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iso 14000标准

2017-10-18 37页 doc 87KB 26阅读

用户头像

is_654168

暂无简介

举报
iso 14000标准iso 14000标准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s- Requirements with guidance for use (ISO14001:2004) 前言 本标准是GB/T24000系列中的一项标准。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代替GB/T24001-1996。 本标准与GB/T24001-1996的主要差异为: --- 名称中的“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改为“环境管理体系 要...
iso 14000标准
iso 14000标准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s- Requirements with guidance for use (ISO14001:2004) 前言 本标准是GB/T24000系列中的一项标准。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代替GB/T24001-1996。 本标准与GB/T24001-1996的主要差异为: --- 名称中的“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改为“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 对术语作了下列修改: ? 增加了对审核员、纠正措施、文件、不符合、预防措施、程序、记录等7个术语的定义。 ? 术语“环境表现(行为)”改为“环境绩效”。 ? 对持续改进、环境影响、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目标、环境绩效、环境方针、环境指标、内部审核、组织、污染预防等10个术语的宣言作了编辑性修改。 --- 对要素作了下列修改: ? “目标和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合并为“目标、指标和方案”; ? “组织结构和职责”改为“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 “培训、意识和能力”改为“能力、培训和意识”; ?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改为“文件”; ? “检查和纠正措施”改为“检查”; ? “监测和测量”分解为“监测和测量”和“合规性评价”; ?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改为“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 “记录”改为“记录控制”; ?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改为“内部审核”。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化研究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华夏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中心、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与华、李燕、王顺祺、刘克、陈全、张天柱、黄进、糜建青、史春洁、陈建伟。 本标准1996年首次发布,2005年第一次修订。 质量世界:www.wqa.com.cn制作 欢迎访问质量世界 ISO 标准合集 引言 现在,各种类型的组织都越来越重视通过依照环境方针和目标来控制其活动、产品和服务对环境的影响,以实现并证实良好的环境绩效。这是由于有关的立法更趋严格,促进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其他措施都在相继制定,相关方对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也在普遍增长。 许多组织已经推行了环境“评审”或“审核”,以评价自身的环境绩效。但仅靠这种“评审”和“审核”本身,可能还不足以为一个组织提供保证,使之确信自己的环境绩效不仅现在满足,并将持续满足法律和方针要求。要使评审或审核行之有效,须在一个纳入组织整体的结 构化的管理体系内予以实施。 环境管理标准旨在为组织规定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素,这些要素可与其他管理要求相结合,帮助组织实现其环境目标与经济目标。如同其他标准一样,这些标准不是用来制造非关税贸易壁垒,也不增加或改变组织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能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重要环境因素信息来制定和实施方针与目标。本标准拟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其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组织中各个层次与职能的承诺,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这样一个体系可供组织制定其环境方针,建立实现所承诺的方针的目标和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改进环境绩效,并证实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的总目的是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协调它们与社会和经济需求的关系。应当指出的是,其中许多要求是可以同时或重复涉及的。 本标准第二版的修订重点是更加明确地表述第一版的;同时对GB/T19001的内容予以必要的考虑,以加强两标准的兼容性,从而满足广大用户的要求。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附录A和正文第4章的相关条目采用了对应的序号。如A.3.3对应4.3.3,其内容都是关于目标、指标和方案的论述,A.5.5和4.5.5的内容都是关于内部审核等。另外,还在附录B中给出了GB/T24001-2004与GB19001-2000之间相近技术内容的对应关系。 本标准规定了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能够用于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和(或)自我声明。本标准和用于为组织建立、实施或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提供一般性帮助的非认证性指南有重要区别。环境管理涉及多方面内容,其中有些还具有战略与竞争意义。一个组织可以通过对本标准的成功实施,使相关方确信组织已建立了适当的环境管理体系。 其他一些标准,特别是ISO/TC 207制定的关于环境管理的各种技术文件,提供了环境管理支持技术的指南。对其他标准的参阅仅用于获取信息。 注:本标准基于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的运行模式。关于PDCA的含义简要说明如下: --- 策划:建立所需的目标和过程,以实现组织的环境方针所期望的结果; --- 实施:对过程予以实施; --- 检查:根据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测和测量,并报告其结果 --- 改进: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的绩效。 许多组织通过由过程组成的体系以及过程的相互作用对运行进行管理,这种方式称为“过程方法”。GB/T 19001:2000提倡使用过程方法。由于PDCA可以应用于所有的过程,因此这两种方式可以看作是兼容的。 质量世界:www.wqa.com.cn制作 欢迎访问质量世界 ISO 标准合集 图1 本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 (EMS) 模式 本标准仅包含那些可以进行客观审核的要求。须要得到对环境管理体系中诸多问题更加全面指导的组织,可参阅GB/T24004-2004。 