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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地分居工作调动申请

2017-09-01 3页 doc 13KB 23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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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地分居工作调动申请夫妻两地分居工作调动申请 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迁)入人员 审批备案工作指南 一、政策适用范围 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存在夫妻两地分居情况的在职人员(为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政策条件 (一)京内方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人员、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及获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中央国家机关(含参...
夫妻两地分居工作调动申请
夫妻两地分居工作调动申请 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迁)入人员 审批备案工作指南 一、政策适用范围 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存在夫妻两地分居情况的在职人员(为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政策条件 (一)京内方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人员、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及获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中央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主任科员职务且年满30 岁并分居满2年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8年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2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困难较大且年满35岁并分居满2年的人员。 (二)京内方达到《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的通知》 (人调发〔1991〕12号)有关条件的,可占用调出京外干部户口指标解决两地分居。(调出京外干部在办理调出户口迁移证后,调出单位人事部门须在3个月内将调出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报人事司备案,备案后指标有效。) 三、工作程序 (一)委直属在京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审核工作,各单位依个人申请,按照“承办人审查-本部门负责同志复核-本单位主管领导签批”的程序进行。 (二)委直属在京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按照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政策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国家民委人事司行文并报送申报人员审批。相关表格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mwgwy2008@www.chddh.com。 (三)国家民委人事司按照政策和程序审批后,向人社部行文并报送申报人员备案材料。人社部审核、备案,并统一出具人员进京备案调函。人事司及时发函给报文单位(人社调字号的人员进京备案调函用于存调动人个人档案,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迁户手续持复印件即可)。调函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四)委直属在京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进京备案调函后,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办理跨地区调动手续,积极配合做好调动人员工作关系的调转、户口迁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事宜。 (五)人员调动完成后,委直属在京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四、审核材料、申报审批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按两类形式办理:京外方系社会在职人员(含现暂无工作单位,但档案在政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和职业中介机构存放,涉及工作关系转接、工龄计算和社会保险接续的流动人员)的,按“工作调动”办理;京外方系城镇无业人员或农业人口(系指在原籍从未正式参加工作,不涉及工作关系转移、工龄计算和保险接续事宜的人员)的,按“迁户”办理。 (一)需审核和报送的材料 1.京外方为社会在职人员,按工作调动办理的情况。 (1)《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报批件》(一份); (2)《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4)京内方职工关系证明(就业报到证、劳动、行政职务任命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等视情况任选其一)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 (6)京内方符合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条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聘任文件、职务任命文件、获奖证书等。如符合多项条件,选择其中一项作为申报条件并以此报送材料); (7)京外方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及编制证明、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复印件(如工作关系已转移到京,请审核并报送京外单位开出的工作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档案转移单复印件); (8)京内方和拟调(迁)入人员的常住户口材料(含首页和本人页。京外方若为单位集体户,不能提供首页的,可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9)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常住户口材料(应与调动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在校证明或待业证明。非独生子女需附二胎准生证。涉及再婚人员子女随迁的,应附子女抚养权归属等相关证明材料; (10)京内方业务工作考核材料; (11)身份证复印件; (12)京内方个人申请; (13)其他需特殊说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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