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及
,一,报销范围:按照《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临床诊疗规范》、当年年初《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执行~药品和诊疗目录每年更新一次。
,二,门诊报销标准:
1(一般疾病门诊
类 别 医疗机构 一档 二档
支付标准 75% 80,
校卫生科
每人每年支付限额 50元 50元
2(慢性疾病门诊
慢性疾病种类: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等5种疾病纳入慢性病门诊支付范围。
支付标准:
类 别 医疗机构 一档 二档
支付标准 同住院比例
一、二、三级医院
每人每年支付限额 2000元 2400元
所患慢病必须按区居民医保中心有关规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生效。
3(在市外就诊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标准按我区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
,三,住院报销规定:
类 别 医疗机构 一档 二档
各高校医院 100元
街镇级定点
200元
医疗机构 起付
区级定点 金额 400元
医疗机构 住
区级以上协院800元
议医疗机构 医
各高校医院药
80% 85% 街镇级定点 费
医疗机构 支报销
区级定点 付70% 75% 比例
医疗机构 标
区级以上协准 60% 65%
议医疗机构
全年
一般疾病4万一般疾病4.8万累计
元~重大疾病及元~重大疾病及支付
住院共10万元 住院共12万元 金额
,四,参保孕妇计划内门诊、住院定额补助标准 参保孕妇凭居民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准生证先
在区妇幼保健院领取孕产妇补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所
有检查项目~给予每人100元产前检查补助,在定点医疗机
构住院分娩~给予每人400元定额补助。
大学生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
,一,参保人员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戒毒、性病、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除急救外未经转诊擅自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以及超过结算时限和就医资料或手续不完善的所有医疗费用,
,三,器官移植、近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特殊治疗等费用,义齿、义眼、矫形、假肢、整容等非疾病治疗费用,
,四,自购、自要药品费用以及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费用。
,五,中断缴费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
,六,未开具财政局或税务局印制的医疗收费统一收据的。
,七,国家和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医药费支付审批程序
,一,参保居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审核垫付~居民只交纳自负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向区居民医保中心申报~经区居民医保中心审核后~从区居民医保基金专户中直接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
,二,参保大学生经批准、因急诊或外出务工,就学,期间在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其所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由本人先行支付~出院后市内60日内、市外90日内到指定的医院审核按规定报销。
报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住院专用票据,
2(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加盖公章,,
3(外伤病人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居民医保卡复印件,
5(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6(急诊病人需提供急诊证明~外出居住或务工人员应提供居住证明或务工地单位证明;
7(就医医院的定点或等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