本标准除了要求在方针中承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以及进行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外,未提出对环境绩效的绝对要求,因而两个从事类似活动但具有不同环境绩效的组织,可能都是符合本标准要求的。 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管理技术,有助于得到对所有相关方的带来更好的结果。然而,采用本标准本身,并不能保证取得这样的结果。环境管理体系能够促使组织为实现环境目标,在适宜和经济条件许可时,考虑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同时充分考虑到采用这些技术的成本效 益。 本标准不包含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如质量、职业健康和安全、财务或风险等管理体系要求,但可以将本标准所规定的要素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要素进行协调,或加以整合。组织可通过对现有管理体系作出修改,以建立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这里还要指出,对各种管理体系要素的应用,可能因不同的用途和不同相关方而异。 环境管理体系的详细和复杂程度、体系文件的规模及所投入的资源等,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如体系覆盖的范围,组织的规模,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等。中小型企业尤其如此。 质量世界:www.wqa.com.cn制作 欢迎访问质量世界 ISO 标准合集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本标准适用于组织确定其能够控制的、或能够施加影响的那些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 通过下列方式证实对本标准的符合; 1)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寻求外部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3 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 本标准旨在使其所有要求都能够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运行场所和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规范性引用文件。保留本章是为使本版中的章条号和前一版(GB/T 24001-1996)保持一致。 3. 术语和定义 3.1 审核员 auditor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 [GB/T 19000-2000,3.9.9] 3.2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 (3.8) 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 (3.16) 的环境方针 (3.11),实现对整体环境绩效(3.10) 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3 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 (3.15) 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4 文件 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1:媒介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注2:摘编自GB/T 19000,2000中3.7.2。 3.5 环境 environment 组织 (3.16) 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3.16)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3.6 环境因素 environmental aspect 一个组织 (3.16) 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 (3.5) 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3.7)的环境因素。 3.7 环境影响 environmental impact 质量世界:www.wqa.com.cn制作 欢迎访问质量世界 ISO 标准合集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 (3.16) 的环境因素(3.6)给环境 (3.5) 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8 环境管理体系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EMS) 组织 (3.16) 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 (3.11),并管理其环境因素 (3.6)。 注1:管理体系是用来建立方针和目标,并进而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的集合。 注2: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3.19)、过程和资源。 3.9 环境目标 environmental objective 组织 (3.16) 依据其环境方针(3.11)规定的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 3.10 环境绩效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组织 (3.16) 对它的环境因素 (3.6) 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16)的环境方针 (3.11)、环境目标 注:在环境管理体系(3.8)条件下,可对照组织 (3.9) 、环境指标 (3.12) 及其他环境绩效要求对结果进行测量。 3.11 环境方针 environmental 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就组织 (3.16)的环境绩效(3.10)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注:环境方针为采取措施,以及建立环境目标 (3.9) 和环境指标 (3.12)提供了一个框架。 3.12 环境指标 environmental target 由环境目标 (3.9)产生,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须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绩效要求,它们可适用于整个组织 (3.16) 或其局部。 3.1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关注组织(3.16)的环境绩效(3.10) 或受其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4 内部审核 internal 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 (3.16) 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在许多情况下,尤其是对于小型组织,独立性可通过与所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来体现。 3.15 不符合 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 19000,2000,3.6.2] 注:此术语在GB/T19000-2000中为“不合格(不符合)”。 3.16 组织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7 预防措施preventive action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 (3.15) 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8 污染预防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 (3.7)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削减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循环、再生和处理。 