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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2017-09-01 50页 doc 121KB 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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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管理手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00 1 1、前言 2、非在编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1 3、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流程图————————————————— 9 4、劳务派遣人员合同签订、用工管理流程————————————— 10 5、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样张—————————————————— 11 6、非在编人员岗位职责样张——————————————————— 15 7、劳务派遣安保从业人员补充条款样张—————————————— 16 8、教育系统新使用与不再使用非在编人...
管理手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管理手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00 1 1、前言 2、非在编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1 3、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流程图————————————————— 9 4、劳务派遣人员合同签订、用工管理流程————————————— 10 5、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样张—————————————————— 11 6、非在编人员岗位职责样张——————————————————— 15 7、劳务派遣安保从业人员补充条款样张—————————————— 16 8、教育系统新使用与不再使用非在编人员名册——————————— 18 9、劳务派遣人员退工的相关规定及流程—————————————— 19 10、解除(终止)非在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 22 11、办理特殊劳动关系人员用工流程图——————————————— 23 12、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合同签订、用工管理流程——————————— 24 13、特殊劳动关系人员聘用#协议书#样张——————————————— 25 14、特殊劳动关系安保人员岗位协议补充条款样张—————————— 26 15、关于非在编人员技术等级评聘的管理办法———————————— 27 16、教育系统非在编人员工资指导表———————————————— 28 17、各类非在编人员交缴社会保险金—————————————— 29 18、工资清单样张———————————————————————— 30 19、各工种从业人员标准————————————————————— 32 2 1、办理非在编人员用工需要材料————————————————— 53 2、非在编安保从业人员加值班费计算方法————————————— 54 3、带薪年休假及经济补偿———————————————————— 55 4、劳务派遣管理协议—————————————————————— 58 5、录用非在编人员政审表———————————————————— 60 6、特殊劳动关系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的相关事项说明————————— 61 7、非在编人员登记表—————————————————————— 63 3 :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再根 据与要派单位(即用工单位以下称学校)的约定给付劳务。具体而言,受派遣的 员工在学校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机构从学校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员 工支付工资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务派遣 机构雇佣派遣员工,两者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学校与派遣员工之间只有使用 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1. 严格按照《非在编人员管理手册》中各类从业人员标准审核使用劳务派 遣员工的资格,务必做到体检合格、政审达标、持证上岗。(由各校园人事主办) 2. 自用工之日起当月20日前向派遣机构提交办理劳务派遣用工人员需要 材料(见附件1),当月20日后用工的于下月5日前递交相关材料,以便派遣机构与其确立劳动合同关系。 注: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办理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 补偿。补偿金额: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每工作一个月以双倍工资支 付。用工一年以上未办理劳务派遣用工的,视为用工的校(园)与劳动者签订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各校园人事主办) 3. 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管理,且书面告知所需遵守 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签收回执,存档备查。(由各校园部门负责人主办) 1.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安全的工作场所,适宜的工作环境。 1 劳动保护:各校(园)负责发放派遣人员的工具备品、劳防用品,并根据劳 防用品的使用年限定期更换(其中安保人员、保洁人员根据统一着装规定,均须 至教育局学联公司购买,具体规定见从业标准)。 2. 按照《非在编人员管理手册》,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绩效管理和 考核。 要求细化规章制度,强化日常考核细则,在日常工作中详细记录检查、考核 的结果,加强痕迹管理。 试用期考核方式: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期至少为2年(试用期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置),试用期内实行月考核制度,对初次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教育培训,制 定工作改进方法;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可按退工程序要求 予以退工。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绩效考核方式:按月或季度进行考核,记录并反馈考核结果,用工期内初次 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教育培训,制定工作改进方法;用工期内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 者,给予书面告知,安排专人培训或予以换岗;用工期内累计三次不合格者,视 为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可按退工程序要求予以退工。 以上考核过程中,凡有考核不合格者均须对其组织三人以上(含本人)的谈 话指导,并保存考核、谈话的原始记录,并由其本人签名认证。 3. 支付用工中产生的加值班等费用,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 加值班注意事项: 各校(园)安保岗位的派遣人员必须签署《安保从业人员岗位补充条款》, 明确安保岗位作息安排。寒暑假期间安排安保人员工作不提供工作午餐的,应发 放午餐补贴费,补贴标准:每日5元(安保岗位具体作息时间及加值班费计算方 法见附件2)。 各校(园)安排派遣员工加班的,需征得本人同意,一般每天加点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的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个小时。 各校(园)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 , 高温津贴发放: 2 夏季室外气温超过35?的,在室外场所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发放每日10元的高温津贴,在有电扇、空调等降温措施的室内工作的工作人员,室内温度不超过 35?的不发放高温津贴。 , 带薪年休假注意事项: 派遣员工在校(园)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开始享有带薪年休假。 派遣员工寒暑假期间照常工作者,按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 派遣员工享受寒暑假,放假时间超过其规定年休假的,不再享有带薪年休假。 各校(园)适当安排派遣员工年休假,可连续或分割的放假,年休假不跨年 度使用。 如因工作需要不安排休假的,需征得本人同意,签收回执存档备查,并对应 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派遣员工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注:带薪年休假具体事项见附件3。 , 病事假注意事项: 派遣员工请事假需至少提前1天递交申请书,由各校(园)部门主管签字同 意并存档,遇有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必须提供合理解释。 事假不足4小时者计为半天,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计为1天,超过1天的按此标准计算,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15天。如有特殊情况,超过15天仍需请假的,需有派遣机构的同意证明才可准假。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请病假者,应持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证明,如情况特殊需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请假超过1个月者需有派遣机构同意证明才可准假。 派遣员工医疗期按其在校(园)工作的工作年限设置,工作第一年医疗期为 3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1个月,但最多不得超过24个月。试用期内累计病 假超过15天的,试用期相应延长。 派遣员工连续病假2个月以上要求复工的,需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证 明并提交复工申请(本人签字有效),经校(园)方同意后方可复工。患病未好, 本人要求医生出具复工证明提前复工,复工后疾病复发的,应连续计算病假时间。 病假第2天起发放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为派遣员工工资的60%,如其病假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现为768元)则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 3 , 婚丧假注意事项: 派遣人员结婚,凭合法结婚证书申请婚假,符合法定婚龄的婚假为3天,符 合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另外给予7天奖励假 期。 派遣人员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或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 理丧事给予丧假,直系亲属死亡的给予3天假期,公婆、岳父母死亡的酌情给予 1-3天假期。 4. 及时参加后勤中心组织的在岗被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培训,做好培训反 馈纪录,根据培训效果及时改进绩效评估标准。 1. 协议退工:校(园)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就退工一事取得共识,并对 协商条件达成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且由后勤服务中心见证盖章后,可予以退工。 各校(园)自签署协议退工之日起三日内将“解除非在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 送达派遣公司,要求其当月办理退工手续,并需按规定支付派遣员工经济补偿金。 2.用工单位单方退工: , 过失性辞退: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各校(园)可将相关材料及“解除非 在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送达派遣公司,要求其当月办理退工手续, 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纪录、个人 提交的信息材料经鉴定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等),需提供相关的书面 证明材料至后勤服务中心,经确认后可予以退工。