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
篇一:2013计价规范
2013年1月
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
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
为及时总结我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的实践经验和最新理论研究成果,顺应市场要求,结合建设工程行业特点,在新时期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行为,实现“政府宏观调控、 部门动态监管、 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 的宏伟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时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行全方位修改、补充和完善。修订后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属性研究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改革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招标投标中报价方法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所采取的一种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沿袭前苏联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建筑工程项目或建筑产品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
1
模式:即“定额预算计价法”。这种方法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
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加上材料价差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经汇总即成为工程预算价,用作标底和投标报价。这种方法千人一面,重复“算量、套价、取费、调差(扯皮)”的模式,使本来就千差万别的工程造价,却统一在预算定额体系中;这种方法计算出的标价看起来似乎很准确详细,但其中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表现在:第一、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好几套人马都在做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第二、违背了我国工程造价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原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极不适应。第三、导致业主和承包商没有市场经济风险意识。第四、标底的保密难于保证。第五、不利于施工企业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属性研究
目前,“定额预算计价法”世界上只有中国、俄罗斯和非洲的贝宁在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一般都不依赖由政府颁布定额和单价,凡涉及到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价格都是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的。
由于工程造价计价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量和单价两大要素,所以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基本体制主要体现在对于工程项目的“量”和“价”这两个方面的管理和控制模式
2
上。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模式有;
(一)美国模式:美国的做法是竞争性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根据历史统计资料确定工程的“量”,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工程的“价”, 价格最终由市场决定。
(二)英联邦模式:英联邦的做法是政府间接管理,“量” 有章可循,“价”由市场调节。即由政府颁布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定期公布各种价格指数,工程造价是依据这些规则计算工程量,通过自由报价和竞争后形成的。
(三)日本模式:日本的做法是政府相对直接管理,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基础定额,但量价分离,政府只管工程实物消耗,价格由咨询机构采集提供,作为计价的依据。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属性研究
除了以上三种主要模式外,还有:
法国的做法是没有发布给社会的定额单价,一般是以各个工程积累的数据做参数,大公司都有自己的定额单价。
德国的做法是与国际上习惯采用的FIDIC要求一致,即由工程数量乘以单价,而工
程数量和项目均在招标书中全部列出,投标人则按综合单价和总价进行报价。
…….。
综上所述,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和报价,是国际上通
3
行的做法,是根据中国国情改革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招标投标中报价方法的一种全新方式,是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一种借鉴。
二、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新《规范》)的编制是对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原《规范》)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它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原《规范》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编制和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动态监管、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决定价格??的基础上,新《规范》规定了
价款约定、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中期支付、竣工结算支付以及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展现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措施,强化了清单计价的执行力度。
(一)新《规范》出台意义深远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建设行业在突飞猛进快速发展。随着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步深化,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也一直经受着重大的改革与考验,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正在不断演进,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更是经历了三次重大的变革,从原先传统的定额计价方式转变为2003清单计价,历时5年,后又转换为2008清单计价,最近发布的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
4
工程造价即将面临的第四次革新。
(一)新《规范》出台意义深远
现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两种计价模式并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造价管理方式仍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新《规范》的发布施行,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
1、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
2、更加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
3、更加有利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4、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转变工作职能的有效途径;
5、是快速实现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重要手段;
6、是进一步推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迈上新台阶的里程碑。
新《规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工程价款管理迈入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新时代,工程价款管理将向集约型管理、科学化管理、全过程管理、重在前期管理的方向转变和发展。
(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亮点一】 专业划分更加精细
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
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
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3、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5