3.19 程序 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2:摘编自GB/T 19000,2000的3.4.5。 3.20 记录 record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3.4)。 注:摘编自GB/T 19000,2000的3.7.6。 ISO 标准合集 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 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保其: ;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 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g) 可为公众所获取。 4.3 策划 4.3.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 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 3. 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 b) 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4. 3. 3 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 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 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 4 实施与运行 4. 4. 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当对作用、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任命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ISO 标准合集 4. 4. 2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确保所有为它或代表它从事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使为它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实际的或潜在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效益; c) 他们在实现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符合性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 4. 3 信息交流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 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 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 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其决定形成文件。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则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 4. 4. 4 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b) 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的描述; c) 对环境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以及相关文件的查询途径; d)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 组织为确保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进行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 4. 4. 5 文件控制 应对本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的文件,应按照4.5.4 的要求进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规定: a) 在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以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c) 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 d) 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 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f) 确保对策划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外部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g) 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须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的标识。 4. 4. 6 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以确保其通过下列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 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成文的程序,以控制因缺乏程序文件而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情况; b)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 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及方。 4. 4. 7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识别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并规定响应措施。 组织应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做出响应,并预防和减少随之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 组织应定期评价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ISO 标准合集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试验上述程序。 4 . 5 检查 4. 5. 1 监测和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程序中应规定将监测环境绩效、适用的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形成文件。 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在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且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4.5.2 合规性评价 4.5.2.1 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的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2.2 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这可以和4.5.2.1 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 5. 