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校(园)规章制度的,具体指用工期内累计3次 绩效考核不合格者(需提供书面考核纪录),或造成校(园)重大经 济损失(需提供相关证明),或不服从正常调动(需提供工作调动说 明及转岗通知单),或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等行 为经教育和处分仍然无效的(需提供在场人员证词及处分决定书), 可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后予以退工。 (3)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的,可予以退工。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立即予以退工。 4 , 非过失性辞退:在岗工作期间,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累计病休 时间超过按规定享受的医疗期的,可予以退工。退工需提交病假单及病 休记录,并提前三十日将“解除非在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送达派遣 公司,要求派遣公司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或者支付派遣人员 一个月工资为代通金,还需按规定支付派遣人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 派遣员工辞职, 各校(园)需于接到辞职报告起三日内,将“解除非在 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及派遣员工的辞职报告一起送达派遣公司,要求其当月 办理退工手续,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4. 用工期满,不再续用派遣员工的可以予以退工。需提前三十日将“解除 非在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送达派遣公司,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5. 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予以退工。需提前三十 日将“解除非在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送达派遣公司,以便办理退休养老手续。 注: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办法见附件3。 2、以上条款中的“工资”是指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派遣员工每月的基本工资。 日工资数=月基本工资?法定月工作天数(20.83天) 小时工资数=日工资数?日工作小时(8小时) 加班日工资数=月基本工资?法定月计算加班天数(21.75天)×150% 休假日加班日工资数=月基本工资?法定月计算加班天数(21.75天)×200% 法定节日加班日工资数=月基本工资?法定月计算加班天数(21.75天)×300% 加点工资数=加班日工资数?日工作小时(8小时) 休假日加点工资数=休假日加班日工资数?日工作小时(8小时) 法定节日加点工资数=法定节日加班日工资数?日工作小时(8小时) 5 :各校(园)现实行的特殊劳动关系是指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 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 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 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 各校(园)使用下列人员之一的形成特殊劳动关系: 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2.企业内部退养人员; 3.停薪留职人员; 4.退休人员; 5. 专业劳务公司输出人员; 6. 未经批准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根据嘉府办发[2007]66号文规定,此类人员无法使用); 7. 符合前条规定的其他人员。 实行特殊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即各校(园)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 系,不承担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交缴及其衍生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残疾等相关问处理。 1. 应严格按照《非在编人员管理手册》中各类从业人员标准审核使用特殊 劳动关系人员的资格,务必做到体检合格、政审达标、持证上岗。(由各校园人 事主办) 2. 应自用工之日起当月25日前向后勤服务中心提交办理特殊劳动关系用 工人员所需要的材料(见附件1),聘用协议由国嘉公益服务社统一签订。用工 期限按学年或学期约定,最长不超过1年。(由各校园人事主办) 3.与特殊劳动关系人员签订《岗位职责》,且书面告知所需遵守的各项规章 制度,并签收回执,存档备查。(由各校园部门负责人主办) 1.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中工作时间规定、劳动保护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 6 工作时间: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安排特殊劳动关系员工加班的,需征得本人同意,一般每天加点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的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个小时。 劳动保护:各校(园)负责发放派遣人员的工具备品、劳防用品,并根据劳 防用品使用年限定期更换(其中安保人员、保洁人员根据统一着装规定,均须至 教育局学联公司购买,具体规定见从业标准)。 最低工资:上海市2008年4月起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月,以后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调整。 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工资由国嘉公益服务社每月15日发放,各校(园)需在每月25日前将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工资清单交至后勤服务中心。 2. 按照《非在编人员管理手册》,对在岗特殊劳动关系劳动者进行工作绩效 管理和考核。要求细化规章制度,加强痕迹管理,在日常工作中详细记录检查、 考核的结果。 绩效考核方式:按月或季度进行考核,记录并反馈考核结果,对初次考核不 合格者进行教育培训,制定工作改进方法;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书面告 知,安排专人培训或予以换岗;累计三次不合格者,视为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 可予以退工。 3. 支付用工中产生的加值班等费用,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 加值班注意事项: 各校(园)安保岗位的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必须签署《安保人员岗位协议补充 条款》,明确安保岗位作息安排。寒暑假期间安排安保人员工作不提供工作午餐 的,学校应发放午餐补贴费,补贴标准:每日5元(安保岗位具体作息时间及加 值班费计算方法见附件2)。 各校(园)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 , 高温津贴发放: 夏季室外气温超过35?的,在室外场所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发放每日10元的 高温津贴,在有电扇、空调等降温措施的室内工作的工作人员,室内温度不超过 35?的不发放高温津贴。 7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指用人单位根据 《劳动法》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 年休假。”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因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不在此例,故不 享受带薪年休假。 4. 及时参加后勤中心组织的在岗被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培训,做好培训反 馈纪录,根据培训效果及时改进绩效评估标准。 , 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各校(园)可将相关材料及“解除非在编人员用 工关系告知单”送达后勤服务中心,办理退工手续。 1. 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具体指用工期内累计3次绩效考核不合格者(需提供书面考核纪录),或造成经济损失(需提供相关 证明),或不服从正常调动(需提供工作调动说明及转岗通知单),或聚众 闹事、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等行为经教育和处分仍然无效的(需 提供在场人员证词及处分决定书),可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后予以退工。 2. 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 经提出,拒不改正的,可予以退工。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可立即予以退工。 4. 特殊劳动关系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正常上班的,可予以退工。 5. 用工期满,可终止用工。 , 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各校(园)需提前10日将相关材料及“解除非在 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送达后勤服务中心,办理退工手续。 1.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 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用工无法进行的。 , 特殊劳动关系人员辞职,需在接到辞职报告起二日内,将“解除非在编 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及员工的辞职报告一起送达后勤服务中心,办理 退工手续。 8 非在编人员由用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可自行提供或通过劳务派遣公司 单位书面申请报教根据局人(根据嘉府办发[2007]66号文指定)招聘, 育局人事科审批,事科开具上报局人事科审批后录用非在编人员,由 核定后,局人事科的录用名劳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凡进入教育系统 开出录用名单 单用工 岗位人员均须政审、体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用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由人事科、后勤服务中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用人管理,用工单位 心制定的工资指导标准、工种标准及岗位职进行岗位管理,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协调 责,确保各类人员按学历、技能持证上岗 各项事宜 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用工单位每月月底前上报至劳根据工资清单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手务派遣公司被派遣人员考核、加汇款至劳务派遣公司,由续,交缴社会保险 班等情况,并制作月工资清单 劳务派遣公司出具收据 用工单位(个人)若要解除用工关系,则提前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在每月10日 月向个人(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提出,下月 前发放被派遣人员上月工资 起办理停止用工手续。 失业人员: 用工登记表;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1寸照 片二张;体检合格表、政审表原件。 农村人员: 用工登记表;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1寸照 片二张;体检合格表、政审表原件。 工资发放银行主要为建设银行,若从业人员已有建设银行工资卡可提供银行 卡复印件(签名确认)。 9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 位、后勤服务中心签订三方劳务派遣管理协议 劳务派遣公司与非在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保人员还需签订补充协 议,合同与协议均需一式叁份。其中有关工作单位、岗位、地点的内 容均按照样张填写,工资填写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为960元)。 合同条款没有涉及的事项,用工单位如与劳动者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可在合同中约定。