(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仿古建筑工程
(3)通用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 (6)矿山工程
(7)构筑物工程(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9)爆破工程
由此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亮点二】 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2.0.2、2.0.3)
(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4.1、3.4.2、3.4.3、3.4.4 、 3.4.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5.3.1~5.3.9)
(4)规定了当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15种事项发生时,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6
(9.1.1)
(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亮点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1、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
2、明确了52条术语的概念,要求提高使用术语的精确度;
3、提高了合同各方面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
4、细化了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和列项的规定,加大了工程造价管理复杂度;
5、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
(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亮点四】 合同价款调整更加完善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物价变化
(7)暂估价(8)计日工
(9)现场签证 (10)不可抗力
(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2)误期赔偿
7
(13)索赔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亮点五】 风险分担更加合理
强制了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明确了应由发、承包人各自分别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应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完全不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
【亮点六】 招标控制价编制、复核、投诉、处理的方法、程序更加法治和明晰。
(三)新《规范》主要内容综述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适应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的深入发展,在总结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行修订,形成了新
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新《规范》章、节、条数量变化明显
原《规范》含5章19节,新《规范》含16章58节
原《规范》条文137条,新《规范》条文330条
原《规范》强制性条文15条,除相关强条已列入《计量规范》外,新《规范》保留、修改、新增了强条,调整后新
8
《规范》强制性条文仍有15条
2、新《规范》内容涵盖广泛
新《规范》相比原《规范》,增加了许多有关工程计量、合同价款(含约定、调整、中期支付、结算支付、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基本反映了原《规范》实施以来的主要经验和成果。
新《规范》的内容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计价方式、计价风险开始到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以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建立的全过程。
3、新《规范》重点内容突出
新《规范》在认真总结我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明确了: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强条3.1.1)
(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强条4.1.2)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五大内容。(强条4.2.1)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五项内容进行编制。(强条4.2.2)
3、新《规范》重点内容突出
(5)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强条3.1.4)
(6)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
9
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强条3.1.5)
(7)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强条3.1.6)
4、新《规范》体现的主要原则
?(1)加强过程控制、注重管理程序
5、新《规范》的主要技术要点
?(1)注重衔接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
?(2)明确细化工程价款调整内容和程序
?(3)强化工程计量、明确合同价款支付程序
?(4)提高造价咨询执业地位、强化造价咨询执业责任
6、新《规范》修改情况介绍
(1)章、节、条的变化
6、新《规范》修改情况介绍
(2)术语的变化
?原《规范》术语23条,新《规范》术语52条
?新《规范》的52条术语中:
?(1)保留原《规范》术语2条
?(2)修改原《规范》术语21条
?(3)新《规范》新增术语29条
6、新《规范》修改情况介绍
(2)术语的变化
10
?新《规范》保留原《规范》术语2条,分别是:
?2.0.39造价工程师
?2.0.40造价员
? 【相关链接】造价师和造价员都是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统称造价人员。新《规范》再次确定了造价师和造价员的法律地位,将使造价人员的人生生涯发生深刻变化。
6、新《规范》修改情况介绍
(2)术语的变化
? 新《规范》修改原《规范》术语21条,分别是:
?2.0.1 工程量清单2.0.5 措施项目
?2.0.6 项目编码 2.0.7 项目特征
?2.0.8 综合单价 2.0.17 暂列金额
?2.0.18 暂估价2.0.19 计日工
篇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预算定额在计算规则上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预算定额在计算规则上的区别 ? 陈 虹
(作者单位:总后建筑设计研究院)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定额计价模式,主要遵循的是”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这种计价模式难以体现企业水平,难以充分依照公平竞争的原则,满足招投标竞争
11
定价的要求。2003年2月17日国家发布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下简称“计价规范”)。规范的出台,适应了建设工程市场定价机制、规范了建设市场计价行为,深化了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下面谈几点学习“计价规范”的体会。
一、“计价规范”特点
1(强制性:一是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是规定了招标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2(实用性:“计价规范”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特别还列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具体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
3(竞争性:一是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单位视具体情况报价,留给企业竞争的空间;二是“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报价。
二、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量清单
12
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有关单位依据“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工程量清单计价
由投标单位进行编制,是指投标单位完成由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
三、“计价规范”与预算定额在计算规则上主要区别
鉴于我国几十年来一直使用预算定额,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计价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现行的“全国统一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特别是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方面,尽可能多地与定额衔接。因为预算定额是按照