3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程序中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识别和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b) 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产生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再度发生; c) 评价采取措施的需求;实施所制定的适当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d) 记录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相符。 组织应确保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更改。 4.5.4 记录控制 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实对环境管理体系及本标准要求的符合,以及所实现的结果。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置。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4. 5. 5 内部审核 组织应确保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目的是: a) 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1) 是否符合组织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 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 b) 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组织应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此时,应考虑到相关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往的审核结果。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程序,用来规定: ――策划和实施审核及报告审核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审核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均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6 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包括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的修改需求。应保存管理评审记录。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a) 内部审核和合规性评价的结果; b) 来自外部相关方的交流信息,包括抱怨; ISO 标准合集 c) 组织的环境绩效; d) 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e)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 f) 以前管理评审的后续措施; g) 客观环境的变化,包括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发展变化; h) 改进建议。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为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而做出的,与环境方针、目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ISO 标准合集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使用指南 A.1 总要求 本附录增补的内容完全是资料性的,目的是防止对本标准第4章要求的错误解释。这些信息阐述第4章的要求,并和这些要求相一致,而无意增加、减少或修改这些要求。 实施本标准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是为了改进环境绩效。所以,本标准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组织将定期评审和评价其环境管理体系,以确定改进的机会并付诸实施。这一持续改进过程的范围、程度和时间表,组织依据其经济状况和其他客观条件来确定。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是为了实现环境绩效的进一步改进。 本标准要求组织: a) 制定适宜的环境方针; b) 识别其过去、当前或计划中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以确定其中的重大环境影响; c) 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d) 确定优先事项并建立适宜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e) 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以实施环境方针,实现目标和指标; f) 开展策划、控制、监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审核和评审活动,以确保对环境方针的遵守和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 g) 有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做出调整的能力。 一个尚未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首先应当通过评审的方式来确定自己当前的环境状况,以便对其所有的环境因素予以考虑,作为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 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四方面关键内容: ,识别环境因素。包括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异常条件下(如启动和关闭)、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的环境因素; ,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环境要求; ,评审所有现行环境管理惯例和程序(包括与采购和合同活动有关的管理惯例和程序); ,评价此前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 评审时,可根据活动的性质,采用调查表、面谈、直接检查和测量,以及参考过去的审核或其他评审结果等方式。 组织有权自行灵活决定本标准的实施边界,即是在整个组织,还是仅在特定的运行单位实施本标准,由组织自行决定。组织应当规定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以明确界定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边界。当组织是一个更大组织在给定场所的一部分,对范围的确定尤为必要。边界一经确定,组织在此范围内的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均须包括在环境管理体系内。在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时,应当注意其可信度取决于边界的选取。若组织的某一部分被排除在环境管理体系之外,组织应当能对此做出解释。如本标准仅在特定的运行单位实施,可以采纳组织内其他部门业已建立的方针和程序,用来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只要其适用于这些行将采用本标准的部门。 