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非在编人员岗位职责(可参考样张) 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后勤服务中心书面告知非在编人员各项规 章制度,并签收回执存档备查 劳务派遣公司用人管理,用工单位岗位管理,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协调 各项相关事宜 用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由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制定的工资 指导标准和工种从业标准,确保非在编人员持证上岗。细化规章制度, 加强日常考核,详细记录检查、考核结果,不无故解除与非在编人员 的用工关系 用工单位负责非在编人员的工具备品、劳防用品的发放,并根据劳防 用品使用年限定期更换(其中安保人员服装,保洁人员服装,根据统 一着装的规定,均须至教育局学联公司购买) 用工单位(个人)若要解除用工关系,均须按照《非在编人员管理实 施细则》中有关条款办理,出具书面告知(签字、盖章确认有效),并 由用工单位将书面告知单交劳务派遣公司,并抄报后勤服务中心,由 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停止用工的手续。 由后勤服务中心协调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共同处理因解除用工关 系产生的各类纠纷事宜,并妥善解决好矛盾,其中牵涉到的非在编人 员的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 10 (样 张)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工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户口性质: 实际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基于乙方完全理解甲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以及其本人应聘工作的性质和特 点,并认可和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第三方(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并愿意 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劳动管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在合法、公平、平等自 愿、诚实信用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月 为试为期。 2、乙方同意其试用期在用工单位执行,接受由甲方授权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的 试用期评估,其中,甲方对乙方的录用条件由甲方招聘要求、用工单位的《岗 位职责描述》和考核标准、用工要求,以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组成。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乙方愿意根据甲方派遣需要,被安排到用工单位 嘉定区教育系统 ,从事 工勤(教辅)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 嘉定区 ,工作要求详见 11 用工单位“《岗位职责描述》和考核标准、用工要求”,并进一步同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服从工作调整: 1、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可合理变动乙方工作岗位,随岗变薪; 2、当用工单位无工作任务安排,甲方另行安排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无法另行 安排的,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履行。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并负责督促用工单位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应按用工单位 以下第 项工时制度接受具体工作作息时间(包括工作班次)安排: (1)标准工时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4)其它: 。 2、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用工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其本人执行的工时制 度和具体工作作息时间,包括合理安排其本人加班,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履 行告知义务,并遵守国家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限时标准,及时安排补休或支 付加班费。 3、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各类法定假期,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用工单位制度 执行。 第四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根据用工单位制度工作时间要求,在约定的工作岗位上提供正常劳动后, 在试用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标准为月税前人民币 元(含 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大写: 元;试 用期满后,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标准为月税前人民币 元(含国家 规定的各类补贴),大写: 元。 2、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本人承担的 税、费(如个人收入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并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当 月的劳动报酬。 3、劳动报酬按以下第 项支付形式通过银行发放至乙方个人帐户(注:在下 列项目上所作的任何记号一律视为无效约定): (1)经甲方确认的、由甲方委托用工单位按月支付。 (2)甲方按月支付。 12 4、本合同期内,若用工单位无工作任务安排乙方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同时 甲方也无法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的,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参加有关 培训等的,甲方将按上海市政府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工 资。 5、甲方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按以下第 项约定为乙方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注:在下列项目上所作的任何记号一律视为无效约定): (1)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费。 (2)缴纳小城镇社会保险费。 (3)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其他: 。 第五条 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负责落实由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 在人身不受职业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用工单位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事先告知 乙方,督促用工单位提供相应防护措施和对乙方进行安全培训,并在离岗前 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六条 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用工单 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劳动管理,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参加甲方或用 工单位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 3、乙方应保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本 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试用期后, 应提前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方不能提前 30天书面通知乙方的,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标准工资作为替代,但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期满或者出现法定终止条件的,本合同即行终止。但本合同期满时乙 方有法定不得终止情形的,本合同应当顺延。 13 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按照甲方和用工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涉及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应承担相应 的经济补偿和(或)赔偿责任。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若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事先告知甲方, 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和用工单位协商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争议一方 或双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保证其应聘甲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和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并承 诺其中内容有变化时,不超过3天书面通知甲方;并进一步保证其本人未受 法律或其他义务限制与甲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 担全部责任。 2、本合同手写部分若有涂改,则视为该条款无效。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与甲方即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若 有条款被依法认定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乙方和用工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为空白 14 (样 张) (用工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用工单位 主管领导 担任岗位 工种等级 兼岗 认真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和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理论水平 学 和文化素养。以诚信、爱岗、敬业为宗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进取,重教爱 习 生。勤俭节约、钻研业务、勤于奉献。服从工作安排,努力为争创先进个人和集体做好部 各项工作。 分 采用正确的态度、合理的方法、规范而有序地、公正地反映个人意愿和建议。 负责掌管以下设备、器材、物品: 掌 管 部 分 认真主动及时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工 作 部 分 且及时完成用工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实施以下考核标准: 考 核 标 准 分管部门(盖章): 劳务派遣人员(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叁份,一份存用工单位,一份劳务派遣人员留存,一份存劳务派遣 公司备案;岗位职责每学年度签订一次,并及时修改、完善和调整内容。 15 (样 张) 1.甲方实行并负责督促用工单位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应按用工 单位制定的工时制度接受具体工作作息时间(包括工作班次)安排: 具体为:做一天休二天,工作时间5:00—24:00,值班时间0:00—5:00 。 2.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用工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其本人执行的工 时制度和具体工作作息时间,包括合理安排其本人加班,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履 行告知义务,并遵守国家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限时标准,及时安排补休或支付加 班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6 单位:(章) 用工 本单位使用原 劳务派遣用工 岗位类别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备注 形式 起始时间 工作内容 机构 终止时间 专技 劳 务 管理 派 遣 后勤 专技 特 殊 劳 管理 动 关 系 后勤 注:原区编委审核通知单中不再使用的人员均应填入该表。 