六五医院、吉林市三院、吉化总医院、吉林市铁路医院、博华医院)的基础上,增加吉林市中心医院和北华大学附属医院为定点医疗医院。 (1)二二二医院、四六五医院、吉林市三院的医疗费 用报销标准参照磐石本地医院执行,报销起付点为400元,最高报销比例为85%; (2)吉化总医院、吉林市铁路医院、博华医院、吉林 市中心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异地报销标准执行,报销起付点为600元,最高报销比例为70%。 二、 职工到异地医院或药店购药,由公司经办人持正规 收据,定期(三个月)到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冲减个人账户手 续。 三、家住异地的职工或配偶在居住地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按照磐石的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报销。 四、转诊:确系病情需要,转省内上级医院治疗,由所住医院提供转诊意见单,并电话通知磐石医保中心方可转院。长春市定点医院:二零八医院、四六一医院、中日联谊医院。 原则上不办理省外转诊,如确因病情需要,省内不能明 确诊断或治疗,需提供省内三级医院转诊意见单,到磐石医保中心办理省外转诊。民营、个体医院不办理转诊手续。 五、 住院及报销须知: (1)入院之前或入院当天,带着本人医保卡复印件(没有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人力资源处办理《异地就医申请表》手续,本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别人办理; (2)住院3日内,将疾病诊断、所住疗区、住院病志 号电话通知磐石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65258903),进行备案登记; (3)住院期间,请所住疗区主治医生及护士长协助确认是否为持卡人住院,并在《异地就医申请表》身份确认栏 签字盖章; (4)报销结算材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2.出院诊断书、3.电脑打印用药清单、4.收据、5.异地就医申请表、6.参保职工本人的医保卡、身份证、吉林银行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生育报销的需另加:1.结婚证复印件、2.准生证复印件、3.出生证复印件、4.单位证明信。 (5)出院报销地点及时间: 1、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医保二次审核确定:一审在磐石市医院门诊五楼医保办公室、二审在磐石市医保中心(磐石振兴大街融丰银行1楼); 2、报销时间:每月10日-17日,期间的双休日不办理。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张琳 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63010505(661178) 磐石医保联系电话:65258903传真:65249897 望各单位认真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位,确保职工及时享受相关待遇和报销顺畅。 人力资源处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部分医保定点机构可参照选择就医 住院起付最高报医院医疗地点 序号 医保定点机构 医疗类型 线 销 级别 (元) 比例 1 磐石市医院 二 综合 400 85% 2 磐石市中医院 二 综合 400 85% 磐石区域 3 磐石市博仁医院 二 综合 400 85% 4 磐石市妇幼保健院 一 专科 400 85% 5 明城卫生院 一 综合 400 85% 1 二二二医院 三 综合 400 85% 2 四六五医院 三 综合 400 85% 3 吉林市三院 三 综合 400 85% 4 吉化总医院 三 综合 600 70% 5 吉林市铁路医院 三 综合 600 70% 吉林市区 6 吉林市博华医院 综合 600 70% 7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三 综合 600 70% 8 吉林市中心医院 三 综合 600 70% 9 吉林市妇产医院 专科 600 70% 吉林市龙潭妇幼保10 专科 600 70% 健院 1 二零八医院 三 综合 400 70% 长春市 2 四六一医院 三 综合 400 70% 3 中日联谊医院 三 综合 60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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