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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狱警察称呼的思考

2017-12-19 3页 doc 13KB 7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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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狱警察称呼的思考对监狱警察称呼的思考 对监狱警察称呼的思考 ? 管理改造?中国监狱学刊2004年第1期 对监狱警察称呼的思考 牟立斌 在人与人接触的过程中,合适的称呼会使双方各得其 所,"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说得就是这个道理目 前,在中国绝大多数监狱中,罪犯对监狱警察的称呼,基 本上是沿用司法部1990年l1月6日颁布的第12号令 (《罪犯行为改造规范》)第51条的有关规定,称呼为 "队长",一些罪犯按照传统称呼为"政府"等.笔者认为 特别是在 这类称呼已不适应当前监狱工作发展的新形势,《监狱法》颁布实施之后已八个年头的200...
对监狱警察称呼的思考
对监狱警察称呼的思考 对监狱警察称呼的思考 ? 管理改造?中国监狱学刊2004年第1期 对监狱警察称呼的思考 牟立斌 在人与人接触的过程中,合适的称呼会使双方各得其 所,"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说得就是这个道理目 前,在中国绝大多数监狱中,罪犯对监狱警察的称呼,基 本上是沿用司法部1990年l1月6日颁布的第12号令 (《罪犯行为改造规范》)第51条的有关规定,称呼为 "队长",一些罪犯按照传统称呼为"政府"等.笔者认为 特别是在 这类称呼已不适应当前监狱工作发展的新形势,《监狱法》颁布实施之后已八个年头的2003年,不利于国 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监狱法》的颁布,将原有一直沿用的劳动改造管教 队统称为监狱,从而从法理学的角度规范了对监狱的称 谓,准确而规范地确定了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法 定地位和职能.因此,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称谓理应法定 化,原来带有劳改队特色的"队长"称谓应一律改为"警 官".这样,有利于《监狱法》作为国家基本法的严肃性 这样的改称具有以下积极作用: 和权威性. 一 ,会使监狱警察意识得到强化 监狱警察同公安警察等其他人民警察虽然警种不同, 但其社会地位是平等的,他们都是国家安全的忠实维护者 和执行者.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国情不同,监狱 的财政保障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加上监狱的工作环境尤其 是地处偏僻的监狱农场,矿山的工作环境比较艰苦恶劣, 使相当一部分监狱警察存在着末流警察或相比其他警种低 人一头的自卑意识,再加上监狱生产的企业化管理等多重 因素,监狱人民警察的"生产队长"或"车间班(组) 长"等角色意识较为浓厚,由于上述原因使相当一部分监 狱警察的警察意识淡化而罪犯长期称呼监狱人民警察为 "队长",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这种意识氛围.警察意识 的淡化,势必造成监狱人民警察专政意识的淡漠,给监管 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罪犯称呼管教警察为警官, 这对唤醒监狱人民警察的警察意识,强化警察意识会起到 一 定的积极作用. 二,会使罪犯身份意识得到强化 由于监狱的国家财政保障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监狱经 济比较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些监狱以经济利益主 导监狱工作的现象,使一些监狱对罪犯的思想改造和教育 改造工作有所淡化,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罪犯认为只要劳 动好,就能一好抵百好,而不注重其灵魂深处的改造,长 期这样的思想认识,也会淡化罪犯的身份意识,对狱政管 理和教育工作产生消极影响.一些罪犯甚至还在减刑,假 释等方面得不到时便与监狱警察论其对监狱的经济创收贡 献等现象.如笔者所在单位一外宿犯囚偷盗监狱农场果品 而未能报请减刑时,便天天找管教干警谈话,诉说他为监 狱经济作出了多大的贡献,就是闭121不提自己违反了监规 纪律.在报请减刑无望后,该犯便声称有关节炎而消极怠 工,每逢出工便向"队长"请假看病.该犯潜意识中已经 把自己当做纯粹的"企业人",把监狱管教干警看做是企 业的生产队长,罪犯的身份意识严重淡化.因此,将队长 改称警官,有利于增强罪犯的身份意识. 三,会使《监狱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维护 民警察为"队长"历来已久,罪犯称呼人新中国成立 之初成立劳改队后便成为固定的叫法.1990年l1月6日 司法布颁布的第12号部长令,即《罪犯行为改造规范》 第51条中又进一步明确规定,对职务不明的工作人员统 称为"队长",因此,"队长"的称谓便一直保留至今. 《监狱法》第12条第二款规定:"监狱管理人员是人民警 察".因此,有必要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称谓进一步规范. 如仍然沿用原来的"队长"称谓,有损于《监狱法》这一 国家基本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作者系甘肃省金昌监狱干部 地址:甘肃省永昌县邮编:737200) (责任编辑:冬人)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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