A.2 环境方针 环境方针确定了实施与改进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方向,具有保持和改进环境绩效的作用。因此,环境方针应当反映最高管理者对遵循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环境要求、进行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承诺。环境方针是组织建立目标和指标的基础。环境方针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使内、外相关方能够理解。应当对方针进行定期评审与修订,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条件和信息。方针的应用范围应当是可以明确界定的,并反映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特有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应当就环境方针和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进行沟通,包括与为其工作的合同方进行沟通。对合同方,不必拘泥于传达方针条文,而可采取其他形式,如规则、指令、程序等,或仅传达方针中与之相关的部分。如果该组织是一个更大组织的一部分,组织的最高管理者 应当在后者环境方针的框架内规定自己的环境方针,将其形成文件,并得到上级组织的认可。 注:最高管理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集体,他(们)从最高层次上对组织进行领导和控制。 ISO 标准合集 A.3 规划(策划) A.3.1 环境因素 4.3.1提供了一个过程,供组织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从中确定环境管理体系应当优先考虑的那些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通过考虑和当前及过去的有关活动、产品和服务、纳入计划的或新开发的项目、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以及产品和服务所伴随的投入和产出(无论是期望还是非期望的),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的环境因素。这一过程中应考虑到正常和异常(如关闭与启动)的运行条件,以及可合理预见的紧急情况。 组织不必对每一种具体产品、部件和输入的原材料分别进行,而可以按活动、产品和服务类别识别环境因素。 尽管对环境因素的识别不存在唯一的方法,但通常要考虑下列情况: a) 向大气的排放; b) 向水体的排放; c) 向土地的排放; d)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e) 能源使用; f) 释放的能量(如热、辐射、振动等); g) 废物和副产品; h) 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除了能够直接控制的环境因素外,组织还应当对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加以考虑。例如其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及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以下提供了一些对这种控制和影响进行评价的指导。不过,在任何情况下,对环境因素的控制和施加影响的程度都取决于组织自身。 应当考虑的与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因素如: ―― 设计和开发; ―― 制造过程; ―― 包装和运输; ―― 合同方和供方的环境绩效和操作方式; ―― 废物管理; ――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获取和分配; ―― 产品的分销、使用和报废; ―― 野生动植物和和生物多样性。 对组织所使用产品的环境因素的控制和影响,因不同的供方和市场情况而有很大差异。例如,一个自行负责产品设计的组织,可以通过改变某种输入原料有效地对环境因素施加影响;而一个根据外部产品规范提供产品的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就很有限。 一般说来,组织对它所提供的产品的使用和处置(例如用户如何使用和处置这些产品)控制作用有限。可行时,可以考虑通过让用户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处置机制来施加影响。 完全地或部分地由环境因素引起的对环境的改变,无论其有益还是有害,都称之为环境影响。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之间是因果关系。 在某些地方,文化遗产可能成为组织运行环境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在理解环境影响时应 当加以考虑。 由于一个组织可能有很多环境因素及相关的环境影响,应当规定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和方法。虽然不存在一种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惟一方式,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当能提供一致的结果,并规定评价准则和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可包括环境事务、法律法规、内外部相关方的关注等方面的问题。 对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组织除在设计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时应考虑如何使用外,还应当考虑将其作为历史数据予以留存的必要。 在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的过程中,还应当考虑到从事活动的地点、进行这些分析所需的时间和成本,以及可靠数据的获取。对环境因素的识别不要求作详细的生命周期评价。另外,还可以利用出于规章或其他要求的信息。 ISO 标准合集 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的要求,不改变或增加组织的法律责任。 A.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须要识别适用于其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要求,这些要求可包括: a) 国家或国际法律法规要求; b) 省部级的法律法规要求; c) 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 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例如: ―― 与政府机构的协议; ―― 与顾客的协议; 非法规性指南; ―― ―― 自愿性原则或业务规范; ―― 自愿性环境标志或产品照管承诺; ―― 行业协会的要求; ―― 与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 ―― 组织或其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 ―― 本组织的要求。 在识别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过程中,往往已确定了这些要求是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的。因此,不一定要求专门为此制定程序。 A.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目标和指标应当具体,可行时应当是可测量的。此外,目标和指标还应当兼顾短期和长期的需要。 对技术的选择,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考虑选用适宜的、成本效益高的最佳可行技术。 对组织财务要求的考虑,不意味着组织必须运用环境成本核算方法。 制定并实施一个或多个方案,对于环境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非常重要。方案中应当说明如何实现组织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包括时间进度、所需的资源和负责实施方案的人员。方案可予以细化,具体到组织运行的基本单元。 