17 单位:(章) 用工 序本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劳务派岗位类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工作内容 备注 形式 号 起始时间 起止日期 遣机构 专技 劳 务 管理 派 遣 后勤 专技 特 殊 劳 管理 动 关 系 后勤 注:原区编委审核通知单中无名单,新使用的人员均应填入该表。 18 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均应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以 法规为准绳,以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为标准,以检查、考核记录为依据,切实维 护单位利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本着以人为本,加强思想工作、共同营造和 谐氛围的宗旨,特制订以下有关退工的规定及流程: (一)如已到达退休年龄,则合同自然终止,具体操作流程: 用工单位提前30日将解除(终止)非在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送劳务派遣公司,并签收回执存档 劳务派遣公司提前30日书面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并签收回执存档。将书面告 知单回执复印件(盖章有效)送用工单位和后勤服务中心 用工单位在合同终止当月月底前,通知被派遣劳动者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退工手续,并将劳动手册、退工单交至原 被派遣劳动者手中 若因解除用工关系产生各类纠纷,则由后勤服务中心协调劳务派遣公司、用 工单位共同处理,妥善解决 (二)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用工单位不再续聘,予以退工,具体操作流程: 用工单位提前30日将解除(终止)非在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送劳务派遣公 司,并签收回执存档 劳务派遣公司提前30日书面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并签收回执存档。并将书面 告知单回执复印件(盖章有效)送用工单位和后勤服务中心 用工单位在合同终止当月月底前,通知被派遣劳动者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退工手续,并将劳动手册、退工单交至原 被派遣劳动者手中 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用工单位不再续聘,按规定支付给原被派遣劳动者的经 济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 —19— (一)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年龄、性别、技能、体质等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 或严重违纪违规的,用工单位要求退工。 (二)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因其他原因达成协议,要求退工的。 以上情况办理退工的具体操作流程: 用工单位提前30日将解除(终止)非在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及有关材料送 劳务派遣公司,并签收回执存档 劳务派遣公司提前30日书面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并签收回执存档。并将书面 告知单回执复印件(盖章有效)送用工单位和后勤服务中心 用工单位在合同解除当月月底前,通知被派遣劳动者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退工手续,并将劳动手册、退工单交至原 被派遣劳动者手中 若因解除用工关系产生各类纠纷,则由后勤服务中心协调劳务派遣公司、用 工单位共同处理,妥善解决 其间牵涉到原被派遣劳动者的经济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 (三)由于被派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工单位要求退工。具体操作 流程: 用工单位自知晓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日起,要求退工的7日内将解除(终止)非在编人员用工关系告知单送劳务派遣公司,并签收回执存档 要求劳务派遣公司3日内书面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并签收回执存档。将书面 告知单回执复印件(盖章有效)送用工单位和后勤服务中心 用工单位在合同解除前,通知被派遣劳动者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退工手续,并将劳动手册、退工单交至原 被派遣劳动者手中 若因解除用工关系产生各类纠纷,则由后勤服务中心协调劳务派遣公司、用 工单位共同处理,妥善解决 —20— (四)被派遣劳动者要求退工的,具体操作流程: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告知劳务派遣公司(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劳务派遣公司在合同解除当月月底前将书面告知单复印件(盖章有效)交用 工单位,并抄报后勤服务中心。用工单位通知被派遣劳动者做好离职交接工 作 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退工手续,并将劳动手册、退工单交至原 被派遣劳动者手中 若因解除用工关系产生各类纠纷,则由后勤服务中心协调劳务派遣公司、用 工单位共同处理,妥善解决 —21— 劳务派遣公司: 同志作为非在编人员自 年 月 日起由贵公司派遣至本单位工作,现因: ? 1、合同终止(合同期满); ? 2、合同中止(解除合同); ? 3、其它原因: 。 本单位将于 年 月 日与该同志解除(终止)用工关系,按《劳 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特提前30日予以通知,请贵公司予以办理退工手续等相 关事宜。 特此通知。 用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2— 用工单位可自行提供或通过后勤服务中 教育局人事用工单位心招聘,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均须政审、 科核定非在在核定数 体检合格后录用,由后勤服务中心办理 编人员数 内用工 用工手续及购买意外保险(详见附件6) 用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由人事科、后勤服务中心制 后勤服务中心进行用人管理,定的工资指导标准、工种标准及岗位职责,确保 用工单位进行岗位管理 各类人员按学历、技能持证上岗 用工单位每月25日前上报至后勤服务根据工资清单用工单位汇款至后勤服 中心特殊劳动关系人员考核、加班等情务中心,由后勤服务中心开具事业性收 况,并制作月工资清单 据 后勤服务中心于每月15日用工单位(个人)若要解除用工关系,则提前7日前发放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上向个人(用工单位)和后勤服务中心提出,按退工 月工资告知单日期办理停止用工手续。 协保人员: 用工登记表;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1寸照片二张。 企业富余人员或停薪留职人员: 用工登记表;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交缴社会保险证明(盖章有效); 1寸照片二张。 农村征地人员(小失业人员): 用工登记表;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1寸照片二张。 内(待)退人员: 用工登记表;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交缴社会保险证明(盖章有效) 需明确证明其交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保;1寸照片二张。 退休人员: 用工登记表;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退休证复印件;1寸照片二张。 —23— 国嘉公益服务社与教育后勤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由后勤中心负责接收 用工单位提交的特殊劳动关系人员的资料及每月工资单。 国嘉公益服务社与特殊劳动关系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从事教师职业的 在聘用岗位中填写后勤(教辅),用工年限不超过1年,安保人员还需 签订安保人员岗位协议补充条款(见样张),协议均需一式叁份。 用工单位与特殊劳动关系人员签订非在编人员岗位职责(可参考样张) 用工单位、后勤服务中心书面告知非在编人员各项规章制度,并签收 回执存档备查 用工单位对特殊劳动关系人员进行岗位管理,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协调 各项相关事宜 用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由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制定的工资 指导标准和工种从业标准,确保非在编人员持证上岗。细化规章制度, 加强日常考核,详细记录检查、考核结果,不无故解除与非在编人员 的用工关系 用工单位负责非在编人员的工具备品、劳防用品的发放,并根据劳防 用品使用年限定期更换(其中安保人员服装,保洁人员服装,根据统 一着装的规定,均须至教育局学联公司购买) 用工单位(个人)若要解除用工关系,均须按照《非在编人员管理实 施细则》中有关条款办理,出具书面告知(签字、盖章确认有效),并 由用工单位将书面告知单交后勤服务中心,由国嘉公益服务社办理停 止用工的手续。 由后勤服务中心协调国嘉公益服务、用工单位共同处理因解除用工关 系产生的各类纠纷事宜,并妥善解决好矛盾,其中牵涉到的非在编人 员的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 —24— 甲方 乙方 性质 身份证 邮编 (样张) 联系地址 电话 文化程度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被甲方聘为 岗位,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合理变动乙方工作岗位。 第二条: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 个月。 第三条:在乙方被聘用期间,应接受相关思想政治、安全工作教育,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奖 惩条例,为人诚实、爱岗敬业、严守保密规定,维护甲方利益。对工作卓越或违反 规章制度、工作表现差、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乙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或处罚。乙 方已知晓并明确各项制度、工作要求与时间、工资福利待遇,并自愿遵守。 第四条:乙方正常上班每月工资按照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和(或)其他待遇由被服 务单位(校、园)确定。工资实行下发制,即当月工资在下月15号发放。 第五条:乙方属 性质人员。 第六条: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工作要求和录用条件的。 2、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行 为造成甲方或被服务单位利益受损的,将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4、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正常上班,本协议自然终止。 5、乙方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对完成工作造成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当提前5日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本协议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并办妥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在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时,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培训,乙方在培训结束后离职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于嘉定 年 月 日于嘉定 —25— (样 张) 根据安保岗位实际需求,对安保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进行如 下具体规定: 1、甲方实行并负责督促用工单位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应按用工 单位制定的工时制度接受具体工作作息时间(包括工作班次)安排: 具体为:安保从业人员班次为做壹天休两天,其中: 平时工作时间:5:00—24:00; 值班时间(可休息):0:00—5:00。 