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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年限

2017-09-27 3页 doc 14KB 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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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 开发商将土地出让金转移到购房者头上 购买一套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本是,,年,而购房合同上只有,,年,甚至,,年,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多业主漠视土地年限 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一些精明的业主发现:按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本是,,年,而购房合同与其年限要低得多,便付诸于法律,与开发商打起了官司。而在重庆,这类案件几乎是个空白。原因是许多人对土地使用年限并不在意,致使开发商有机可乘。 记者日前对重庆一些住宅社区的业主进行了调查,大多数不知道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应为,,年。有的说,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时,...
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 开发商将土地出让金转移到购房者头上 购买一套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本是,,年,而购房上只有,,年,甚至,,年,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多业主漠视土地年限 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一些精明的业主发现:按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本是,,年,而购房合同与其年限要低得多,便付诸于法律,与开发商打起了官司。而在重庆,这类案件几乎是个空白。原因是许多人对土地使用年限并不在意,致使开发商有机可乘。 记者日前对重庆一些住宅社区的业主进行了调查,大多数不知道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应为,,年。有的说,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时,只留意住宅的面积、价格,以及房产证件和国土证多久才办得下来,至于土地使用权为多少年却全然不知。有的说,房产证和国土证是开发商代办的,土地证上写的是,,年,就认为年限就是,,年,就没去管它。有的说,不管是,,年还是,,年,年限都够长了,而且追究起来也太麻烦~看来,大多购房者对土地使用年限相当的漠视,因此提出异议的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均认为土地年限的多少不会对自己造成多大的损失。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语道破:表面上没有给消费者带来直接的明显的损失,但购房款中却多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如果你的土地年限是,,年,你就多交纳了,,年的土地出让金。 开发商土地上玩猫腻 开发商就是利用了购房者漠视土地年限的心理,在土地年限上玩起了猫腻,本该自己交纳的土地出让金算在了购房者的头上,从而获取利益。 目前,大多数开发商开发一个住宅项目,首先要圈地, 然后要组织人马规划、设计,找融资渠道,这需要半年或一年的时间。从动工到竣工,一个住宅小区起码要,年以上。有的把圈来的土地用于储存,待时机成熟时才动工,一拖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当业主买到这样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已不足,,年了。这时,开发商利用业主对土地年限的无知,瞒天过海给业主签定了本该,,年但低于,,年的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土地转让金却以,,年来计算。 业内人士称:造成这样的状况,一方面折射出购房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年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的最长期限。目前国家土地是以出让为主,即国家以出让的方式转让后,土地就进入市场流通。一般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周期通常为一至三年。这也就是说,当购房者变为业主时,其拥有的有效住宅土地 使用权限根本无法达到,,年之久,有些开发商却隐瞒了这一事实真相。 土地期满两种处理方式 有的购房者担心,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怎么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说,到期后,有两种处理方式。 首先是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其次是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 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相关链接 ,,,,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年;工业用地,,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年;综合或其他用地,,年。 张先生:最近,我预订了一套商品房,交了2万元定金,约定10天后去签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预售合同时,我发现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1993年出让的,但开发商在我预订时并未将这一事实告诉我。我知道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现在我能否以开发商隐瞒土地使用年限为由解除预订,拿回定金, 专业房地产律师王展:就目前的房产开发而言,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是以受让或者转让方式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其中,居住用地最高年限为70年,办公用地最高为50年,商业用地最高为 4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经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上的房屋也将由国家无偿取得。 因此,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得房屋后,对该房屋所占土地所能使用的年限,仅为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该剩余 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到购房者对房屋本身的使用,并影响到该房屋价格。 就张先生提出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开发商获得的该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比通常的土地使用年限少了近10年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同开发商协商降低房价,或以对买卖标的即房屋的性质有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预订协议,拿回自己的定金。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应当注意该房屋所占土地用途和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以防止因土地使用年限过短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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