在适当和可行时,方案中应当全面考虑计划、设计、生产、营销和处置等各个阶段。无论是当前的还是新增的活动、产品或服务,都可以在这些方面进行考虑。对于产品,可从设计、材料、生产过程、使用和最终处置等方面进行考虑。对于安装或过程的重大修改,可从计划、设计、施工、试运行、运行,以及根据组织决定的适当时间退出使用等方面考虑。 A.4 实施与运行 A.4.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环境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需要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所有人员的承诺。因此,不能认为只 有环境管理部门才承担环境方面的作用和职责,事实上,组织内的其他部门,如运行管理部门、人事部门等,也不能例外。 这一承诺应当始于最高管理者,他(们)应当建立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得到实施。作为上述承诺的一部分,最高管理者指定专门的管理者代表,规定他(们)对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职责和权限。对于大型或复杂的组织,可以有若干名管理者代表。对于中、小型企业,可由一个人承担这些职责。最高管理者还应当确保提供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适当资源,包括组织的基础设施,例如建筑物、通讯网络、地下贮罐、下水管道等。 另一重要事项是妥善规定环境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作用和职责,并传达到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所有人员。 A.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当确定所有负有职责和权限代表其执行任务的所有人员所须具备的意识、知识、理解和技能。 本标准要求: a) 其工作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人员,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b) 确定培训需求,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落实; c) 所有人员了解组织的环境方针和环境管理体系,以及与他们工作有关的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 可通过培训、教育或工作经历,获得或增提高所需的意识、知识、理解和技能。 ISO 标准合集 组织应当要求代表其工作的合同方能够证实他们的员工具有必要的能力和(或)接受了适当的培训。 为了确保人员(特别是行使环境管理职能的人员)的能力,管理者应当确定其所需的经验、技能和培训水平。 A.4.3 信息交流 内部交流对于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内部交流可通过例行的工作组会议、通讯简报、公告板、内联网等手段或方法进行。 组织应当按照程序,对来自相关方的交流信息进行接收、形成文件并做出响应。程序可包含与相关方交流的内容,以及对他们所关注的问题的考虑。在某些情况下,对相关方关注的响应,可包含组织运行中的环境因素及其环境影响方面的内容。这些程序中,还应当包含就应急计划和其他问题与有关公共机构的联络事宜。 组织在对信息交流进行策划时,一般还要考虑进行交流的对象、交流的主题和内容、可采用的交流方式等方面问题。 在考虑就环境因素进行外部信息交流时,组织应当考虑所有相关方的观点和信息需求。如果组织决定就环境因素进行外部信息交流,组织可以制定一个相关的程序。程序可因所交流的信息类型、交流的对象及组织的个体条件等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进行外部交流的手段可包括年度报告,通讯简报、互联网站和社区会议等。 A.4.4文件 文件的详尽程度,应当足以描述环境管理体系及其各部分协同运作的情况,并指示获取环境管理体系某一部分运行的更详细信息的途径。可将环境文件纳入组织所实施的其他体系的文件,而不强求采取手册的形式。 对于不同的组织,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模可能由于以下方面的差别而各不相同: a) 组织及其活动、产品或服务的规模和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c) 人员的能力。 这些文件可包括: ―― 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 重要环境因素信息; ―― 程序; ―― 过程信息; 组织机构图; ―― ―― 内、外部标准; ―― 现场应急计划; ―― 记录。 对于程序是否形成文件,应当从下列方面考虑: ―― 不形成文件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环境方面的后果; ―― 用来证实遵循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需要; ―― 保证活动一致性的需要; ―― 形成文件的益处,例如:易于交流和培训,从而加以实施,易于维护和修订,避免含混和偏离,提供证实功能和直观性等; ―― 出于本标准的要求 不是为环境管理体系所制定的文件,也可用于本体系。此时应当指明其出处。 A.4.5 文件控制 4.4.5旨在确保组织对文件的建立和保持能够充分适应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需要。但组织应当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及其环境绩效上,而不是放在建立一个繁琐的文件控制系统上。 A.4.6 运行控制 组织应当评价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 并确保在运行中能够控制或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以满足环境方针的要求,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所有的运行,包括维护活动,都应当做到这一点。 在环境管理体系中,本部分是关于在日常运行中贯彻体系要求的规定。其中4.4.6 a) 还规定对缺乏成文程序可能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情况,要用成文程序加以控制。 ISO 标准合集 A.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每个组织都有责任制定适合其自身情况的一个或多个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组织在制定这类程序时应当考虑: a) 现场危险品的类型,如存在易燃液体,贮罐、压缩气体等,以及发生溅洒或意外泄漏时的应对措施; b) 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类型和规模的预测; c) 处理紧急情况或事故的最适当方法; d) 内、外部联络计划; e) 把环境损害降到最低的措施; f) 针对不同类型的紧急情况或事故的补救和响应措施 g) 事故后考虑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需要; h) 定期试验应急响应程序; i) 应急响应程序实施人员的培训; j) 关键人员和救援机构(如消防、泄漏清理等部门)名单,包括详细联络信息; k) 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 l) 周边设施(如工厂、道路、铁路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 m) 邻近单位相互支援的可能性。 A.5 检查 A.5.1 监测和测量 一个组织的运行可能包括多种特性。例如,与废水排放监测和测量相关的特性包括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温度和pH值。 对监视和测量取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能够识别类型并获取信息。这些信息可用于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关键特性是指组织在决定如何管理重要环境因素、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改进环境绩效时须要考虑的那些特性。 