2、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用工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其本人执行的工 时制度和具体工作作息时间,包括合理安排其本人加班,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履 行告知义务,并遵守国家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限时标准,及时安排补休或支付加 班费。 3、国定假壹天工资:960元/月?21.75天/月×300%(元/天)。 4、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6— 为贯彻嘉府办发[2007]66号文件精神,执行嘉定区教育系统非在编人员工资 指导表,现对非在编人员技术等级评聘作下列规定: 一、各级各类技能证书必须是参加市级主管部门考试认定核发的等级证书, 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岗位相关,严禁弄虚作假。 二、认定等级和晋级技能应由个人写出工作小结、群众评议、分管部门申报, 用工单位职称评聘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三、晋级应遵循逐级递进的原则,凡晋升一个档次的须在取得证书后从事岗 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取得证书并经用工单位职称评聘考核领导小组批准,至下月起享受晋级 后工资系数。 五、凡评聘技术等级的将相关复印件送后勤服务中心备案。 —27— 类别 级别 工资基数 系数 金额 备注 高级 1320 1.4 1848 专技 中级 1320 1.2 1584 初级 1320 1.0 1320 高级 1120 1.4 1568 教辅 中级 1120 1.2 1344 初级 1120 1.0 1120 高级 960 1.6 1536 保育员每月 增加保教津中级 960 1.4 1344 保育员.后勤 贴100元, 初级 960 1.2 1152 须考核后发 放。 普工 960 1.0 960 注:1、非在编人员经费使用情况表中不含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加值班费。 2、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以后根据上海市政府文件调整。 3、每年的四月、七月根据上海市平均工资调整社保交缴额和公积金。 4、各用工单位在非在编人员工资指导表以上部份发放的薪金应加大考核力度。 —28— 交缴情况 类型 基数 社保性质 交缴金额 “四金” “三金” 失业人员 城镇保险 ? 1735 1102.7 失业人员 城镇保险 ? 1735 860.7 农村人员 1735 城镇保险 ? 1085.3 农村人员 1735 城镇保险 ? 843.3 农村人员 小城镇保险 ? 1735 461.7 注:每年的四月份根据上海市平均工资的调整相应调整社会保险交缴基数。 —29— 单位(盖章): 制单日期: 年 月 日 非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等费用 实得工资 交缴情况 用工单人员 社保总序交缴金额 服姓名 岗位、等级 号位 性质 性质 计 务合计2 基本考核加值其合计1 “四金” “三金” 单位 个人 小计 费 工资 奖 班费 他 790.8 311.9 1102.7 80 1182.7 1 嘉一中 某某某 维修工中级 失业 城保 ? 669.8 190.9 860.7 80 940.7 2 失业 城保 ? 790.8 294.5 1085.3 80 1165.3 3 农村 城保 ? 669.8 173.5 843.3 80 923.3 4 农村 城保 ? 461.7 461.7 80 541.7 5 农村 镇保 ? 总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制单人: 注: 1、总计=合计1+合计2。 2、合计1为非在编人员实得工资。 3、合计2为非在编人员交缴社会保险费用及劳务派遣服务费等。 —30— 单位(盖章): 制单日期: 年 月 日 实得工资 序用工单位 姓名 岗位、等级 人员性质 服务费 总计 号 基本工资 考核奖 加值班费 其他 合计1 1 嘉一中 某某某 维修工中级 协保 30 2 企业富余 30 3 停薪留职 30 4 内退 30 5 30 待退 6 30 退休 总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制单人: 注:1、总计=合计1+合计2。 2、合计1为非在编人员实得工资。 3、合计2为非在编人员交缴社会保险费用及劳务派遣服务费等。 —31— (一)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领导、工作负责、 态度和蔼、勤俭节约、爱校如家,集体荣誉感强,尊重教工和爱护学生。 (二)男性,应在64周岁以下,具有安保上岗证或保卫员岗位等级证书,文 化程度初中以上,具备分发报刊信件、填写出入登记验证及值班记录等工作的能 力,掌握门卫物防、技防设备的一般技能。 (三)上岗前均须体检,确认无传染、心血管等疾病,本人及家属中无精神病 史,体检合格、政审达标、持证上岗。 (四)由于各校地点分散,故各用工单位可以自行根据从业标准招聘门卫从业 人员,前往劳务派遣公司或后勤服务中心办理录用手续。 门卫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由各校园根据嘉府办发[2007]66号文件精神指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实行用工派遣制。各用工单位应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法》 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兑现工资、加值班费及其它福利待遇,避免劳动争议 或劳动纠纷,共营和谐氛围。 用工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各单位应书面告知规章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岗位 职责,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标准。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后勤部门负责,门卫从 业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内容,人人履行工作职责。 教育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指导、检查考核等,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和督促整改。 —32— 巡视校园,负责门卫及周边场地的卫生保洁。打开有关 安全防盗门,做好迎接学生入校的各项准备工作,保持 高度警惕,确保安全。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着装规范 晨 整洁,立岗与用工单位值班人员共同维持学生入校秩 序。学生入校结束后关闭主门,开启侧门,门卫工作交 接,检查交接班和巡视记录并签字。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按规定处理学生出上午 入校,外来会客人员登记验证。岗位上用餐,在确保安 全的情况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外来车辆入 校,门卫从业人员应主动询问并登记验证。 中午 开启主门,关闭侧门,立岗与用工单位值班人员送迎学 生离校和入校,维持校门秩序和确保学生出入时安全。 下午 关闭主门,开启侧门,同上午时段工作程序。 适时填写值班记录,巡视校园,关闭有关安全防盗门窗, 并开启规定的预警设备。确保物防、技防设备的完好, 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佩戴器晚 械和灯具,不间断巡视校园,检查规定关闭的门窗和要 害部位,发生异常情况须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 应急和措施。遇突发事件应尽快向学校主管领导和 用工单位值班人员汇报。23:00—次日5:00为休息时 间段,但仍应保持高度警惕,充分发挥物防、技防设备 的作用,及时处理各项工作。 夜 24小时间息制人员应及时处理各项工作,并有效关闭门 卫门窗,巡视重点部位和校园安全,主动采取措施处理 各类情况,及时填写值班巡视记录。 —33— 主动热情、态度和蔼接待来访人员 请来访人员填写来访情况登记簿及会客单 请来访人员出示证件并进行验证 电话联系被访人员,视情予以处置 收回被访人员签名的会客单,并予以保存 (一)因各单位作息时间不同可具体修改制定。 (二)门卫当班人员必须知晓单位主管和分管领导的通信方式。知晓公安、消 防、救护的联系电话,熟悉报警设备的使用。 (三)应急事件的处理必须在确保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基础上采取灵活的方 法予以处置,充分发挥物防和技防设备的效能。 (四)门卫从业人员请假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落实替班人员。 (五)服务至上,礼貌待人,主动热情地为广大师生和来访人员服务,杜绝工 作情绪化。 (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在完成任何工作的情况下均须确保门卫 工作的安全。 (七)门卫从业人员制服只限于工作期间着装,每两年由用工单位以旧换新, 且应按规定着装,秋、冬、春季应扎武装带,穿衬衣戴领带和大沿帽,佩戴臂章 和胸卡。 —34—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热爱本职工作;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 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凡持有家政从业人员证书, 年龄在30岁至50岁者优先使用。 二、不怕脏、不怕累,熟悉本人的清洁卫生区域,每天不得少于三次以上清扫, 保持走道无垃圾杂物,走廊墙面无污痕,屋顶无积尘,窗明地洁。 三、自觉参加所在用工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 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四、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35—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认真负责,且持有区、县级卫生防疫站食 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 不得超过60周岁,凡持有厨师或点心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 优先。 二、平时自觉遵守饮食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开工 作岗位,有事向食堂负责人请假,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开。 三、做好个人卫生四勤,餐厅保持餐桌清洁,地面做到每天清扫,储藏室食品堆 放整齐。餐具要严格消毒,未经消毒餐具一律不得使用,严防食物中毒。 四、饭菜供应要及时到位,注重科学合理的主、副食和营养搭配,尽力保证师生 饭热、汤热、菜热。 五、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有腐、霉、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不切配、不烧煮。 六、热爱和钻研本职工作,规范操作,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工作态 度端正,服务态度热情,热衷于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工作勤恳。 七、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八、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主动积极的 配合各岗位做好食堂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凡参加业务培训及从业人员每年健康体检的费用自理。 —36—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水、电、木工各级 从业资格证书;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 超过60周岁,具有电工高低压操作证,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热爱和钻研本职工作,确保安全用水、用电。较短时间内掌握所在单位水、 电线路的布局,常见故障的排除。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维修任务,主动配合 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勤俭节约、主动积极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不 谋私利。掌管好个人工具和备品。凡遗失个人掌管工具、物品,概有本人赔 偿。 三、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四、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37—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有相关从业经验;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 得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凡持有相关劳动部门颁发 的操作证书和从事本行业二年以上者,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了解和掌握树木、花卉的习性、特点、栽培、修剪,预防病、虫、害。并根 据所在单位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季节适时培育盆栽花卉,使校园四 季常青,季季有花。 