经济要求制订并发布实施的,报价单位不能结合具体情况和自身水平自主报价,因此“计价规范”和预算定额在计算规则上又有很大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1(计量单位的变动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基本计量单位,如m、kg、t等。基础定额中的计量单位除基本计量单位外,有时出现不规范的复合单位,如lOOm3、100m2、10m、lOOkg等。但是大部分计量单位与相应定额子项的计量单位相一致。不一致的例如:土(石)方工程中“计价规范”项目名称为“挖土方”,计量单位为m3;“预算定额”项目名称为“人工挖土方”,计量单位为lOOm3。
13
2(计算口径及综合内容的变动
工程量清单对分项工程是按工程净量计量,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则是按实际发生量计量;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是按实际完成完整实体项目所需工程内容列项,并以主体工程的名称
作为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未对工程内容进行组合,仅是单一的工程内容,其组合的是单一工程内容的各个工序。
例如:
(1)土方工程中挖基础土方
?工程量计量:计价规范清单计量是按图示尺寸数量计算的净量计量(不包括放坡及工作面等的开挖量);定额计量则是按实际开挖量计量(包括放坡及工作面等的开挖量)。
?工程内容:计价规范给出的工程内容综合了排地表水、土方开挖、挡土板支拆、截桩头、钎探、运输等内容;定额计量则将上述的工程内容都作为单独的定额子目处理。
(2)混凝土工程中带型基础梁
?工程量计量:计价规范和定额计量都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两者没有区别。
?工程内容:计价规范给出的工程内容综合了敷设垫层;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地脚螺栓二次灌浆
14
等3项内容。定额子目表现的则仅仅是其中的第二项内容,敷设垫层和地脚螺栓二次灌浆作为单独的定额子处理。
鉴此,两者从形式上看似乎相同,但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对于计价规范中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来讲,必须把计算规则和清单项目组合的工程内容联系起来,才能达到准确的工程量计量目的。
3(计算方法的改变
计算方法的改变是指在对工程实体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有关规定的改变。主要表现在清单项目工程量均以工程实体的净值为准,这不同以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要求对工程量按净值加规定预留及裕量来计量。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工程,由于施工
的不同,工程造价各异。投标单位可根据工程条件选择能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的施工方案,力求降低工程造价,确立在招投标中的竞争优势。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是针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主项的计算方法及计量单位进行确定,对主项以外的综合的工程内容的计算方法及计量单位不作确定,而由投标单位根据施工图及投标单位的经验自行确定。最后综合处理形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取自《中国建设信息》08/2004)
篇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解释文件
建筑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解释文件(精简)
15
建筑工程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结合湖南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16
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表一:材料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两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
十二、预制砼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计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计算制作损耗时应包括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计算运输损耗时则应包括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现场就位预制构件不需要运输者,不得计算运输损耗。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17
一、人工、机械土石方:
1 岩石分类详见“表,,,,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 地槽(坑)以及运土石方,不分干土、湿土均执行本定额。
3. 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
1.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35,先挖后支不增加系数。
2. 挖桩间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中,人工挖孔桩间挖土,其人工乘以系数
1.10;桩径大于600mm的桩体积应予扣除。
3.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标准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5。人工部分为石方时,工程量按实计算,套用相应石方开挖定额,不另乘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另有注明除外)。如为松散土方者,按以下规定处理:一、二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三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5;四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30。
二、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
18
内及找平。厚度超过?30cm时,其全部土方工程量按挖土方相应定额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乘以碾压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执行:
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沟槽长小于槽3倍,且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要放坡时,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者,可参照表1规定计算。办理工程结算时,应按甲、乙双方签证的隐蔽工程纪录计算。
放坡系数表达 表1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 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
19
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2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表 表2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人工挖土方、槽坑凿石方深度超过消耗量标准子目规定深度的部分工程量,按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人工运输,按运距每增加20m的项目增加人工。
7.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外地坪深度计算;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五、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构件(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上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第二章 桩基础工程
20
说明
一、桩基础消耗量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
五、打试验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2.0计算。试验费用另行计算。
八、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夯扩桩按相应打孔灌注砼桩项目执行,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二、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
十三、桩少于下表工程量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其中桩工程量是桩此承台交
附表:土质鉴别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打预制钢筋砼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三、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四、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到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到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按预制桩的设计长度套用相应定额.