为保证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应当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根据测量标准对测量器具进行校准或验证。测量标准要以国家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为依据。如果无上述标准,应当保存对校验依据的记录。 A.5.2 合规性评价 组织应当能证实其已对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包括有关许可和执照的要求)的情况进行了评价。 组织应当能证实其已对遵守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了评价。 A.5.3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组织在制定程序以执行本节的要求时,根据不符合的性质,有时可能只须制定少量的正式计划,即能达到目的,有时则有赖于更复杂、更长期的活动。文件的制定应当和这些措施的规模相适应。 A.5.4 记录控制 环境记录可包括: a) 抱怨记录; b) 培训记录; c) 过程监测记录; d) 检查、维护和校准记录; e) 有关供方与合同方的记录; f) 偶发事件报告; g) 应急准备试验记录; h) 审核结果; i) 管理评审结果;; j) 和外部进行信息交流的决定; k) 适用环境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 l) 重要环境因素记录; ISO 标准合集 m) 环境会议记录‘ n) 环境绩效信息; o) 对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记录; p) 和相关方的交流。 应当对保守机密信息加以考虑。 注:记录不是证实符合本标准的唯一证据来源。 A.5.5 内部审核 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可由组织内部人员或组织聘请的外部人员承担,无论哪种情况,从事审核的人员都应当具备必要的能力,并处在独立的地位,从而能够公正、客观地实施审 核。对于小型组织,只要审核员与所审核的活动无责任关系,就可以认为审核员是独立的。 注1:如果组织希望把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守法性审核结合在一起,就应当明确划分两者的目的和范围。本标准不涉及环境守法性审核的内容。 注2:关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指南见GB/T 19011。 A.6 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应当覆盖整个环境管理体系,但不必在一次评审中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都进行评审,同时评审过程可以延续一段时期。 ISO 标准合集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GB/T 24001与GB/T 19001之间的联系 下面是经典古文名句赏析~~不需要的朋友, 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经典古文名篇(一);1.陋室铭刘禹锡(唐)字梦得《刘梦得文集》;山不在高,有仙则名;2(马说韩愈(唐)字退之《昌黎先生集》;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马之千里者,一食(shí)或尽粟一石(dàn);策之不以其道,食(sì)之不能尽其材(才),鸣之;3(师说韩愈(唐);古之学者必有师;嗟乎~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古之圣;圣人无常师;李氏子蟠,年十七 经典古文名篇(一) 1. 陋室铭 刘禹锡(唐)字梦得 《刘梦得文集》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2(马说 韩愈(唐) 字退之《昌黎先生集》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马之千里者,一食(shí)或尽粟一石(dàn)。食(sì)马者不知千里而食(sì)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shí)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现),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策之不以其道,食(sì)之不能尽其材(才),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邪(ye),其真不知马也。 3(师说 韩愈(唐)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授)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嗟乎~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今之众人,其下圣人也亦远矣,而耻学于师。是故圣益圣,愚益愚。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d?u)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fǒu)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问之,则曰:“彼与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呜呼~师道之不复,可知矣。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 圣人无常师。孔子师郯(tán)子、苌(cháng)弘、师襄、老聃(dàn)。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李氏子蟠,年十七,好古文,六艺经传皆通习之,不拘于时,学于余。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 4.爱莲说 周敦颐(北宋) 字茂叔《周元公集》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藩(fán)。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5.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孟子?公孙丑》(战国)名轲 字子舆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还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叛)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6(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告子》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yua)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bì)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7(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8(劝学 《荀子》(战国)名况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中(zh?ng)绳,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又)槁(gào)暴(pù),不复挺者,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cān)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qí)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不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9(问说 刘开(清)字明东、方来 号孟涂 君子学必好问。问与学,相辅而行者也,非学无以致疑,非问无以广识。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理明矣,而或不达于事,识其大矣,而或不知其细,舍问,其奚决焉, 贤于己者,问焉以破其疑,所谓就有道而正也。