三、爱护公物,掌管好个人的工具物品,造成遗失必须由个人赔偿。 四、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五、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38—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B级以上驾驶证; 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驾 龄在3年以上、年龄在22岁至50岁者,并已持有中级工操作证者优先。 二、熟悉车辆的性能及一般故障的排除。保证车辆状况的完好、整洁。熟悉道路 状况,安全快捷的完成所交任务。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所执行任务的安全。勤俭节约、热爱本职工作,执 行所在单位的用车制度,负责对车辆的清洁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热 情主动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四、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五、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凡参加业务培训、专业技术提高及驾驶证年检的费用自理。 —39—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证和 水质化验证书,具有相应的工龄;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4周岁, 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年龄在25岁至50岁者予以优先。 二、熟悉压力容器的操作、保养,常见故障的修理、排除,做到“三勤”(勤检 查、勤维修、勤保养),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自觉执行规章 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保证供气供水。 三、对锅炉等设备上的小型零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凡遇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必 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以防发生事故。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四、保证操作场地的清洁卫生。 五、当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运行记录,交班要详细、接班要清楚。 六、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 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七、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凡参加业务培训,专业技术提高操作证年检费用自理。 —40—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热爱宿舍管理,热爱学生,作风正派,懂 得一般卫生常识;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 得超过60周岁。 二、遵守日常作息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每天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记好 当天值班记录。 三、负责管理好宿舍楼室内外卫生(包括厕所、盥洗室、场地通道、绿化带等)与 公共财物,经常保持整洁。 四、每天定时检查卫生及纪律,并及时公布检查情况。对不合格宿舍要有反馈意 见,能独立处理突发事件。 五、抓好宿舍进出人员的管理工作,并认真登记,定时开关宿舍大门与照明设备。 六、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及时反馈学生在宿舍中的表现,对重大 事件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用工单位领导报告。 七、具备一定的灾难逃生知识,在遇险时能在保证己身安全的情况下正确指引学 生撤离;知晓公安、消防、救护的联系电话,熟悉报警设备的使用。 八、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九、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41—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热爱体育器材的管理工作,热心为师生服 务,为体育教学与训练服务,做到文明礼貌。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 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凡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管理体育教学场地、器材和设备。 三、保管体育室的财产,放置器材要有条理,做到每天清点、每月整理,每学期 总结,账物相符。 四、保证体育课器材的使用,做好器材设备的添置工作。 五、能修补和保养体育器材,制作简易的体育器材。 六、保证室内外场馆的整洁。 七、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八、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42—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认真负责;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 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凡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管理用工单位的低值易耗品。 三、保管仓库财产,放置物品要有条理,做到每天清点、每月整理,每学期总结, 账物相符。 四、根据类别进行分类保管、放置,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五、仓库保持整洁,物品安放整齐。 六、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七、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43—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认真负责;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 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二、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物品采购须填写物品购买请购单,做到帐物相符,手续 完备。 三、协助总务主任,做好报损报废工作,及时提出添置更新意见。 四、建立购入物品清单登记簿。 五、每年进行一次帐物检查核对。 六、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七、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44—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认真负责;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 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凡持有微机操作正、办公室自动 化等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文印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知识,掌握 设备性能,提高文印质量和效率。 三、文印员应管理好文印室设备和库存纸张等用品,做好纸张、蜡纸、油墨等用 品的进库、验收、签单、登记工作。 四、文印员须严格按“文印审批单”印制各种资料或领取空白纸张,做好各班(部 门)的文印数量登记工作,坚持“节约资源、杜绝浪费”的原则。 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对保密材料或尚未公布的事项应严格保密, 做到妥善保管,及时处理,不得携带到室外,禁止无关人员无故进入文印室。 六、负责做好文印室的防火、防电、防潮和卫生保洁工作,离开文印室要切断设 备电源,关好门窗,每天搞好卫生工作。 七、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八、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45— 一、从业人员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保育员资格证书;其中男性 最高年龄不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以“一切为了孩子,热心服务家长”为出发点,优质服务 以“五心”(爱心、关心、耐心、细心、热心)为标准,坚持对全体幼儿实施全面的教 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 三、认真执行幼儿教师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在园(所)长的领导下、保健老师的指导下 做好本班保育工作,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 变相体罚;礼貌待人、言谈有度、仪表端庄,不随便使用幼儿物品,堪为幼儿和家长 的表率。 四、全面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和清洁消毒工作,妥善保管本班设备、物品、衣物。 为幼儿创设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在保健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安 全、卫生、消毒、保健制度。 五、管理幼儿生活、饮食、大小便、睡眠、活动等护理工作,对幼儿态度和蔼、动作轻柔。 对患病和体弱儿童做好特殊护理和全日观察。 六、服从领导安排,虚心接受教师指导,同事之间团结一致、互相协作。努力钻研业务、 总结经验,自觉了解本班每周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内容,做到保教一致,不脱节,配 合教师做好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七、严格执行卫生保障制度中规定的消毒要求,掌握消毒液的配比方法和浓度,熟练掌握 园所内常用物品的清洗消毒时间和方法,并防止消毒后的再污染。 八、自觉执行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和时间,保证幼儿生活常规和教学常规;不脱岗,不 串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幼儿安全,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控制意外事故发 生率,一旦发生,及时上报。 九、协助教师做好家长工作,不接受家长馈赠,杜绝与家长拉关系,办私事。 十、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单位 的规章制度。 十一、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导交办 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46—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以“为读者为好书,为 好书找读者”为宗旨,努力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一、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持证上岗,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 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熟悉掌握图书馆业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三、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图书购置工作,合理使用图 书经费,新书及时登记、编目、上架,保证师生借阅。 四、按照“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新文献著录标准,进行图书编目分类排架图书, 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五、使用微机搞好图书管理和借阅工作,作好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六、严格执行借书制度,认真执行过期、损坏、遗失图书赔偿制度,手续完备、 帐目清楚。 七、做好书库管理,假期与平日均要做到“五防”:即防水,防盗,防潮,防鼠, 防虫蛀。图书摆放要整齐,地面干燥清洁,注意通风,破旧图书及时修补。 八、配合教师收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主动为教师提供教学用书,热心帮助 教师查阅资料,解答咨询。 九、做好新书的介绍、宣传工作。 十、及时与各班图书管理员联系,做好学生的借阅工作,同时对学生做好思想教 育工作,教育学生爱护图书。 