21
五、打孔灌注桩:(含洛阳铲)
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有承台(砂、石桩垫褥)的桩,按有承台(砂、石桩垫褥)与桩的交界面到桩端(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的中轴线长度加超灌长度(超灌长度设计明确,预算时取0.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没有承台(砂、石桩垫褥)的桩,按设计规定桩的桩、砂(石)部分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
2(复打桩,每复打一次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单桩体积乘以1.70进行计算,复打工程量,按实际复打深度部分计量。
六、钻孔灌注桩:
1(按设计图示桩长另加设计规定的超灌长度(设计未明确时,按0.5米计算)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七、人工挖孔桩:
1(土方按实际开挖的自然方以立方米计算。
2(砖护壁、砼护壁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桩芯砼按设计图示桩长另加设计规定超灌长度(设计未明确时,无地下水时可按0.2米计算,有地下水采用水下灌注方法时可按0.5米计算)乘以设计断面平均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底部分并入桩芯砼体积。”
十、钢筋笼,按设计图示尺寸确定的质量以吨计算。
十一、凿桩头按桩截面面积乘以超灌长度(预制桩按实际
22
签证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包括预制桩、灌注柱、钻(冲)孔桩、挖孔桩。
第三章 砖石工程
说 明
一、砌砖、砌块
4.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项目。高度超过3.6m者,人工乘以系数1.15。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5.框架结构间、预制柱间砌砖墙、砼小型突心砌块墙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
.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 圆弧形 、钢筋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内外墙板头、檀头、木楞头、游沿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等及每个面积在0.3?以下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附墙柱、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23
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5.砖平、圆弧形、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则时,砖平长度为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门窗洞宽度小于1500?时,高度为240?;门窗洞宽度大于1500?时,高度为365?。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高度按440?计算。圆弧形长度按中心线长度,高按240?计算。
二、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三、基础与墙的划分:
1(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合并计算,执行砖柱项目。
四、砖石、小型砼空心砌块墙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砖墙、小型空心砌块墙基础长度,处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砖、小型空心砌块墙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重叠部分,计算时不扣除。附墙柱基大放脚宽度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五、墙身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六、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
24
200?;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出檐宽度超过600?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到钢筋混凝土板(梁)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屋面板底。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七、框架间砌体,按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柱外表镶贴部分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八、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洞部分不予扣除,其中与空花墙连接的附墙柱、实砌眠墙以立方米计算,分别套用砖柱、砖墙项目。
十、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实砌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十一、空心砌块砌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砼空心砌块墙、炉渣砼空心砌块墙、陶粒砼空心砌块墙),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二、其他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5
3(厕所蹲台、小便池池槽、水槽腿、煤箱、垃圾箱、花台、花池台阶挡墙或梯带、地垄墙及支撑地楞的的砖墩、房上烟囱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4砖地沟(暖气沟、电缆沟等),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十三、轻质墙板按结构间净空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0.3?以上的洞口面积)。 十五、垫层:地面垫层按地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基础垫层按实铺体积计算。垫层中均包括原土夯实。
3、屋面钢丝混凝土防水构造层如何套用消耗量标准,
(1)混凝土套用垫层相应子目;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