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医药查对制度

2017-09-17 2页 doc 11KB 36阅读

用户头像

is_496339

暂无简介

举报
医药查对制度医药查对制度 一、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即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分别查对;八对即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2、用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瓶、输液瓶等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有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用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
医药查对制度
医药查对制度 一、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即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分别查对;八对即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2、用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瓶、输液瓶等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有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用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二、药房查对制度 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3、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所采标本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标本立即与科室联系重新留取。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看是否有漏项,对特殊结果,及时复查或与临床联系。 5、送时,查对科别、医师姓名。 2012-1-5
/
本文档为【医药查对制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热门搜索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