十一、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 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十二、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 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三、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47— 一、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教师资格 证书或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高级以上);其中男性最高 年龄不得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拥有师范类专业学 历及两年以上从业经验,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努力完成学期教学任务和 实习任务。 三、认真写好课题,承担实习教学文件、实习指导书的编写任务。认真做好 ,做好课前的材料、工具及其它课前准备工作。 四、上好每次实习课,讲好入门指导知识,耐心指导训练,注重安全操作规程, 加强课堂秩序的管理,负责实习期间的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并做好结束指导 工作。 五、认真评阅,严格检验工作,负责学习、成绩的考核和记载。 六、做好实习器材、工具的清理、归还工作,实事求是地写出学生实习评语。 七、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苦练操作技能,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和教学水平。 八、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关心集体、关心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九、负责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进 行思想品德、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专业、刻苦学习的兴趣,养成安 全文明实习的良好习惯。 十、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十一、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 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48— 一、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教教师资 格证及当年度内区、县级卫生防疫站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验证的健康证;其 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拥有师 范类专业学历及两年以上从业经验,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幼儿教师是充满辛勤、充满爱的职业,每一位教师首先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有爱心、有恒心、有耐心、有信心,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关心每一位 幼儿的学、玩、冷、暖、吃、喝、睡、拉等。 三、管理幼儿要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幼儿的表率,既要像母亲般管理幼 儿,又要做幼儿朋友,对幼儿宽而不放任,严而不体罚,使幼儿愿意亲近自 己,幼儿的学习与活动一定要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入园后、离园时、活动 时随时清点人数,随时指导幼儿正确玩大型玩具。 四、幼儿教师要按时作息,服从分配,教学内容要按幼儿园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方式方法要活而不乱,与幼儿交谈、上课要使用标准普通话。 五、教育幼儿要比妈妈更全面、更耐心、更有方,教师上课要做到仪表美、神态 美、面部表情要丰富,充分利用实物、图片及周围的自然环境,激发幼儿的 学习兴趣,调动幼儿的眼、手、口、耳、脑等多种感官,去感受新内容,掌 握新知识。 六、幼儿教师既是幼儿的老师,又是像妈妈一样帮助幼儿洗手、脸,帮幼儿整理 衣服,系鞋带,动手把幼儿的水杯、毛巾等洗刷干净,幼儿离园后,要将活 动室内外清扫干净,把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天天整洁、卫生、舒适。 七、教育幼儿要一日有一日的表现,一周有一周的进步,一月有一月的效果,一 学期有一学期的成绩,让每位幼儿健康、快乐、幸福地茁壮成长,做到在每 个孩子身上都能体现出幼儿园的教学特色效果。 八、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九、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49— 教师的根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 初、中级专业人才。教师要热爱学生,有理论、有专长、有实际能力,掌握教育 教学规律,精通业务,对所教学科的质量负责,掌握双基,发展智力,培养能力,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一、凡从事教师职业必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持证上岗,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 得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拥有师范类专业学历及三 年以上从业经验,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教师应在接受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后,熟悉教学计划,了解所任学科在 教学计划中的作用与地位,钻研教学大纲,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并根据大 纲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 三、按照教学常规和备课规程要求,认真进行单元备课、课时备课,写好教案, 设计教法,指导学法,体现德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四、教师要精心搞好课堂教学,上好习题课、实验课、复习课、技能课,做好指 导实习等工作,努力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讲授正 确、教法得当、语言清晰、板书工整、组织严密、理论联系实际,有效地利 用课堂45分钟。 五、要重视课堂教学实效,认真做好学生调查,掌握学生对知识的吸收率和巩固 率,收集教学信息和反馈信息,做好课后回顾。针对学生实际做好辅导、补 课、答疑,因材施教,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六、用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教学,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有机地对学生进 行思想教育,认真执行课堂教学常规和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 行教师施教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 七、精心布置作业,对作业要及时收发、认真批改,讲求实效,搞好讲评活动。 作业的留、收、改、评都要严格要求,做到规范化,要加强课堂练习、认真 指导,努力做到当堂巩固,提高教学效果。 八、加强对学生平时考核的单元测验,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杜绝作弊 行为,保证成绩的真实性。期中、期末考试前,一定要认真上好复习课,考 试后做好质量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50— 九、要按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内的教研活动,如听课、试讲、观摩、集体备 课、研究教材、学术讨论、经验交流、召开学生座谈会、学习理论等,努力 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十、学期结束后,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并上交存档。 十一、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 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十二、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 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三、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51— 一、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政审达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 格证书;其中男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4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 岁,具有会计专业学历及三年以上从业经验,年龄在20岁至45岁者优先。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各项法规,严格执行《会计法》。根 据教育系统的财务运作特点,认真执行区财政局、教育局计财科、教育局核 算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三、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 又要密切协作。 四、根据事业计划,坚持勤俭方针,合理使用经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 送会计报表。 五、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 六、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及时汇报经费收支、财产管理等情 况。 七、单位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 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领导签字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 能作为正式凭据。 八、固定资产登记清楚,定期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程序处置固定资 产。 九、凭证、账册、报表按时归档。 十、自觉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 十一、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职责和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及时完成 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凡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自理。 —52— 1 1、劳务派遣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4、劳动合同一式叁份;安保人员另附一式叁份补充协议; 5、非在编人员岗位职责一份(个人签好字,用工单位部门盖好章); 6、体检和政审合格表; 7、劳动手册; 8、建行工资卡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 1、非在编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两份; 3、退休证复印件或其它不须交缴社会保险证明一式两份; 4、聘用协议一式叁份(只须在乙方处填写内容并乙方个人签字); 安保人员另附一式叁份安保人员补充协议; 5、非在编人员岗位职责一份(个人签好字,用工单位部门盖好章); 6、体检和政审合格表。 —53— 安保人员每次上班的时间分两段计算:5:00—24:00(19小时)为工作时间;0:00—5:00(5小时)为值班时间,以一次计算。 超时工作时间=出勤次数×每天工作时间(19小时)-法定月工作天数(20.83天)×法定日工作时间(8小时) 超时工作费用=月工资?法定月计算加班天数(21.75天)?法定日工作时间(8小时)×超时工作时间×超时发放比例(150%) 法定假日加班费用=月工资?法定月计算加班天数(21.75天)×法定假日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发放比例(300%) 值班费用=出勤次数×每次值班费用(5元/次) 例:一名安保人员5月共11次上班,且有一天为国定假,计算如下: 超时工作时间=11×19-20.83×8=42.36小时 超时工作费用=960?21.75?8×42.36×150%=350.6元 值班费用=11×5=55元 法定假加班费用=960?21.75×1×300%=132.4元 则该名安保人员5月份的加值班费用为: 5月加值班费=350.6+55+132.4=538元 注:2008年4月起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调整。 —54— 教育系统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各校(园)正在使用的非在编人员,均须按照规定给 予带薪年休假。为方便实施操作,现特将带薪年休假相关事项及放假方式罗列, 以供各校(园)参考: ,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单位(即各校园)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可享受带薪年 休假。 各校(园)最早的一批由后勤中心及劳务公司三方协定的劳务派遣人员 是于08年4月起正式被派遣用工的,故这批员工将于09年4月起开始享受 带薪年休假;其余派遣人员按照其劳动合同签订的起始时间为计算点,以此 类推。 2、带薪年休假根据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单位工作年限不同,确定休假期。当年 内工作年限达到新的休假期限的,从下一年起调整带薪年休假假期。 各校(园)08年起使用的派遣人员,在09年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均不超 过5天。持续用工至2019年的,自2020年起享受不超过10天的带薪年休 假;持续用工至2029年或以后的,自2030年起享受不超过15天的带薪年 休假,年休假最多不超过15天。 3、派遣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 休假。 各校(园)08年起使用的派遣人员,每年享受寒暑假假期超过5天的, 至2020年前均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4、派遣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各校(园)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派遣人员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派遣人员累计工作满 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派遣人员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 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均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55— 5、各校(园)可根据本校(园)工作的具体情况,考虑个人意愿后统筹安排年 休假假期。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 年度安排。各校(园)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 跨1个年度安排。 08年起派遣至安保岗位的人员,于09年享受不超过5天的带薪年休假,可将此休假期安排在当年的寒暑假中,以暑假期间为宜。 安保岗位的人员休年休假时,各校(园)可在该岗位上安排行政人员值 班,或其它人员替班。 6、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09年法定休假日: 元旦(1月1日) 春节(1月25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正月初一、1月27日正月初二) 清明节(4月4日) 劳动节(5月1日) 端午节(6月27日) 中秋节(10月3日) 国庆节(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及派遣员工享有的公假、探亲假、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事假、病假等假期。 允许双休日上移下错,与法定休假日形成连休。 国家法定休息日即为双休日。 7、各校(园)不安派遣人员休年休假的,需经其本人同意,才可以不安排休年 休假。对派遣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各校(园)应当按照该派遣人员 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不安排派遣人员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 的,且由教育后勤中心提出不改正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 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 校(园)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该校(园)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 的数额向派遣人员加付赔偿金(即该派遣人员日工资收入的600%)。 —56—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上海市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 过12年。 经济补偿中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57— 4 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 协调单位: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丙方” ) 各方均应以法规为准则,以服务为宗旨,围绕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共同做好 下列工作: 一、丙方应要求甲方以教育局人事科核定的非在编用工数为标准,按规定办理录 用手续,严格控制用工额度,执行工种行业标准、持证上岗制度(对已上岗 而无上岗证或技能证的从业人员,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技获证时间,凡在规定 时间内不能获得相应证书的人员应调离原岗位),按规定严格从业人员品德、 年龄、学历、健康状况。 二、丙方依照法律、法规督促检查甲、乙双方劳务派遣协议和从业人员劳动合同 的签订情况,并存档以备查阅。 三、丙方应协调甲、乙双方履行协议中产生的分歧,发挥桥梁作用,做好协商、 沟通、解释工作。共同调解处理劳动争议、诉讼、仲裁等事宜。 四、在甲方岗位管理、乙方用人管理过程中,丙方应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督 促双方规范工种行业的考核标准、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检查评比。不断提 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帮助从业人 员熟悉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特点和教学规律。 五、理顺实行劳务派遣后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体系。乙方为管理主体,须认真执行 法律、法规。甲方为用工单位,应根据非在编人员从业岗位指定专人负责管 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岗位职责,实行规章制度的书面告知等。 六、丙方应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督促检查甲、乙双方按时做好以下工作:缴纳社会 保险、薪酬发放、交纳服务费用和正式票据的开具。 —58— 七、丙方应督促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教育系统制订的工资标准,凡工资标准外发 放的薪酬应加大考核力度。要求甲方严格控制加、值班,如出现加、值班须 经劳动者同意并尽量采用调休;对国定假、年休假须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用, 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协调单位代表签字: 协调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9— 5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籍贯 文化程度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宅电/手机 家庭住址 户口地址 家属中 有无 精神病史 表 现 情 况 户口所在 地派出所 盖章 年 月 日 —60— 6 特殊劳动关系人员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各校(园)人事干部需将其用工所 需材料交至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并由中心统一购买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 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团体医疗保险。 各校(园)需将以下事项如实告知给被保险的特殊劳动关系人员: 各校(园)使用的特殊劳动关系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64周岁,女性年领不超过60周岁者,可购买意外保险。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 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 四时止。 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详细内容可参照保险 条例或保险理赔员的解释): 1、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4、意外住院医疗现金补贴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 通工具; 5、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6、被保险人因整容或其它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1—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 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功; 9、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10、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2、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它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发生上述第一至第十一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 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 受益人或各校(园)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后 勤服务中心或保险公司,否则将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保险公司增加的勘查、检 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投保人】:指投保单位——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 观事件。 【医院】: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区(县)级以上 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 的医疗机构。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攀岩运动】:指以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 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 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 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训兽等特殊技能。 【艾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艾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保险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保险公司对 该保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62— 用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籍贯 民族 文化程度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一 寸 照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片 居住地址 户籍地址 身高 体重 名称 1 2 3 4 技术特长 等级 从事年限 人员性质 失业 企业富余 协保 农村 其他 何年何月 至 何年何月 工作单位 岗位 — 工 — 作 简 — 历 — —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健康状况 家 庭 成 员 备注 本人上述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填表人签字: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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