不如己者,问焉以求一得,所谓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也。等于己者,问焉以资切磋,所谓交相问难(nàn),审问而明辨之也。《书》不云乎,“好问则裕。”孟子论“求放心”,而并称曰“学问之道”,学即继以问也。子思言“尊德性”,而归于“道问学”,问且先于学也。 古之人虚中乐善,不择事而问焉,不择人而问焉,取其有益于身而已。是故狂夫之言,圣人择之,刍荛(ráo)之微,先民询之,舜以天子而询于匹夫,以大知而察及迩言,非苟为谦,诚取善之弘也。三代而下,有学而无问,朋友之交,至于劝善规过足矣,其以义理相咨访,孜孜焉唯进修是急,未之多见也,况流俗乎, 是己而非人,俗之同病。学有未达,强(qiǎng)以为知,理有未安,妄以臆度(duo), 如是,则终身几无可问之事。贤于己者,忌之而不愿问焉,不如己者,轻之而不屑问焉,等于己者,狎之而不甘问焉,如是,则天下几无可问之人。人不足服矣,事无可疑矣,此唯师心自用耳。夫自用,其小者也;自知其陋而谨护其失,宁使学终不进,不欲虚以下人,此为害于心术者大,而蹈之者常十之。 不然,则所问非所学焉:询天下之异文鄙事以快言论;甚且心之所已明者,问之人以试其能,事之至难解者,问之人以穷其短。而非是者,虽有切于身心性命之事,可以收取善之益,求一屈己焉而不可得也。嗟乎~学之所以不能几(jī)于古者,非此之由乎, 且夫不好问者,由心不能虚也;心之不虚,由好学之不诚也。亦非不潜心专力之敌,其学非古人之学,其好亦非古人之好也,不能问宜也。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圣人所不知,未必不为愚人之所知也;愚人之所能,未必非圣人之不能也。理无专在,而学无止境也,然则问可少耶,《周礼》,外朝以询万民,国之政事尚问及庶人,是故贵可以问贱,贤可以问不肖,而老可以问幼,唯道之所成而已矣。孔文子不耻下问,夫子贤之。古人以问为美德,而并不见其有可耻也,后之君子反争以问为耻,然则古人所深耻者,后世且行之而不以为耻者多矣,悲夫~ 10. 前赤壁赋 苏轼(北宋) 字子瞻 号东坡居士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清风徐来,水波不兴。举酒属客,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于是饮酒乐甚,扣舷而歌之。歌曰:“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 苏子愀然,正襟危坐而问客曰:“何为其然也,”客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此非曹孟德之诗乎,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曹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舳舻千里,旌旗蔽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苏子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客喜而笑,洗盏更酌。肴核既尽,杯盘狼藉。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11(后赤壁赋 苏轼 是岁十月之望,步自雪堂,将归于临皋。二客从予,过黄泥之坂。霜露既降,木叶尽脱。人影在地,仰见明月。顾而乐之,行歌相答。已而叹曰:“有客无酒,有酒无肴,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客曰:“今者薄暮,举网得鱼,巨口细鳞,状如松江之鲈。顾安所得酒乎,”归而谋诸妇。妇曰:“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需。” 于是携酒与鱼,复游于赤壁之下。江流有声,断岸千尺,山高月小,水落石出。曾日月之几何,而江山不可复识矣~予乃摄衣而上,履巉岩,披蒙茸,踞虎豹,登虬龙,攀栖鹘之危巢,俯冯夷之幽宫,盖二客不能从焉。划然长啸,草木震动,山鸣谷应,风起云涌。予亦悄然而悲,肃然而恐,凛乎其不可留也。反而登舟,放乎中流,听其所止而休焉。时夜将半,四顾寂寥。适有孤鹤,横江东来,翅如车轮,玄裳缟衣,戛然长鸣,掠予舟而西也。 须臾客去,予亦就睡。梦一道士,羽衣蹁跹,过临皋之下,揖予而言曰:“赤壁之游乐乎,”问其姓名,俯而不答。“呜呼噫嘻~我知之矣。畴昔之夜,飞鸣而过我者,非子也耶,”道士顾笑,予亦惊寤。开户视之,不见其处。 12(卖炭翁 白居易(唐) 字乐天 号香山居士《白氏长庆集》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碾冰辙。牛困人饥日以高,市南门外泥中歇。 翩翩两骑(jì)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jiāng)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jì)向牛头充炭直(值)。 13(木兰诗 《乐府诗集》 北朝民歌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昨夜见军帖(tiě),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jiān),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jiàn)。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 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jiāng);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着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贴)花黄。出门看火(伙)伴,火伴皆惊忙: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bàng)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14.石钟山记 苏轼 《水经》云:“彭蠡之口有石钟山焉。”骊元以为下临深潭,微风鼓浪,水石相搏,声如洪钟。是说也,人常疑之。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而况石乎~至唐李渤始访其遗踪,得双石于潭上,扣而聆之,南声函胡,北音清越,枹(fú)止响腾,余韵徐歇。自以为得之矣。然是说也,余尤疑之。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独以钟名,何哉, 元丰七年六月丁丑,余自齐安舟行适临汝,而长子迈将赴饶之德兴尉,送之至湖口,因得观所谓钟者。侍僧使小童扶斧,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硿硿(kōng)焉,余固笑而不信也。至莫(暮)夜月明,独与迈乘小舟,至绝壁下。大石侧立千尺,如猛兽奇鬼,森然欲搏人;而山上栖鹘(hú),闻人声亦惊起,磔磔(zh?)云霄间;又有若老人咳且笑于山谷中者,或曰此鹳(guàn)鹤也。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噌(zēng)吰(h?ng)如钟鼓不绝。舟人大恐。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不知其浅深,微波入焉,涵淡澎湃而此为此也。舟回至两山间,将入港口,有大石当中流,可坐百人,空中而多窍,与风水相吞吐,有窾(kuǎn)坎镗(tāng)鞳(tà)之声,与向之噌吰相应,如乐作焉。因笑谓迈曰:“汝识之乎,噌吰者,周景王之无射也,窾坎镗鞳者,魏庄子之歌钟也。古之人不余欺也~” 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骊元之所见闻,殆于余同,而言之不详;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而渔工水师虽知而不能言。此世所以不传也。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自以为得其实。余是以记之,盖叹骊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 15(五人墓碑记 张溥(明) 字天如 《七录斋集》 五人者,盖当蓼(liǎo)洲周公之被逮(dài),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jīng)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jiǎo),何也,
/
本文档为【iso 14000标准】,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